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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调研报告

时间:2023-10-19 11:04:49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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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调研报告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益调研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益调研报告

公益调研报告1

  __县地处长江中上游鄂西北山区,__过渡地带,属长江中上游沮漳河和黄柏河流域,长江一级支流,漳河水库上游地带边,北岩容分布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4.38%。生态公益林的实施,结束了我县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调动了广大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保障林农的切身利益,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解决了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

  一、基本情况

  ㈠生态公益区划面积情况

  __县生态公益林从20__年森林分类区划, 经历不但完善界定有关技术、规范、区划调整等, 通过近几年发展,结合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和综合考虑远安县社会经济情况及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林业生产经营状况,报省林业部门批准确认后的生态公益林面积__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__万亩,保护等级为三级;省级公益林21.55万亩。

  在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__万亩、疏林地4.3049万亩、灌木林地6.5985万亩,涉及到全县5个乡镇、59个村和国有万山厂、县林科所、任家岗林场3个国有单位,按保护等级全部划为三级。

  在省级公益林中,有林地17.516万亩、疏林地__万亩、灌木林地__万亩, 涉及到全县5个乡镇、40个村。

  ㈡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

  ⑴我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从__开始,到__年全面实施补偿,已实施补偿4年,涉及到8000余户农民利益。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从__年开始实施,补偿范围为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计10.52万亩。

  __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万亩,补偿资金5万元。实施范围为任家岗林场.__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6万亩,补偿资金29万元,全部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实施范围为任家岗林场2.5万亩、太平顶自然保护小区0.3万亩、金家湾保护小区分别0.2万亩、大堰林场3万亩。

  __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2.07万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21.55万亩、补偿资金104万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0.52万亩、补偿资金53万元。

  __年下达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2.07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1.55万亩,补偿资金158万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10.52万亩、补偿资金100万元。

  ㈢生态公益林管理情况

  1.在生态公益林区已建立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域内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林地不受破坏,无乱捕滥猎现象。

  2.生态公益林执行林政管理,禁止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公益林地。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征用生态公益林地。

  3.实施公益林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动态变化、管护效果等情况。核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核实认定生态公益林的动态调整情况,调查评估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

  4.规范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集体林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管护开支范围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费、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㈠公益林补偿范围省级部门确认面积覆盖度不够。到__年,我县21.55万亩省级公益林全部实施补偿;而国家确认的30.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部分实施补偿,国家级公益林仅补偿10.52万亩面积,只是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补偿实施前后不一,人为造成一些矛盾和纠纷的隐患,影响着公益林管护政策的执行效果,也给资金使用和管理造成极大的困难。

  ㈡补偿资金标准不一。一是国有林与集体林不一样,国家级与省级公益林不一样,直补资金分国家级4.75元/亩,省级4.5/亩,__年调整为国家级和省级集体林按9.75元/亩,国有林补偿4.75元/亩,而我县由于历史原因有一部集体林划为国有林,没有调整权属,对农户补偿很不利,国有补偿标准比集体林补偿要少一半,势必引起新的矛盾。近年来,木材价格近年来各类木材价格上涨迅速,进一步拉大了经营商品林和生态林之间的收入差距,经营生态问题的矛盾依然突出。

  ㈢生态公益林界定到户过程中矛盾纠纷十分突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分解到户中,因区位不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补偿区别较大,部分人不能正确对待。有些林权证面积与区划界定的面积差别大,界定到户中产生矛盾纠纷,关键是调解十分困难,因为很多因素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如林权证面积与实地面积差异,山林历史遗留问题,农户林权证遗失、农户外出务工、林权纠纷,分解到户很难平衡面积,因涉及到资金补偿,矛盾激发尖锐和调解难度增大,引起了群众上访事件。这些问题制约着公益林的实施,迫切需要妥善加以解决。目前,历经两年多,反复落实,仍然还有个别村,山林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只能暂缓,解决矛盾后,实施补偿。

  三、解决问题建议与探讨

  1.大力

  宣传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性、公益林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益事业,提高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引起全社会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高度重视,解决生态公益林的投入和补偿问题,使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得到社会各方的支持,逐步形成全社会办生态林业的局面。

  2.制定完善生态公益林政策、管理规范,将生态公益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乡镇政府、村、林业部门多级部门合力,将这一利国惠民的好事办好办实。在实施过程中便于操作,为解决矛盾问题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

  3.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上,全面纳入补偿,区划范围上,逐步扩大纳入,在补偿标准上,平衡补偿资金标准,省级生态公益林和国家级生态公益补偿标准同价补偿,国有林与集体林同价。消除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体系,理顺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和保护补偿机制,明确公益林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建立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

  4.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体制,成立管理机构、由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全社会办生态林业的局面。形成以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经济手段,实行事业化管理的生态公益林业管理体制。

  5.落实工作经费。生态公益林补偿,界定到户、管护监督、检查验收等都需大量人力、资金,特别是在目前我县林业部门还是靠自收自支解决人员经费的局面,在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给这一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困难。建议安排此项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6.开展生态公益林经营利用机制,注重科学经营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坚持“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等措施,探讨林下种植养殖、景观资源开发等,努力做好非木质利用。通过科学利用,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自补能力,从根本上缓解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为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寻找一条致富门路,使群众管好自己的林子。

公益调研报告2

  以来,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范围扩大,“4050”人员就业成为城乡统筹就业的一大难题。针对这些情况,县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当作解决下岗职工就业主渠道,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户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在解决“4050”人员就业方面成效显著。为此,笔者对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优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调查。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成绩,也有潜力

  县是一个林业大县,森林覆盖面积达到92.4%。拥有7.4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6万人,城镇人口1.4万人,目前共有下岗职工263人,占城镇人口的1.9%;采取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下岗职工132人就业,其中“4050”人员23人,分别占下岗职工总数的51%和11%,还有26人等待就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中,社会管理岗位就业27人,占20%,主要在劳动保障协管员、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岗位;在社区服务岗位就业49人,占37%,主要集中在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等岗位;在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56人,占43%,主要在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工商户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岗位。在以上三大类中,政府采取购买和支持岗位的共92个,占到岗位总数的69.8%。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生态旅游强县、加大旅游投入作为解决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重大举措,提出以生态旅游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号召,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提供了新的广阔的空间。初步预计,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其中,各旅游公司预计可解决岗位70人,主要集中在门卫、保安、停车管理、卫生保洁等方面;城镇、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收发、门卫、老年人服务、群众娱乐、公用设施维护等方面可开发公益性岗位15个。政府组建中老年人娱乐中心,在交通执勤、卫生督管、汛期监测等方面可开发岗位15个。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链条”脱节

  公益性岗位如同一部机器一样,仅仅是主轴高速运转,相关部件不能跟上主轴运转步伐,就达不到实际效果。在公益性岗位开发过程中,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1、政府与部门之间脱节。

  中央、连续两年将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以一号文件发出,中央的第一个会议就是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提出了就业再就业是以人为本的体现,是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省、市、县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就业再就业奠定了政策基础。但是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不仅仅是劳动部门的事情,劳动部门也无能力全部包揽下来,需要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实现充分就业。可是,政府下属的机关事业单位对开发公益性岗位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合力。一是机关事业单位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素质低下,无技能、无专长,开发岗位后,认为不能为我所用,存在这样那样的顾虑,就不予安排工作。甚至个别部门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后,不给下岗失业人员安排工作,却发给他们50元岗位补贴,而自己却得到了安置下岗职工的政策补贴资金,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当作创造收入的渠道。二是不愿意掏钱为下岗失业人员出资付酬。政策上的补助只是下岗失业人员工资报酬的一部分,大部分资金需要用工单位支付,但是,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过程中,有的用工单位以占用自己财政经费为由,拒绝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2、岗位待遇不能满足下岗失业人员需求。

