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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12-18 09:41:38 赛赛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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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用13篇)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xx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

  根据石屏县财政局关于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对我单位20xx年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估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xx年项目支出总金额103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26.97万元。包括石农财〔20xx〕12号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7.12万元、石农财〔20xx〕13号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03.21万元、石财农〔20xx〕19号20xx年石屏县中央和省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17.24万元、石林草联发〔20xx〕1号新城乡20xx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61.24万元、红财资环发〔20xx〕5号新城乡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经费54万元、红财农发〔20xx〕97号新城乡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经费80万元、石开组〔20xx〕20号通知屏县北门仓库改建惠民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150万元等。

  二、自评结果概述

  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了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效果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充分调动了项目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交通环境,在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实现民族平等,营造出稳定、团结、和谐的社会局面。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目标,各项指标也基本达到了预期指标值,总体评价优。发现问题:项目资金支出前松后紧,谋划不充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预算项目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自评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自评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使有限的预算资金产生更大的效益。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

  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报告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xx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岳政办发〔2017〕27号)、《市财政局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系列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单位自行监控情况预算

  批复后,我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xx〕5号),督促市直预算单位对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同步对20xx年度前三季度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对象为纳入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72家市直单位;监控范围为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专项资金。

  本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应报72家,实报52家,占比72.2%;受监整体支出累计预算安排13.09亿元,实际支出15.9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亿元,项目支出5.14亿元,结余0.04亿元;涉及项目支出应报89个,实报69个,占比77.5%。受监专项预算安排资金4.39亿元,预算到位资金2.42亿元,实际支出2.16亿元,支出实现率89.3%。对比财政预算进度统计,前3季度完成年初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为68.3%,项目支出实现率高于预算支出进度21%。1-11月市级部门预算的平均支出进度89.6%,绩效运行进度可控。

  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财政部门主导监控促推支出进度,资金拨付及时;部分预算单位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行监控较好,绩效目标运行清晰,对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但仍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偏差滞后因素。一是近半数单位未能按节点及时监控,绩效监控缺乏责任约束。二是绩效监控报告质量不达标,填报内容简单,对绩效目标偏差问题缺乏有效分析,无法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监控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指标,对未响应支出节点实施绩效监控的预算单位,将对应扣分。

  二、财政重点跟踪监控情况

  在预算单位前3季度自行监控基础上,我们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择选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环境监测及监控能力建设及近四年河道采砂实际规划编制”等12个专项,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运行重点跟踪监控。经过近2个月的.现场实地勘查、听取进度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监控评价方式,按程序出具第三方绩效运行跟踪重点监控报告。

  进度到位情况。重点监控的12个专项涉及14个资金使用(单位)分项。涉及专项资金预算8889万元,1-9月财政实际下拨4701万元,占预算安排资金52.89.%;项目单位实际支出3956万元,资金支出实现率84.16%,其中经费支出810.54万元,占比20.49%,项目支出3146万元,占比79.51%。其中:12个专项资金进度完成较好的8个;完成进度75%以下4个占比1u0003,如:市疾控中心及一医院艾滋病防治专项、市国土资源局拆迁中心专项、市科协科普专项等资金,支付进度率仅为60%。

  绩效偏差情况。重点监控12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绩效偏差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目标不匹配,没有细化的量化指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单个受监项目的个性指标不明确,对应不同的问题偏差。具体情况详见各项监控分析。

  三、监控评价结果

  应用本年度开展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与财政重点监控,得到了局业务科室及资金使用单位的配合与支持。经过近2个月时间的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我们认为第三方绩效监控报告(湘恒兴会字〔20xx〕第090号)所反馈的绩效运行情况较为客观、真实,其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精细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综合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一是强化项目单位对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责任约束,对专项资金偏离预算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让资金管理人、使用人皆知“自家的钱怎么花的,花得怎么样,存在什么责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局业务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纠偏措施;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沉淀的结余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xx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xx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xx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xx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xx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xx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12)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xx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xx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xx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xx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xx]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五、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建设、维护、管理、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方面高度重视,在范围、深度、质量上高标准、严要求,随着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覆盖面越来越广,业务量大幅增加,差旅费、公务用车及租赁费也随之增加。为做好保山城市建设和指导各县市区城市发展行业领域工作,保山市财政局20xx年下达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补助经费22.81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缺口。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4号)和《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xx年经费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xx〕168号)指标文件,下达资金228109.16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支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223019.16元,购买办公设备5090元,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有效保障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保障单位办公经费、办公设备采购、劳务购买、公车租赁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

