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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1
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高校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责任意识,廉洁勤政,依法治校和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
二、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普通高等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校级领导干部在任职期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都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20xx〕101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的有关精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规范民办高校管理制度,保证民办高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党委、政府的意见,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向审计机关提出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机构也可接受委托,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审计:
1.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高校送达审计通知书。
2.召开进点见面会。组织召开有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计进点会,通报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介绍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收支电子数据,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实物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4.完成审计报告。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高校的意见,完成审计报告。
5.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出具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委托部门。
四、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高校财务管理特点和经济活动实际,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审计:
1.财务收支及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核查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是否取得效益,以及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管理情况。
2.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安全、完整,管理是否规范。
3.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与效果。核大经济决策是否遵循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取得重大经济成效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特别是大额资金支出、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工程建设、银行贷款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效果。
4.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核查是否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建立健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
五、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制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制度,将审计报告列为省属高校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通过审计报告的交接,高校领导干部能够更加明确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强履行经济责任的自觉性。
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检查
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2
一、控制环境建设
控制环境是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控制环境是推动控制工作的发动机,是所有其他控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主要包括高校领导层及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职业道德和能力、校园文化、财务组织、员工素质等。概括起来,高校控制环境建设的关键点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设立内部控制委员会。高校内部控制委员会,应受校长或校务委员会的领导,由高校主要领导人、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内审部门、教务部门及各院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高校领导班子负责。负责组织对高校内部控制的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并将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及改进意见报高校领导班子,由此地发现问题,不断地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形成高校规范化、制度化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提高管理层对内部会计控制重要性的认识。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关键在于领导层,只有领导层高度重视,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通过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对高校管理者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集体审批制度,以杜绝个别领导权力过大或集体循私舞弊行为。承担内部控制监督职责的高校财会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内控会计制度能够更好地、更全面地贯彻落实。
第三、设置合理的财务机构。财务组织机构是高校开展财务会计活动的框架结构,与之相配套高校应建立财务组织机构控制制度,这是对高校内部会计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控制的制度,财务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应当相互控制,明确职责和权限,并设置专门的稽核岗位,实行会计与稽核等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和相互牵制。
