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时间:2022-10-24 13:03:42 报告 我要投稿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通用8篇)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自查报告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回扣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通用8篇)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1

  我科学习了【20xx】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贿赂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

  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2

  我院根据市、县卫生局下发《关于XX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的通报》的文件精神,我院立即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认真传达会议精神,通过动员教育、调查摸底、查找问题等各个环节,积极开展了就医务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

  我院及时传达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让全体医务工作者明白商业贿赂既损害国家利益,又损害群众利益,同时也损害自身利益。医院领导结合身边案例讲解,使大家进一步明白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从思想上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拒腐防身的能力。医院把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纳入每年的党建工作总体计划,纳入科室目标考核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院职工每年接受廉政教育不少于2次。

  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和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按照医务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开方用药和医学检查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规范药品、设备、耗材、试剂等物质采购行为,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分配制度。创新医疗机构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展。

  三、确定自查自纠的工作原则

  医院领导非常重视反商业贿赂活动及自查自纠工作,经过充分研究确定的工作方针是: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自查自纠的情况说明

  1、在医院治理医药购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医院、各科室、全体职工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在全员动员教育的基础上,医院领导对与药商、器械商联系较多的重点部门重点防治,医院领导要求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要正确处理与药品器械商的关系,按国家法律、法规、院纪院规办事,坚决抵制收受礼金、礼品、宴请等。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医院负责人与相关重点部门工作人员签订了责任书。为了避免商业贿赂现象在我院发生,明确规定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不能与药商及生产厂家直接接触,更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医院各种药品、器械、试剂及一次性消耗器材的采购应在药事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以及五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严格参加统一招标,对于大型医疗设备还要到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考察,了解该设备性能及是否满足本院实际工作需要,经过论证符合要求,确定购置。

  2、医院还成立了“账外账”和“小金库”清查小组,分自查自纠、检查总结两个阶段对全院所有科室进行了清理检查,医院重点检查了财务科、药剂科等涉及收入支出的部门,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匿各种应交收入或以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移资金、私存私放、不将资金纳入医院预算统一管理、不将收支列入医院会计账内统一核算的行为。检查结果显示,各部门均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室收支公开透明,所有科室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3、医院药品、医药耗材的采购均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整个采购过程中未发现收贿赂赂、索要红包等行为。各科室在临床诊疗过程中未发现有收受药品、器械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开单提成等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医院在医药购销领域未发现有收贿赂赂行为,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我院党委在全院范围内对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以及药品回扣等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工作。

  院党委成立药品回扣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并制定《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加强相关文件及制度的学习,认真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检验试剂以及物资等采购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收回扣、“红包”、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临床、药剂、设备等共49个科室进行了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找出问题、做出整改。同时院党委书记、院长梁显泉在全院开展药品回扣常态化约谈,并针对存在风险的敏感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谈话约谈,此次共约谈中层干部、护士长以及重点岗位人员103人,收到较好成效。

  通过开展药品回扣自查自纠工作,各科室都仔细梳理了本科室存在的风险点及不足之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有利于科室工作的及时改进和发展。同时向全体职工敲响警钟,要不断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药品回扣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开展药品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事关医院各项事业的长远发展,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常抓不懈,继续完善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及处理药品回扣问题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医院的良好形象。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4

  我院在这次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中,为更好地落实省、市、县各级对药品回扣专项整治的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宣传发动学习,并组建成立了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成员由副院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院长担任,成员由行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等,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

  根据上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惜民、副组长:张学军、成员:邱金才 毕纪秋 张爱云 毕树强 薛绍英 张玉凤。下设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主任:邱金才 成员:王福有 吕金荣 赵宏波。

  二、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依照磁县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药品 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院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学习计划。

  三、逐级组织学习,宣传发动

  (一)、06年2月28日召开院长、院委会会议,根据当前形势发展,看电视和报纸,对河北省顺平县医院6名医务人员,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因吃回扣受贿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学习报刊有关文章,结合本院情况进行警示教育,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药品回扣在我院发生。并对药库的药品购销严格进行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对重点部位和执业医师的管理,提出有效办法和措施。

