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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29 11:47:43 报告 我要投稿

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 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 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维修基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一:

  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县于20xx年8月初至今对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组织自查自纠,各岗位根据现行管理情况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对照整改,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2010第121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通过自查,至20xx年7月31 止,财政专户管理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结余为270万元。其中包括县委办、组织部等101家单位的预算外结余资金暂未纳入预算管理。月底前清理整改缴入国库。

  2、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方式较规范,不存在将应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也不存在将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现象。

  3、我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并根据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局预算股会同非税局根据非税收入政策、项目、收费标准及收入变化情况,科学、完整编制非税收入年度收支预算。

  4、能够按月及时编制非税收入收缴情况分析表及按季度编制非税收入情况分析。

  二、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广电局、电教中心的广告收入已于2011年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一般预算收入进行管理。

  停车泊位收入,出租汽车经营权、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出让收入等没有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

  1、根据省政府184号令规定已全面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性账户,在农行、中行、工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代理银行统一开设“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汇缴结算户和财政专户合二为一,月底前汇缴结算户和财政专户分开管理。

  2、非税收入资金是通过汇缴结算户进行收缴,除银行柜面收缴外,还有极少非税收入是通过POS机刷卡缴款的。但因POS机是初次使用,有时POS机虽然刷卡了,但银行记不了账,例如5-7月总计收入52.1565万元(其中5月份有收入计38.2457万元、6月5.6571万元、7月8.2537万元)是治超站通过POS机刷的,银行发送的非税收入日报表中没有以上收入,月末银行的对账单又存在以上收入,造成非税收入账与银行的收入账金额不一致的现象。

  3、按照省财政厅《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财综[20xx]877号)规定进行非税收入核算,非税收入化解按规定的科目类别进行国库划解,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个别串户现象。如水利基金有7.318066万元在非税专户,现已进行了调整。

  4、20xx年1-6月非税收入收缴、划解、待查收入、除非税汇缴结算户外,不应纳入非税系统的银行账户正在进行清理中,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确认各单位的待查收入。

  四、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核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原则核发票据,严禁混开串开非税收入票据,杜绝转让、出借、代开非税收入情况,这也是非税票据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

  需要指出的是,“育林基金”票据是林业部门内部直接购领,属地入库、核销。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我处已入库的票据,存在转让他县使用的情况。由于不是属地购领,检查工作相对滞后,建议票据属地管理。

  五、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1、由于非税收入形成与税收有明显的不同,即非税收入是单位性质来划分的,而税收是以名目来划分的,这就造成非税收入以财政部门为征收主体的可操作性降低。故目前,我局只有“土地出让金收入”这一个收费项目是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直征收的。

  2、在非税项目的管理上,非税项目的增减停改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该取消的取消,该修改的修改。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存在把不属于非税收入的项目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3、国有资产有偿使用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们把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把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纳入一般预算管理,资金缴入国库。“广告收入”现已在“专项收入”下反映,缴入国库。

  4、乡镇卫生院医改后,我们把“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作为其他非税收入管理,缴入专户。

  六、 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

  所有非税收入均通过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全县各执收单位均通过“安徽省非税收入在线业务和查询平台”缴款。

  七、 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情况

  为规范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工作,提高检查工作效率,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监〔2007〕82号)、《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利辛县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利辛县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及《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08〕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规程。

  遵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83号文件精神,20xx年2月16日我局成立检查组,对该文件我县有关单位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排查,共排查了交通局、水产站、林业局、档案局、市政工程公司、卫生监督所等六家单位进行督查落实。经检查县水产站、林业局、档案局三家单位涉及取消的收费项目实际没有收取。县市政公司、卫生监督所涉及取消的收费项目都在文件公布后及时停止了该项收费。对市政公司已使用的收费票据,检查组通知尽快到行政中心非税票据窗口核销存档。对县交通局所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涉及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仍作为经营服务费收取,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停止收费。涉及检测站运转经营经费问题,检查组及时反馈财政局领导上报政府审议批复。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财政局安排非税局配合县财监局成立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按照检查工作规程对县交通局近两年的非税收入项目,实际收入支出和非税收入缴存,非税票据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纪资金7.9万元做出收缴入库处理。