第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凝炼。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相互渗透。校园文化是一个学校的无形的灵魂,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对院校员工具有凝聚作用和引导作用,可以帮助人们培养良好的道德思想品质。在当今以诚信为本的社会中,道德建设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管理者和职工在遵守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发挥团队精神,围绕高校发展目标,发挥个体潜力,摒弃腐朽与消极文化,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最高境界。
二、会计系统控制
会计控制系统是指高校依据《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学校各项经济业务的确认、分类、归集、分析、登记和编报的方法和记录。会计控制系统是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重要的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包括会计信息控制、不相容职务与岗位控制、授权批准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全面预算控制。
第一、会计信息控制。会计信息控制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环节,其关键控制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1)会计凭证控制。会计凭证控制指按照有关规定对会计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业务处理的要求,主要包括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展开的填制、审核、复核,对记账凭证的填写、记账、过账、传递、签章等方面加以控制。
(2)会计账簿控制。会计账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高校经济业务,把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会计账簿控制,就是要从账簿的设置、启用、登记、更正、对账和结账等各环节进行控制。
(3)财务报告控制。高校财务报告是反映高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文件,它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编制财务报告,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最后的全面总结,也是及时提供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重要环节,因此,在报告的编制依据、编制要求、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等几个方面加以严格控制。
第二、不相容职务与岗位控制。高校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分离,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分离,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分离,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分离等。制度明确规定: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的审批、付款、记账、稽核、对账等全部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支往来账目的登记等工作,监督检查、授权审批、具体业务经办、业务稽核、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等,这些职务之间不能混岗,必须分离,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发生错误、舞弊的可能性。
第三、授权审批控制。授权审批控制是指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审批控制要求高校财务制度中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授权审批的责任、范围、权限、程序等相关内容。高校财务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业务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资金业务的审批权限。各级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负有相应的职责并行使相应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保证责、权、利有机地统一。授权审批控制包括一般授权审批控制和重大授权审批控制。一般授权是对办理一般经济业务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对于一般的教学科研业务支出以及小额的行政办公费用支出,可以用一般授权审批制度。各院系、党政职能部门的一般业务也可采取一般授权审批方式,并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整个学校的工作效率。重大授权是对高校重大经济业务处理的权力等级和批准条件的规定。当高校某项重要资金支付业务的数额超过部门领导的批准权限时,必须请示上级领导或经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和审批才能处理,以防范侵占、转移、贪污、挪用资金等行为的发生。会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防范某些单位将应该采取集体审批的业务进行拆分而逃避集体审批的不良行为的发生。
(4)财产保全控制。各类财产是高校的重要教育资源,其管理状况的好坏关系到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活动能否正常、有效的开展。因此,高校应根据《会计法》等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制定符合本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保证各类财产的完整、安全。
(5)全面预算控制。高校应当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的编制,进行全面预算控制。全面预算控制是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种重要方法,其内容涵盖高校经济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全过程,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核定、预算指标的下达以及相关部门的落实执行情况、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预算差异的分析和调整、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过程,确保预算有效地执行。首先高校应当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的编制,成立校级规格的预算委员会,以公正、公平、公开、合理、透明为原则,明确预算收入,细化预算支出,预算编制要结合经常性和可变性的实际情况,采取“零基预算”和“弹性预算”相结合的预算编制手段。其次在合理的预算编制基础上,高校应该加强预算的执行与监控,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建立动态的预算执行控制管理模式。最后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预算考核评估指标,及时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执行差异及产生原因,提出改进建议,以不断完善高校预算管理。
