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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

时间:2024-02-27 07:54:02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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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1

  执法规范化是人民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司法公信、提高人民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为全面掌握当前执法规范化工作现状,—法院立足当前执法规范化面临的新形势,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对执法规范化工作展开调研,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科学管控,以审判管理推进管理规范化。一是流程管理规范化。建立对案件的立案、分案、移送、开庭、合议、送达、归档、延期审理等各个环节监督、协调的综合管理制度,强化案件审限管理,实行院长监督管理、审管办职能管理、业务庭直接管理、审判人员自我管理的多层次、多主体、全方位的管理模式,实现案件流程管理精细化。仅20—年以来,就针对审判管理问题制定了3个新的补充规定;新制定《关于加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卷宗评查工作的规定》、《审判综合信息、电子卷宗及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考核办法》,完善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制度体系。二是案件评查规范化。坚持以各庭室结案前评查、立案庭结案时评查、院案件评查小组专门评查、审委会不定期评查为主导的四级评查工作方法,对案件质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评查;以一季一评议,一年一总评的方式,针对上诉发改率、结案率、案件均衡结案率、申请再审率、信访投诉率、民事案件调撤率进行评查,实行承办人自评、庭室内部交叉评、审判委员会重点评等方式,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高。三是质效监督规范化。将审判质量监督对象拓展为全部审判人员,对所结案件实施常规监督、专项监督和重点监督;实施以审监庭为主体、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室、立案庭及其他庭室密切配合、全体审判人员共同参与的监督模式;健全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法官审判质量档案,详细记录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情况,作为对其审判业绩评价的依据,形成“全面监控、全员参与、全员考核、全员建档”的互动式、多角度审判质量监督体系。

  (二)推进执法公开,以司法公开推进行为规范化。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购置查询触摸屏,分别安装于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建成手机短信告知平台,将案件信息同步发送于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上。加强网络庭审的直播工作,挑选典型案件,对案件庭审情况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庭审公开平台和—法院新浪官方微博“@—法院”图文全程直播,方面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案件审理。二是加快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在内部刊物《审判视窗》、局域网站和门户网站分别开辟专栏公开裁判文书。将全部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将执行案件信息及时录入“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时输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依托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在院机关、区行政审批中心、派出法庭设置19个查询点,并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努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三)着力司法为民,以便民诉讼推进服务规范化。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书写台、休息椅、药箱等便民物品,公示诉讼指南、服务承诺和各类文书样式,为当事人答疑解惑。二是全力保障民生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涉农案件,坚持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得到顺利实现。三是强化民意沟通互通,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重点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征求企业意见、提供法律服务,改进自身工作。四是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必要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使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四)加强队伍建设,以公信形象推进司法规范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组织以法官司法理念更新、职业思维训练和司法技能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注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技能紧密结合,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司法技能大比拼,对法官司法调解、组织庭审、制作法律文书、撰写调研文章能力进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法官素质。加强建设,召开廉政建设全院会议,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邀请市纪委领导专题授课,认真把会员卡清退、禁止兼职取酬和清理办公用房等规定落到实处。

  二、法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是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评价,关键在司法质量和司法形象。因此,法院在工作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案件质效上,采取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注重均衡结案,完善考核模式,重激励、轻惩罚,使管理更科学化。制定案件流程跟踪管理卡,卡随案走,从立案开始,经审理、开庭、评议、报签、送达等多个环节,对案件审判进行全程监督,促进法官提速增效。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案件双重监管,采取审监庭逐案评查、审委办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工作,督促法官增强责任心,强化质量意识。

  二是以制度化建设为准则。建立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以完善干警司法档案制度建设和司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廉政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和完善,使司法行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基层人民法庭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巡回审判制度,在此基础上,在矛盾纠纷频发的区域集中开展巡回审理、法制宣传和诉前调解,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为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人民监督员,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使干警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以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依托信息技术,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明确公开事项覆盖面,把公开事项横向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政务各领域,纵向贯穿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诸环节,涵盖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逐步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程化、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常规化、公众查阅诉讼档案网络化、审判白皮书发布系列化和新闻发布经常化,让司法公开更广泛、更及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根基。抓好法院队伍教育管理,提升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理念。依托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法院干警对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群众观点等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学习讨论,使全体干警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坚定为民宗旨,进一步增强对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要坚持“人人参与、庭庭练兵”的原则,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使广大干警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不断规范,司法技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加强建设,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定期述职述廉等形式,确保各项廉政措施落到实处。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2