  票据管理工作是非税收入的源头,利辛县非税局长期以来把非税票据管理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组织配备得力人员进驻县行政中心,票据管理窗口搞好内部分工及协作,重点抓好非税票据的领、用、销三个环节。同时,核对各收费单位项目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入库。票据平时日常管理与票据年审相结合,做到票据发放限量,保障各单位的正常使用。同时,督促用票单位及时核销,并不得跨年度使用。非税票据的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的正常缴存入库工作。

  对一些收费单位在非税票据使用中的丢失现象,非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让当事人写出丢失情况报告,该单位领导签字说明,单位盖公章报到票据管理股,二是按规定对丢失的票据名称、份数、起止号码登报声明作废。非税局登记存档,年终时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非税局配合纪委等执法单位进行处理,保障了我县非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二:

  20xx年上半年,在市财政局和区财政局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非税收入征管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征收管理,不断开拓创新,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据管收的工作为重点,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资金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非税收入年度任务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回顾半年来,诸多感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计划,明确目标,圆满完成收入过半任务,

  认真编制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是我们钟山区非税局的一项开局性工作,年初,我们按照各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及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政策增减因素,合理测算,为编制部门预算和综合财政预算提供可靠的数据。同时全面掌握今年收入征收情况,为非税收入任务提供了依据。通过年初计划编制收入调查摸底工作,充分做到完成全年征收任务心中有数。开展征收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史命光荣。为完成收入任务,我局采取多项举措,按进度编制了收入大户完成进度情况表,及时掌握收入动态,做好收入分析,经常下单位督促收入,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等,使我们完成了今年的过半任务,即: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7,1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71%,增收25,398万元,占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60.53 %。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7%,减收7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5%,减收76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2%,增收75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44%,减收6,817万元;其它收入完成39,2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8倍,增收31,609万元。

  罚没收入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心城区改造交通道路电子监控系统,违章车辆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较快。

  其他收入是拉动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原因,其具体结构为:1、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入库6,000万元;2、历年来销售采煤沉陷治理、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销售收入入库25,700万元;3、土地款入库3,255万元;4、煤调基金入库2,114万元(由地税局代征);5、煤炭各项收费入库762万元;6、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入库808万元;7、其他各项零星收入入库567万元。

  为保证“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我区将历年来应缴土地款3,255万元基金收入和预征预收国有资产花园大酒店销售款6,000万元作其他收入入库。对此,我们要作深刻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避免。

  二、改革创新,加大力度,强化征收管理

  1、坚持以票管收,做到源头控收。非税收入征管中,源头控收是首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都是实现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一是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严把票据使用核销关,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财政票据年度检查工作,强化票据监督职能。按照《贵州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有关规定,对2011年度及12年1-6月全区90多家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情况。2、加大稽查力度,关注热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在做好日常稽查工作的前提下,发现征管工作中的典型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对专用票据使用大户、往来票据的使用单位开展专项稽查;对社会反映强烈,敏感性的收费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如:教育收费是群众最关注的,春季开学前我们配合区教育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饮水费和校服费有带收的现象,并配合纪监、物价部门调查核实,责成立即改正。3、抓好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了与局内业务科室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推进非税收入信息网络化征管的进程。通过征管系统,及时了解与掌握执收单位的收入进度及解交国库情况。加大对全区非税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利用网站平台进一步宣传非税收入条例政策、法规,公布了各项收费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全社会。

  三、更新观念,力求征管范围和领域的新突破

  去年是我区逐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的第一年,并初具规模。今年在不断完善征收管理的前提下,拓宽管理范围和领域,新增了钟山区投资促进局、钟山区档案局、钟山区第二十三小、钟山区水月组团财政局4家单位。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大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征管力度。对垄断性公共资源,特别是城市资源特许经营收入,如:城市地下空间、公共客运、城市广外广告等收入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二是对土地经营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土出让金一律上缴财政。

  各位领导,以上是钟山区上半年非税收入工作情况,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改进,并进一步采取措施,规范管理,全力促进收入的增长和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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