三、内部财务报告控制
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中,应该建立和完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制度。高校领导需高度重视内部财务报告制度,以便从整体上把握学校教学、科研等经济业务活动情况,及时掌握重要的财务信息,增强财务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尤其是高校财务风险控制分析。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办学资金也日趋紧张,许多高校采取负债办学方式,筹资渠道单一,加大了高校的财务风险。内部财务报告进行财务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在对高校收入及其构成、支出及其去向分析地基础上确定收支差额和贷款筹资规模,优化高校资本结构,降低高校财务风险。
四、人员素质控制
“人”是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的关键因素。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如何有效实施,财务风险如何有效的规避,行为主体者的素质高低至关重要。高校成员尤其是学校核心人员的个人素质、个人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以及领导的风范等在学校内部会计控制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力。因此高校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与审计工作者,应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文明服务、增强技术、一丝不苟,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养,熟悉相关的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样科学严谨的内控会计制度才能得以有效实施,经营管理才能有序、科学、高效,高校才能在日益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壮大。
五、监督体系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是一个过程。为了确保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效果良好,与时俱进,内部会计控制在实施会计监督的同时还必须纳入高校监督管理体系中,建立内部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和民主监督为主导的“三位一体”财务监督体系。
(1)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是高校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最重要环节,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有了科学管理的框架,要让管理得到强化,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就需要内部审计的支撑,依据国家有关审计法规和学校有关审计制度,对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建立和实施进行恰当的监督与检查,对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的运行效果和质量进行审计测试与评价,及时反馈制度执行结果的信息并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使内部审计逐步由注重查错防弊的监督型向风险防范、价值增加、管理促进的服务与管理型转变,真正使内部审计起到卫士、谋士和医生的作用。
(2)行政监察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监察工作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强化经济风险的防范和监督机制,围绕执法、执纪、廉政、效能四个方面履行监察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会计控制目标。
(3)民主监督。教职工在内部会计控制实施过程中即是被监督被考核者,又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者、考评者。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效果如何,人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因此,必须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参与意识,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施水平和实施效果。如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学校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审议新的年度预算分配情况,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通过加大财务监督力度,达到综合治理的目的,切实有效地防范高校各类财务风险的发生。
六、会计委派制控制
委派制是一种改革会计的行政隶属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的全新会计管理模式。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使会计人员隶属于学校,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由学校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委托、考核奖惩以及后续教育事务也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确保会计人员组织独立性的前提下,给会计人员创造工作独立性环境,这样会计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性。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会计控制,还需要在会计委派制这项系统工程上下功夫。首先,要注重委派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选拔和考评。其次要对委派会计人员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实行再监督。第三要加强会计委派人员的定期轮岗制度,防止共同舞弊和。
七、信息技术控制
