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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时间:2022-12-25 17:20:24 欧敏 报告 我要投稿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精选13篇)

  时间稍纵即逝,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自查报告了。如何把自查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政专项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精选13篇)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三)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x省扶贫开发办公室、xxx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x开办发[20xx]2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扶贫、财政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对20xx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绩效进行全面考评自查,现将考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成效总体情况

  20xx年,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我们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坚持思想向扶贫看齐,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集中,举全区之力、集各方之智向贫困发起总攻,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群众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取得显著成效。预计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

  1.加强动态管理,做好脱贫攻坚基础工作。

  依据“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严把脱贫纳入退出关,对我区在全省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为20xx-20xx年度的脱贫人口,按照家庭收入“十不算”和“三保障”方面“十不脱”核查标准,以验收办法为依据,以国家第三方评估和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共清理核查出不达标的脱贫人口49户192人,新纳入建档立卡87户168人。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不达标脱贫人口和新增的贫困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督促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帮助其及时制定脱贫增收计划和具体措施,既“输血”又“造血”,坚持从根子上解决贫困问题,在培育可持续发展产业上下功夫,有效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直至其稳定脱贫。

  2.注重输血造血,持续加大脱贫产业培育。

  脱贫的核心在增收,增收的根本在产业。为此,我们把培育富民产业摆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首位,加大扶贫产业培育力度,深入挖掘贫困村资源禀赋,通过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和政策引导,稳固传统特色小产业规模。利用沿山沿滩地域特点,种植各类中药材0.78万亩,种植旱地谷子1.3万亩,种植大豆、大麦、扁豆等小杂粮4.88万亩,特色种植面积达2.5万亩。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经营。把发展食用菌产业带作为实施扶贫战略、增加贫困户收入和推进贫困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建成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4个,基地规模达665亩,带动农户零星种植面积285亩。壮大设施农业高效经济。在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建钢屋架大棚150座,新建日光温室100座,使全区沿山沿滩贫困片带设施蔬菜种植总规模达到了2500亩,促进了沿山冷凉灌区传统低产产业向高效优质产业的发展。积极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提升工程试点,以入股分红的形式,投入资金760万元,在9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在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不断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培育壮大金花寨、银花寨、天霖、昌祺等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形成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产业扶贫新格局,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逐步增强。

  3.补齐基础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在实施精准扶贫、实现滴灌到户的同时,我们把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强有力引擎,坚持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问题与其他农户普遍受益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协调各有关行业部门,修编完成贫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配套、乡村道路、住房改造等规划,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贫困乡村全面发展,实现了富民政策漫灌到村、人人受益,12个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村级卫生室、乡村幼儿园、中心义务教学点、农用动力电覆盖率等指标均达到脱贫标准。在保障贫困村项目资金的基础上,今年突出加大对有贫困人口的32个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重点支持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改造基础设施、整治村容村貌、培育富民产业和改善民生环境,有效解决了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4.提升能力素质,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为深入实施精准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工程,推进全区精准扶贫“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和落实贫困户退出必须“有增收渠道”等要求,按照农牧、人社、商务等部门行业标准,摸排确定全区沿祁连山浅山区贫困片带有培训愿望和培训需求的7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其中:劳动技能培训20人,电子商务培训10人,设施农业食用菌培训40人),采取现场教学、基地实习、严格考核、颁发证书、后期扶持的培训方式,配合市扶贫办抓好贫困户产业脱贫培训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菜单式”产业技术培训工作,全区培训职业技能型贫困人口235人,培训种植、养殖、农机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型贫困人口4190人(次),让贫困户真正掌握了发展产业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贫困户致富能力逐步提高,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和技能保障。

  5.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63万元,其中:中央“三西”专项资金111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9万元,市级财政资金738万元,同时,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五个倾斜”资金筹措方案,按照区财政增量的15%和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50%用于扶贫开发的要求,安排区级扶贫财政资金1414万元,实施各类项目56个,重点支持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建设断头路、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畜禽养殖等产业及贫困户危房改造等群众最关切、最需解决的生产生活设施。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统筹整合使用其他财政涉农资金634万元,其中: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配套269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省级资金3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资金335万元,支持贫困村和祁连山北坡浅山区贫困片带非贫困村发展,促进祁连山北坡浅山贫困片带均衡发展。