  近年来,交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的,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台儿庄交警大队现设有6个科室,4个执勤中队,1个事故处理中队,共有民警39人,协警110人,辖区面积538.5平方公里,有206、244等多条国省道路穿境而过。多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先后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大队;连续多年被枣庄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大队和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十佳处警单位;多次被市公安局集体嘉奖;被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其中有2名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名同志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230多名同志受到个人嘉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多年来,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6名中层干部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监督审核规定》《执法监督组管理制度》《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通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大队还在全体民警中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大队每年还与每名民警签定了《执法责任书》,以切实增强民警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在对民警进行执法监督的同时,大队通过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

  (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分局法制室主任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

  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5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7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培训10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9次、92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有18名同志达到本科学历,1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高级职称、3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职称。

  三、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一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道路交通勤务考核细则》《执及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中队、班组三级查勤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对结果大队以警务通报或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自费参加培训。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推行阳光作业机制、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未发生一起事故上访案件,更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台儿庄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6637起,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74起,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4892起,行政拘留41人,接处警1442起,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31人,维护了全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总之,台儿庄交警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通过各种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大队各项工作尤其是执法工作都走在全市的前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斗志,一如既往、只争朝夕,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3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将“执法过错” 责任追究重点定位在法律和纪律条规难以调整的对象上;行政首长和纪检监察部门指定部门实施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局长办公会确认过错责任。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是目的,而是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确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任,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把贯彻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当做深化公安改革、规范民警行为、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五)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以科学的发展观规范权利的使用,加强对权利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罚和变相处罚等可能发生的腐败和违法犯罪现象。第二,规范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资金运转、开支审批均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定期岗位轮换和离任审计制度。坚决取谛“小金库”,制止“乱收费”,确保执法权利的正确履行。第三,加强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要根据岗位特点,严格选拔德才兼备人员,坚持把好用人关,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评议,公开选拔等方法竞争上岗。建立用人责任追究制,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法制教育,构筑全方位预防执法行为不规范的坚实主体和遏制氛围。第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权力过于集中,往往容易导致职权被滥用或滋生职务犯罪,建立权力运行分解机制,查办案件责任制。推行民主集中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4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

  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

  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5

  从现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来看,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活动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谈点个人看法,期望引起关注。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越权处罚。如公安部规定交通民警当场处罚不得超过200元,超过的,应当在24小时以内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但实际执行时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是处罚不公正,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反而处理重的非常现象。

  三是随意暂扣车辆号牌和证照,不出具合法的暂扣凭证,事故押金管理混乱。

  4、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少数交警部门领导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完善执法机制,就是要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建立起严格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完备的执法规范,健全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办法。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所谓规范执法,它有三个特定的'要求:

  一是合法化。即执法行为要有法律依据;

  二是程序化。即各个执法环节的运作在序状态下进行;

  三是文明化,即要文明执法。要达到这三点,必须加强权力制约,强化内外监督,做到执法责任落实到位,奖惩措施公正严肃。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

  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现在有些民警把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看成“两张皮”,认为规范执法讲得过多,就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事实上,规范执法正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

  二是规范执法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规范的机制,优化执法程序,推动规范执法活动上台阶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对新录用和调整到新岗位的民警要进行岗位法律业务培训,先学法,后执法。应定期对各级交警部门领导和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并以此作为晋升、奖惩的必备条件。

  2、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

  随着《行政处罚法》和新《刑法》、《刑诉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已迫在眉睫。

  一要严格规范暂扣车、牌、证照、财物的审批程序和登记保管制度;