  公益性岗位开发后,一般单位只负担300元左右的工资待遇,加上公益性岗位补贴50或80元,还达不到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400元的标准。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不愿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下岗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不能接续,工伤、医疗保险不能落实等实际困难不能得到很好落实。

  3、岗位安置与就业观念脱节。

  在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中存在三方面的观念问题。一是社会对下岗失业人员存在观念问题。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就业的理解存在歧意,把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视为就业,甚至把就业的范围缩小到仅仅是“吃财政饭”的国家干部,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不稳定就业或者无稳定收入的就业视同没有就业,对下岗失业人员产生歧视,造成下岗失业人员心理压力。二是下岗失业人员自身观念问题。特别是下岗职工拿自己原有的工作经历做资本,在选择工种时,既要待遇高,又要工作轻松,高不成,低不就,就业平台难以建立。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的闲置岗位视同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配套了税收优惠、岗位补贴等相关政策,但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个体户在使用下岗职工时,在利益驱动下,存在违背《劳动法》的行为,如延长工作时间,拖欠工资等。

  4、岗位开发与主导产业建设脱节。

  任何一项产业的兴起,必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也会促进更多人员就业。从我县实际情况来看,主导产业也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突破口,如生态旅游、矿山企业、城镇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在这些产业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上上之举。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脱节现象。政府在推动主导产业发展中,没有统一规划,岗位资源没有整合。只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下岗职工就业问题,没有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共识或提出解决多少下岗职工等问题,造成外地人蜂拥而致,而本地下岗职工却无业可从。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投资企业往往使用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使用的本地下岗失业人员却很少,原因是本县下岗职工生于本乡本土,难以管理。

  三、环环相扣,促进公益岗位开发

  1、政府出面,合理整合公益性岗位资源。

  请求政府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合力,在部门中形成“下岗失业人员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不是社会负担”的认识,用好了下岗失业人员既是财富,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用不好下岗失业人员就是社会的负担,甚至为经济建设造成不稳定因素,他们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关心和支持,因此,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从部门中将可以吸纳下岗职工的岗位腾出来,合理整合,统筹使用,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减少不稳定因素。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以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己任,抛弃“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劳动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劳动部门有义务为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就业问题,但劳动部门无权包揽。

  2、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级各部门在生态旅游、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矿产开发等各个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与投资商、开发商达成协议时,能否将部分岗位让于本县下岗失业人员,使下岗失业人员不离土、离乡也能取得丰厚的收入。

  3、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4、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开发岗位。

  继续采取政策鼓励措施,按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元;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属“4050”人员的,每人每月补助80元,以此激励更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及个体户使用下岗失业人员,在资金许可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补助标准,促进城乡就业。继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领办、创办自己的经济实体、企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促进就业和就业岗位开发。同时,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使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

  5、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要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下岗失业人员的良好氛围。一要让各用人单位认识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重大意义和好处;二要让下岗失业人员正视自己,了解自己的能力,树立“凭自己劳动挣钱最光荣,让别人去说吧”这种理念;三要让社会各界正确对待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是谁也不愿遇到的,要让社会各界反向思维,理解和关心下岗失业人员,推动公益性位的有序开发和利用。

公益调研报告3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二、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三、xx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情况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观念有偏差

  (六)公益性岗位的动态退出问题

  五、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管理,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

  (二)规范工资待遇

  (三)加强舆论引导

  (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

  (六)完善人员进出机制

公益调研报告4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县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根据有关政策狠抓落实,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以下几类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因城镇公共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民。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县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477人,其中:1、环卫处278人2、家政公司143人3、敬老院17人4、小区保洁39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县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工资。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县在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不顺畅。目前,我县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环节还不规范,负责主体不明确,存在着各自为战的现象。

  2、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由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自身年龄偏大,加之缺乏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素质普遍偏低,不仅缺乏工作技能,而且工作能力较差。

  3、部分岗位不稳定。个别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如环卫工、敬老院护理员等岗位,由于薪酬与其他公益性岗位相同,因而人员变动频繁,人员招聘难。

  三、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明确职责。要严格人员进出制度,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按照属地就近录用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确保就业困难对象优先得到安置。

  2、搞好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其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日常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使从业人员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推行依岗确定待遇。对环卫等劳动强度大的岗位,适当予以补助,增强岗位吸引力,改变招人难、用人难的状况。同时,多方争取,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合理调配人员,使公益性岗位的设置满足我县实际需求,扩大公益性岗位的覆盖面。

公益调研报告5

  一、扶贫济困,公益事业实效凸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市公益事业逐步发展,在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城镇有162户275个困难人口、农村22631户40854个贫困人口,64569残疾人,要解决好这些弱势群体面临的困难,不仅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而且需要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20xx年2月成立慈善总会, 20xx年1月成立慈善基金会。6年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泛参与,我市慈善事业发展迅猛,全市累计募集善款7000万元,救助支出32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3839人次,在助医、助学、帮残、抚孤、救灾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xx年下半年起,我市启动镇级慈善分会建设,全市16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全部建立慈善会,形成了以市慈善会为龙头,镇(开发区)慈善分会为依托的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公褒事业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多年来,xx市妇联积极参与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以孤寡老人、贫困单亲母亲、孤贫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困、敬老扶幼、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先后募集资金150余万元,帮助86名贫困女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资助近千名孤贫儿童继续学业,为我市公益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正视形势,公益事业任重道远

  我市公益事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我市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宣传认知力度不够。公众对公益事业的认识非常模糊,慈善意识还比较淡漠。多数人都认为公益是企业家的事,是有钱人的事,公益活动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实际上公益是一个人人都能为、人人都应为的事业,它是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观念的社会成员具有的'基本素质,它是公民权利和仁爱理念的结合,是人道主义、人文关怀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结合,是公众的点滴奉献成就他人梦想的善举。

  二是社会力量盘活不够。关心、关爱弱势群众的发展离不开慈善事业的帮扶,但仅仅依靠慈善部门力量还显得有些薄弱,还需要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共同努力,才能达到万众一心,共促和谐的社会效果。

  三是救助项目开拓不够。目前,我市开拓的公益救助项目虽然涉及到医疗、助困等方面,但是远远不能惠及到各个层面。举个例子来说,我市特困单亲母亲3811人,据初步筛查,患两癌(乳腺癌、子宫癌)的农村特困妇女多达216人。这部分人虽然享受了低保照顾,但是家庭贫困,再加上高昂的医药费,生活十分困难。而社会救助手续繁杂,救助落实的资金只能是杯水车薪,且救助的方式为个人先治疗,再申请,使得一些特困妇女往往是望而却步,有的干脆放弃治疗和求助。还有孤儿收养、孤寡老人的赡养对贫困家庭等等的救助都还多多少少存在欠缺。

  四是内生动力激发不够。目前我市的公益资金多依靠先富起来的企业和个人贡献力量,反哺社会,然而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社会的回报不如人意,救助工作流于形式,缺乏长效机制引领和制约,导致慈善救助往往有头无尾,影响参与者的积极性,最终造成慈善事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三、借力生力,公益事业循环发展

