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的全面理解

时间:2021-02-16 11:12:02 仲裁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仲裁协议书的全面理解

  引导语: 关于仲裁协议书,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深入理解,它是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客观存在是仲裁机构受理有关争议的依据。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对仲裁协议进行全面解剖,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关于仲裁协议书的全面理解

  一、仲裁协议概述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保证将仲裁条款项下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旨在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契约或协议。

  仲裁协议的订立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和前提,是当事人对仲裁这种解决争议方式的选择,它可订立于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且是以书面形式做出的。仲裁协议的内容包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这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二)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明确,且争议事项有可仲裁性;(三)选定仲裁机构,有助于仲裁管辖权的确定。

  仲裁协议可以是仲裁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订立的将合同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也可以是仲裁协议书,仲裁。它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独立协议;仲裁协议也可以包含在其他文件中。此外,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愿意仲裁的外在表现形式,也是其确定依据,是仲裁的第一要素。它在仲裁程序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二、仲裁协议在仲裁程序的启动中的重要作用

  (一)仲裁协议的启动——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始于仲裁申请的提起。也就是说,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业已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起仲裁,就意味着仲裁程序的开始。申请仲裁有三个条件: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而在这当中,“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仲裁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我国《仲裁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另外,根据CIETAC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应与仲裁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内容相一致。仲裁协议在申请仲裁时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二)确定管辖权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当事人之间争议案件的唯一依据和前提条件。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之前,首先要对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或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且要确定管辖权。在确定仲裁机构对该案件有管辖权以后,仲裁机构才能受理案件。

  仲裁协议的核心作用是确立、保障仲裁管辖权。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管辖权的基础,具体可从如下几方面来理解:

  1.从当事人角度来讲,仲裁协议排斥了起诉权,当事人承担将争议提交仲裁并服从仲裁裁决的义务。一旦发生了仲裁协议范围内的争议,当事人不得单方就同一争议向法院起诉。

  2.对法院来说,仲裁协议排斥了法院的司法管辖。在排斥法院管辖权方面,仲裁协议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法院不能受理有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起诉,除非法院能查明该仲裁协议是无效或失效的。这已在《纽约公约》和各国国内法中得到了确认。

  3.对于仲裁机构或仲裁员来说,仲裁协议授予了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裁决的权力。仲裁协议是其取得管辖权的最初证据。只有当事人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才能受理仲裁案件,仲裁员才能审理仲裁案件。

  实践中,当事人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是对仲裁协议的异议,有的是对仲裁庭的异议。但无论是哪一种仲裁管辖权异议,其实都离不开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而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制度中每一个环节展开和进行的基础。

  三、仲裁协议在仲裁庭的组成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并不直接进行审理它的首要任务就是组成仲裁庭。因为仲裁庭才是案件的'直接审理者。仲裁庭是根据当事人的合意或者其他有权指定仲裁庭的机构所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对已交付仲裁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组织。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通常有两种,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仲裁庭和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仲裁庭。在仲裁庭组成这一程序中,虽然没有强行要求一定要有仲裁协议的约定,但是如果仲裁协议有约定,就应当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来组成仲裁庭。在临时仲裁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没有规定仲裁应当适用的仲裁规则或仲裁员的机构时,才能求助于仲裁程序法来解决仲裁庭问题。在机构仲裁中,一般也是先考虑仲裁协议中的约定,这有利于保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权利。具体来说:1.当事人可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仲裁员应具有的资格,委任特定的仲裁员以及委任方式。2.仲裁协议中可对仲裁员进行指定。在由三人组成合议仲裁庭的情况下,仲裁协议或者该协议规定适用的仲裁规则通常就当事人各方有权指定一名仲裁员作出明确规定。3.仲裁协议中可约定选定仲裁员的标准,并构成不符合标准的仲裁员回避的理由和仲裁员替换的原因。4.仲裁协议对仲裁庭对争议的管辖权进行授权。仲裁庭能够决定仲裁协议本身的效力并就自己是否有权就自身存在的管辖权异议作出决定。而仲裁庭的这些权力正是来自当事人之间存在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有效仲裁协议。由此可见,仲裁协议在仲裁庭的组成过程中也发挥着基础作用。

  四、仲裁协议在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审理

  仲裁审理是指仲裁庭对于案件的事实情况和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审查核实的活动。仲裁协议也是仲裁审理的基础,表现是多方面的:

  首先,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

  其次,仲裁地点的确定,即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地点作出约定,或当事人约定适用的规则对仲裁地点作出规定。而仲裁庭应当尊重仲裁协议或仲裁规则对仲裁地点的规定。一般来说,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地点往往就是开庭地点和仲裁庭合议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