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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4 17:47:35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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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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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1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的管理秩序,我局紧密结合撤乡并镇后国有资产重组工作的现实需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从20xx年2月开始,历经8个月的时间,对全旗各苏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清理。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清理情况

  根据呼伦贝尔市政府以及撤乡并镇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检查组,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圆满的完成了清产核资以及国有资产重组工作,使各苏木镇能够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1、各苏木镇固定资产的情况:固定资产为2.894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351万元、暂付款为470万元、暂存款为802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暂付款数额较大,应报帐没有及时报帐。如因人员调动或死亡而形成暂付款和应收款。二是没有建立固定资产帐,帐面实物不相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管理意识不强,财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

  二、旗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随着我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日溢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交通工具也随之更新换代,从而进一步加快了陈旧资产的淘汰速度。

  1、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总额为9.71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为1.908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为3.872万元,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7万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帐记录不全,很多资产流失于帐外。二是固定资产买卖手续不全,变卖的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已经坐支。主要是交通工具和房屋建筑。三是存在用固定资产抵顶单位欠债的问题。四是新建、扩建的工程没有及时入帐,帐外资产量大,该入帐的没有及时入帐,以各种途径取得的资产在使用,但财务上没有记载,形成帐外资产。五是资产损失流失严重,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随意性很强,未经国有资产部门的审批就处置资产,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六是管理意识淡薄。

  三、经过此次检查各系统固定资产情况

  1、教育系统:由于我旗执行集中办学,拆除了一些房屋,同时新建了一些校舍,各苏木学校并入阿镇镇区进行集中办学,原苏木学校房屋待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系统累计固定资产2.926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912万元,其中旗直学校固定资产原值2.31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324万元。苏木各学校固定资产原值615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58万元。

  教育系统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300万元。

  2、社保口:固定资产总额为1.187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182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214万元(由于拖欠工程款而未能办理房产证,没有正式交工,没有在城建部门备案,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未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18万元。

  3、农牧系统:固定资产总额为881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283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7万元(由于工程款没付完,没有正式收据,所以没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xx万元。

  4、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4.293万元,待核销的固定资产466万元,新建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677万元(由于手续不全,没有正式收据或因赊帐购入的所以没有入帐)。

  已变卖的固定资产为39万元。

  四、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由本单位将核销的固定资产以书面(文件)形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核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待核销固定资产应请示旗政府审批核销。

  2、新建未入帐的办公楼各单位财会人员要督促经办人员,按照规范的财会手续及时入帐;对新建办公楼有部分帐没有正式收据的要写书面说明;对上级主管部门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合法正规的收据入帐;对购置大型办公用品挂帐、在职职工欠帐数额较大的要及时冲帐减少职工欠款。

  3、对个别单位办公楼转让的现象,要求财会人员按照正规手续(由现单位和交让单位出具合法收据),及时入帐。

  4、坚决杜绝自行变卖固定资产并使用资金的现象。经过此次固定资产的清理,如再次出现自行变卖固定资产使用资金的现象或出现不规范管理固定资产的现象,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处罚。

  5、严格按照<新巴尔虎右旗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根据****区《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XXX单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经过我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承诺:我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及上报的资产清查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

  根据财务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20xx年3月15日--4月15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固定资产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我单位领导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十分重视,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首先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总务主任为资产清查专门负责人;其次,组织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第三,在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总务处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材料进行集中分析、简化,把跟学校有关的各个项目化解为表格式分发到各分管口,然后逐校进行审核、验收。第四,确认资产清查最终结果,并填好报表上报。经过努力,终于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管理工作,更有效地保护了国有资产。但清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太快,学校的一些设备属于已经淘汰产品,旧的课桌凳已到更新时期,却未履行正常资产报废手续,暴露出学校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显示了日常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二、对资产清查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我们将以本次资产清查作为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实物管理,对于清理出来的有问题资产,及时报批并进行账务处理。针对资产清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地分析,在分清是管理责任,还是制度漏洞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更有效地管理、维护、利用学校的固定资产。整改措施如下:

  1、组织校管理员认真学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阐明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引起各校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

  2、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造册,建立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其使用率。

  3、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每一件物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使用与维护人名下,由负责该固定资产物品的保管人管理好,防止物品的损坏和遗失。

  4、要求各校保管员定期(每个月)对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一次,如发现有固定资产的流失和损坏现象,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否则应负相关责任。

  5、校领导加强监督工作,将不定期对学校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以更有效地管理、保护国有资产。

  6、固定资产要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资产清查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或单位组织开展。

  财政部同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3

  根据《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纪委安排,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我镇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清查工作扎实开展