  一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全民慈善理念。

  慈善事业不是靠一人一时、一朝一夕之力传承和发扬的,它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广泛地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慈善事业的历史和发展状况、慈善爱心人士和企业的先进事迹等,多方合力、多管齐下,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形成一种榜样的引导作用和社会舆论氛围,鼓励激发更多的捐赠行为,弘扬“慈善光荣,助人为乐”的新风正气,扩大慈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要争取社会联动,合力共推公益发展。

  慈善事业要得到发展,政府、社会、个人的推动必不可少,尤其是在慈善事业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要重视支持社团组织参与慈善事业,进一步整合公益力量扩大慈善事业的受益面。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慈善活动,促进慈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要借助开发的“希望工程”、“春蕾圆梦工程”、“康海助孤工程”等公益品牌借力生力,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要扶持社工组织发展,激发社工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中来,努力在全市形成慈善工作“全面开花、处处结果”、慈善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气候和氛围。

  三是拓宽扶助项目,增强慈善救助能力。

  要在原有的扶助项目基础上,开发新的救助项目,尤其对一些家庭十分贫寒,救助需求十分迫切的帮扶对象,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做到能帮尽帮。与此同时,要确立“以项目进行募捐,以项目落实救助”的思路,围绕“老百姓急需的、政府关心的、捐赠者乐意的”问题,策划出一批慈善新品牌,以募捐善款。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是规范透明运作,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要充分调动企业的慈善热情、激情,通过税收优惠、宣传报道、进行“慈善奖”的评选等鼓励形式,引导企业设立慈善基金,方便履行社会责任,扩大企业知名度。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要研究慈善资金的使用方向,公开透明,将募集到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急需的地方去,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益,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最终实现慈善组织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有效助推社会公益事业和谐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6

  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农业部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xx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带着这个问题,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家组成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

  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农技、农机、动防等农业服务机构,形成了从市到区(市)县,从区(市)县到乡镇,从乡镇到村的农业服务体系。这一阶段,是农业服务体系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大格局下发展较好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的90年代末到底,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在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混,在服务中因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或片面追求利润,时有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体制机制的弊端凸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窘状。这一阶段,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处在国家经济体制转型大格局下最困难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底至今,市委、市政府为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结合xx实际,在构建大委局管理大农业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针对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市级通过小站撤并、整合资源,组建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和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机构,初步构建起了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县级通过资源整合,合理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村经济信息、农业机械化服务等机构,初步形成了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在乡镇,撤销了乡镇的农业服务机构,按农业区域、产业发展状况组建了公益性农业服务片区站,全市240个乡镇和涉农街办,截至3月止,已组建片区站208个,到岗人员915人,初步筑起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村级突出重点,建立了畜禽防疫员制度,全市共设置村级防疫员2256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点建设有了良好开端。通过改革和创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有了良好的发展,基本做到了公益性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机构管事”。xx的改革和创新也因此得到了国家农业部的高度评价与充分肯定,并于1月在xx召开现场会,推广xx的做法和经验。11月21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四川省委副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张中伟同志率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有关领导,到xx专题调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对我市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创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望一抓到底、抓出更大更好成效”的殷切希望。

  二、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很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解决。

  (一)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需进一步明确

  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更需要政府对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公共性的服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有的区(市)县对建设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工作目标。因而,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力度不够,工作不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农业服务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严重情况。

  (二)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以来,我市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有的区(市)县农业部门进行了改革,并组建了新机构,但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局中局、局中办、局里有中心、办里有中心”,难以发挥作用;多数区(市)县设立了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有效地开展了服务,但有的区(市)县却是应付了事。在设立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上虚晃一枪,形成了“有站无人、有人无站”;有的区(市)县对乡镇与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既影响了作为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经济发展的职能发挥,也使片区站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得不够合理,服务范围过大,不利于方便群众,有效服务;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较分散,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进一步整合和综合利用的空间。

  (三)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需进一步强化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近年来我市农村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较差的。一是办公条件差。市和县级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缺办公用房、缺设备,设施简陋不配套、整体办公条件差等问题。有的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由于一个单位没有集中的办公用房,被迫分成七、八个地点办公,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租用或借用办公场地办公的占95%以上;县级和片区站缺乏专用仪器设备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的占80%以上;县级和片区站无机动交通工具的占73%以上;近远郊三分之二的区(市)县片区站没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所。二是人员专业状况堪忧。组建农业片区站时,全市录用的片区站人员中,

  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高达44.0%,个别区(市)县农业非专业人员比例甚至高达81.8%,农业服务的效能可想而知。全市县级约有50%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培训时间累积不足15天,知识更新缓慢。三是工作经费缺乏。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有不少区(市)县片区站工作经费低于人平年工作经费3500元的市定标准,最低的人平年工作经费仅有960元;有不少区(市)县和片区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进行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有不少区(市)县在推动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时,对存在的诸如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问题,解决不及时,因而也影响了改革的效果。

  三、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针对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市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建立高标准的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服务体系作为保障。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应当在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供服务、增强效能上下功夫。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部门“管”农业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把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牢固树立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抓农业基础地位的夯实,就是抓“三农”工作,就是抓现代农业发展,就是抓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切实推进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重点1、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建立以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为主干,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为补充,公益性农业服务与经营性农业服务相对分离协同发展,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满覆盖”的农业服务体系,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目前,根据我市的实际,应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建设,用1—2年的时间形成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这一“主干”,然后再用几年时间促进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从而真正构建起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服务体系。2、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相对分离的原则。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的界定和完善。二是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的原则。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硬件设施的建设。三是坚持资源整合、合理利用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合理利用资源。目前,要突出抓好市和区(市)县及片区站现有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四是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着力提升公益性农业服务新形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与布局,在全市按照“四统一”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五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县共建的原则。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市、县联动推进。目前,要突出抓好方案审定和组织协调工作。六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把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群众放在首要位置,不搞一刀切。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在点上取得经验再在面上推开推进。3、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由于五城区、高新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议不考虑。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农业生产区域,即除五城区、高新区以外的14个区(市)县。在14个区(市)县中,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到乡镇。这样,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

  (三)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1、关于机构设置。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应形成以市级服务机构为龙头,县级服务机构为纽带,乡镇级服务机构为基础,村级服务机构为基点,市、县、乡、村贯通的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如下图)。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图市级服务机构→县级服务机构→乡镇级服务机构→村级服务点(站)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名称,全市应相对统一。我们认为,大邑县在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其机构设置的名称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是:县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则整合片区站,设置农业综合服务分中心,村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点(站)。(1)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市级现有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及其资源,组建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技术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农业安全保障(包括动物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机安全监理)、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业信息(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生产信息、农村土地管理和农业灾害预警)四个子体系,构建起具有xx特色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平台。(2)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根据14个区(市)县大多已整合了农业行政管理资源,组建了农村发展局的'实际。因此,应整合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和资源,构建起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的纽带平台。(3)乡镇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农业片区站,设置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这个问题上,也不搞一刀切,在一些不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农业片区站,发挥其作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还应把现实和长远结合起来考虑,在进行资源整合和机构设置时,既可将农技、畜牧、农机等服务机构整合起来,组建“三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也可探索在“三站合一”的基础上,将林业、水利服务机构纳入其中,组建“五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但不管是“三站合一”,还是“五站合一”,应主要是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4)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公益性农业服务进村入户,是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组织特别企盼的事情。应以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在农业生产为主的村组建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点(站)。2、关于工作职责。市和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工作职责,应是: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重大技术和新品种、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农业生态环境、耕地质量、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机安全和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进行指导。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应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建议按照“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五有”(有办公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专业队伍、有工作经费、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见:附件3、附件4)。关于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通过现有资源的整合、资产置换和市财政投入等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完善其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关于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现有的农业、畜牧、农机等服务资源,采取市、县财政支持,市财政承担大头的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承上启下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关于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市和县两级财政投入,市财政占大头的办法,建设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配备基本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关于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在建设上,不宜大兴土木,应利用村的“活动中心”,调剂出一块作为服务基点的办公用房,再配备必要的设施,使之能真正开展有效服务。