  6.优化帮扶力量,促进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进一步调整优化帮扶力量和布局,对各乡镇一般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对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一般贫困户和已有稳定脱贫的一般贫困户的帮扶干部进行调整,集中力量,推进帮扶行动和脱贫攻坚在目标任务、帮扶力量、资金项目、培训资源等四个方面的“融合联动”。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组建18个帮扶小组,分别派驻18个乡镇,切实加强帮扶工作队力量。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10月份调整纳入驻村工作队员31名,使驻村工作队员总数增加到109人,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召回问责”制度,加大群众满意度考核权重,积极表彰驻村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

  二、主要考评指标自评情况

  根据“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按照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逐项对照我区20xx年扶贫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87分,总体绩效优良,扶贫效果明显。各个具体量化指标的考核和计算打分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10分):自评得分10分。

  1.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587.88万元,20xx年,省上安排我区财政专项1425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10.3%;20xx年度区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417万元,20xx年区财政安排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0.3%;20xx年度项基本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大于审计安排扶贫资金增幅。

  2.县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部分用于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例

  20xx年,我区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量2733万元,其中用于资金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14万元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增量的15.01%。

  (二)项目支出进度(15分):自评得分20分。

  1.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截止目前,结转结余1年内资金1188万元,结转结余率31.80%,预计12月底各项目资金支出后,结转结余率将低于8%,该项指标自评的7分;结转结余1-2年内资金134万元(包括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结转结余率8%,该项指标自评的2分;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资金,自评的2分。

  2、上一年度资金拨付情况。截止20xx年12月15日,上一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支出进度从16%,减低到8%,扣除质量保证金和项目管理费18万元、质量保证金47.5万元、项目结余资金14.697万元,实际结转结余32.8万元,结转结余率2%。自评得满分(2分)。

  (三)资金监管(自评得分20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在项目计划下达后,我区对年度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构成、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督电话等主要内容通过区政府政务网、xxx在线、省政府政务公开网、乡、村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年度项目资金等情况按要求公开村数占使用扶贫资金的总村数的100%;到村到户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开,并特别将项目所扶持贫困户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县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继续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结合全省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进一步靠实了监管责任,并制定下发了《xxx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纪委、财政、扶贫等部门分别组织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同时,及时对1213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查处。年度开展检查的乡、村数占项目安排的乡、村数比例为100%。

  3.扶贫项目资金录入情况:按照全国扶贫开发业务信息子系统要求,我们及时将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录入了系统,信息数据及时准确。

  (四)资金使用成效(自评得分45分)

  1.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xx〕100号)精神,我区成立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制定了《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xxx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并对相关的整合资金单位及乡镇人员进行了培训。20xx年,全区计划中整合资金3095万元;已整合资金30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3万元,市级资金73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14万元,占计划整合资金3095万元的100%,共实施各类项目27个,至目前,各个项目都已经基本完成。通过整合项目的实施,为脱贫工作注入了资金活力,完善一批基础设施、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贫困群众脱贫,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贫困人口减少:xxx区总人口52.3万,其中农业人口32.45万, 20xx年,省上核定我区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87户、1321人。到20xx年底,全区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9364元,贫困村总数由12个减少到2个,贫困人口脱贫141户449人,未脱贫215户688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全面完成年初制定脱贫200人减贫计划。该项指标自评得满分(10分)。

  3.精准使用情况。为更好发挥扶贫资金效益,我区在资金和项目安排过程中,将“突出对象精准”和“突出补齐短板”作为重点原则,对照脱贫验收标准,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对列入当年脱贫计划的贫困户优先扶持,充分享受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住危房、患大病以及残疾人、计生户、两女户、单亲家庭,给予重点扶持。对照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通过培育发展村集体经济实力,完善村内道路、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0xx年,我区共安排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3649.8万元,其中,安排到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资金为1642.4万元,占总资金量的42.66%;安排到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207.4万元,占总扶贫资金的60.48%。20xx年安排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资金比例为100% 。

