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的制作步骤(11)

时间:2022-10-26 07:53:08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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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的制作步骤

126,691,370.39

126,691,370.39

 

 

五、负债合计

802,296,711.91

802,296,711.91

 

 

六、净资产

76,318,245.20

76,702,683.13

384,437.94

0.50%

  证券*全体股东权益价值为76,702,683.13元,其中19,193,926.29元系批准核销的税款,计入“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京国资[2005]***号)由于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综合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证券*21%的股权,则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综合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证券*的股权价值为:

  (76,702,683.13—19,193,926.29)×21%=12,076,838.94(元)

  取整1,207.68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证券*全体股东权益价值为78,984,382.23元,其中19,193,926.29元系批准核销的税款,计入“资本公积—国家独享资本公积”。

  (京国资[2005]**号)由于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综合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证券*21%的股权,则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综合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证券*的股权价值为:

  (78,984,382.23—19,193,926.29)×21%=12,555,995.75(元)

  取整1,255.60万元

  北京市宣武区城市综合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证券*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255.60万元。

  3、评估结果:

  我们知道,成本法结果为单项资产的简单加和而未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综合效用,而收益法结果体现为企业未来整体效益及经营期间收益的实现,更能反映投资者的意愿,另外本次股权转让是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因此我们采用收益法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即:

  证券*88所持有的证券*21%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255.60万元。

  大写:壹仟贰佰伍拾伍万陆仟元整。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仅是注册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发表的专业意见,评估师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估资产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给予了关注和查验。

  但评估机构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的确认不在注册评估师执业范围之内,我们不能对委估资产产权权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二)本评估公司及参加本次资产评估的工作人员与拟进行资产交易的双方企业之间均无任何利害关系,不受各方企业利益的影响,本次资产评估收费与资产评估价值无关。

  (三)本评估报告中与被评估资产有关的由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其真实性由产权持有者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上述评估结果中的评估价值,建立在委托方提供给评估师的产权依据及其他有关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

  如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上述资料中存在重大虚假或隐瞒事实真相行为,本评估结果无效,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出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负责。

  (五)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六)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七)本评估报告包含若干备查文件,这些备查文件亦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关成本等均是评估机构依据产权持有者提供的历史数据为基础,在尽职调查后所做的一种专业判断,评估机构判断的合理性等将会对估值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