  根据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花少锋任组长、镇长何秋彦任、常务副书记丁鸿朗、纪委书记黄士华副组长,纪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城关镇国有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县国有资产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国有资产清理动员布置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一是领导亲自动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三是工作人员要迎难而上,克服各种困难,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四是建立了督促检查机制,责任层层落实。

  二、认真细致做好清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通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镇顺利地完成了此次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按照县纪委的统一部署,我镇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四、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4

市财政局、审计局:

  根据xx市财政局、审计局xx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市财政局、审计局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我局的自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对我局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盘点。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局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

  三、检查主要内容

  1、账外资产问题;

  2、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3、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4、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5、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6、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7、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8、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9、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局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五、完善规章制度

  我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5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校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学校各学院、系,研究所、研究中心等各类科研实体,各部处,附属学校等单位、部门(以下统称“各单位”)。

  2.学校投资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企业以各种形式占用的学校资产要列入本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7月)。

  1、各单位自查(3月-4月)。根据学校统一布置,以及国资办、财务处下发的固定资产盘点单或清单,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结果于4月15日前分别前报国资办、财务处。

  2、汇总与核实(4月-5月)。国资办、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派人到各单位分别逐一核实,并将清查结果录入相关系统,建立健全资产卡片。

  3、委托事务所审计核实(5月-6月)。审计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国资办、财务处汇总的清查结果予以专项审计,以确保相关清查结果准确无误。

  4、上报清查结果(7月)。校办和国资办组织起草相关清查报告,并按时(7月31日)前上报教育部。

  5、整改总结(8月-12月)。在做好迎接财政部、教育部抽查准备的同时,建立完整的学校资产基础数据库。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核实批复的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账目。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小组由作为全校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校长担任组长,由纪委书记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名单另行公布)。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办。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所需费用,列入当年预算安排,由学校统一承担与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处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6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我镇决定于20xx年x月28号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保质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资产清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清查日期

  (一)工作目标:摸清学校资产的“家底”,如实反映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清查日期:此次清查工作,以20xx年x月x0日为资产清查结束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组长:吴自范

  成员:王芳李丽王超相振贞王增芬王曙光李春凤王桂兰于秀玲孟莹

  (二)职责:一是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校资产清查工作;二是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三是审核确保本校资产清查最终结果。

  (三)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1)马钦东: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

  (2)王增芬:负责教学仪器设备清查。

  (x)王曙光:负责电教设备清查。

  (4)王桂兰:负责图书资料等清查。

  (5)相振贞:负责办公家具清查

  (6)于秀玲孟莹:负责音、体、美器材清查

  (7)王超:具体负责数据的整理,电脑操作等。

  三、实施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xx年x月28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时间、步骤,制定基本情况清理和固定资产清理等;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4、组织资产清查有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xx年x月28日—x月x0日)

  1、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对各项资产、各项资金进行清查、登记、核对;对清查结果和查出的问题进行更正。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核实、验收。

  (三)第三阶段总结情况和整改(20xx年x月x1日)

  1、根据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汇报。

  2、针对学校在财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这次资产清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二)对于固定资产清查,重点做好“帐、物、卡”相符、帐实相符。

  (三)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四)固定资产第三类、第八类实行一物一卡。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资产清查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日期:根据县教育对学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要求,20xx年x月28日开始对我校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我校第一类至第九类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吴自范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固定资产清查的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财产情况进行清查。

  固定资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固定资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清理资产,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证据,填制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自然损失的情况有:八类旧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旧的办公厨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没有报损等。

  三、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部分科室物品有乱搬现象。

  (二)原因分析:

  由于物品不够临时安排活动挪用。

  (三)改进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 、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固定资产帐务。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7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8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二、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三、工作目标。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四、工作任务。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五、工作范围。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六、工作内容。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七、清查时间。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5月31日。

  八、工作时间。

  区国资委从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xx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九、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领导。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三、清产核资基准日。

  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六、清产核资工作要求。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9

局机关各科室,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直属分局: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4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六安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184号)要求,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局实际,现制定如下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投资审计局和直属分局。

  二、工作方法

  (一)市审计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涂成富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组织专人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上报市财政局(国资委)备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6月)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科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2.按照《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分别进行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账务清查和财产清查工作。对使用的国有资产逐一进行盘点、核对和清查。依据资产清查软件,填制资产卡片和资产清查表格,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

  3.6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资产核实阶段(20xx年7月)

  迎接市财政局资产清查结果的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国资委)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资产清查组织,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序推进资产清查工作。

  (二)有效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资产清查相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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