由于现代化信息管理的需要,电子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逐步成为高校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化技术控制日益成为内部会计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会计业务由手工会计处理方式转化为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处理方式后,会计工作在其组织方式、会计的稽核工作、会计的档案工作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在提高了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的同时,对与之相适应和配套的会计信算系统内部控制也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高校也必须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作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加强对财务信息化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字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3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是反映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果以及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据以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因此,做好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是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部分。然而,部分中小学校在基建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进度,轻决算”的现象,导致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多年仍未办理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造成国有资产账实不符,不利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本文从中小学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中小学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难的对策。
一、中小学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
(一)编制范围
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均需要进行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二)提交的基建档案资料
从项目开始报建、立项到竣工投入使用所包涵的各个环节的材料。
一是项目建议书、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批文、初步设计批文、设计概算批复、施工图评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地预公告,拆迁公告及实施方案,用地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单。
二是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变动补充协议、设计、施工以及勘察单位等各种资质证明材料。
三是竣工图,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的合同、审定报告和建安工程、迁改工程审结书、设备验收证明、竣工预验收鉴定书及会议纪要、监理工作报告、项目停、缓建,增、减建设内容及计划外项目,其他主要变更事项的报批文件,项目账簿、凭证。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承诺书、各类报表
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主要是对项目概况、财务管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资金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需说明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含封面在内的报表共七张,分别是: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竣工工程财务决算报审表,报表封面,项目概况表,财务决算表,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明细表,工程相关费用审核情况表。
建设单位的单位领导需对报审材料的真实和完整性签署承诺书。
二、中小学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然而,部分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后资产直接投入使用,有的一年甚至几年都没有完成财务决算的编制,资产也没有暂估入账,而是等财务决算批复后据以入账,造成资产账实不符。或者资产按暂估价值入账,因没有完成财务决算审计,估算的价值不准确,往往也会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二)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基建业务不经常发生,有的学校没有健全的基建内部管理制度,或建立了制度没有细化,在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形同虚设。部分项目预算不够科学或设计不够合理,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等,而财务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财务监督的职能,在项目没有按规定向职能部门申请调整总概算的情况下,累计付款数超过总概算数也予以支付,造成工程竣工时,项目造价超过总概算5%,审计部门不接收报审材料,影响决算工作的开展。
(三)学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不够重视
由于“高考制度”的存在,中小学校的领导普通认为“升学率”才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存在“重教学质量、轻内部管理”的现象,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为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对决算工作抱无所谓的态度。
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的立项、规划报建、进度和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较为重视,但对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视不够,认为项目能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就达到预期的目标了,财务决算这些收尾工作就交给财务人员来完成。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相关职责不明确,财务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之间产生相互推诿现象,以致财务竣工决算难以开展。
(四)基建档案资料缺失,缺乏报审依据
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需提供的资料很多,而中小学校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人员配备等原因,往往没有设专人收集和保管这些基建档案,项目负责人经常是总务处主任或抽调的老师来担任,对基建知识了解不够,不重视这些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导致这些资料时有散失,从而影响决算工作的及时编制。
(五)财务人员缺乏基建知识,影响决算的编制
中小学校一般规模较小,财务人员编制有限,一般只设会计1至2人,所以,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基建财务人员大多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而财务人员只负责一般的财务处理,没有参与到基本建设的全过程中去,对项目的立项到竣工验收等环节不了解,基建与财务工作衔接不够,对哪个环节所对应的基建档案资料不清楚,导致后期由财务人员做决算时,不知所措,困难重重,不得已将决算工作搁置下来。
