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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报告

时间:2025-10-01 10:35:16 报告 我要投稿

竣工报告[优选]

  在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竣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竣工报告[优选]

竣工报告1

  本工程位xx县县城新区。包括**路、**街、**路、**路四条支路。该工程主要包括路基工程、管道管线铺设、人行道铺装工程等。工程设计单位是xx设计院,施工单位是xx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各项工程简要概况: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III级,设计车速30-40KM/H。**路设计起点为**街,途径**路,终点至**南路,里程298.764米,设计宽度*路以北为16米,以南为18米;**路设计起点**路,途径**路,终点至**街,里程245.544米,全线道路宽12米;**街设计起点为**南路,途径**路、**路,终点至**路,里程514.405米,全线道路宽12米;**南路设计起点为**路,终点至**路,里程182.192米,全线道路宽16米。横断面均采用一块板断面,路面结构均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稳定砂碎石基层。雨水、污水管道采用UPVC管,砂保护,雨、污管道均做闭水试验确保管道安装合格,检查井分落地、不落地两种,污水井均做流槽,砖砌检查井采用M10水泥砂浆MU10砖,摸灰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施工内容有给排水、电力、电信管线、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工程概算投资约450万元。**四支路工程受**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由本公司进行工程监理,本公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标准图集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结合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的要求,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协助下,在县质监站的指导下,进行施工监理。根据工程情况及监理范围,公司组建了项目监理班子,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土建、给排水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工作。在监理工作实施中执行了主要材料、购配件的进场报验、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核等一系列制度,为使本工程在施工中能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的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了认真负责的监理。

  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沟土石方开挖:采用液压反铲与人工相结合,遇岩层时采用液压式破碎机破除。2、路基填筑:清除表土、淤泥质土换填,路基整平、分层填筑碾压,不宜压路机碾压时采用打夯机夯实,保证压实度。

  3、基层及路面浇注:基层采用20cm(人行道12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在初凝前完成压实,基层回弹模量要求大于100Mpa。行车道采用20cm厚混凝土面层,包括钢模板安装拆除、混凝土拌和、运输与卸料、混凝土摊铺与振捣,机械整平、人工抹平与养生、机械切缝、灌缝与填料等。

  4、人行道板铺设与花岗岩侧石安装:整平压实路肩,摊铺压实12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铺3cm厚M10水泥砂浆铺贴花岗岩面层。

  5、给排水管道施工:承插口UPVC管材,采用“O”型橡胶圈连接接口,砂保护,管背分层回填夯实。6、检查井:采用M10水泥砂浆MU10砖,摸灰用1:2水泥砂浆抹面厚20mm。

  7、电信、电缆管线:电信采用多孔管、φ110两种管材,电缆管线采用PVCφ100管、PVCφ70两种管材,根据规定距离设置检查井。监理情况:

  一、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标准砖等),检查其数量、规格,核查出厂合格证,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复试,经试验合格后才允许该批材料在工程中使用,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三、道路测量放线、高程测量:根据业主提供的坐标基准点和原始高程点引测,测量复核满足闭合差要求,经测绘大队竣工检测符合要求。管线、路基、路面高程偏差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路宽、坡度、线直等偏差符合规范规定。

竣工报告2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xx市xx路(具体地址),建筑面积x㎡,使用面积x㎡,平时作为xx使用(平时功能)),可掩蔽人员,储存xm3物资,防常规武器等级为x级,防核武器等级为x级,防化等级为x级。

  该工程由xx(建设单位)投资建设,xx(勘察单位)勘察,xx(设计单位)设计,xx(施工单位)施工,xx(监理单位)监理,xx(质监机构)质监。

  二、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该工程建设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手续齐全,按规定于x年xx月xx日办理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施工手续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xx,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xx。工程招投标符合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该工程于x年xx月xx日开工,x年xx月xx日竣工,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较好地执行了人防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三、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的评价

  该人防工程较好地执行了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勘察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设计完整全面,能满足战时和平时使用需要,达到了人防工程建设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人防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在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和安全生产、以及施工资料等方面达到了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监理,重点在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等三方面实行了严格监督管理,较好地履行了工程监理职责,确保了人防工程按期交工,工程质量达到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四、竣工验收程序、组织形式和内容

  该工程于x年xx月xx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并由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监督,验收程序、组织形式和内容符合《xx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一)组成验收组

  本工程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的xx、勘察单位的xx、设计单位的xx、施工单位的xx、监理单位xx和xx组成。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1.完成人防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

  3.监理单位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设计单位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5.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人防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四)验收组人员实地查验人防工程质量

  对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该人防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口部、防护设备设施、及给水、排水、通风、电气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查以及观感质量符合要求,综合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一致同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为合格。

  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xx

xx建设单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报告3

  一、 工程完成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获得了省、市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并且核定总投资为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达到700万元,而地方配套资金则为306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将大坝前坝坡的1563高程以上部分改为浆砌块石,并且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2. 对溢洪道进行加固,并进行下游河道的治理工作。

  3. 更换原有的弧形工作门和平板检修门,还有弧门启闭机。

  4. 加固改造上坝以及进库公路,提高其抵御灾害的能力。

  5. 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工程的监测和管理水平。

  请务必根据我提供的信息进行修改,确保内容的原创性。感谢您的合作!

