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简单租车合同

时间:2021-01-23 16:27:0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简单租车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租车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简单租车合同

简单租车合同1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之前要求核对自行车编号。
  
  二、起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自行车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元)如续租须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间,自行车出现自然老化,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逾期不还,按每天两倍租金计算,在押金中扣除。
  
  3.租赁期间,自行车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配件,并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在租赁期间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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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租车合同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江门租车乙双方在__年__月__日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有起亚客运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__)出租给乙方,租车方式为天(__小时,即__点至越日点)。

  二、该车只限于昭阳区范围内作客运出租使用(如需到其它具,必须到区客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果自负),不得用做以国家法律法规相违之事,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江门市租车乙方在租车期间的人身安全、江门租车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等由乙方负责(包括被抢受伤害、车辆损失等由乙方负责,江门游泳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交纳押金__元给甲方作为安全保证金,乙方不再租赁时,甲、乙双方一方愿出租,并无任何责任事故,无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车自然操纵由甲方负责,如人为损伤,由乙方负责。

  五、江门租车自驾每月租金为__元,乙方在每月1号必须交清租金。如操纵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哪个的责任哪个负责。

  六、江门租车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新会租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请按时交车。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__月__日

简单租车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__辆___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退还给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期间终止合同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押金不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以及除停车费和过桥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用。

  3.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四、乙方职责

  1.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期间发生任何纠纷,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六、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到期后在双方任何一方未提出解除合同的前提下,自动续期一年。

  3.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租车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8.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简单租车合同5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私家车_____一台(车牌号粤A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满足条件: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时,本市人须持广州市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及押金。外地人须有广州市人担保和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担保人签字及押金。单位租车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体证、企业代码证、租车证明。

  二、担保人义务: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需担保人为其做担保的,担保人对所租车辆、租金、及承租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本合同期满之日止。乙方如有违约或出现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处理,则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时追究担保人相应经济责任。

  三、承租人的义务:

  1、驾驶本车的驾驶员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证,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和租用车辆相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归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整洁、设备证件齐全完好,无刮碰和损坏现象,否则,视情节收取车损费(相应维修费在押金中扣除)。协议期内,乙方应每3个月将车辆的使用状况与甲方进行沟通(车辆拍照发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车辆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应定期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车辆每3个月或行驶满7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4S店更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更换。如发现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4、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交通部门并同时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S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车辆有故障,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甲方原则上不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但可协助处理。

  5、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是乙方本人驾驶或乙方雇人驾驶,或者他人驾驶乘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6、乙方人在租车期内,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自己去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到车辆能正常行驶。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车辆上的零件和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按所拆零件价的2倍予以赔偿。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维修赔偿费。

  8、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收回所租车辆,无需通过对方并终止本合同。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除按约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总租金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损害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拖欠应缴租金一周时间以上。

  四、租赁期限、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车辆需预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将押金视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签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在合同终止前付清一切费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费用总额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为止。

  2、车辆租期为2年,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不低于总租费的30%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想续租,需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到期按约收车。

  3、租金约定每年20000元人民币,两年总费用4万元人民币。风险抵押金(押金)为2万元人民币,在协议生效之日与第一年租金同时支付。租期到期1周内扣除所有乙方应该支付的款项后退还给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和担保人追讨)。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协议签订之日全额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交车给乙方签收。第二年租金在协议满一年起3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一周内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没收车辆押金。

  五、保险:

  1、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并加收车辆损失30%的折旧费。

  2、全车丢失时,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另外须赔偿全车价格(按5万元计算)30%的费用。丢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3、索赔时,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如实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及相关资料。

  4、双方约定,协议有效期内,车辆的交强险由甲方承担,车船使用费和年费由承租人按时缴纳。承租人必须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按车辆价值不低于6万元的金额购买全险。同时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按100万元的保险总额为本车辆购买第三者车险。商业保险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算法签字盖手印后即生效,交车签字后双方各保留一份存档同具法律效应。乙方交车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车签字日期为准,无交车签字视为乙方一直在租用该车。合同生效之时即视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车,乙方承租人不再给甲方开据汽车收到条。

  甲方交车,乙方签收

  行车证完好

  路费

  交强险

  车税费

  仪表正常

  灯光正常

  底盘完好

  发动机正常

  轮胎完好

  随车工具全

  电器正常

  空调正常

  音响正常

  补充项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乙方交车,甲方签收

  行车证完好

  路费

  交强险

  车税费

  仪表正常

  灯光正常

  底盘完好

  发动机正常

  轮胎完好

  随车工具全

  电器正常

  空调正常

  音响正常

  补充项目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七、附:车辆交接检验对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

  甲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简单租车合同6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租车合同7

  甲方:车主-xxx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租车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 _,车牌号为__________ ,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_年___月_ 日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 元,租金按年(月)支付,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一周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第七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车辆交强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租车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 车辆状况

  出租方所提供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按照月租金 ,租期为7个月,共计 ,(大写) ,当实际使用天数不满7个月时,出租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退还相应租金。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以承租方接收车辆开始,以承租方归还车辆给出租方为止

  第六条 车辆保险

  1、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简单租车合同10

  甲方:__ ___

  乙方:__ 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车辆及驾驶员

  甲方租用乙方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乙方为该车辆驾驶人。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期为_____年,到期后如甲方需续租,该协议条款可继续有效。租金每年__ __元(含驾驶员报酬),凭正规票据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和维修等费。

  2、甲方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车辆的使用权归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车辆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时应处于良好的状态,保持车容整洁。需保养维修或临时他用时,应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赁期内服从甲方管理,车辆每天使用时间由甲方确定。

  5、车辆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扣除一个月的租金。

  6、车辆在租赁期内需有乘座人员保险,如没有保险,乘座人员发生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其它

  1、因车辆状况原因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有关合同的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3、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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