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系列商标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3-03-17 07:12:31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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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列商标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资产价值判断活动,总是为满足特定资产业务的需要而进行的,这里的资产业务是指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关于系列商标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范文有关的文章,想要了解更多与关于系列商标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范文有关的内容/知识,可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网!

关于系列商标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绪 言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对xx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湖山”商标权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资产核查、分析估算等程序,对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在2014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项目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均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公司),商标使用者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或公司)。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概况

  公司法定名称:

  公司法定代表人:霞 晖

  公司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电子音响设备、卫星电视接收系统、整机装饰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文娱用品、文化办公机械、电工器材、家用电器、影视设备、电子原器件、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录音录像带、灯光器材销售、维修、安装和咨询服务,木制品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商标使用者概况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音响设备、整机装饰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和安装,文娱用品、文化办公机械、电工器件、家用电器、影视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灯光器材销售、维修、安装和咨询服务(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评估模型式中:

   P商——商标权评估值

  Ft——商标产品未来各年预期收益额

  Co——永续年商标产品预期收益额

  n——经济年限

  t——序列年期

  i——折现率

  β——提成率

2.单位简介

  四川湖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拥有40余年音响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经验,已形成电影院音响系统、场馆音响系统、电教音响系统、家庭影院等十余系列几百余种型号的产品体系。公司产品多次荣获国家、部、省级奖励,在历届“国产影音器材大展”上屡拔头筹。公司历任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专业音响及家庭影院分会会长单位,是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业界享有“中国之声、湖山音响”的美誉。

  上世纪七十年代,湖山人研制出全国第一台移频器,为国家填补了一项技术空白。如今,以移频器为代表的湖山校园扩声系统更是被全国200余所知名院校广泛采用,得到师生及业界的一致好评。同时,湖山音响依靠其可靠的质量和过硬的品质,十余年来累计向军旅部队提供音响设备百余万台、套,与部队合作开发的移动影音系统项目获得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推出的5.1、2.0流动电影还音系统,更成为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各大著名院线、知名电影系统集成商、供应商和工程商等指定选用音响。

  目前,公司正致力于走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道路,与国内外著名公司进行技术合作,进一步拓展产品门类,谋求向国际市场的纵深发展。公司始终坚持的自主创新,品质至上,传承了专业精神,弘扬了民族品牌,铸就了湖山坚实基业,将开启音响影音时代的辉煌篇章。

  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30日,公司拥有总资产22009.80万元,净资产9964.99万元,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15715.88万元,利润总额513.43万元。

  (三)委托方与商标使用者的关系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湖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同为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湖山公司原为000801上市公司的主体,后由于经营业绩的原因,集团公司将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置入到该上市公司,而湖山公司在资产置出的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湖山”系列商标权遗留在上市公司,湖山公司每年向九洲股份公司支付“湖山”商标产品销售收入0.2%的使用费。

  (四)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委托方以外的使用者为:本次评估项目涉及的相关当事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四川湖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湖山”系列商标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目的是根据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湖山”商标权转让意向确定的。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无形资产,评估范围为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湖山”系列商标权,包括:商标注册号第1204063号、第1205115号、第1193884号、第1199102号、第1261279号、第1238984号、第1618597号、第1658457号、第1622373号、第1618599号、第1618598号、第1108314号、第1235074号、第970572号、第504564号、第307928号。

  本次评估的商标的权属为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所有权是指包括对商标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评估对象及范围与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所载内容一致。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此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评估时需要考虑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五、 评估基准日

  (一)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9月30日;

  (二) 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三)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选择上述时点为此次评估基准日,是为了有利于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经济行为,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合理选择作价依据、价格标准、分析方法和分析参数。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参照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

  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条例》(国资委令第12号);

  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第14 号令);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第3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11、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企业财务、会计、金融、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三)准则依据

  1、财政部财企[2004]20号批准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2月25日发布,2004年5月1日执行);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4]13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2007年11月28日发布,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5、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2008年11月28日发布,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08年11月28日发布,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7、《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2012年2月13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四)产权依据

