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4)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5)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时间、形式和参与人员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党员干部必须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
3、述职述廉的程序:
(1)本人征求分管领域、联系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干部进行述职述廉;
(4)与会人员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汇总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的结果,并向本人反馈;
(6)本人提出整改措施。
4、整改落实:应当将党员干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通过党务、政务公开载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述职述廉情况和现场评议结果要纳入考核评比、干部推荐、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充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