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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16 17:04:54 报告 我要投稿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可以节省一笔可观的利息支出。现行商业银行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分别为7.74%和4.77%,相差2.97%;5年以上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高达7.83%,而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为5.22%,两者相差了2.61%。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金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现将金昌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6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协助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延长住房公积金还款期限;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清理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有关事宜;受托银行入驻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金昌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太西煤集团金昌鑫华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金昌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5个处(科),3个管理部及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39人(市中心在编27人,分中心在编12人),非在编15人(市中心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629家,新开户单位18家,净增单位23家;实缴职工6.32万人,新开户职工0.21万人,净增职工-0.46万人;当年缴存额8.59亿元,同比增长4.41%。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74.60亿元,同比增长13.00%;缴存余额34.48亿元,同比下降3.11%。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9.69亿元,同比增长90.52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12.88%,比上年同期增加50.96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40.12亿元,同比增长31.8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5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3.73亿元,同比增长9.74%、25.94%。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3.03亿元,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0.70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1亿元。其中,市中心1.15亿元,分中心0.5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1万笔18.56亿元,贷款余额8.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3%、25.16%、29.9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25.47%,比上年同期增加6.48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一致。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5亿元,实收贷款本金1.28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5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72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中心未购买国债,未兑付国债,国债余额0.5亿元,与上年持平。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5.14亿元。其中,活期0.8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8.50亿元,1年以上定期3.66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2.09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29.01%,比上年同期增加2.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1448.77万元,同比降低1.41%。其中,市中心5189.57万元,分中心6259.2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8131.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084.5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23.00万元,其他收入9.7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6020.35万元,同比增长33.27%。其中,市中心2797.93万元,分中心3222.42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5867.1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50.53万元,其他支出2.6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5428.42万元,同比降低23.49 %。其中,市中心2391.64万元,分中心3036.78万元;增值收益率1.50%,比上年同期减少0.5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2.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37.4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488.66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7.4万元(市中心上缴财政部门507.4万元),分中心上缴金川公司财务部230万元。市中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95.43万元,分中心上缴金川公司财务部2793.23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78.2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445.8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300.34万元,分中心提取13145.4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610.17万元,同比降低0.75%。其中,人员经费341.76万元,公用经费69.64万元,专项经费198.77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15.1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9.39万元、51.48万元、114.32万元;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4.98 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92.37万元、18.16万元、84.4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33.2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3.794‰。其中,市中心4.739‰,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878.2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37.9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80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11.11%,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80%、-6.80%和4.4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59%,国有企业占22.89%,城镇集体企业占1.91%,外商投资企业占0.1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9%,其他占0.3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01%,国有企业占67.87%,城镇集体企业占1.19%,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2%,其他占0.0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7.70%,中等收入群体31.91%,高收入群体占0.39%。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96万笔9.69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6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1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3.12%,租赁住房占0.02%,其他占52.7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4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3.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6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80%,其他占18.4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5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15%(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同期增加1.7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4680.19万元(其中:市中心4563.19万元,分中心11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7.22%,90-144(含)平方米占83.27%,144平方米以上占9.51%;新房占94.64%,二手房占5.3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1.19%,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5.81%,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3.0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0.74%,中等收入群体占58.37 %,高收入群体占0.89%。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 127笔4360.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231.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641.34万元。

  3.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2个,贷款额度2.5亿元,建筑面积共40.55万平方米,可解决513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个、额度2.5亿元。 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79%,比上年同期增加41.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本年度按照金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金昌市纪委派驻机构设置的通知》(金机编发〔2016〕16号)撤销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纪检监察室。

  本年度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最低月缴存基数按上一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养老金缴费最低基数)的60%核定。最高缴费基数为13310元,最低缴费基数为2723元。最高缴存比例24%(单位和个人各12%),最低缴存比例10%(单位和个人各5%)。

  2、当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上年结转1.1%,当年缴存0.35%均调整为1.50%。

  3、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至60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当年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jcgjj正式投入使用。通过微信平台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开展情况及政策变更情况。

  当年在永昌县管理部营业大厅入驻委托银行业务经办人员2名,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

  七、附注

  (一)金川公司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数据由金川公司住房公积金分中心2016年度信息披露表及金川公司分中心年度报告中提取。

  (二)部分指标解释

  1、住房公积金存款额: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包括融资资金,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

  2、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3、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4、当年异地贷款发放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其余指标统计口径与上年年度报告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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