  (五)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论证分析情况:20xx年度,我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按照省市区扶贫部门相关要求,通过群众参与、乡村审核、行业评估、民主决策选择,经个乡镇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组织各行业部门及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筛选可行性较强的项目,由区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审批下达并安排实施,并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告公示等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论证充分、前期准备工作扎实。

  2.项目库建设和定期更新:20xx年,我区严格按照《xxx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对项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及时进行立项、筛选、申报。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一次,项目库建设完整、规范,库内项目到村到户并定期更新。

  3、项目调项审批:20xx年度,我区严格执行《xxx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虽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按照群众参与、民主决策、公开公示的要求进行。项目实施行政村在经村民大会讨论后上报乡镇政府,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后下达变更批复,并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

  (六)加减分指标(自评得分3分)

  1.机制创新:一是建立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完善了xxx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审批程序,加强了扶贫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及时规避了在项目资金监管中出现的问题。确定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要求达到公开招投标规定的项目,均由专门的项目招投标代理招标,不但规范了招投标的手续,而且方便了群众。公开招聘项目监理机构,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监理,保证了扶贫项目的质量。聘请财务代理机构,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财务工作,并定期邀请专业会计对扶贫项目报账资料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性扶贫方式,今年安排10个项目,直接带动贫困户150多户增收,扶贫方式进一步精准,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2.违规违纪情况:20xx年项目正在实施,经多次检查审计,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七)试评价指标

  1.到县资金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xxx区20xx年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64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发展资金1116万元,省级发展资金382万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09万元、国有贫困林场50万元、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经费6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7万元),市级盘活存量资金738万元(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大满安阳)200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万元、贫困村养殖业发展专项400万元、贫困村专项扶贫资金78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410万元,区级盘活存量资金1003.8万元。20xx年,我区分两批共下达扶贫资金3621万元,共安排各类项目56个。其中直接安排到户资金2207.4万元,占资金总量的60.48%。

  考核自评综合结论:按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考评指标体系自查后,得出xxx区20xx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量化计分为“101分”。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xxx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

  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政策,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精准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3、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要求项目乡镇、项目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现了8个精准。

  4、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乡、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乡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区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区财政局进行支付报帐。区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区审计局对全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5、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

  有效利用全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省市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富民产业支撑贫困村增收的能力还不强。我区贫困村虽然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富民产业,但贫困村富民增收产业刚刚建立,还不够稳固,产业链条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加之农产品的销路还不稳定,致使富民产业支撑力不强,需要我们在壮大规模、提升效益上持续用力。二是扶贫资金报账率低。我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多,每年也就1000多万元左右,但因项目调研论证、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原因,项目实施过程较长,加之不少项目建设季节性很强,当年根本无法完成,扶贫资金无法报账,致使扶贫资金报账率低。三是扶贫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虽然我们对贫困户帮扶进行了一些如保险扶贫、资产收益型扶贫等方式的探索,但从总体情况来看,扶贫方式仍然单一,需进一步拓宽。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4

  我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在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的支持、关怀和具体指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长非税[20xx]15号文件精神,针对全县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xx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非税收入管理局的实际,制定出了望城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共分十部分若干条,即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监督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征收管理岗位职责、收入计划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努力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提高了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水平。

  二、狠抓基础工作,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实行计算机管理,票据台帐记录齐全完整。二是及时、准确制定了财政票据的使用计划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发放票据。三是各执收单位或收取非税收入均使用湖南省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财政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申领。无私自印刷票据,乱用、私开票据的.现象。四是通过单位的《财政票据及收入解缴表》与会计审核,计财核对,征管稽查检查,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换新、票款同步。五是设立票据总帐、分户明细帐和领用明细帐,及时登记和核对,确保票据领、销、存等情况清楚,为各执收单位用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六是票据销毁手续完备,对已废止的库存过期的空白票据,用票单位购领未使用的废止票据,已达到保管年限的申请销毁的票据均按规定清理造册,按程序进行了销毁。