  1、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2、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到期续展承诺书》。

  3、其他产权资料。

  (五)取价依据

  1、湖山公司提供的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30日止前四年的财务报表和未来发展规划数据;

  2、湖山公司未来5年财务收益预测资料;

  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国债和金融利率;

  4、同类公司及行业经营财务数据;

  5、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6、评估机构收集的其它有关资产评估技术信息及各种技术参数资料;

  7、信息来源: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中国资讯行、国家国资委2014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等。

  七、 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最近售出的类似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也叫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根据无形资产的价值类型、特点、评估目的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情况,本次无形资产价值的估算采用收益法。

  由于无形资产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的特点,特别是商标的历史成本与其价值之间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采用成本法评估不能真实反映商标权的内在价值。市场法的使用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交易市场,选取的参照项目与被评估资产的经济指标、技术特征、商标类别、商标产品等具有可比性,同时资料是可收集到的。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可比参照物较难收集,不具备采用市场法的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收益法常用于评估可产生持续收益的物业、企业整体资产及无形资产,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多采用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时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货币总额。即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价值也就越大。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九洲股份公司拥有的、湖山公司使用的“湖山”商标权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定于2xx年9月30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20日现场工作结束,20xx年11月6日出具正式报告。评估实施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我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方代表商谈明确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通过与委托方沟通交流,针对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决定承接该评估业务,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在友好协商下签订了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我公司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了评估计划。评估计划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听取委托方和商标使用方有关人员对商标权的历史状况、商标使用企业的历史及现状、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评估对象情况进行介绍。

  要求委托方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要求委托方和商标使用方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现场核实、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商标使用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

  查询记录、核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检测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的资料。

  (六)评定估算

  依据收集的资料和工作底稿,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估算委估资产的评估值,初步确定资产价值。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我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和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审核后,与委托方、商标使用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结论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按我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的预测建立在下述假设之上,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和前提条件改变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采用的主要假设为:

  (一)假设公司的管理层是负责的,其经营完全遵守现行所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假设公司之资产在2014年9月30日后继续以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方式在合理投入的基础上持续经营,企业能够保留并吸引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关键人才、技术人员以支持企业向前发展;

  (三)公司所在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除已出台的政策之外,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趋向平稳,税收、利率、物价水平等基本稳定,相关产业按照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势保持不变;

  (四)未来收益预测参考了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所需资金能及时筹集,并能按预期顺利发展,对企业未来因重大决策或管理原因导致企业效益出现大幅波动或超出预测范围的情况,不在本次评估影响范围内;

  (五)假设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成本等仍保持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而不发生特殊变化;企业经营所消耗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等的供应无重大变化,企业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六)假设在未来年度公司将不会出现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公司及其业务发生重大损失的内容,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它不确定性损益;

  (七)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评估值的影响。

  十、 评估结论

  经过上述收益法评定估算程序,形成评估报告的最终结论,具体如下: 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9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估的“湖山”系列商标权无形资产价值人民币245.40万元,金额大写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肆仟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而得出,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二) 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三) 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和质押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四) 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由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或其他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的努力。

  (五) 由委托方提供的与评估有关的财务数据、文件和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针对本项目,评估人员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六) 评估人员执行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人员执业范围。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人员已对委托方及商标使用者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本次评估主要是对委托评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进行分析估算,而非对委托评估资产完整产权的界定和确认。

  (七) 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评估人员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八)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进行评估估算。

  (九) 资产评估基准日后重大事项

  本次评估未发现从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期间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之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特别关注。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使用。本评估报告书的所有权归评估机构所有,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 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仅适用于本评估所列明之目的,而不用于其他情况。只有在本报告的有效期内并用于本评估报告所列明之目的时,本报告才有效。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人员无关。

  (四) 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财政部授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NO11020080)、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编号NO0100540024)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范围为国有及非国有资产的评估。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9月29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十三、 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意见形成日,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年**月**日。

  成立日期:20xx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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