  工程于20xx年5月31日开始建设,历时13个月,预计于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在这段时间内,除险加固工程已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完成了主要工程,包括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以及上坝公路加固工程等。上坝公路加固工程覆盖了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和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并且还建造了一座公路桥和六座过洪涵洞。此外,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和启闭设备制安工程也已经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也已经全部完成。然而,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的限制,大坝混凝土防渗墙工程尚未完成,同时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也尚未安装。除此之外,其他主体工程均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

  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 m3,沥青93.70 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主要施工任务。尽管由于地方配套资金的影响,个别尾工尚未完成,但这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安全运营。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已通过竣工审计。所有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质量已通过xx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获得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够正常运行,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的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已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并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相关单位也都已经编制了相应的工作报告。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相关规定,项目法人已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组建“竣工验收委员会”,以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议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在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设定在某地。参与本次验收的单位包括省级水利厅、市级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以及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等。

  综上所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

  1、对于每个装修项目,我们与装修公司共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和工程变更签证单上所列的内容进行逐项清点。我们会仔细检查每个项目是否已经完成,如果有任何项目没有彻底完工,我们将不予验收。主要的装修项目,例如墙面、地面、门窗等,如果没有彻底完工,则需要延期进行竣工验收。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会严格执行以上步骤。

  2、在进行装修质量检查时,首先需要对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进行核实,并仔细观察外观质量。其次,可以使用检验工具测量偏差值。根据相应的装修项目质量标准,判断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只有合格的项目才能验收。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的必须重新进行工作。如果外观质量未达到标准,双方可以商议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在检查中,如果超过规定的偏差值的检查点数量不超过总检查点数量的30%,则判定为合格,可以验收;如果超过30%,则判定该项目为不合格,需要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后再进行验收。

  3、双方根据各装修项目的检查结果,共同签署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应包括装修项目的名称、工程量以及质量评定等内容。对于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双方将进行商议并决定处理办法。在竣工验收单中,应明确注明装修公司有责任进行修整或者返工重做。如果存在无法修整或返工的情况导致永久缺陷,装修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4、完成竣工验收后,用户应及时收回自己购买的材料中的余料。这些余料可用于日后装修项目中的修补工作,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损坏情况。如果材料有保存期限,而用户不希望保留,可以与装修公司商讨是否以折价方式处理,或者用户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处理。

竣工报告4

  一、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应建设单位要求开始进场施工,合同工期为180天。在建设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监理单位严格监督和指导下,工程按设计文件要求已于20xx年4月30日全部完工,并于20xx年5月7日向应建设单位要求召开工程综合(预)验收会,验收结果为合格。

  1.2、本工程按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设计修改文件规定,施工大、小乔木39种,共计10416株;灌木、地被植物11种,共计84533平米;绿化给水管网8500米;电力管网668米;排水管网59米;人行道路板铺装198平米;路缘石、路边石194米;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28日。

  1.3、本工程报请验收3个分部工程,各分项资料共计40项,所有质检、自检资料签字、盖章齐全。监理监督、指导文件、设计修改文件齐全。

  二、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2.1、工程施工手续办理齐全,工程图纸和工程定位、放线签字盖章齐全;编制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审核、审批、签字、盖章齐全。

  2.2、工程施工程序管理:工程按三个流水施工段进行施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抽检;工程的'每道工序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具体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按照自检、交接检、专检的“三检制”执行,隐蔽工程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在监理的旁站下进行隐蔽。

  三、资料编制说明:

  3.1、工程资料跟根据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用表》、重庆市

  相关文件要求,监理单位工程资料归档要求进行收集、编制。

  3.2、所有资料均根据现场施工同步进行收集、编制。资料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真实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每一道工序均按要求编制工序评定表及现场质量报告单,所反映数据均报予监理单位进行审批,验收。

  四、工程综合评定:

  4.1、竣工报验情况说明:本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开工,历经132天,本工程于20xx年4月29日报请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参建单位对本工程进行验收。应各参建单位要求,于20xx年5月7日召开工程综合(预)验收会。会议上,各参建单位对本工程提出宝贵的整改意见及方案。会后,我司根据工程综合(预)验收会上各参建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并于20xx年6月7日在监理单位旁站下整改完毕。如果本次竣工验收合格,我司将根据由我司编制并通过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养护施工方案》进行养护;如果本次竣工不合格,我单位将根据各参见单位的意见继续进行整改,直至本工程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4.2、工程验收自评:本工程施工程序、质量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工程实体完工、资料齐全签字、盖章完善;苗木成活率达到98%。本次竣工验收自评结果为合格。鉴于此,现申请各参建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报告5