  三、重点检查与日常稽查相结,全面加强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完善非税收入的举报、稽查、奖励、处分和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行为的监管检查,确保了收支两条线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年度预算的执行。二是根据《湖南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6月中旬至8月底对19个乡镇、22个县直执收单位的财政票据进行了全面稽查。三是开展专项调查。由于我县受特殊地理位置的影响,全县有7个乡镇属于湖区,根据上级和县政府的规定,20xx年以前湖区可向农民收取农排电费,我局分别对东城、乔口、坪塘、靖港、格塘、新康、丁字等涉及农排电费统筹管理的7个乡镇的农排电费的用票、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四、切实抓好年检,决不走过场。

  20xx年11月至12月我县对193个票据领购单位进行了全面年检。一是审查各执收单位购领使用票据依据的文件合法性,包括查证收费许可证原件并复印给检查组;使用的规范性,查看有无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无串用、混用票据的现象。二是审查执收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情况。三是对票据丢失、损毁票据的处理情况。四是审查票据金额与缴财政情况是否一致。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执收单位票据管理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个别单位在票据填开时不够规范,如不按要求填写审计卡;个别单位填票不认真,造成票据浪费;个别乡镇用往来据收取非税收入。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议和并写出了调查报告,切实做到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到位,实现源头控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5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

  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6

  根据xx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紧急通知》(赣财农〔20xx〕25号),以及《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赣财农〔20xx〕24号)文件要求,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目前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已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的重大措施。自查自纠工作则是整个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保障,因此,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过程中,我市始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精心部署,工作中严格落实,总结起来,主要是“四个强化”。

  (一)强化组织体系。市级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勇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赵伟任常务副组长,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从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配齐配强工作机构和人员。为全力以赴开展工作,开辟经费、物资、人力资源“绿色通道”,并公开了举报电话,开设了网站专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地也相应成立了以县(市、区、山)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专门办公机构、人员,保障了各项工作启动迅速,落实有力。

  (二)强化工作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自查自纠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每一个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负责一个县(市、区、山)的指导、督促和重点检查工作。二是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遇到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收集、整理责任县(市、区、山)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分析、解决问题。

  (三)强化制度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市专门召开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单位参加的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了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报表的填报要求,工作纪律等,进一步增强了对具体工作的指导性,各地通过以会代训、宣传等形式落实任务,明确要求,及时发放《自查自纠工作表》,使整个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了规范、全面、深入、细致。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山)、各有关部门对在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建立违规违纪案件追溯制度。对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以前年度的违规违纪案件,实行追溯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四)强化工作效果。各地在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逐项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对新问题的排查解决,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订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总的来说,这次自查自纠工作虽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是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了解,摸清了情况,据初步统计,2013-2014年我市各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1970973.3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共下达涉农资金1309703.28万元,市本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46488.68万元,县级财政共下达涉农资金614781.42万元,为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阶段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对以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巩固和完善了整改成果,对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进行了100%的跟踪问效,使这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按照先规范,再清查的.步骤进行,提高了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财务秩序。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对各单位、各地特别是乡镇、村场的资金管理、账务管理敲响了警钟,从而进一步整治规范了财务管理和财经秩序,扫除了少数人员麻痹大意、懈怠疏忽的心态,对各地各部门自觉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自查自纠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各县(市、区、山)自查自纠,全市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得到了明显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计106个,违法违规资金3915.91万元,并已整改到位。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103个,涉及资金18348.25万元,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个别地方存在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问题。武宁县发现此类案件一起,村干部通过虚报粮食补贴面积,私分农民补偿资金和补偿款,涉及资金2.91万元,此案件已处理,涉案人员已开除党籍。

  (二)个别地方项目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九江县发现此类问题3起,涉及资金7.51万元,一起是挪用民政救济款1.05万元,县纪委已立案做出惩处,相关人员已归还赃款并予以开除;另一起是村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资金4.56万元,该案县纪委正在处理当中。

