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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开题报告

时间:2023-10-31 15:54:38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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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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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开题报告

营改增开题报告1

  [摘 要] 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在20xx年联合下发了“营改增”的试点方案。“营改增”推出的意义在于逐步完善税制结构,从税收角度来优化相关试点行业的税负,避免企业多次纳税的现象。同时国家也从税制调整出发,对试点行业的产业结构进行深入改革,促使其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因此“营改增”是推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的税务措施。目前,试行的行业暂时不包括建筑业,但依照国家对建筑业逐渐规范的力度而言,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是国家将来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措施。

  [关 键 词 ] 建筑业;“营改增”;税制改革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xx 。 08。 050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xx)08- 0083- 02

  1。建筑行业关于“营改增”的背景和必要性

  1。1 建筑业“营改增”的背景

  自20xx年“营改增”方案发布以来,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广播影视服务等;邮政服务业3大行业已成了试点行业,并且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范围以内。虽然方案中明确指出暂时不包括建筑业,但是国家在试点方案中也明确指出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而且相关政府部门已经组织了不少学者以及建设行业协会对建筑业“营改增”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及相关影响的测试。就建筑业企业的特点而言,如产成品的价格较高、对应的产业链上游企业较为复杂且税种较多等复杂现象,因此要调整建筑业的产业结构和经济职能就必须从税制改革入手。

  1。2 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改革是我国经济得以长期增长的有效措施,但是也因此造就了我国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在税制改革方面,我国起步较晚,起点较高。一些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有时候并不能对其进行税额进行抵扣,这在生产设备的购进以及提供生产性劳务中较为常见。也因此这样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常常背负着较为繁重的税负,如此企业就无法快速地对自身设备、技术进行及时的更新和改进。这跟一些适用增值税消费型的企业做比较就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在20xx年之前,我国的建筑业中关于固定资产等设备的购进采用的是营业税的税制,使得这类型的企业无法进行相应的税负抵扣。随后的改革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准许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但这并不完善。而“营改增”则是处理这一弊端的有效途径。如此就是使得建筑行业的设备得到及时更新,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相关产业链之中的企业的税制改革也会逐步得以实现,降低企业税务负担。所以“营改增”其实在建筑行业也有着必要的意义。

  2。“营改增”对建筑业3个方面的影响

  2。1 建筑业的企业对于税务筹划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剧

  理论上而言,建筑业实现“营改增”之后,相关的企业税负会得到减轻。而这样测算的主要前提在于施工建筑企业从市场外部所获得票据能够得到合理的管理,并且所有采购发票能够及时地到位。而现实的施工建筑企业本身具有两大特殊性。①建筑业往往有着施工项目较为分散与不集中;施工地点多为郊区或者一些偏远的地域等。而且施工建筑企业所需要的原材料居多,供应商也有较大的选择幅度,即建筑业的原材料来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此就导致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那么施工建筑也在进行税额抵扣时就会出现无能为力的情况。②由于建筑业所需要大量的劳务来支撑,其劳务费用和核算也是该行业的一个主要成本。而这大量的劳务多数是来自与建筑劳务承包公司或者一些零散的民工组织。往往民工那里无法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这就造成了该部分的进项税无法抵扣的现象。而从税率上显示,施行“营改增”之后的税率为11%,导致与原先3%的营业税相比增加了8%的税负。

  2。2 施工建筑业的资金链管理风险加剧

  建筑业的资金链一直都是业内人士首要关注的问题。施工建筑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工程款支付往往有着严重不匹配问题的存在,特别是一些大额工程款,虽然合同中明确了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但是由于建设单位多数存在资金调拨困难的现象,如此就造成了支付延缓。而“营改增”之后将会进一步加剧企业的经营性支出,使得企业的资金链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胁。即建筑业施行“营改增”后,施工单位将会出现未收到工程款的情况下预先垫付增值税税款,如此企业的资金链就管理风险就会加剧。