三、加强中小学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督促及时编制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财务监督和资产登记管理,督促完成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计划部门应关注项目的执行情况,对已竣工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填报各种经济数据,及时编制财务决算。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学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和监督机制,督促学校按时完成财务决算编制。
(二)加强基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跨越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等全过程,时间长,工作复杂,涉及到基建、总务、财务部门,且不是日常的学校业务活动,所以,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成员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相互配合、积极沟通,保证按时完成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监督考核机制
1、提高领导层的管理理念
领导的重视程度,是推进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关健。因而,中小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利用会议、通知公告等形式,对领导层宣讲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对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感知。
2、加大对项目终身负责制的执行力度
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的规定,做到凡事有始有终,避免后来的领导或项目负责人对前面的工作不了解产生推拖现象,影响项目竣工决算工作的及时编制。
3、加强内外部监督考核机制
将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学校绩效总额、个人绩效和升迁考核中,进一步推动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的主动性。同时,加大对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督促学校及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四)加强基建档案的监管
指定专人归集和保管基建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明确基建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将基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常规业务检查中,确保基建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五)加强对基建财务人员的培训
1、提高参与度
鼓励基建财务人员参与到项目的立项到验收等环节中,使其充分了解基建业务方面的知识,提升编制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的能力。
2、加大培训范围
一是加强对基建相关的`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培训,让基建财务人员熟悉从项目的报建到完成所经过的每个环节所涉及的基建档案,避免在准备后期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时,不知所措。
二是组织基建财务人员学习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填列和决算报告的编写,让其熟悉报表中每一个指标的含义,口径和资料来源,保证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做到内容全面、完整。
三是培训基建财务知识,使其掌握基建业务账务处理的要求,准确规范核算基建各项支出,为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做好准备。
四、基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方法和步骤
在编制报表及报告前,要对项目的档案资料、财产物资以及账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主要分为三大步骤:
(一)归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需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整理,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对缺漏的资料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提供,核实消防是否通过验收、竣工验收是否已到建设部门备案,最后,将归集好的资料按项目进展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二)全面清点财产物资
对各种材料、设备等财产物资逐项清点核实,登记造册,妥善保管。需要处理的,其变价收入如实入账,严禁私分各种物资和变价收入。
(三)清理账目
1、清理项目总成本。项目总成本包含建安工程审结价、各项前期费用总支出之和。一是勘察、设计、监理等要按规定送审计机构审定,以审定价为报审金额。二是清理建安工程劳动保险费是否已按审结价的2%到建设部门进行结算。由于缺乏对工程知识的了解,很多中小学校只于工程开始时按中标价的2%预缴劳动保险费,建安工程审结后,没有按审结价结算。三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新型墙体改革专项基金是否已按规定核退。四是各项前期费用是否已按合同、有关规定结算并取得相关确认依据。
2、将清理后的项目总成本与批复的总概算对比,超过总概算的向有关部门申请调整投资总概算,获批后方能报送决算材料。
3、对各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理收回应由施工单位负担的电费、水费等各项应收款。偿还各项应付款,并做好账务处理。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决算前收回或偿还的各种往来款项,应与对方单位取得书面确认函。项目结余资金要按照规定处理,该上交的及时上交,不得转移、隐匿。
4、清理项目的资金来源。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金,部分学校有少数的捐赠款项等。对账目中的基建拨款科目进行核实后,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做好对账工作,并取得书面确认函证。
5、加强与施工、勘察、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编制峻工财务决算过程中需要这些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时沟通解决,保证决算工作的及时准确完成。
最后,根据清理后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总成本以及各项开支情况填报整套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决算报告。
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4
一、高校审计公告概述