  二要规范执法主体的行为,交警执法要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交警协管员和其它临时雇用人员行使交警行政执法权;

  三要严格办案审批手续,严禁不经审核批准擅自处罚;

  四要使用规范、统一的法律文书;五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执法程序,要依法制作告知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依法组织听证。

  3、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按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的执法范围和执法责任,并将执法责任和量化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形成人人有责任的执法氛围。

  4、建立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要完善执法检查、案件审核把关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负责地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办错案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经济责任。执法检查要经常化、制度化。

  5、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

  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从我市目前情况看,大多数交警大队均未设立法制机构,法制员也是形同虚设。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6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之一,在日常工作中担负着大量的执法工作。公安交警既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警种,又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形象窗口。每一位公安交警执法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因此,如何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成为当前交警部门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交警基层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确保正确行使执法权,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执勤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态度不文明。个别民警的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文明程度与当前我市地位不相适应。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对违法当事人态度冷、躁、硬,存在“脸难看”的现象;个别服务窗口民警接待群众不热情,回答问题不清楚,使群众徒劳奔波,存在“话难说”、“门难进”的现象;个别民警为群众办事推三脱四,未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存在“事难办”的现象;个别民警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 取证,而对违法当事人大声训斥,甚至拍桌子、瞪眼子,缺乏耐心与办法。上述问题的存在,使交警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与汗水,但往往因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的不文明给整支队伍造成了负面影响。二是以罚代处。有的交警为了省事、方便,或在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要求下,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该并处的没并处,该吊扣的没吊扣,该拘留的没拘留,该扣分的没扣分,只是罚款了事。本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却私自变更违法条款,改用简易程序处理。三是自由裁量欠妥当。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甚至出现情节重的处理轻,而情节轻的处理较重的现象,未能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来准确裁量。四是填写不仔细、不规范,特别是交通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中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或者漏登漏填,或者法律条款填写错误。执法台帐之间或台帐与案卷之间不能对照,有的根据台帐查不到卷宗,有的有卷宗却在台帐上查不到登记等等。五是基层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环境难以适应现代基层警务基础工作需要。当前仍有一些民警对公安交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缺乏系统的学习和了解,教育培训工作浮在表面,未能贴近基层、贴近实际,针对性、实效性和系统性不强。基层公安交警任务重、压力大、执法环境不佳已成共性难题,尤其是在道路里程、车辆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交通安全设施投入不足,道路交通管理手段滞后,粗放管理观念依然存在。同时少数执法民警对执法质量不够重视,执法文书的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现象时有发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一是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民警对法律和业务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尤其是近几年刚从地方和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民警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冲击和影响下,少数民警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二)学习时间不足。基层交警承担着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疏导、排堵等工作职责,日常工作量就很大,加上各种专项整治、警保卫工作等突发性任务日益增多,使民警可用于学习、培训的时间大大缩短。同时还有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导致部分民警心浮气燥,静不下心、安不下神,也无法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三)执法环境恶劣。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警察的合法权益理应受法律保护。但是,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同样不能忽视。在社会的转型期,一些对社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将矛头直指一线执法的交通民警。有的违法人员及事故当事人、亲属借与民警的执法出现矛盾后,煽动社会上不明真相人员对民警进行起哄围攻,使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处理和法律制裁,使交通警察失去法律权威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基层执法民警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和简单。