  2。3 建筑业企业的会计核算难度增加

  建筑业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将会对相关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提出进一步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会计科目核算方面的挑战。建筑行业类的企业会计核算在“营改增”之前只需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科目上做相应的核算,而贷方发生额则是进入“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此简单而明了。但是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企业的关于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会陡然增值。该会计科目的三级科目将会有9个科目栏,而其中进项税额的科目栏就会达到5个借方科目,销项税额等则会出现4个科目。如此就增加了企业的会计核算的复杂程度和难度。②来自财务报表的方面的挑战。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建筑业类的企业的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之中已经包含了营业税,而税制改革之后,营业税将会被剔除出来,而当期确认的费用只是剔除了部分原材料的进行税额,因此企业的成本就会增大,利润也会相应地降低。此外,“营改增”也将会对企业的资产、负责产生影响。建筑业类型的企业对购入固定资产等设备的入账价值是抵扣增值税后的价值入账,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就会出现较高的资产负责率。同样的,当固定资产净值下降时,企业的资产结构也会发生变化。③在财务活动中关于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查验、报税等业务也将会进一步加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即面对如此多而复杂的增值税相关业务,相关人员要拿出更多的精力才可能避免出现工作上的失误。 3 针对“营改增”对建筑业的不良影响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1 正确把握“营改增”税制改革导向积极应对税务筹划中的问题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导向之一就是为了调整行业的产业结构,进而调整国家的经济结构。因此,“营改增”势必会存在有利于企业的一面。因此建筑业在未来面对“营改增”的税制改造之时应该做好长期的调整的准备。首先,因为建筑企业在供应商方面的尤其一些不规范供应商方面极难取得相应的规范增值税发票。这就会加剧企业的税务筹划难度,加剧企业的税务负担。而根本上就是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提高建筑企业的运营成本。但这样的情况势必会得到改善,因为“营改增”就是为了规范这样的问题而出现。其次,就本质上而言,“营改增”就是让企业灵活领会税制改革政策,积极应对市场的变化,加强增值税的抵扣意识,合理把企业的税负化整为零转移到相关产业链之中。最后,“

  营改增有关论文范文文献 ;营改增”必然会给建筑企业提供新的税务筹划的空间。因为“营改增”就是为了企业能够及时地更新固定资产设备和改进技术。因此建筑企业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之时应当对本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税务筹划的能力。

  3。2 加强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创建优良的资金链管理环境

  “营改增”的另一个作用就是促使企业进行管理改革。当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存在的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就在于管理体制落后,资金链安全往往处于较大的风险之中。原因具体如下:①“营改增”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机会,建筑企业应该借此机会改变其粗放型管理经营模式。按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化管理,使得企业能够借助“营改增”实现较为稳定资金链管理模式,从而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②企业应该加强与供货商以及税务局的合作,全面实现税务发票的合理到位,避免因发票不到而发生的资金流失现象,从而减少企业税负压力。

  3。3 强化会计核算培训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技巧

  “营改增”最终的落脚点还是建筑业的财务人员的身上。企业财务人员的会计素养和业务素质往往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企业应该加强财务人员的会计专业水平的培训,同时强化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实务中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务方面的知识都是较为缺乏的。所以企业应该借助“营改增”的机会,加强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培训,增强相关人员对“营改增”的政策和实际操作的了解。特别是对劳务成本的核算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此外关于“营改增”之后,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增值税发票的合规性是否对建筑企业造成较为有重大的影响,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这方面发票的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詹敏。“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建议[J]。会计之友,20xx(2)。

  [2]张细妹。浅谈“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J]。会计师,20xx(10)。

  [3]姜秀峰。“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J]。会计之友,20xx(26)。

营改增开题报告2

  一、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观点

  1954年,法国率先提出了推行增值税,历经半个世纪以来这一政策已被130多个国家采用。我国从1979年引入增值税以来,一直保持的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格局,目前已开始扩大增值税范围的税制改革,而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一直是学者们呼声较高的行业。由于国外大部分国家从一开始就将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国外研究学者少有对其进行研究。

  我国的“营改增”改革具有中国特色。相关的国外文献主要还是以对增值税的研究为主:

  Jenkins G.P and Kuo c.Y(20xx)构建了模拟增值税系统收入政策的模型,发现在发展中国家,税收政策通常基于比较狭隘的税基;Emran M.S and Stiglitiz J.E(20xx)则认为增值税改革会减少社会福利,并对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间接税改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Keen M and Mintz J(20xx)构建了一个关于增值税最优起征点的分析模型,得出其应该介于税收收入和征收成本之间:carbonnier c.(20xx)则分析了法国1987-1999年之间的两次增值税改革,并测量在税负转嫁存在的情况下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税负的分配;Keen M and Lockwood B(20xx)指出增值税是十分有效的,许多开征了增值税的国家都获得了更有效的税收效果。

  Richard M. Bird, Pierre-Pascal Gendron(20xx)认为,增值税在不同的国家因为其政策目的不同而以各自的形式存在,但是只要“消费”征税占整个国家的财税比重足够大,这种增值税的形式就是好的。

  爱伦·泰特在《增值税国际实践和问题》中列举了几种不易判别和计征增值税的服务和劳务包括:建筑业、租赁和代理业、金融服务业、境外提供劳务等。但他认为即使这样,仍应尽可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能。