高校审计公告是对涉及高校审计全部事项的审计结果进行公告,鉴于高校审计结果刚性逐步形成,除涉及保密内容外,一般对外不应有任何的保留和隐藏,应在确保其准确、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高校审计公告可分为狭义公告和广义公告。狭义公告单指对某一事项的审计结果公告,广义公告泛指全部审计事项的公告,包括审计工作所涉及的法规及审计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审计公告所涉及的审计法、相关的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等具体内容;审计的年度或项目审计计划,阶段性审计工作安排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审计对象、内容、程序、作业标准、事项纪律等;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校办产业经营状况、有关后勤实体合同或协议效益审计报告、专项资金或收费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汁结果报告等。按审计公告时间大致可分为审前、审后和专项公告。审前公告指审计工作正式开展之前所的审计公告,主要包括审计计划、对象、时间、方式、重点、组成员、纪律、举报电话等内容,目的在于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得到被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加大双向监督力度,促进审计工作作风转变;审后公告包括单项或综合性审计调查报告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单位或案件线索等,公告内容侧重于审计结果,包括审计综合评价、审计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定性的法规依据、处理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审后公告应在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
二、高校审计公告制度面临的问题分析
首先,现行教育审计法规受管理体制限制。按现行的审计管理体制,高校审计部门从属于本校的职能部门,这就决定了审计公告必须征得到主管领导的授权或批准,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在客观上受到环境因素影响,从而影响到审计公告的独立。审计独立性缺失必然导致审计公告面临两难境地:不公告使得公告制度毫无意义,a有违审计的职业道德,有损审计的公正诚信形象;若公告必然要面对是否授权和批准的问题。虽然,政策一再强调发挥审计对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作用,但实际上某些权力层面仍存在审计监督盲区。所以,要在审计公告中充分体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尽快出台高校内部审计相关法规,提高审计公告制度的独立性。其次,审计公告制度缺乏法律支持。《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这里所说的“可以”有两种理解:
一是审计结果可以公告,也可以不公告;
二是有些审计结果可以公告,有些审计结果可以不公告。这就使审计公告带有随意性。
因此,应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适当修改,使审计公告形成一种刚性的法律约束。
再次,缺乏与审计公告制度相配套的法规规范体系。高校要真正发挥审计公告制度的作用,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科学、可操作性强的与审计公告制度相配套的法规规范体系,而这个体系必须明确和规范公告程序、内容、形式、范围、权限、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使审计公告真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高校审计公告制度的构建
(一)审计公告制度科学化,是有效发挥公告作用的前提
一是围绕高校审计工作目标确定审计公告内容,实现审计公告的充分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审计公告一方面应反映经济责任者是否依法管理国家资产,审计结果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资产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经济责任者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实现了资产效能和利益的最大化。即审计公告既要全面公告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又要揭示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是现实形势下审计工作的特定目标,审计公告的内容也应包括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实结果。对于高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应充分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其内容的充分性决定着教职工知情权的实现程度,其内容的准确和公正决定着审计公告的影响。因此,要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确保审计公告内容的充分性。其次,审计公告程序的科学完整性是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公告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再次,审计项目的公告要有计划,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项目的同时,项目公告应列入计划。项目实施阶段要为公告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以审计工作的各项规范和准则为标准,建立审计工作责任质量控制约束机制,确保对外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二是建立高校审计公告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与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做到定性准确,审计结论依据充分。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批既要严格把关又要符合现行审计体制的需要,有利于防范风险。
审计结果应在保证高校稳定的前提下,在有关的媒体上公告。审计结果向主管部门上报或向被审项目涉及的有关部门通报,可实现局部知晓;审计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告,则可以达到教职工知晓。不同的公开方式决定着不同层面的影响,透明度不同,影响力则不同。向校内公布审计结果是审计公告采取的主要形式,这不仅满足了教职工知情权,更有效地实现审计公告的目的,昭示审计监督职责履行情况。
(二)创造良好环境完善审计公告制度随着法人办学地位的提升,高校教育经费自筹率的'大幅度上升,自主办学经费日益增加,而财务管理水平跟不上高校建设的发展成为当前高校管理中的主要问题。高校应掌握好政策,把握审计公告内容的尺度。就当前形势发展的状况来看,国家审计风险防范机制仍较为脆弱,高校审计公告制度广泛实施后,高校审计工作成果将面临国家法律、审计项目相关单位和教职工的共同检验。在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方面,审计监督和学校教职工监督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可以将二者有机地结合,相互推动并相互促进,进而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先,审计公告制度能够促进树立审计公正形象,赢得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为审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