  (五)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关键。因此,应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待遇、制度”五落实,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1、编制落实。为确保有效地履行公益性职能,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人做事、有效服务”的要求,核定市、县、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事业人员编制,并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县级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其编制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应不低于8个。2、人员落实。农业的特性决定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普遍存在“一多一少一缺乏”的问题,即:市和县级服务机构的人员偏多,乡镇服务机构或片区站的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为逐步解决好这一问题,建议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时,其人员来源应统筹考虑,可从原来的农业片区站中选定有较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的人员,也可从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中选派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还可参照“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办法,从大学毕业生中选聘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应达到“两个80%”,即取得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取得农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村农业服务基点(站)人员须掌握农业服务的基本技能。其人员来源应由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招聘。3、经费落实。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市和区(市)县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10000元;乡镇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7000元;村聘用人员的补助全年应不少于5000元/人。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的同时,各级财政还应落实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及技能培训,设施设备维护和使用等公益性农业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这样,农业服务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设施建设,在体系建设中带有基础性和关键性。市、县两级财政应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远郊区(市)县财政比较困难,市财政应适当倾斜。对远郊区(市)县按统一要求搞的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建议应不低于总投资的80%(见:附件5)。4、待遇落实。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兑现。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落实在基层工作连续8年,上调一级工资和在基层工作3年以上,评职称可不参加外语考试,职称聘任推荐上,可优先考虑等政策。进一步制定事业单位聘任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原则上从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人员中选拔和鼓励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基层锻炼,在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等政策。针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实行了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由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而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又要在当地开展为农服务的实际,加之现在乡镇政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仍没有改变,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不能脱离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因此,建议应处理好“条块关系”,着力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5、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是保障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的关键。建议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制度,年累计受训时间应不少于15天。健全工作制度,针对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特点,在严格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奖勤罚懒等方面进行行为管理,着力探索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

  (六)要进一步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配套建设在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使之与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相得益彰。为此,建议应着手制定和实施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包括农技、动防、繁育、农产品安全、金融、担保、保险、产权交易、防灾减灾等在内的整体规划;着手制定和出台鼓励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健康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7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加快生态公益林发展,建设生态家园,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公益林宣传年”活动的号召,及时调研总结我县公益林实施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调研组,于5、6月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入村走访、实地察看等方法开展调研,在全面了解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益林建设保护与利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脉东麓,长江中段、洞庭水系资水上游,辖12个乡,10个镇,565个自然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80万。全县土地总面积329.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9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7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03%。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历程

  2001年,我县启动国家级公益林试点工程,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3.49万亩,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2002年4月5日,发布《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管护措施,加大对破坏国家级公益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同年6月,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均设立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产生了一支作风过硬、工作负责的公益林管理工作班子,并通过竞选上岗,全县共聘用了156位公益林护林员。

  2004年,区划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86万亩。

  2006年,补进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

  2007年,区划省级公益林28.1万亩,并纳入省级财政补偿,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49万亩。

  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54.35万亩。

  2010年1-3月,国家级公益林进行部分调出和补进,净增2.1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充区划和部分调出,净增省级公益林30.39万亩。

  2011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批准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28.4亩,调出省级公益林655.5亩。

  (三)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

  经过几次区划界定和调整,至目前我县共有公益林总面积113.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万亩,涉及5个国有林场、22个乡镇399个村;省级公益林58.42万亩(其中30.92万亩尚未列入补偿范围),涉及5个国有林场20个乡镇296个村。

  1、公益林资源结构及林地面积分类:

  按保护等级分:二级31.383万亩、三级83.575万亩。

  按权属分:国有27.358万亩、集体47.703万亩、林农个人39.897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户的未统计在内)。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81.874万亩、竹林地15.356万亩、疏林地1.579万亩、灌木林地8.431万亩、未成林地4.728万亩、苗圃地0.04万亩、无林地2.949万亩。

  按林种分:防护林95.014万亩、特种用途林19.944万亩。

  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4.165万亩、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30.366万亩、邵怀高速公路、320国道两旁29.675万亩、县城周围生态区12.0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5.592万亩、生态型国有林场11.072万亩、其它区位22万亩。

  2、公益林林分结构

  按龄组分:幼龄林21.291万亩、中龄林15.966万亩、近成过熟林44.24万亩。

  按优势树种分:杉木37.663万亩、松类23.251万亩、阔叶类16.24万亩、杨类0.048万亩、柏类4.295万亩。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阔叶林15.28万亩,天然阔叶林中原始次生林面积3.3万余亩,分布在罗溪乡的铁山村、枞山江村、田坳村、安顺村、罗溪村和小麻溪村,罗溪林场的芭尤江工区、大山工区和胡塘工区,长塘乡的双峰村,桐山乡的浦板溪村,石柱乡的兰溪村和燕岩村。

  (四)、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成效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十周年以来,推进我县构建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发展洞口经济、保障人民健康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体现了明显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日益显现。

  林地和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有林地面积 2001年为156万亩现为174万亩。森林蓄积量2001年为568万立方米,现为784万立方米,2001年有林地亩均蓄积为3.6立方米,现为5.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9.92%增加到57.03%,林分平均郁闭度由0.48增加到0.67,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7%以上。森林碳汇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普遍增强,按照当前普遍采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系数,推算出我县的森林共吸收碳948.6万吨,产生的价值为25.93亿,共释放氧气940.8万吨,产生的价值为34.78亿,共蓄水3.48亿立方,产生的价值为15.66亿,保育土壤及净化水质产生的价值为21.47亿。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二是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很少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三是生物多样性提升,无论山区还是丘陵区,都基本上形成了乔灌草共存的完整的群落结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以前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野猪或其它保护动物,现在频繁出现在乡间小路上,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也明显增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公益林补偿使林农得到实惠,同时也提升了林农生态保护意识。

  从2001年至 2010年,我县用于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033万元(中央财政支出2471万元,省财政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林护林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档案建立等支出473万元,直接补偿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的金额为2560万元,补偿涉及到22个乡镇537个村18.3万户及5个国有林场,平均每户得到补偿为139元,得到补偿最少的户为18.5元,得到补偿最多的户为2048元。

  4、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林农通过多种途径发家致富。

  公益林的建设保护,改善了居住、投资和旅游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林农不再靠砍树变卖来维持生活,而是巧用多种方法发家致富,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探索出解决林区生态林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之矛盾的多种有效途径。

