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0-11-14 18:51:07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现金的管理对于任何企业或者机构来说都十分的重要,它是运作的重要支撑点,通过自查,能充分的看到现金的运作,更好的提升运作的能力和水平,下面是现金管理自查报告,一起来看看吧!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现金管理自查报告

  *月*日,我社召开社务会,组织各网点、股室负责人学习了市中心支行***行长、***副行长在加强现金管理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辖内各营业网点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相关法规,增强现金管理工作意识。

  今年*月份,我社在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时,已较为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及时传达了市联社《***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做好大额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市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努力增强职工对加强现金管理特别是加强大额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自觉遵守相关内控制度,履行现金管理职责, 在现金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月份组织召开社务会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3]163号),对账户现金支付做了规范,现金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月***日及时传达市联社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对现金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逐步将现金管理引向深化。

  二、落实相关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工作。

  (一)各项内控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根据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社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现金管理内控制度,现已下发的相关文件有:《关于印发反洗钱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通知》(***[2003]024号)、《***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2003]025号)、《关于印发〈关于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几点要求〉的通知》(***[2003]044号)。***月中旬,我社组织开展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及文明优质服务四项检查刚刚结束,已就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自查,各网点职工现金管理工作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基本上能按现金管理条例贯彻执行。

  (二)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落实储蓄实名制度,严格客户信息登记制度,对在储蓄业务发生大额现金支付的储户提供的有效证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储户身份,相关的个人数据信息档案较为健全。

  2、台帐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由现金管理人员负责汇总并填制《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统计表》,对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台帐,逐笔登记备查。今年1至8月份,我社发生的对公大额现金支出1123笔,金额25818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出497笔,金额20147万元,支现用途以建材企业业务往来为主,占现金支付总量的45%左右,符合当地的产业格局。截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提取现金明显超过企业应用额度或超过现金使用范围等可疑现象。

  (三)大额现金支付分级审批授权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1、基本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3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但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业务科审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上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能上报***市信合办审批。

  2、临时存款帐户和专用存款帐户开户单位的现金支付,单笔或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足1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分管副主任、主办会计审批;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现金支取,均有联社分管主任审批;50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均能按规定上报审批。

  3、个人银行存款帐户的现金管理均能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管理,暂未发现超现金使用范围支付现金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帐户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帐户开立的合规性,严禁帐户化整为零提取大额现金。今年我社新开立对公帐户34户,日常现金收付交易正常,暂未发现有明显可疑的提现活动;二是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9月26日,我社已就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帐户进行了布置,凡在我社办理10万元以上个体贷款的一律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后转存支付,现已组织信贷人员下乡,做好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做好注资、验资帐户的管理工作,对前来办理注资、验资的客户,验资成功后一律在人行开立基本帐户方给予办理支现业务,现金支付有按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做好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组织信贷员到各企事业单位中去,解释上级行社关于现金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争取企业的谅解和支持,积极配合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信贷员下乡活动,动员个体工商户自觉开立个人银行,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资金通过转帐结算,避免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充分利用转帐、大同城、汇兑等结算工具,积极动员企业将大额资金通过转、汇结算,便于开展大额现金交易监控,保证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对现金支付用途的审查管理工作。

  重点检查各网点大额现金支付情况,对支付用途、提取金额、交易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审查、分析。今年1至8月份,我社5万元以上的对公大额现金支付主要集中在建材、陶瓷、粮食加工、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提现用途主要用于购置荒料、原油、粮食或其它正常经营往来,提取现金的用途、额度、频率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基本相符。

  通过此次自查,我社的现金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加强,管理工作进展顺得,但还是存在某些方面不足,主要有:

  (一)现金管理内控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未得到全面落实,部份违规违章行为时有抬头;

  (二)因现金管理工作难度较大,对企业现金支付的审查管理力度不够,现金监测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对《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的学习还不够深入、透彻,帐户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今后,我社将紧紧围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大现金管理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工现金管理的工作意识,增强现金管理的工作能力;

  (二)不断加强现金管理方面的检查力度,督促各网点自觉落实相关的内控制度、台帐制度、大额现金支取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监督制约制度;

  (三)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交易监测,对现金支付用途严格审查,严格管理,尽量避免违规支付,有效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套现从事经济犯罪等活动;

  (四)加强帐户管理,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确保开立帐户的合规使用;

  (五)做好企业现金管理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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