其次,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在增加知情权的同时,强化了教职工对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审计必须依法做到独立、真实、客观、公正,也有力促进审计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和推动审计机关廉政建设。
(三)把握审计公告原则,有效防范审计风险高校审计公告的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授权。为规范审计公告的,确保公告的时效性,授权可采取长期定项授权和临时授权的方式,同时必须坚持程序化,管辖对等与诚信原则。程序化指从公告的授权到公告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布,都要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层层把关,明确责任;管辖对等指“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审计公告所涉及的审计项目都必须严格限定在审计管辖范
学校财务内部审计报告5
根据加拿大内部审计协会(InstituteofInternalAuditor)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审核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并改善机构的运作。它通过提供系统的、自律的方法评估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机构达到目标。内部审计活动需要对机构的治理、运作和信息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包括:
(1)财务和日常信息的可信性和完整性;
(2)日常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3)资产的安全措施;
(4)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情况。
一、大学内部审计的组织
加拿大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一般较为精简。一般设置2~4名全职工作人员,如西安大略大学(2名)、女皇大学(2名)、瑞尔森大学(2名)、基辅大学(3名)、曼尼托巴大学(3名)、麦克玛斯特大学(3名)、卡尔加里大学(4名)、萨斯喀彻温大学(4名)、渥太华大学(4名);少数大学设置的内审人员多一些,如罗瑞尔大学(5名)、麦吉尔大学(6名);也有的大学的审计部门仅设1名全职工作人员,如莱斯布里奇大学、温莎大学、卡尔顿大学。审计部门人员设置最多的多伦多大学共有10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主管、1名行政助理、2名审计经理、5名高级审计师和1名高级投资审计师。
审计部门的工作通常向主管副校长办公室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如西安大略大学、莱斯布里奇大学、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麦克玛斯特大学、女皇大学、萨斯喀彻温大学、瑞尔森大学等,也有的大学是直接向校长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如渥太华大学、基辅大学。卡尔顿大学则视审计内容分别向校长、副校长和审计委员会主席汇报,罗瑞尔大学向大学秘书(UniversitySecretary)汇报。多伦多大学行政上向治理委员会秘书(SecretaryoftheGoverningCouncil)汇报,组织上向校长汇报。另外,主管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定期的报告和咨询意见,向副校长办公室及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二、大学审计委员会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性质与组成
以西安大略大学为例。该校的审计委员会系校董事会的常设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的8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副主席、财产委员会主席。所有的成员必须来自于学校外部,不能是学校教师、雇员及学生,委员会中至少6人必须是董事会的成员。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必须是董事会成员,并且每年由董事会进行任命。董事会的秘书同时担任(或指定为)审计委员会的秘书。为了确保委员会成员有必需的专业知识履行职责,董事会可以委任至多2名非董事会的人员。
因此,作为一个专业组织,被任命的审计委员会成员都具有财务会计、法律、商业行政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对审计方面的浓厚兴趣。在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是财务专家,其它成员可以由专业会计或审计、高级财务职员、审计员、公司的主要会计职员、或担任过高级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在审计委员会的会议上,委员会可以要求至少1名具有以下职务的人员出席会议,包括:主席、执行副主席、副主席(人力资源方面)、副主席(财务服务方面)、内审经理、审计员(controller)、总法律顾问、外审人员、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年至少会晤2次。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该委员会最为重要的责任是保证学校的财务报告流程的合理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良好运行,并且制订合理的流程对大学内的重要风险进行识别、报告及控制。该委员会同时在外部审计者、管理层、内部审计及董事会之间建立一个交流的平台。
1、关于财务披露事项,财务管理及报告。
(1)评估学校年度的财务报告中的披露事项,并建议这些披露事项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2)评估由外部审计人员发现的重要信息及审计人员提供的建议;
(3)评估管理层所提交的分析报告、外部审计人员阐明的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问题及与披露事项有关的重要判断,还应包括对披露事项中说明的所选择的会计方法造成影响做出的分析;
(4)确定是否应用了适当的会计原理及审计标准。
2、关于外部审计人员。
(1)每年任命外部审计人员,接受他们的直接报告,评估及正式接受外部审计人员的聘书,每年评估外部审计人员的计划及预期和实际的审计费用的合理性与恰当性;
(2)引导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职责的独立性,并且为批准前的服务工作制订手续,这类服务由外部审计人员提供,并且不包含在年度审计报告中,委员会需要保证此类服务不会影响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3)与外部审计人员进行会晤,了解他们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作中的约束,在履行职责时,校方有关部门的合作情况及他们审计发现(的内容)。评估审计人员的致顾客书(managementletter)及针对致顾客书的行政回应(administrativeresponse),并且确保(审计)建议得到适当的处理。如果(审计)建议没有被处理时,确保这种行为是合理可接受的;
(4)当行政管理层与审计人员出现分歧时,不管这种分歧是否得到解决,确保分歧将被及时告知委员会;当行政部门就某一具体的财务问题向某一财务公司寻求建议,而此财务公司并非由外部审计人员指定,确保这种情况被告知委员会。
3、关于内部审计人员。
(1)评估和批准内部审计人员的年度工作计划,评估内审人员的长期计划;
(2)评估内审人员的报告、重要发现及有关学校内部控制方面的建议,确保行政部门对提出的合理建议做出处理;