  一是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我县有回龙洲保护区、半江风景区以及罗溪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每年来观光的游客达万人次以上,旅游及其附属产业给洞口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达1500 万元以上,比直接砍伐木材多5倍的收益。二是推动了农家乐园饮食休闲的发展。据初略估计,我县农家乐总数在160家以上,农家乐的发展,对解决林农再就业、解决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给林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每年1800万元以上,按照每立方米木材可销售得到300元来计算,需要6万立方米木材,可间接减少采伐9万立方米蓄积。三是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林农充分利用生态林林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石江镇、竹市镇在公益林中圈养土鸡、火鸡和山鸡,罗溪乡、江口镇、大屋乡、桐山乡在公益林中种植天麻、食用菌及其它珍贵药材,都产生了丰厚的效益。四是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前面说过,林地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丰富了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0.25亿立方米,其中客水28.26亿立方米,自产地表水18.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3.65亿立方米。境内有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47座,大小电站54座,装机容量 7.04千瓦。农村饮用水建设中,即降低了引水成本,水源都直接取自水源涵养林区,不需要打井和电排,天旱再久也是水源不断,又降低自来水净化处理成本,经过卫生部门检测,不经任何处理,水质即达到饮用和生活用水标准,做到直引直用。

  二、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到位,机构配置完善,责任明确到人。

  县委政府重视抓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于2002年发布《XX县人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广泛宣传教育公益林保护政策法规。县、乡、村级级成立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和公益林管理站。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补偿资金管理与发放、公益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县、乡、村层层签订公益林管理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级级签订了管护协议,并聘请了196名专职护林员,划分了管护责任区,对所有公益林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护。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为了确保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我县出台了《XX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XX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X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并且规范了公益林采伐审批制度和补偿资金兑现制度,对于公益林资源管理和补偿资金管理,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每年都要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公益林管护情况,二是核查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不合要求的,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促使整改和纠正。

  (三)、建立完整规范的公益林档案及信息数据库。

  我们遵照湘林资[2010]8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林档案按“公益林资源、公益林经营、财务、制度法规和权益”五大类以乡镇为单位归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资料完整对应一致。

  我们完善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公益林资源小班图、公益林资源小班属性表、林权小班图、林权证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益林到户补偿面积表、补偿对象基本信息表、公益林护林员信息表。

  (四)、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和科学经营方法。

  认真实践,努力探索,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抚育、优材更替、碳汇造林等项目。省厅在我县启动“优材更替”试点,旨在为给公益林改造、保护和利用探索经验、提供科学的依据。“优材更替”是调和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解决树种单一性、树木老龄化,生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对此项目十分重视。2009年完成以香樟、楠竹为主的优材树种更替造林418.5亩,2010年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手段,增加优材树种的比例,确保成活率95%以上,年平均生长高度70cm以上,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监测各项生长指标,向省市及时报送详细的试验数据,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来确保“优材更替”试点项目的成功。

  (五)、加强管护力度,切实保护公益林资源。

  护林员每月保证巡山20天以上,负责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预防山林火灾、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止乱占乱垦、毁林造林和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负责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并实行奖惩挂钩制,负责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抚育、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的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负责公益林监测、防火和防病虫害,负责本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发及档案管理。县局负责组织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档案管理,负责公益林采伐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公益林资源管理和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进行核查。对各乡镇的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年中抽查,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联合森林公安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查处破坏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典型,治重点,切实保护好公益林资源。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我县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重视,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公益林建设保护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定期印发宣传资料,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电视报刊做宣传报导,出动宣传车,引起社会各界人士重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宣传基础实施,在公益林保护区和交通要道处设立永久宣传牌,使之发挥良好的告示作用。四是各乡镇场都设立公益宣传栏,各村都订立公益林护林公约,并在公益林山场设立护林牌子,标明公益林山场名称、四至及保护内容。五是加强针对性宣传,对林农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三、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面临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更新、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

  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方面,按照我们当地水平,每亩地租可达15元,都己超过补偿标准,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每亩林地年利润应该可达到30元以上。再者,很多公益林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己达到采伐利用年限,短期内可获得很高的收益。现在的木材行情较好,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还是很低的水平,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欠高。

  在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方面。我县公益林中有很多明显老化的人工杉木过熟林,还有历年遭受冰雪灾害造成的残次林,低效林,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按照现有的更新采伐规定,只能用小块状皆伐和择伐,一是采伐和更新成本高,更新期限过长,二是伐后更新的幼树缺光而生长不良,在下一轮的更新采伐中,基本会损毁,更新效果不良。

  在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方面。针对公益林采伐需要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目前《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上都涉及公益林采伐的要求,但又不尽相同,比如《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十二五编限》中的龄组划分就不一致,没有明确说明采用哪个是正确的,在采伐审批中很难把握。

  (二)、补偿资金“一卡通”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由于林改后,存在集体、股份、联合、个人等多种经营方式,迅速补偿到户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林改后分到千家万户的山场,难以及时落实“一卡通”。

  (三)、区划界定遗留问题较多。由于每次的区划界定以及补充区划界定的工作时间都安排得太紧,仓促之下难免失误。一是存在不少的错划、误划以及漏划的公益林地;二是存在插花山、纠纷山等着很多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存在部分村干部未经过村民或代表大会私自将集体山林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四是存在林木林地流转后,被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今后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公益林资源管理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生态公益林改造任务比较大,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不少树种单一、树龄老化、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需要进行改造;因火灾造成的迹地、冰雪灾害造成的疏残林地需要重造,而公益林补偿绝大部分是要发放到户,缺少资金投入到改造和重造项目中去,资源建档、补植、抚育、灾后重造等每年需要上百万,而管护中可以支出的部分只有26万,仅靠管护支出每亩0.45元来承担公益林的防火防灾和灾后重建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缺口很大。

  四、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不懈完善 “一卡通”资金补偿制度建设。为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达到上级“一卡通”发放的要求,我们在2011年将以林权改革成果资料为基础,将每个公益林小班面积按新林权证权属落实到农户或经营单位,做到人、地、证、卡相符,完全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建立公益林资金补偿数据库。督促乡、村级建立公益林资金管理专账,对集体所有和股份经营的公益林地的管护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做好明细账,并在村务栏中进行公示。

  对原区划界定中的遗留问题,结合2011年公益林资金补偿“一卡通”工作,把公益林小班权属核实清楚,权属有变化的重新制做界定书,签订合同,清理出错划、误划和漏划部分,及时做好调出补进材料报请省厅和国家林业局审批。

  (二)、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倡导公益林林下经济的发展,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生态公益林林改后确权到户的林地所有者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生态公益林区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五)、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对需要改造和重造的公益林地投入专项资金。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的人工纯林,调整采伐管理制度,允许进行皆伐后更新,对更新的树种、比例结构做出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定,保证造好一片,再采伐一片,这样可以由林权人通过采伐林木的收益来进行重造,一是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提高自主建设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是建议针对公益林采伐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细化操作要求,统一操作标准,明确县一级对公益林采伐审批的权限范围。

  三是建议由省市定期举办“公益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各县市之间多交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公益调研报告8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原因。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xx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xx—20xx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xx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xx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xx年至20xx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xx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xx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研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及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照顾,支持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9

县民政局:

  为加强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无序殡葬、浪费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问题。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工作的函》彝民函[xx]33号文件要求,为能更好地为我乡下步的殡葬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结合xx乡实际,现将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乡位于彝良县东北部,东与柳溪乡毗邻,南邻镇雄县杉树乡,西接小草坝乡,北与牛街镇接壤,乡政府驻地在xx村街上。距县城51.8公里,全乡国土总面积150.28平方公里,辖xx、放牛、大溪、红岩、镇河、鱼井、石笋7个村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彝、苗”三种民族。xx年底全乡总户数有