  (二)、06年3月1日召开临床各科室执业医师会议,内容以“药品回扣可获受贿罪”文章和“温家宝在第四次医药廉正会议上的讲话”。院长传达了在市局参加“医生授受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河北省顺平县医院吃回扣6名医务人员受处罚,四川省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吃回扣受贿落马为例,对我院执业医师提出警示,并学习磁县卫生系统《预防职业犯罪手册》,严格加强管理力度,把药贩子赶出医院,坚决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

  (三)、06年3月6日召开全院执业医师、医技、功能检查、药剂、手术、财务、收费等人员会议。传达省、市、县对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行业纪律、八不准”、“六条高压线”、“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的六项措施”、“投诉查实待岗制度”等。结合本院情况加强管理力度,认真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照本职工作自查自纠。

  (四)、06年3月召开全院职工大会

  1、传达省、市、县各级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会议精神。

  2、传达县、局和中医院“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医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和学习计划、安排。

  3、要求每人结合自己的工作认真自查自纠,积极参加这次活动,并把此项活动搞好。

  4、这次活动学习分两种形式,○集体组织,逐级进行宣传发动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边学习边对照本科室和自己的情况自查自纠。

  四、提高监督力度

  (一)、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力度,在门诊大厅设有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在门诊楼、病房楼醒目处张贴了药品回扣专项整治有关标语。领导班子定有群众来访接待日。

  (二)、在门诊一楼和二楼醒目位置处悬挂有各科室执业医师和功能检查科室人员的照片与简介,既方便患者选择医生又方便患者提建议和监督。

  (三)、为搞好我院医德医风建设、行风评议、行业不正之风及药品回扣、收受红包等专项治理活动,建立长效机制,聘请了院外监督员,在院内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安装了电脑监控器。随时可以查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五、加强管理,相互制约,责任逐级落实到人头

  (一)、为把这次《关于开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搞好,我院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由上而下逐级进行学习和宣传活动。学习内容丰富,案例典型,教育深刻,震撼人心。使每个职工都受到很大的教育。

  (二)、在这次活动中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部分相关制度,在学习时大家一致通过,发到每个科室,以便经常给大家提出警示。

  (三)、制定了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回扣,开单提成专项治理责任书。从06年元月开始全部取消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杜绝回扣药品进入医院,药库需要购进药品时必须造出计划,两人签字后,报请主管院长和医院药事委员会,经审批后方可购进。一切不合正常现象决不允许在我院发生。为此,科主任向院长签订责任书,一般职工向科主任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医疗安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发展和谐医院。

  六、整改自查

  (一)、通过多次动员学习,领会药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努力搞好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边学习边整治,认真落实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在主管药剂科工作的邱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药库药品进行了购销调查。我院除专科用药、特殊治疗用药部分在招标外购进(不超过家标准规定),其它一般常规治疗用药品均属招标、中标内生产厂家、商家购进。未发现有不正常药品。为不影响正常治疗,在整改中一些专科治疗、特殊病治疗专用药品时,必须用的药品,从医药站、药材公司采购不到时,可从医药代理商处购进,但必须挤干内涵水分,把药价降至合理价格,让利于广大群众。

  (二)、单病种治疗药品无超过二十元药品。销售前十种药品有:青霉素针剂、庆大霉素针剂、氟桂嗪胶囊、复方丹参针剂、蟾酥针剂、催产素针剂、五味甘草那敏胶丸、脉通胶丸、鱼腥草针剂等。

  (三)、大型医疗器械(05年度购入)一万元以上大型医疗器械共购入九台件,共合款:304800元,全部投入使用,运转性能良好,在购置、安装、运作使用中未发现回扣、提成等现象。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于去年8月16日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二个阶段工作后,从1月起开始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在治理工作中,我们通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动员,使治理医药回扣工作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到2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在8月16日参加卫生局组织召开的“全省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后,医院班子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了工作岗位职责。同时成立了鲁溪中心卫生医院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小组。组 长:李贤才