  2、国内学者的观点

  霍军(20xx)指出,增值税征税对象较窄,从横向上影响了增值税的抵扣的完整性。1994年的'增值税政策,虽然是生产型的,而且从第二产业的生产环节延伸到了第三产业的商品批零环节,但却丝毫未涉及服务业。这明显有违于税收的公平原则。

  刘汉屏、陈国富(20xx)认为,现在世界主流国家在增值税征收对象和其他流转税的配合上,都有一个共识,就是应该是税种的重叠关系,而非并行关系,也不存在划分各自范围的纠葛。

  贾康(20xx)认为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包含全部商品和劳务的现代增值税。

  孙刚认为增值税改征营业税的改革,“分步实施”无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还是从实际的推进上都有“一步到位”难以企及的优点,因此目前营改增一步步分行业分地区推进是个较优选择。

  关于“营改增”的文献主要还是以国内文献为主:

  一部分学者认为,“营改增”有利于简化税制,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加速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深度融合。例如:

  刘志坚(20xx)通过分析、比较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的现状及困难,阐述了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和实际意义;同时他还认为20xx年增值税的顺利转型,为扩围打开了局面,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目前增值税扩围已经具备了各种充分必要条件;

  施文泼、贾康(20xx)等认为现行税制中对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大部分的第三产业课征营业税会导致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大打折扣,同时营业税无法抵扣不利于企业的专业化分工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因此增值税的扩围势在必行,两税合并还能够破除两套税制并行造成的税收征管实践的一些困境;

  许善达( 20xx)认为经济转型必须要扩大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而营业税是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重大制度性障碍之一,因此他认为大中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最大的前提就是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型,并且他认为营业税改革会涉及到所有行业的税负,服务业和制造业企业税负水平都将全面下降;

  李国华( 20xx)认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两税合并能解决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并且针对两税合并后相关税率的设计提出了建议:由于无形资产具有投入物耗比例低、经济附加值较高的特点,建议实行较低的增值税税率以提高我国经济的技术含量;同时由于服务业所包含的种类纷繁复杂,且各行业利润、收入以及负税能力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服务业各行业实行有差别的增值税税率设计; 然而,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虽然增值税扩围已迫在眉睫,但此次改革不仅是税收制度的重大改革,还会受到制度设计、模式选择,企业负担等各方面的制约,因此可能会面临许多不同的挑战,从而导致实际情况偏离预期效果:

  潘文轩( 20xx)认为短期来说,增值税扩围会使各试点行业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或减轻或加重,而非试点行业则暂时不受影响;而从长期来看,则会使得大部分服务行业的流转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商务服务业将获得最显著的减税效应,但租赁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业的流转税负会有所上升;

  夏杰长、管永吴(20xx) 则认为选择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回避了改革对于财政体制和税务机制设置的影响,使得上海的试点优势成为了劣势,无法为改革在全国范围进一步推广提供借鉴和帮助,贸然以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为时过早。他们认为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方同时展开试点,比较结果,权衡试点方案对行业的影响,为以后改革的全面推行奠定实践基础。

  还有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管条件的制约下,进行增值税改革不论是“渐进性”扩围”还是“全面性”扩围,时机都尚不成熟:

  张云华 (20xx) 认为没有经过科学的税负测算,单从重复征税的角度主观推测其税负较重,从而否定营业税的观点值得商榷;其次他认为增值税扩围并不能有效解决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的问题,如果扩围后大部分企业仍然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简易征收,则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问题依然存在。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包含货物及劳务的现代型增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2、鉴于“营改增”情况复杂,难以一步到位,应逐步推进。

  二、论文提纲

  1、“营改增”相关理论概述

  2、“营改增”的背景及原因

  2.1“营改增”的背景

  2.2“营改增”的主要原因和政策目标

  2.2.1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分析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主要原因 2.2.2“营改增”的政策目标 3上海试点“营改增”的现状 3.1上海试点的背景.

  3.1.1上海经济转型的迫切需要 3.1.2带动区域和全国经济的需要 3.2上海“营改增”的具体内容

  3.2.1税目和税率

  3.2.2一般纳税的人认定标准 3.2.3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3.2.4零税率及免税规定 4 营改增试点政策不足之处及改进建议 4.1营改增试点政策不足之处

  4.1.1现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不足之处 4.1.2试点工作推进过程存在的其他问题 4.2营改增试点下一步扩围政策的改进建议

  4.2.1完善现有政策的不足之处 4.2.2完善税收法制体系 5 结论

  三、参考文献

  [1]曹国琪.调整中的全球经济格局与上海经济转型[J].科学发展,20xx,8.

  [2]方名山.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J].科学发展,20xx,11.

  [3]顾建光.公共经济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xx.

  [4]高培勇.间接税应进入结构性减税[n].人民日报海外版,20xx (02).