  5604户21824人,其中农业人口11108人,全乡总耕地面积2.52万亩,人均耕地1.2亩。其中林地12.9万亩,森林覆盖率53%。境内沟壑纵横、气候恶劣、常年多雾,四季阴雨连绵。全乡耕地面积受洪涝、工程性缺水、土壤贫脊等因素限制,在加上私人乱埋乱葬浪费了土地资源,全乡农民收入得不到增加,农业效益得不到提高,是全乡农村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之一。

  二、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地方风俗民情及没有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没有相关的地方政策法规及的约束,截止目前全乡各地都是无序乱埋乱葬,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视觉污染严重,因无序殡葬,每年清明上坟时森林火灾发生率增加。

  从我乡农村墓葬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无序殡葬严重侵占农村耕地。按xx年度乡内实际死亡166人作为常数值计算,死亡率是4.7‰,以土葬平均每个墓穴占地每人6平方米计算,全乡境内每年用于殡葬的耕地约为1.49亩。特别是近年来,受殡葬攀比风气的影响,一些经济相对富裕家庭,不惜重金购买风水墓地,随意占用耕地建设大型墓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致使粮田面积大量隐性流失。

  2.无序殡葬极大地增加了全乡各项建设。据调查,全乡现共建坟墓13500多个,加上无人祭奠的遗地墓2800多个,总计约16300多个,按每穴墓地占0.5分地计算,共占用耕地约800余亩。由于缺乏统一规划,致使部分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项目建设单位的大量精力用在了协商迁坟上,由于部分坟主还漫天要价,造成了工程的延期、经济的损失,直接影响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了全乡经济发展。

  二、推进农村公墓建设切实可行

  1.集中土葬既符合上级要求,节约大量土地资源,又符合当前实际要求。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及市、县民政局的安排部署:要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节约殡葬土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事,推行以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主的集中土葬区建设,既符合上级的政策规定,又适应了乡发展的需求,也可有效解决逝者殡葬的问题。

  2.在乡内具有适宜集中殡葬的荒坡瘠地。根据国务院、民政部及山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不得在“三道两区”和其他有碍观瞻的地方建设之规定,结合我乡实际,适宜集中殡葬的地方可随处找寻。

  三、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没有相应的政策规章。在当地没有专门的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对无序乱葬等问题的制约,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致使村民对无序乱葬而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没有此方面的意思意识。

  二是资金薄弱及农村风俗。乡级经济十分薄弱,农村公墓又是建在荒山脊地,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甚至持有反对现象。对于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解决安葬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更有甚者持反对现象。主要受地方风俗及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认为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地或柴山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或者说找一个风水好的地方,会子孙发达等。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这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困难的主要原因。

  四、下步工作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2、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村民的无序乱埋乱葬进行约束。

  3、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4、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xx乡人民政府

  xx年10月12日

公益调研报告10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调研报告11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员7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警察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5、市行管局保洁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警察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单位取消现行的各种福利、津贴。1月后,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发放各类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调研报告12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不重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没有纳入民生工程,没有列入各级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葬”的问题上归根到底一句话,各级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殡葬改革,没有把公墓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村级组织无力承担费用。全县绝大多数村没有村办企业,村级经济十分薄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一些有公墓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既没围墙也没绿化,更谈不上花钱聘人管理。加上公墓又多建在荒山脊地,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因此许多村民宁愿将已故亲人葬在自家承包地里,也不肯埋进公益性公墓。这也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名存实亡”的主要原因。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对于兴办公益性公墓和解决安葬难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主要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有的认为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

  三、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墓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三)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公益调研报告13

  进行新农村建设,就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等公益事业,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等一系列与农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受益。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资途径发生变化。在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紧缺,摊派集资废止,“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大的情况下,农村公益事业怎么办?最近,**县委办组成调查组,就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公益事业主要是指向农村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具体指乡村两级的公益事业。免征农业税,取消“三提五统”和各种集资摊派,财政转移支付难以弥补因税费改革造成的财政缺口,农村公益事业面临新的困难。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难

  乡村教育相对滞后。教育是农村公益事业开支中最大的一块,税改后,国家虽然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但仍有较大资金缺口,农村教育发展举步维艰。一是基础设施差,影响正常教学。虽然“普九”达标解决了一些学校的教室问题,但必备的教学用具仍然没有配齐。二是师资力量明显欠缺。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文化生活欠缺、交通通讯不便,多数公办教师都不愿到此任教。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难

  农田水利设施老化严重。**县小型水库及中型水库的水利设施都是上个世纪七十、八十年代修建的,途经水渠、涵洞有的已经完全毁损不能使用,勉强可用的其维护成本也很高,无形中给农民增加了负担;加之设施的不配套,低洼农田遇雨成涝,难以排渍。离水源较远的田地水源流程长,闸口多,渠道不畅,损耗大,抗旱成本高。有些水源甚至难以到达,造成田地撂荒。据调查,目前,已有70的水利设施不能满足当前农业生产的需要,农田水利建设严重滞后。

  (三)农村文化、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

  税改前,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就很少。部份地方的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预防保健、村级卫生人员误工报酬等也基本上靠乡村集体统筹提留来解决。很多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老化,基本上没有集体用房,大多办在卫生员家中,有的场所十分简陋,医疗条件比较差,在医疗设备方面普遍是老三件: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由于没有防保服务经费,预防保健难以开展。税改后,乡镇统筹经费被取消,使得本来就举步维艰的农村卫生事业“雪上加霜”。**县86个行政村建有村卫生室86个,其中71个村卫生室由私人建的。

  文化事业投入方面,大部份乡镇在“村村通”工程、“文明村”达标升级活动等项目匹配投入方面显得捉襟见肘。乡镇正常开支都非常困难,更谈不上发展文化事业。

  (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难

  目前,全县农村的社会保障还停留在军烈属优抚、五保户供养、农村计生“两户”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等层面上。以**县为例,税改前,农村五保供养、义务兵家属优待、村干部报酬等经费是以乡统筹方式筹集,税改后,由于财政转移支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农村五保户供养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落实困难,“五保”难“保”。

  (五)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匹配难

  以公路建设为例,凡属县以下公路建设均要求匹配,尽管要求匹配的是小头,但许多县乡村仍然难以承受。比如,木庆路属县级路,03年硬化时,因配套资金难以筹集,只修建了**至东兴段,且因资金筹集不及时,导致工程进程受阻,一年的工期两年才完成。20xx年市里主动给了木庆路东兴至庆安界段的建设项目,却因无力匹配资金,只好放弃。目前,东兴以北的原满天乡的农民只能望“路”兴叹,承受着因道路难行而比东兴以南地区低3-4分的粮食价差。

  目前,**县的通乡公路、通村公路由于地方财力弱,资金匹配困难,既影响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又增加了地方财政的负担,也影响了上级的`投入。有的基层干部感慨地说:“没有项目想争项目,争取到项目又没有资金匹配,象我们这样的贫困县、是吃饭财政、要饭财政,哪有钱来配套,结果是越有钱的越能要来钱,发展就越快。这样下去,差距会越来越大。国家的政策真的该改改了,对贫困地区区别对待,少配套、不配套。”

