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房屋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0-12-08 20:08:38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精选2016房屋资产评估报告范本

  导语: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精选2016房屋资产评估报告范本

  一、绪言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 年8 月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

  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 年11 月20 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 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 ,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 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 万元,占10%。2002 年5 月30 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 万元,股权比例不变。2003年5 月24 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2006 年5 月9 日公司增资3700万元,注册资本5000 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2008 年6 月6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 年03 月20 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2005]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2009年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 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 台,在职员工318人。公司于2003 年元月8 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 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 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 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 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 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 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 年8 月31 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 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 万元,净资产13,274.41 万元;2009 年1-8 月营业收入11,965.36 万元,净利润2,036.15 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资产(负债)类型  帐面金额(单位:元)
流动资产  42,677,664.53
非流动资产 192,769,768.51
其中:固定资产  173,667,435.63
资产总计  235,447,433.04
流动负债 39,403,268.08
负债总计  102,703,268.08
净 资 产  132,744,164.96
  部分车辆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该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 年8 月31 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2、本评估基准日是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格均为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如评估基准日变动,将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为:

  (一)法律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 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1996 年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主席令第5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