  满意度指标:干部职工满意度,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00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8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9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

  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

  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

  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

  二是抓了产业发展。

  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0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1

  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对20xx年财政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xx年对县20xx年先进工业企业发放奖励补助,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奖补文件执行,20xx年共计奖补工业企业34家,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选点方式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推进方案>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等文件,对县20xx年县级财政支出100万及以上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收集的数据实施统计分析程序后,选取个别样本(如数量大或金额大)进行单独随机抽样核查对象。

  (二)评价指标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项目特点,按共性指标60分(具体为绩效目标15分,项目决策15分,项目管理20分,项目完成10分)和个性指标40分(具体为功能实现20,项目效果20)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前期准备阶段、自评阶段、实施评价阶段、报告撰写阶段、结果运用阶段五个阶段的工作流程,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点现场通过询问、沟通、听取介绍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立项文件等依据,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检查项目预算审批、资金支付等内容,实地走访、收集满意度调查问卷,记录工作底稿,获取充分依据以客观公正评价20xx工业企业考核结果考核项目实现情况。

  (四)评分方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特点,对项目按:“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和“比率分值法:对存在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评分。

  (五)基础数据

  20xx年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补贴项目总表如下:

  三、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自评及评价结果:工业企业发放奖励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满分为100分,自评实际得分为95分。详见评分表:自评结果:总体上看,工业企业考核结果奖励经费项目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由财政局划拨县经商科技局,再由县经商科技局发放到每个企业的对公账户,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但是项目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制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工业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了对先进工业企业的扶持奖励,项目的实施能更加有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加速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扩大经济总量,提供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充分强调企业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政策引导、政策扶持、促进发展的作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项目资金应发放奖励补助资金10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99万元,未发放的5万元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九业食品有限公司在事中监管时,发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具体明细如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17个,应发放金额85万元,已划拨80万元;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奖17个企业,应发放金额17万元,已发放金额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1个企业,应划拨金额5万元,已划拨5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项目效益情况:通过发放奖励补助,有力推动我县工业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我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加快建设南向开放民族区域经济强县,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多的力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管理资料不完整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及时收集整理对工业企业的考核监督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到企业监督检查的相关图片与简报信息资料,对照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底稿,完善项目管理资料。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三方评价和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临财发〔20xx〕4号)文件,临澧县财政局委托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临澧县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立项依据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村〔20xx〕45号)和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建通〔20xx〕24号)等文件立项,临澧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结合县城的实际情况,下达了关于印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与发放办法》的通知(临脱贫指发〔20xx〕1号),原则上每户配套标准为2.7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农村危房的修缮或新建,主要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任务。为其他低收入农户提供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实施单位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2.项目主要内容

  对临澧县范围内的存量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包括9个乡镇、2个街道的390户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的情况下,对农村经济相对困难、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改造,提高农户满意度。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常建通〔20xx〕24号文件,制定了《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对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

  2.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审查危改对象条件、审批手续、审定资金补助标准,确认开工时间,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审批。

  4.县住建局危改办核准及公示。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危房改造方式,并对审批结果及时反馈乡镇公示,公示期至少7天。

  5.组织竣工验收。乡镇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县住建局危改办申请验收,县住建局危改办组织人员现场检查验收。

  6.资金拨付。按审批后的名单拨付危改资金。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资金总投入1005.95万元,截止20xx年1月20日,实际使用资金1005.95万元,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村民自愿、政府引导和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等基本原则,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结合农村双改行动和脱贫攻坚战役,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xx年前全部解决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问题,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对农村危房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改善区域内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条件,对临澧县9个乡镇、2个街道清查的农村危房进行修缮或新建,有效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具体目标细化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年度危改任务390户。

  (2)质量指标。危房鉴定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标准执行,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符合《临澧县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均通过现场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

  (3)时效指标。项目验收、审批、资金支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补助标准合规率100%。

  (5)经济效益。有效减少由于危房问题而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减轻危改户经济负担。

  (6)社会效益。提高农房安全质量,保障危改户居住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无一例农户上访户,危改房利用率100%,相关对象政策知晓率90%以上。

  (7)可持续性影响。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8)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九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到临澧县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收集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实;通过现场查勘向受益对象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电话问访、暗访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与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投入情况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填报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欠完整准确。

  3.资金投入

  项目资金按照乡镇上报的名单及补助金额,补助名单及金额由各村级通过民主评议确定,乡镇审核上报。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截止到20xx年底,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05.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截止20xx年1月,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1005.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时由县住建局向财政提出申请,经层层审批后由县乡财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拨付程序合规,部分资金未打卡到农户本人,签订协议后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建施工方。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无补助标准制度,村镇补助标准各地不一致。