  (四)执法监督力度不足。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对基层交警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的对策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规范执法行为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法制教育培训是基础,执监督是保障,建立执法责任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保障和促进交警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才能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整顿,提高思想素质。提高民警的思想素质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因为人是决定的因素。交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的行为是受其主观意识支配的,什么样意识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动。当前在交警队伍中个别民警出现的对群众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冷、硬、横、推”、乱收滥罚和对待群众的“四难”等各种现象,究其原因是他们在思想意识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良倾向,集中表现在宗旨观念、法纪观念、道德观念、勤政观念上的弱化和滑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管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因此,要不断加大对民警的思想教育力度,尤其是要开展“从严治警、执法为民”集中教育,下功夫整顿队伍作风,引导民警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强化教育,使每个民警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窗口意识”,真心实意地关心执法工作,踏踏实实地在岗位上尽职尽责。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我们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手段,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1)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全方位监督,平时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在执法工作中,法制部门要提前介入案件进行指导,加强事前监督;通过案件建立台帐和法制审核把关,强化事中监督;通过执法质量检查、评议复核等,完善落实执法活动的事后监督,通过“三环节”跟踪监督,使一线执法民警自觉养成良好的执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同时建立外部监督新机制,在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媒体对执法工作监督突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2)严格审核。执法案卷的审核主要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审核,是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公平,防止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变更的发生。要从根本解决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的弊端,把民警的一切执法活动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3)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制度和规定,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切实增强民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行为明显增强。

  三是抓住有利时机,查摆整改问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上级部署,相继开展的“大走访”、“大接访”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队伍的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我们要进一步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执法问题和环节入手,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查摆、整改,规范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的规章制度,细化标准,严密程序,明确责任,使执法工作规范化,既要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又要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是加强执法环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引导基层交警要端正执法思想,摆正执法位置,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执勤与服务相并重,杜绝乱扣车、乱罚款的现象。其次是要为交警“减负”,强化交警的职能转变,退出一些非警务工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社会活动的参与,让基层交警队能集中警力、集中精力去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努力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同时要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关心和解决民警的实际困难;活跃“警营文化”,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民警情操,缓解工作压力,努力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激发民警积极向上的精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开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作出自己的贡献。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7

区委政法委:

  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黑政法发[20xx]8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民权,关爱民生,心系民情,善解民意,化解民怨,共建和谐”的政法工作思路,正确处理执法、管理、服务的关系,通过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抓案件评估,完善了监督考核新体系;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抓信息管理,推进了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今年被省高院确定为“法官廉政建设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单位”,打造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抓教育管理,树立了司法为民新理念

  为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院党组从抓法官干警学习教育入手,通过抓学习教育、抓理念更新、抓党风廉政、抓作风转变,使全体法官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思路,坚定了司法宗旨,增强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年初,我院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的教育活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干警对“三个至上”、“三项重点工作”、司法为民、服务大

  1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层次、分专题的学习讨论,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及新的目标有了更进一步的准确把握,明确了“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工作要求。

  在专题学习培训中,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举办专题辅导、部门学习讨论、创办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统一组织考试等有效形式,提高广大法官干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了献身司法审判工作的政治信念,深刻懂得了规范执法行为是确保司法公正、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保证,是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司法审判的新期待、新期盼,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院党组围绕“五个严禁”的严格规定,倡导队伍管理“100-1=0”新理念,积极培育“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的氛围,增强法院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悬挂宣传板和廉政警句,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为进一步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公务车辆8小时外和节假日全部封车,遏制了特权思想和警车私用的现象。连续七年,全院法官干警中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狠抓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审判一线各党小组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以增强综合素质为主题的党建活动,党员法官争挑工作重担,勇办难案疑案蔚然成风,推动了审判工作的蓬勃开展。

  二、抓制度建设,建立了规范执法新机制

  为建立执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我院以完善法官干警执法档案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为重点,使执法行为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从完善干警执法业绩档案考评体系入手,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执法业绩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爱辉区法院关于建立法院干警执法业绩档案的实施方案》和《爱辉区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评办法》,制作了爱辉区法院审判业绩管理系统考核考评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考核表和工作效能表,一人一档,一案一卡,确保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工作能够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是从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入手,针对部分当事人往往由于文化知识及法律知识的浅薄,对诉讼、执行风险认识不足,举证责任认识不明的客观实际,严格执行“一卡三书”制度,即“便民服务卡”、《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征求意见书》,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热情欢迎。

  三是从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入手,为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坚持执行个人收入、礼品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和执法监察员13名,随时接受院内外监督,使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还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廉政保证金》等一系列防范“三案”的长效机制,人民法院良好的形象逐步树立。