  [5]黄朝晓.改革现行营业税制度促进第三产业发展[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 20xx,5.

  [6]黄钢平.降低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xx,6.

  [7]霍军.主要税种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xx.85.

  [8]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J].财会研究,20xx,1.

  [9]贾康.当前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具体问题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xx,l0.

  [10]贾康,施文泼.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J].中国财政,20xx,19.

营改增开题报告3

  一、统一全局思想,提升思想站位

  局党组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营改增”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税收现代化体系建设、激发国内经济发展活力的重大意义,通过组织收入工作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基层调研等各种场合,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的精神要求,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导向,消除思想误区,提升思想站位,凝聚全局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5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严格遵照总局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开营改增专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保证营改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业务联络、指导等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7个营改增专项工作组(综合组、政策组、两代工作征管和技术保障组、核算分析组、纳税服务组、舆情宣传组和督导检查组),建立工作任务分解机制,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

  期,按时间进度要求逐项落实,抽调全局20多名业务精英参与,每天集中时段办公,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交流,要求各分局也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确保营改增各项工作特别是“两代”工作顺利推进。

  三、优化纳税服务,正确引导舆论

  (一)建立应急机制。制定了《办税服务厅营改增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和《营改增服务投诉事项快速处理方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办税服务秩序。

  (二)落实办税便利措施。一是在各办税厅共设置营改增咨询岗12个,为纳税人解答政策疑难;二是设立营改增业务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办税厅的导税服务,营改增导税员主动服务纳税人,做好办税指引;四是建立营改增“两代”业务预受理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五是增加窗口力量,共设立35个“两代”工作业务窗口,实行营改增窗口人员服务AB岗制度,配备后备岗窗口人员30名,确保营改增服务不间断;六是继续执行大厅领导值班制,加强对大厅秩序的处理能力;七是实行纳税服务预备队制度,区局从税政、征管、纳服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2个服务预备队,营改增期间全程支援办税厅的服务工作,其他分局也分别成立纳税服务预备队,时刻准备增援办税厅工作。

  (三)强化问题收集反馈。及时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

  议,对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区局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反馈汇报,争取尽快解决,确保继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办税体验。

  (四)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

  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报营改增有关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助力。通过网站、地方党报党刊、办税厅LED屏以及税管员上门辅导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改增政策知识,及时解决营改增纳税人的办税需求,争取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加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过渡。

  四、深化国地税合作,确保工作效果

  营改增“两代”工作,对地税部门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我局不等不靠,主动同区国税部门联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深化国地税合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国地税“两代”业务联系人机制。双方明确税政、征管、信息技术等各个业务模块的联系人,随时衔接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业务问题。

  二是建立国税驻点办公机制。国税部门派专人轮流到我局驻点,并通过国税联系硬件软件服务商,及时做好前台人员“两代”业务的政策培训,设备的安装、调试、实操等,确保所有设备都正常征收开票。累计培训地税干部职工430多人次,安装调试税控设备35台。

  三是及时移交营改增资料信息。我局已向区国税部门提供了我局11个代征单位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征收机关代码、代征地税机关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经双方共同确认,我局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22319户业户名单及信息移交国税部门。

  五、做好技术保障,顺利完成开票测试

  在上级国地税部门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我区国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已如期安装好35台税控设备,国税部门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也已发至各分局,地税金三系统预生产环境各个模块的.配置和初始化工作都已如期完成。4月22日至27日,在“两代”业务以测代训的过程中,我局全部35个代征窗口的征收员,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积极发扬“金三”精神,五加二,白加黑,加班加点,组织对“增值税专用申请”等16个功能模块进行实际测试,在全市率先完成省局关于每个征收人员必须完成两张的测试任务,为全面实施营改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绩效专项考核,加强工作督导督查

  为确保如期完成营改增“两代”业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印发《营改增专项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办法》,税政股、征管股、纳服股和税务分局都增加一项营改增考评指标,将建立工作机制、培训、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和个人出租

  房屋增值税平稳过渡、发票使用衔接过渡、网络准备、咨询、交户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营改增工作落实。考核过程中,我局绩效办人员多次到各责任部门检查指标落实情况。目前我局营改增工作进展良好,没有出现负面舆情、等不良影响。这些工作情况已经反映在我局第一季度的绩效成绩中。

  七、存在问题

  目前,国、地税部门关于营改增“两代”工作的相关文件下达的时间存在不同步的现象,直接影响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落实。例如:修改税控盘的发行时间,我们地税部门已经收到文件要求,但国税尚未收到通知,经我局再三协调,国税部门才同意修改。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继续加强与区国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二是做好预约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5月1日至2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预约销售不动产及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在我局各征收服务厅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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