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仲裁律师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期。
另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有的企业招来新员工后不签订合同,只签订一个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通过了试用期,企业认为新员工合格,再签订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
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几个月的试用期合同,那这份试用期合同视为正式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可以在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约定前几个月是试用期,而不能说先签一个试用期合同,再签正式合同。
(6)试用期不得延长。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2、《劳动合同法》也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做了界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条款规定得很明确,即企业支付给在试用期的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少于他正式工资的80%。
这是对员工试用期工资权益的保护。
综上,对于试用期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对应,除此之外,对于试用期的一些细节问题也需要注意,特别是试用期的工资问题。
如果不注意试用期这些问题就很容易出事哦,得不偿失。
劳动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一览表 |
|||
主张 |
劳动者 |
用人单位 |
|
劳动关系的建立 |
由劳动者证明“用工之日”,即入职时间。
|
(1)用人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主张的“用工之日”与劳动者主张的不一致的,应当举出其自身因管理员工掌握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证据证明入职时间。
|
|
主张二倍工资
|
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签订、补签、续签了合同、举证证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举证证明因劳动者原因未签订、续签劳动合同等事实。
|
||
未足额发放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由劳动者举证证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具体数额。
|
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足额发放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
|
主张克扣、拖欠工资
|
(1)用人单位应举证证明两年内的工资等报酬支付情况。 (2)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等报酬的,应举证证明原因及依据; (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报酬的,应举证证明延期支付的原因、与劳动者、工会的协商事实。
|
||
加班工资 |
原则:由劳动者举证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
|
(1)例外: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的考勤、工资表能够证明加班事实的,由用人单位提交考勤、工资表。 (2)用人单位主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
|
高温津贴 |
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工作场所温度及高温津贴发放与否。
|
||
提成、年终奖、补贴、津贴、婚假、丧假、病假、非因工死亡等待遇的发放
|
原则:由劳动者一方举证证明存在这类待遇、计算方式及具体数额或相关事实发生。 |
例外: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发放的员工手册或签订的合同内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由用人单位举证为何不发。
|
|
离职原因(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由劳动者举证证明辞职原因。
|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的:用人单位作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的,由用人单位证明其决定的合法性。
|
|
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 (1)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事实; (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及内容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 |
||
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哪方提出,就由哪方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成就举证。 |
||
主张返还押金
|
由劳动者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
|
||
主张工伤待遇 |
劳动者就举证证明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工伤住院治疗起止时间及费用、同意转院治疗的证明、交通费、食宿费、康复器具费用;
|
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
|
主张“三期”待遇
|
劳动者举证证明存在“三期”的事实、起止时间以及是否存在晚育、难产、领取独生子女证等事实;
|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法规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
|
主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待遇
|
由劳动者举证证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事实、工作年限。 |
||
主张年休假
|
由劳动者举证证明工作年限。
|
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已休部分或全部年休假。 |
|
主张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或违约金
|
由劳动者举证证明有竞业限制协议及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
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存在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的事实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