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时间:2024-08-07 19:21:57 办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集体户口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大连市辖区内登记集体户口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集体户口,是指职工、学生常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宿舍或集体宿舍,以及非现役军人常住在军事机关或军人宿舍的户口。

  第四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分)局是本辖区集体户口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所属公安(边防)派出所加强对集体户口的登记管理。

  第五条 集体户口按宿舍地址立户,集居一地一舍为一户;不准单人在集体宿舍单独立户。经批准住在单位内和集体宿舍的职工家属,须按居民户口管理规定单独立户。

  第六条 设立集体户口,须持单位介绍信、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向当地公安(边防)派出所申报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 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协管员,建立集体户口登记簿,掌握集体户口的变动情况,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的申报登记和迁出、迁入、变更等事宜。

  第八条 集体宿舍的暂住人口登记,依照《大连市城镇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手续。集体宿舍的寄住人口登记,依照寄住户口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集体宿舍须建立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治保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维护集体宿舍生活秩序。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关于大连市人才市场管理规定01-09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12-24

考勤管理规定01-24

离职管理规定01-26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精选12篇)08-19

港口规划管理规定01-17

小区装修管理规定01-24

集体户口申请书15篇03-25

企业集体户口申请书(精选10篇)09-10

港口安全管理规定范文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