  一、工程完成情况:

  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xx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xx月xx开工建设,xx年xx月底全面竣工,历时xx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xxxx,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xx县房建公司项目部

  20xx年12月xx日

竣工报告6

临安市环保局:

  兹有杭州临安××有限公司,20××年×月×日经环保审批,20××年×月×日投入试生产至今,审批号:临环保[20xx]××号或登记表批复[20xx]××号;项目名称:年生产××××多少吨或(件);地址: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根据环评批复意见我公司已委托××××环保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开展了以下环保治理工作:

  1、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至厂外雨水沟(管道)排放;生活废水《如无生产废水的企业,(食堂废水经格油池处理后纳入地埋式废水处理装置)其他生活废水经三格地埋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和生产废水经××××方法处理后达标排放。《园区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并达到纳管标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附废水纳管协议书复印件)》。

  2、废气:在××工艺所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的烟囱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的烟囱排放,除尘废水经三格式沉淀池加药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机械设备已安装防震隔声垫,车间内所有门窗均使用隔音玻璃隔声,生产加工时密封紧闭门窗确保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工业废料:经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

  5、粉尘:采用××××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6、食堂油烟: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或本项目不设食堂)。

  现已全部落实到位,特申请贵局对我公司该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监测。(附环评材料和审批文件、园区企业需提供污水纳管协议)

  特此报告!

  xx临安××有限公司(盖章)

  20××年××月××日

竣工报告7

  一、加强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预算内投资是各级人民政府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为了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项目效益,有效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实际存在的对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认识不到位,管理不科学,执行不严肃,从而造成项目规模和内容变化、工期拖长、概算投资增加、效益低下等问题,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和财经纪律,切实规范和加强概算投资管理。

  竣工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程序之一,是对建设项目从决策、立项、设计、建设直至交付使用进行全面评估,考核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总结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为提高后续项目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积累经验提供依据。目前,我市预算内投资项目存在建成后不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主体不明确,工作范围、内容和深度不够,责任不清楚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使用和科学管理以及后评价工作,扰乱基本建设程序。

  当前,在全市上下以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实现“三个千亿”目标的关键时期,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关键环节的管理,对于规范建设秩序,严格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规范和加强项目概算管理

  (一)预算内投资项目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编制并按规定程序得到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是指导施工设计、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投资控制和开展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各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复的内容和概算进行限额设计。对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指施工图设计阶段与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所揭示的地质条件差异)等原因导致建设项目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可按照初步设计报批的程序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概算。

  (二)项目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书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内容必须具有原批复概算的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情况,累计完成投资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的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分类定量说明概算调整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等。

  2.原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项目建设的有关招标和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

  4.能够说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支持资料,以及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设计变更文件。

  5.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对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应先商请同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四)对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与人为因素对调整概算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经审计机关审计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原则上先组织专家和评审机构对调整概算进行评审后再予以核定批准。

  1.对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等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经核定后予以调整。调增的价差不作为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基数。未调整的部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自行消化。

  2.对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监理单位过失造成调整概算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根据违约责任扣减有关责任单位的费用,超出的投资不作为计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基数。对过失情节严重的单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商请有关资质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告。

  3.对由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管理不善、失职渎职,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故意漏项和报小建大等造成投资需求超过原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对设计单位失职进行调查,情节严重的通报全省,此后一年内不得参与预算内项目设计招标。对于超概算严重、性质恶劣的,发展改革部门要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追究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三、全面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一)竣工验收的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包括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规划、土地、环保、消防、节能等批复或审核文件;

  3.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4.现行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二)竣工验收的条件。

  总体要求:项目规模、土地使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形式、技术装备、技术标准、环境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节能、抗震等与各种批准文件内容和合同文本相一致。

  1.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达到设计要求并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394号)编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完成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已通过核验,并经质量监督部门登记备案。

  4.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节能、抗震等按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专项验收规定。

  5.建设项目实际用地已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6.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符合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定。

  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三)竣工验收准备。

  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图。

  2.工程竣工决算报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和审计。

  3.按照有关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进行系统整理,列出交付使用资产清单;对于需要核销的项目,要办理核销手续。

  4.工程质量、设计质量及主要设备质量报有关部门评定。

  5.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土地使用及工程档案、节能、抗震等按照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对确认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要明确需完善的具体内容和时限,在竣工验收前向各相关行政部门申请专项验收。

  6.重点编制以下报告: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试运行(试生产)情况的报告;初验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四)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分为初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

