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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时间:2020-09-13 10:47:21 制度 我要投稿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范文一: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范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开展谈心谈话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实际,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个人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二)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重倾听党员干部呼声,善于听取党员干部意见,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身心健康。

  (三)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区别对待原则。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效果。

  (五)经常及时原则。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交心谈心,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六)双向互动原则。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应产生互动,互相交换意见,推进交流与沟通。

  二、谈心谈话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干部分管范围,根据党员对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制。

  (一)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年要分别与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与重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二)学院领导班子副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分管部门和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

  (三)部门党政正职,每年要分别与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至少谈心谈话2次。

  (四)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至少1次。

  (五)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六)下列对象,应及时或适时谈话:

  1.刚调整到位的干部。对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除任前谈话外,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要及时就岗位适应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谈话,提出鼓励和希望。

  2.成绩突出受到表彰奖励的干部。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受到领导表扬和上级表彰较多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在充分肯定其工作的同时,引导其正确认识成绩,避免产生骄傲情绪。

  3.面临特殊情况和困难的干部。对于即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对于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干部,要及时与其交流谈心,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在原则范围内尽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

  4.有意见、有情绪、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他们调整思想情绪,消除思想顾虑,尽快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对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现象的、干部在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或群众对干部反映意见较大的情况,要及时谈话提醒。

  5.执行“四个合格”不到位的党员。参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于存在“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具体表现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6.其他需要及时谈话的党员、干部。

  三、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听取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2.听取干部对学院改革、发展和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落实上级及学院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情况。

  4.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5.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及措施。

  6.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二)部门党政正职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通报学院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了解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2.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

  3.听取干部对部门班子成员、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肯定干部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干部奋发进取。

  5.其他需要谈话的事项。

  (三)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党员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党员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的事项。

  四、谈心谈话时间和方式

  谈心谈话实行定期互谈与临时约谈相结合。

  (一)定期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末,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统一安排开展。

  (二)临时约谈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随时安排。临时约谈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集体活动时谈。

  (三)谈心谈话一般采取双向互动的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五、谈心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要尽可能多地在谈心谈话中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好谈心谈话记录表。

  (二)党员干部要把谈心谈话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认识、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和工作协调上的问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应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其他党员干部应在组织生活会上报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

  (三)谈话对象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困惑及问题,虚心诚恳地接受批评意见或建议;谈话人要保护好谈话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公开的内容,谈话人要注意保密。

  (四)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谈话人要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干部做好反馈;发现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

  (五)强化谈心谈话督查,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人事处作为抓好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职能部门,要统一印制《谈心谈话记录本》(格式见附件),对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谈心谈话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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