  (2)制度执行有效性

  11个乡镇的村部档案或台账资料均未按要求留底备查,仅一份交县住建局。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完成了县城9个乡镇、2个街道共390户农村危房的改造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2.产出质量。农户危房进行鉴定,鉴定精准率100%,改造房屋建立了一户一档资料,填制了现场竣工验收单,验收合格率均达100%。打卡发放到户率100%,补助对象合规率100%,无一例违规补贴对象。旧房拆除率100%。完成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农村危房改造年内及时完成验收、审批、资金拨付。完成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新建179户,补助540.7万元;修缮201户,补助445.35万元,置换9户,补助18.5万元,安置1户,补助1.4万元,共390户,合计1005.95万元。补助实行个体差异化,未制定补助标准制度或方案,无统一的补助标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投入资金对临澧县的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促进了建筑业、装修业的发展,有效拉动了内需。同时农房建设机械化水平较低,需要较多的劳动力资源,尤其是农村个体建筑工与小工,可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增加了务工人员的收入水平,农村就业渠道得到拓展。

  2.社会效益

  危房改造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引导,激发了农村困难群众筹集资金改造危房的积极性,大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受益户不断增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汇总统计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为75.68%。

  3.可持续性影响

  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农村4类重点对象、唯一住房为C、D级危房的非4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长远意义。

  4.满意度

  通过汇总调查问卷结果,危房改造农户满意度为86.49%,未完成绩效目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确保项目推动。保障“住有所居,住房安全”,保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实施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和现场督导。

  2.加强巡查管质量。发现房屋改造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未达到入住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严重超面积建设的,取消危改补助资格。巡查、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欠严谨

  一是提供的危改户花名册中:电话号码错误115户,如鲁宁东、严奉志等空号、杨梅珍非本人电话、郭家岭为南京的电话号码等;无联系方式45户(叶发奎、黎伏英等);身份证信息与本人不符2户(陈夏林、胡孟均);未填银行卡号11户(周烟珍、叶世来等);四类危改户对象未附确认身份的证明资料和相关部门身份审核信息20户,主要是智障、精神病患者或五保户。

  二是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纸质档案原则上由乡镇负责填报、整理,竣工验收后交县级住建部门保存归档。建立健全全村级、乡镇、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台账管理制度”,现场调查发现乡镇均未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或台账资料。

  三是打卡到村干部或承包方银行账户进行代建的危房,未制定具体的修缮代建实施方案,农户对代建的项目内容和成本不清楚。

  2.未制定补助标准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建村〔20xx〕45号)文件规定“制定具体控制标准,并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未制定具体规范的补助或控制标准,无完整的补助金额佐证依据,补助金额差异化未提供差异化依据,如同为修缮补助,刻木山乡小书3.05万元、小佑4.05万元,烽火乡小虎3.2万元、小锋2.9万元,四新岗小正发.5万元等,补助标准较高。同为新建补助,太浮镇小林5.7万元、小田5万元、小红4.6万元等。

  3.部分危改资金效益欠佳

  空置危改房(原屋主已故)比例较高,财政资金效益欠佳。如分散供养五保户肖承佑、肖承佑,建档立卡户胡必波、蒋秀林等共14套,财政补助危改资金30.45万元。空置房无后续管理制度。

  (二)原因分析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村镇未将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档案严谨性、真实性、完整性欠缺;

  二是补助制度未制定,乡镇资金分配主观随意性较大;

  三是未考虑危改房后续处置问题。

  五、有关建议

  (一)精准完善档案资料

  规范并严格执行危改户的身份审核程序,完善、精准村、镇、县三级危改档案资料,便于备查和核对。各级各层应逐一严格审核从申报到资金拨付等所有的档案资料,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发生。由承包方制定修缮代建的实施方案,农户本人签字确认,知晓代建内容和成本情况,报村镇审批确认,保证支出的真实合理,确保财政资金的效益发挥。

  (二)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

  根据文件规定,对危改户进行准确摸底,针对不同情况的危改户,按类别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助标准,各乡镇村级参照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的对象认定、补助标准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资金安排随意性,杜绝关系户、虚报冒领户、吃回扣等违规违纪情况。

  (三)制定后续管理制度

  制定危房补助后续管理制度,针对财政资金补助五保户等危改对象,因亡故后房屋空置的情况,建议村镇提出合理化处理建议后报县住建局统一确定处理方案。

  乡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3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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