(3)确保审计委员会的主席每年都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会晤,讨论内审人员的来年工作计划及在执行当年工作计划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4)调查评估经证实的管理层对内部审计人员任命的否决、替换、重新任命及解聘是否合理;
(5)确保内审人员与审计委员会可以进行直接沟通。
4、关于风险管理。
(1)确保设有合理的流程(制度)来识别、报告、控制有形风险,包括对财务系统内部进行的控制;
(2)接受管理层有关学校重大风险的定期报告,内容包括法律索赔、环境问题、健康问题及其他一些规章事项等等;
(3)确定管理层就保险责任范围的报告。
5、关于其他内容。
(1)对大学退休收入基金项目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进行评估,并将报告提交至董事会;
(2)有时需要完成由董事会指定的工作,包括特殊的检查;
(3)对审计委员会认为有助于贯彻其主要职责的事件进行指导和评估;
(4)在委员会主席同意且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由学校花钱雇佣独立的专业顾问来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
(5)当外审人员、内审人员及管理层认为有必要与委员会进行私下交流时,安排独立的会面;
(6)每两年重新评估委员会工作条例,并且向董事会提出必要的修改建议。
三、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与性质
1、运营评估(OperationalReviews)。
(1)确定风险是否像所预计的一样,能减轻至可接受的'程度以及在可控的范围内,并确定审核程序可以有效且低成本运作。
(2)监督一个部门内的诸多流程(如书店中的财务流程)或者一个流程能够同时对诸多部门同时进行管理(如管理诸多部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
2、信息系统(InformationSystems)评估。
(1)参与系统开发及方案制订,尤其关注流程的改进、数据传递、系统的执行计划及测试计划。
(2)对应用系统执行前及执行后的状况进行评估。
(3)对信息安全问题进行评估。
3、遵从条件(Compliance)评估。
通过评估并纠正程序,确保大学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
4、特殊要求(SpecialRequest)评估。
(1)应管理层要求对某一事件进行调查或评估。
(2)对怀疑存在欺诈情况的事件的调查。
5、风险管理流程(RiskManagementProcesses)评估。
(1)为达成学校目标,评估现行流程,保证其对可能事件与可能情况能进行有效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
(2)协助风险管理机构落实有关措施。
内部审计工作是为了帮助大学的领导者实现他们的目标。未来是重点,内部审计机构要充分利用今天或者过去的信息,努力改善明天的工作。内部审计通过提供独立的、有附加价值的风险评估和解决方案,支持学校的工作。因此,西安大略大学认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是一个对变化有预知的集中于管理风险的机构。
四、内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仍以西安大略大学为例,加拿大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一般要承担以下责任。
1、内部审计的首要职责是依照学校行政领导和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审核,以完成他们赋予的责任。具体而言,有以下十个方面的职任:
(1)识别并评估重大的风险事件,并确保风险被减轻到学校能承担的水平。
(2)识别并评估学校中所有的风险管理过程的改进。
(3)对日常工作与程序进行评估,确保它们被正常地追踪以及它们能顺利支持学校完成目标。内审人员需要了解在怎样的条件下,这些目标达到了怎样的程度,以此来评价它们是否能正常完成。
(4)评估学校的财产和资产状况,以及学校防范损失的能力(包括防止盗窃、欺诈和浪费)程度。
(5)检查日常运作发生的改变、信息系统的变换和信息安全的措施,对所有新的、有重大改进的管理系统运行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进行评估。
(6)检查使用新的系统和进行较大的升级后的系统的运行过程和结果,测试与已经建立的时间表、目标和目的是否一致。
(7)评估重大的立法或者规章的调整对学校的影响,确保这些规章被恰当地认识并提上议事日程。
(8)评估学校是否遵守相关计划、政策、手续、法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它们对学校的运作的影响程度,确保这些事项在有必要的时候被提上议事日程。
(9)调查所有对政策和手续的违反、错误、欺诈或者滥用学校资产的情况,以及包含调查和准予的规章制度,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联系执法机构。
(10)如果教职员工个人不确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哪些是合适的行为,内审人员有职任向其提供建议。
2、内部审计部门的第二种职责是提供建议与帮助。
(1)提供咨询的渠道:①对新的和进行重大修改过的运作系统进行程序控制;②帮助学校的行政部门评估和发展新的经营活动和信息系统;③在管理上运用最好的经验,与大学的全体教职员工一起加强知识与技能。
(2)当对外部审计评估学校的管理和行政过程、程序和控制是否可信有疑虑时,为其提供一种渠道。确保内部审计的工作并没有复制外部审计师的。
(3)为以下的学校委员会提供服务:①信息安全工作组;②电子商务政策委员会;③校长的顾问委员会(负责学校的记录与档案);④信息与隐私顾问委员会的自由。
为保证内部审计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内审人员有权使用所有与学校财产和职员相关的记录。校内职员在必要时要对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五、内审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
一是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内审事件不持个人偏见。
二是为便于控制事态的发展,对将要审计的各项工作,从开始时就介入。
三是努力与学校各级领导建立开放的非敌对的关系。与部门负责人紧密联系,以伙伴的姿态协助部门主管认识风险,同时提供相关建议,寻找改善的机会,帮助其实现学校的目标。
四是履行职责时应做到:
(1)熟练掌握内审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识与技能,具备足够的知识能识别欺骗的迹象,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
(2)认真做好尽职调查。要充分考虑到审计事件的复杂性,现有工作程序的有效性及不遵守规则的可能性,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当有的审计工作缺乏专业人员时,可以聘请校内外咨询专家;此外,要持续地改进学校的风险管理过程,努力改善其质量。
(3)改善绩效评估的实施。
(4)在全校范围内引起对风险和控制全面的关注。
(5)通过持续的工作加强审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六、年度审核评估与咨询计划方案
1、计划。内部审计的工作基于一种风险评估,这个评估包括任何在管理中被识别的风险和控制。运作部门、重要过程和学校主要存在的风险都是该项工作流程的一个部分。咨询计划必须有帮助改善风险管理、增加价值和改善学校运作的潜力。
2、交流与批准。内部审计人员要与高级管理部门进行交流,并向审计委员会寻求批准。
3、协调。内部审计工作要与其他内部和外部相关的审核工作协调进行,以确保适当地覆盖工作并且减少工作的重复。
4、向高级管理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汇报。高级管理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必须定期地收到以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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