  (六)“一事一议”实施难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镇道路建设费、集资和村提留,乡镇道路的建设要求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村级道路的修建,则通过村民“一事一议”方式加以解决。面对国家转移支付的数额有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低、数额小,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尤其是具体操作难、落实难。一是乡村债务的债权户要求抵扣“一事一议”资金。二是外出农户多,有的是举家外出,这部分人的“一事一议”筹资同样难以收取。三是受益不均,农户思想难统一。有些“一事一议”项目并不是平均给每个村民小组或农户带来好处,受益范围难以确定,导致意见不一

  ,“一事一议”方案难以通过。四是大型、长期公益事业难兴办。“一事一议”筹资有限,使一些耗资较大的公益事业,特别是跨村、跨乡的工程一时办不了。五是部分村“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导致群众不满,甚至对来年的“一事一议”进行抵触,形成恶性循环。

  二、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对策建议

  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益事业停滞不前,必然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整体进程。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财政逐步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

  要以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为重点目标,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现代税制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税制,以税惠农;各级财政要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比重,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农村倾斜,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二)加快县乡综合配套改革步伐,大力培育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主体

  要通过县乡综合配套改革,逐步使政府和集体重新成为农村公益事业的主要发展主体。在改革中,要特别注意不能忽视、削弱政府部门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职能,不仅如此,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看,还应加强这一职能。财政要按照由以钱养人改为以钱养事的原则,加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职能。同时,要积极培育新形势下农村公益事业的新的发展主体,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民间力量在目前形势下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的有效作用。

  (三)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推进“一事一议”有序实施

  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题上,除需严格执行政策外,更要规范操作。一是政策交底。只有取得农民的理解、拥护和参与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要通过召开两委会、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一事一议”的政策,公开其实施办法与程序,争取得到广大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引导其积极参与到“一事一议”中来。二是议定项目。发动群众将需兴办的公益事业列摆出来,然后将之梳理归类,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和村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一事一议”项目。三是民主表决。通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项目预算、实施方案、筹资金额及工程管理等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记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强化管理。“一事一议”项目民主决策后,农民将出资出劳,要对得起农民的血汗钱,强化三个管理,即资金管理、工程管理和监督管理。

  (四)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

  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及“一事一议”方式不能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问题,必须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要制定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积极进行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同时也解决了农民投入与收益不均而难以筹资酬劳的矛盾。

  (五)创新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开辟建设资金来源的新途径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无疑最终应以国家投入为主渠道,但是就目前而言,一方面巨大的资金缺口使国家现时财力无法支撑;另一方面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以加速度增长,对未来财力有良好预期。针对这种情况,可考虑在一定限度内,发行公益事业建设国债或公债,缓解国家财力供给与建设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的矛盾,突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借未来资金解燃眉之急。这样,既解决了社会闲散资金无法聚集利用的问题,又解决了公益事业建设等米下锅的困境。

  (六)改革支农资金的投入机制和投入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是规划先行,指定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办法,把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按轻重缓急,每年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二是改善支农项目资金的投入方式,改变目前地方争取资金的方法,由国家根据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定项拨付,减少中间环节,尽量采取项目资金直达的办法,防止层层克扣截留。同时,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网上公开制度、跟踪检查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三是改变支农资金投入方向,减少对生产经营环节的支持,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即水、电、路等基础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公益事业。四是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减少县政府项目匹配比例,取消乡镇匹配,以确保农村公益事业工程质量和效益。五是将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集中使用,实现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每亩25元左右的补贴资金分散到各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应将直补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金(代替筹资部分),用于改善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将良补资金集中起来建立品种改良基金,用于良种繁育,然后平价出售给用种农户,保障品种改良,提高科技附加值。(**县委)

公益调研报告14

  摘要:生态公益林建设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基础工程之一。本文对云龙县旧州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总量小、质量低、管护投入少,结合几年来的林业工作实际,提出旧州镇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的具体对策是增加公益林总量、限期进行宜林地造林绿化、提高林分质量增加生态防护效益、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格资源管护。

  关键词:生态公益林 现状 对策

  旧州镇位于大理州云龙县西部,北接云龙县表村乡,南和保山地区瓦窑乡接壤,西靠云龙县漕涧镇,东连云龙县宝丰乡,澜沧江纵贯全镇78公里,是一个集坝区、半山区、山区三位一体的农业乡镇。全镇国土面积529.43平方公里,最高海拔3656米,最低海拔1200米,年平均气温18.1℃,年降雨量850mm,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干湿度明显。辖13个村民委员会,22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649户33287人。几年来,云龙县旧州镇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和澜沧江防护林保护工程的启动实施,按照“走出去造林,市场化动作,工程化管理,标准化经收”的要求,切实加强林业工作,林业取得长足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了55.3%。多年的实践证明,森林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致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境内功果、苗尾电站的逐步开发,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的承载和要求日益增加,因此,人们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出了迫切需求。但目前,有限的生态林资源难以有效担负旧州镇社会经济以及自然条件对林业的生态需求和环境承载压力,在旧州镇建设以森林为主体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势在必行,迫在眉睫。那么,旧州镇的生态公益林目前的状况如何?怎样建设和管护好该镇的生态公益林?本文从分析旧州镇生态公益林的现状入手,对如何建设和管护好生态公益林提出了见解。

  一、现状

  ㈠概况

  全镇生态公益林总面积32万亩,共涉及13个村,重点分布在海沧、山西、新山、功果、民主、汤涧、汤邓、旧州、下坞、水井等村澜沧江沿岸地区。

  ㈡结构

  1、地类结构:生态公益林总面积2.13万公顷,其中林地0.7万公顷,疏林地0.3万公顷,灌木林地0.76万公顷,未成林地0.3万公顷,宜林地0.07万公顷;

  2、林种结构:全镇防护林1.22万公顷,占全镇林业用地的57 %;特种用途林0.3万公顷,占14 %。公益林种面积中水源涵养林1万公顷,水土保持林1.13公顷。

  3、树种结构:有云南松 亩,占31 %,华山松 亩,占1%,标类 亩,占41%,核桃 亩,占10%,花椒 亩,占5%,其它 亩,占8%。

  4、地貌结构:全镇公益林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其中山区1.49万公顷,占70%,半山区0.64万公顷,占30%。

  二、存在问题

  ㈠绿化总量小,宜林地多

  从目前的旧州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看,全镇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还较小,有林地面积占公益林总面积的`比例相比之下还很低,绿化总量小,另外生态公益林中,宜林地面积0.07万公顷,占公益林面积的3.3%,建设任务仍很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镇的生态公益林绿化总量不断增大。

  ㈡林分质量较差,防护效益低

  一是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较差,林地利用率低,防护功能弱;二是从目前树种结构看,仅有云南松、华山松等较少的几种,结构较单一;三是从建设结构看,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存在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的问题,防护效益和防护功能弱。

  ㈢管护投入少,机构不健全

  多年来,在全镇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中“重造轻管”的问题仍突出,造林投入较多,管护投入较少甚至于几乎没有投入,形成“春天栽树轰,秋后管理松”、“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对森林资源的管护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同时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只靠镇林业工作站来管护,人员、资金少,形不成合力。加之分布广泛,点多面广,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力量薄弱,手段较落后,建成完备的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任重道远。

  三、发展对策

  通过分析,从目前旧州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来看,本人认为旧州镇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护,必须站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在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的同时,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树种结构,逐步形成合理的乔灌草复层异龄结构,建设多层林、混交林、复层林相结合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提高公益林防护功能。