  (三)部分县区仍然存在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现象。共有6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2002.52万元,如:都昌县滞留资金1219.84万元,瑞昌市滞留资金423.7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或项目已完工尚未进行审计,目前各项目正在加快项目进度或审计。

  (四)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象普遍存在。共有10个县发现此类问题,涉及资金15626.7万元。其中都昌县尤为突出,涉及资金8575.14万元,小农水项目因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涉及资金4242.27万元;2014年农业血防工程因招刚完成尚未开工涉及金额60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因项目建设审批程序未完成等原因,涉及资金852.87万元。其次是彭泽县,涉及资金418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小农水项目因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晚、招投标过程中处理投诉、雨水较多等原因造成工程相对滞后,涉及资金2880万元;2013年教师周转房因勘探、设计等14年完成,15年4月完成投资评审涉及资金1124.8万元。目前,滞后项目都在科学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五)个别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涉及资金461.1万元。主要是湖口县因县整体规划考虑,擅自改变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施地点,涉及资金461万元。

  (六)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3起,涉及资金247.52万元。其中武宁县7起,涉及资金126.52万元,主要是违规使用油价补贴、林业棚户区改造工程资金、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目前此类违规资金已追回并上缴财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上来看,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是各地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方报表填报不够准确规范,我们将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对《实施方案》所列十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各县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其他强农惠农资金进行重点检查,特别要对自查自纠“零申报”、“零问题”的部门和市县予以重点关注。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市总数的60%。同时,做好迎接省对我市的重点检查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职能,综合协调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市直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本系统的乡镇部门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并根据分片包干的原则,做好对分管片区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宣传报道,继续加强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上下信息沟通,继续办好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同时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信息等新闻媒体联系,及时反映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动态。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区扶贫办隆扶发〔20xx〕34号文件及隆扶联发〔xxx〕27号文件精神,结合乡实际,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乡国家和各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意义

  国家和各级投入农村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主要是解决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对于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财政扶贫资金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使其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财政扶贫资金用在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贫困群众走上脱贫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为此乡扶贫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切实明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确保专款专用,把每一分钱都按规定花在刀刃上,力求发挥最大效益。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都有明确的分工,有具体的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人员,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上都是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乡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至间,国家和各级投入乡重点扶持项目共有26个,资金3,900,000万元,共涉及12个村民委员会26个自然村。乡财政扶贫资金由于管理完善、监控得力,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三、强化服务意识、建廉政高效队伍

  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是中央和地方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解决和巩固温饱成果,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的每个环节都体现着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温暖,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都相应地建立了廉政制度,并结合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8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的通知》(茂财监[20xx]6号)的要求,我区领导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从6月初开始,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及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域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省级专项资金下达到我区的指标金额为6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到位。目前使用或拨付省级专项资金1653.6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0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7.18万元。使用或拨付资金909.34万元。目前,结余97.53万元,结转资金为646.79万元。在日常管理中,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般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和分配资金,财政部门负责及时拨付资金。

  二、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

  主要采取账务检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法。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财政管理部门负责自查资金拨付、使用、结余或结转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自查发现,存在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过慢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项目申报单位进展缓慢。如旅游扶贫专项资金400万元,该项目申报单位-茂名百越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园(冼太夫人故里景区)尚未申请竣工验收。农业类的资金,由于主管部门农林水和海洋渔业局于20xx年底才成立,业务方面同电白方面有些仍然需要衔接。还因为企业自身申请进度的原因,导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慢。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种粮直补资金等专项资金均是主管部门做方案,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到个人。

  四、整改意见和措施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我局将加强指导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进度,着手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加强专项资金定期管理。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9

  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

  (一)购领情况

  20xx年-20xx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

  (一)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未购领票据。20xx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10

  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

  (一)购领情况

  20xx年-20xx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

  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

  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

  (一)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14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142224.00元。

  (二)20xx年收入收缴情况

  20xx年未购领票据。20xx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11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12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财政专项自查报告 篇13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年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xxxx年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xxxx年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xxxx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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