  三、抓案件评估,完善了考核监督新体系

  为充分增强法官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责任意识,我院集中人力和精力进一步完善了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坚持对公正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三个部分采取量化、细化的原则,贯彻“零差错”、“办铁案”、“快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管理理念,突出记录和考评法官“五责”,即法官按指标办案的职责;法官公正办案的职责;法官高效办案的职责;法官预防涉诉信访的职责;法官廉洁办案

  的职责。逐项提出任务指标和评分标准,实现对干警执法的全程监督。

  为确保任务的落实,各审判庭将部门目标任务分解到个人,采取院与部门、部门与个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办法,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推进进度。同时,设立专门的案件评查机构,依据案件评查制度和案件评查细则,对全院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及执行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对评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故意或过失办错案的,对办案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连带责任。对部门和个人办案数量、质量情况采取逐月上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的办法,促进其办案任务的出色完成。

  针对少数法官重实体轻程序的行为,我院始终坚持“四个公开、四个当庭”,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审判一律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证人出庭等,减少案件认定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四个当庭”即: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辩论,推行判决后答疑。规范合议庭案后评议工作。坚持进行庭审观摩评比,每季度组织一个审判业务庭或基层法庭进行一次庭审观摩,由审委会委员或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后现场评议,提出优点和不足。案件评查通报制度的开展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我院审判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去年以来发回重审案件明显减少。今年1—8月份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24件、结案率为74.3%、调撤率为75.7%、执结率为72.2%,更审改判率为1.5%。出现了结案率、调撤率、执结率同比上升,改判率同比下降的“三升一降”的好态势。

  四、抓服务技能,增强了公开执法透明度

  近年来,我院不断丰富活动载体,多措并举,全面推行“阳光司法”,使执法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

  发展”活动,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服务实施意见,妥善解决企业破产等涉法问题。实施司法为民工程,妥善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土地纠纷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残疾人、下岗职工和困难企业依法减、缓诉讼费和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开设了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全力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信访“心连心”工程,建立了一站式立案服务制度,将立案、送达、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集成在立案大厅内,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自“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围绕活动要求,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审判工作实际,把 “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积极开展了以深入基层法庭、深入包扶村屯和深入重点企业为主的“三深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工作差距,为执法公开化开创了的崭新局面。年初以来,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巡回办理案件214件,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开展法律宣传26次,受教育群众近万人。在联村共建活动中,相继出资近10万元,为帮扶屯村修建文化广场、购买健身器材、打抗旱水井、赠送电脑、法律书籍;为贫困户送去月饼、慰问金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出资为贫困学生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向村民讲解放火罪、失火罪和保护国家森林资源等法律法规,提高村民防火意识。通过法官们一点一滴的惠民行动,为新农村建设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我院始终把服务百姓作为落脚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法官廉政建设工程,健全先进典型激励保障机制,以“提纯队伍、提高质效、提升形象”为切入点,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加强公正、严格、文明执法的引导,培养正义、正直、正派的法官,在全院上下开

  展了“学英模、找差距、比贡献”、“远学宋鱼水,近学蓝晓娜”等学创活动,收到明显效果。在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引领下,全院干警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人人比学习,人人比奉献的工作热潮,显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抓信息管理,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院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强对专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在数据应用上狠下功夫,为审判信息和其他各类工作信息传输、交流和应用搭建平台。截止目前,已建成了局域网络,围绕办案进行网上流程管理,逐步向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环节进行重点建设。完成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始终按要求将新收执行案件全部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该系统包括案件信息录入与管理、案件信息查询、执行案件信息统计、执行法律法规查询、执行工作论坛、执行资讯发布等功能,基本满足了执行工作的各种信息管理需要。该系统的运行,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执行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目前,该系统正在运行中。

  院党组还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在提高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上的作用,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筹措资金为干警配齐巡回办案专用设备和电脑办公设备,装备了档案管理设备和安检设备,配备了录音录像设备,并对庭审实时监控、全程录音录像,招录网络信息管理员一名,强化技术培训,我院信息化建设正向科学化、规范化目标迈进。

爱辉区人民法院

  二0一0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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