  ㈠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

  一是完善基础宣传设施。在新区划的公益林区交通路口及时设立宣传牌、监督岗、公示栏,对一些已经陈旧破损和内容有所调整的公益林宣传牌及时更新,同时丰富宣传手段,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加强宣传的针对性。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最为关注的公益林建设和管理热点问题,及时为他们释疑解惑,做好群众长期维护和支持公益林建设的思想工作等内容进行宣传;三是把领导干部纳入宣传对象。不断强化各级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把生态公益林建设当成一件关系地区生态安全的大事,长抓不懈;四是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通过开展林业部门送林业科技下乡活动,向林区群众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开办专题讲座,使之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㈡科学规划,全面建设

  认真搞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制定全镇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本着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增加森林资源、提高生态效益为目标,大力发展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扩大生态公益林总量。同时对每一块宜林地进行具体规划设计 ,包括整地方式、栽植树种、造林方式、造林年度等统筹考虑,将任务分解到村、社、年度,做到明确任务,明确职责,限期完成。[Page]

  ㈢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防护效益

  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是增强公益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关键措施。通过造、封、抚、引等措施,培育复层混交林。同时加大科技力度,生态公益林地处自然条件恶劣、气候变化频繁的地带,造林难度较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建设高质高效的生态公益林。

  ㈣出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加强公益林管护

  对地处澜沧江沿岸的重点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实施生态补偿,加强其有效管理和保护,弥补其因发挥生态效益而使经营者受到的部分经济损失,是保证生态公益林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在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将生态补偿纳入县乡财政框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益林保护的实质问题。

  ㈤严格保护,动态监测

  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生态公益林进行严格的保护,严禁非法征占用。经批准确认的公益林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逐级上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积极出台《旧州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加强法制,促进全镇生态公益林建设。同时定期检查生态公益林发展情况,掌握动态,为各级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具体工作中着力抓好“五化”,即一是管理法制化。根据制定的《旧州镇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规范管理。二是队伍建设素质化。严把入口关,聘用护林员时首先由村委会推荐,镇林业站考核,镇审核,报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并安排时间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林业、资源保护方面知识的培训学习,为保护好公益林打下了基础。三是管护责任化。乡、村、社层层签定责任状,并建立相应的层层监管机制,由镇林业站定期检查考核监管员,监管员检查考核护林员。哪个地块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该地块的护林员、监管员责任。凡不能及时发现案件或隐瞒不报要给予相应处理。每年对护林员进行综合评定,实行末位淘汰,淘汰护林员比例在5%左右。四是资金管理规范化。公益林补助资金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监督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资金发放与林权所有者是否一致,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浪费。五是资料基础化。工作中注重合同档案的管理,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生态公益林资源数据库、公益林管护台账,区划的界定书、管护合同等完全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归档,为科学的管理好公益林提供了依据。

公益调研报告15

  一、开展调研基本情况

  (一)确定调研课题情况。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各类文艺队伍相继成立,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差异以及环境的影响,简陋落后的农村文化体育条件与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仍然很不匹配、很不适应、很不协调。因此,加快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基本构件之一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尤为重要。

  (二)下去蹲点调研情况。根据局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本人结合工作实际,10月10日―12日,组织体育运动中心相关同志先后到扬武镇排莫村(跟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调研小组一起)、红星村和龙泉镇合心桥村、原长青乡、金钟移民社区、东湖社区等开展以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走访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和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确保调查研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当前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1、农村文化设施。目前,建成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9家农家书屋,并配备有相应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主要是配送图书、书柜、DVD及电视机等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有167名村(社区)级文化管理员、7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数字图书进农家7户。全县35%的行政村建有业余文艺队伍;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广播“寨寨响”工程覆盖率达10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站1个,队员5人;实施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5乡镇、92个行政村,20xx年、20xx年两年,累计为5乡镇、92个行政村配送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乡镇级配送金额是5万元:摄像机1台、平板电脑2台、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42寸、移动数字网络1个),村级配送金额是2、5万元(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32寸、平板电脑2台),为159个农家书屋配送图书共361884册;建有县电视发射台1座;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石桥古法造纸遗址、万寿宫和丹寨汞矿近现代工业建筑);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个(排莫村、麻鸟村、扬颂村、送陇村、石桥村、王家村和排佐村)、州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9个(排莫村、羊排村、送陇村、石桥村、大簸箕自然寨、卡拉村、排牙村、麻鸟村、雅灰村)、县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34个;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基地12个。

  2、农村体育设施。分别实施乡镇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为100%、86、3%。同时,还为积极性高的村补助部分资金及配送篮球架90付和乒乓球桌30张;完成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3套。

  3、社区文体设施。建成移民安置点金钟社区、东湖Q儿城西社区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各1个;建成金钟、东湖2个移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金阳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正在启动建设中;为金湖、东湖、金阳3个移民社区各安装1条健身路径工程;为金钟社区配送8000余册各类图书、铜鼓、芦笙,以及乒乓球桌、球架及相关健身器材。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地少,设施简陋。目前,我县虽然分别实施乡镇级和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点原7个乡镇和161个村的100%和86、3%。但是,大部分都修建或配送在村委会驻地的中心自然寨,而且大多数都只是一个村1―3个场地或1―3套设施,覆盖率仅占全县486个自然寨的47、2%。另外,实施早的村现文体设施有部分已损坏,急需更新。

  2、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资源缺乏有效利用。目前,全县农村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已建有的文体活动场地,大多数村没有按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部分场地平时无人管理或闲置,多用于停车、堆放物资等,只有在节日期间才用于开展文体活动。

  3、经费投入不足,文体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文体公共场所和设施都依赖上级投入(农体工程每个村补助3万元)且投入不足。加上我县财政经费困难,有时专项经费划拨不及时,给场所建设和设备购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部分公共文体化场所和设施实际使用率偏低。一是乡镇没有专门的体育工作机构,只能由文化站工作人员兼顾,给农村文体活动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二是部分村图书室明显是摆设,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时开放一下,其余时间关门。部分乡镇把综合文化站当着食堂、职工宿舍、储藏室等。加上上级配备下来的'设备被挪为它用(包括电脑、桌子、椅子等),尤其是配备的乐器因质量问题或者长期无人使用,放在文化站也基本成为摆设,使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能已经不能正常履行,有的甚至形同虚设。

  三、对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分析

  (一)村干部重视不够。有很多村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组干部重视不够,协调和落实建设用地困难,加上这两年脱贫攻坚任务重,部分村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延误建设工期。

  (二)经费落实不到位。上级补助经费下达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督促相关建设点加快建设进度。但由于经费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项目点没有钱购买砂石、水泥和支付人工工资,导致项目没有启动实施,影响建设进展。

  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为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要切实重视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文体广电旅游、乡镇、财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按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同时,县财政及时划拨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以便督促各项目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建设任务。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为农村文体场所建设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将农村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计划建设内容,充分利用荒地、荒坡修建文体活动场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帮村单位帮一点、村民集资一点,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有效、惠及村民”的公益性文体场所服务体系,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切实加强农村文体设施使用和管理。场地建好后,明确由村两委负责文体场所和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告知村民如何使用和管理文体场所和器材,健身器材如有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场地建成后,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文体活动场地保护的自觉性,增强农民体育健身意识,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健身方法,在全县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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