  副组长:沈剑斌、柯美滚、瞿世强 成 员:各科室主任。

  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 “收受医药回扣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8月21日及时召开全院职工动员大会,深入动员,明确要求,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深入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会议精神及时提出我院治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二)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深入扎实,取得较好效果。

  宣传教育工作是治理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我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大力营造自查自纠工作的良好氛围。医院在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时,组织全院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0]59号)精神,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规文件。认真学习《医生开方吃回扣属受贿罪》等文章。转发省卫生厅治理工作简报12期。在各诊室及办公室张贴“医药代表,谢绝入内”告示牌。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向各临床科室发放“拒收回扣倡议书”,倡议医务人员拒收回扣,组织学习医德高尚的候凡凡先进个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院医务人员在治理工作学习动员教育中基本做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明确政策,加强指导,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工作中,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把握政策,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重视加强培训学习,明确政策界限。围绕重点查摆,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各科长以上干部进行分组讨论,表态度,谈认识,并就处方药品回扣的产生根源及防范方法进行分析及提出治理意见,明确了各岗位、各类人员自查自纠的重点。

  (四)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

  1、对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组织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自查自纠,将卫生局专用帐户公布,并发放到每个医务人员。

  2、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共谈话8人次。对有条件“统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3、严格控制药品比例,为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我们采取多项措施控制药品比例,如限定对单张处方进行限额,划定科室药品比例指标,对每季使用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等。

  4、坚持临床药学开展与用药监控相结合,最大限度规范医院药品阳光使用,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及《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每周对门诊处方和在院病历进行用药分析,从药品用法,用量,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多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5、针对药品采购、高值耗材、医用器械购销及处方开药、耗材使用等重点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医院新药购进审批程序。药品和医用材料采购实行多层审批。

  6、组织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与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厂家、医药公司等单位签订《药品购销经营守法协议书》,防止在交易过程中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

  (五)按照查办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加强社会监督,在门诊及住院部大堂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在门诊楼大厅设立了信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抵制医药企业人员在我院的违法违规活动,防止违法统方。

  3、坚持“阳光合同”管理,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设备及其它物资的“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制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认真落实集体决策,形成权力制约,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种行为。

  5、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制订《医院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及《医院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规“统方”,防止不正当交易行为。针对个别科室药品比例超标现象,对医生进行经济处罚。经过整治,药品比例同比去年下降。

  6、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修订《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制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6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全院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使人人在思想认识上有收获和提高;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做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自查自纠和对重点案件的查办,推进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长效机制。

  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督导小组,到各临床院室检查、督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全院各级部门结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行风建设,与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院管理相结合,与整顿医疗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相结合,责任到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

  自查自纠阶段基本要求

  我院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医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

  1、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5、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同时,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

  自查自纠阶段的整体目标

  一是充分认识《刑法修正案》扩大商业贿赂犯罪主体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的紧迫感。二是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性。三是充分认识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的责任感。四是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为,既玷污了医疗这片神圣的净土,又严格损害了群众和患者的利益。在全国都向商业贿赂宣战的今天,作为医务工作者,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更应该在这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带头响应,挺身而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自觉维护医学圣洁。他们均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常怀仁爱之心,多从患者角度出发,同情体贴病人;树立正确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诚信为人、廉洁行医、恪守医德,拒吃请、拒红包、拒回扣,做到以收受医疗商业贿赂为耻,以拒受商业贿赂为荣。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7

  2017-1-3日我院学习了上级下发《关于开展药品回扣等违规行为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院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经查我院无上述的行为。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院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院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 篇8

  20xx-9-6我科学习了【20xx】12号文件精神。我科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高州市人民医院部分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等有关问题通报的通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五大行为重点关注:

  一是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是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是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经查我科在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本院的有关规定,均通过院采购办办理各项采购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经查我科无上述的行为。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五个严禁”: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严禁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科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药品回扣自查报告11-11

从行政法的视角浅析药品回扣治理01-27

药品自查报告11-30

药品自查报告10-16

药店药品自查报告09-27

药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10-24

怎么写药品自查报告11-19

药店药品安全自查报告09-27

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