  1.初步验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管理运行等单位参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行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初步验收时对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评定。初步验收结束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须总结、形成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初步验收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2.专项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档案管理、节能、抗震等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在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

  (1)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消防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落实各项消防措施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3)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同时”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验收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档案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项目的技术和经济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档案验收由档案主管部门负责。

  (5)节能、抗震验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项目满足节能和抗震要求的基础上,提出验收申请。节能、抗震验收由相应专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6)竣工决算的审查审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原则上由同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机关确因计划无法安排的,经审计机关同意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审查,但审查结果

  必须报审计机关同意后方可生效。

  3.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和专项验收结束、待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发展改革部门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并确认符合验收条件后,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和程序,组织竣工验收。

  4.移交固定资产。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具体时间和接受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中明确。

  (五)竣工验收组织和结论。

  1.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的组织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综合管理,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的初步或专项竣工验收工作。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下一级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应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主持验收部门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成员单位。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主持验收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竣工验收委员会一般应由发展改革、建设、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国土资源、档案、质量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需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主任委员负终审责任,各委员均要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是被验收单位,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2.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职责。

  (1)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听取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情况介绍。

  (2)听取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3)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建设项目管理、设计质量、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以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施等情况全面核查,并做出评价。

  (4)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竣工报告8

  一、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重要性

  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综合反映工程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是正确核定新增资产价值的主要依据,是考核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由于投资规模较大,工期较长,项目建设中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因此竣工决算报告作为项目核算的历史性资料,其真实性、公允性和合理性将对项目资产价值、投资评价、折旧等因素产生深远的影响。准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能够真实反映工程成本,通过决算中预结算的对比,找出偏差较大的项目,分析原因,有利于提高工程管理质量,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要求。

  二、基建工程财务竣工决算编报前期准备工作

  为使基建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满足上述要求,笔者认为,竣工决算阶段的前期财务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

  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竣工决算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竣工决算组织领导、职责分工、问题协调、业务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竣工决算日常管理,主要负责竣工决算编制及决算报告上报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应包括:财务资产、发展策划、项目管理、物资管理、实物资产管理等部门。办公室设在财务部门。成员部门应制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按时限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共同配合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二)依托基建财务管理流程

  以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及财务管控系统为平台,规范基建工程管理业务流程,从前期、设计、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线上操作,加强任务链紧耦合,严格控制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以及各部门数据的组织关系,辅以考核手段,切实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决算工作。

  (三)加快办理物资出入库手续

  工程投运前,由项目管理部门工程管理人员按照概预算设备物资清单,逐一核对施工现场及ERP系统物资出入库情况,坚决杜绝“白条抵库”导致的物资手续滞后的.现象,确保工程物资账实相符,为工程投运资产创建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理工程债券债务核对到位资金

  基建工程建设周期长、工程款项支付频繁,在工程决算前,财务部门应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对,特别是投资完成额,依据工程结算和合同约定,结合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细致核对,各项费用支出要与工程概预算相匹配,确保工程进度与资金进度一致;及时反映工程项目成本,为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奠定基础。

  三、竣工决算管理亟待完善的方面

  (一)严格控制工程项目超概现象

  严格按照项目概算的内容与实际建设成果进行比较,审核是否符合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整体或单项超概现象,尤其是在概算执行有结余的情况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不属于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挤占建设成本的现象以及是否存在项目成本挤占增值税费现象。

  (二)加强工程费用的审核

  建设单位管理费一般是总额控制,审核按有关合同、协议、结算书或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注重审核其合理性,可以按概算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比较,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成本现象。

  (三)物资出入库手续办理滞后

  按照国网公司“三集五大”战略发展思路,物资供应由各网省公司单独成立物资供应支撑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取代各工程建设单位内部物流部门分别管理的传统模式。该模式的实施,使得各类施工物资无论从采购规模、采购价格还是供应商资质等方面,都更具优势,切实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益。物资运送施工现场后,由施工、监理、建设管理单位、物资供应商多方签字确认,将收货单反馈给物资供应支撑机构,物资仓储管理人员于收到收货单后办理ERP物资出库手续。由此,物资管理的长链条管控环节,造成物资出入库办理容易出现延时情况,致使物资出库不够及时。同时,部分招标物资由于客观原因流标,也是导致物资出库不及时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加强施工现场物资二级库管理

  工程物资出库后直接运送施工现场进行验收。虽然每项基建工程从施工、安全、质监等各方面管理人员众多,但每人各负其责,上下游沟通较少,工作衔接不紧密,容易导致工程全过程管控缺失,工程物资现场二级库管理不到位。工程投运后,剩余物资办理退库手续不及时等现象也屡见不鲜。

  (五)ERP操作流程制约项目增资过程

  受ERP系统设备资产联动业务流的限制,工程投运后,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信息管理单位)在生产管理系统(PMS)或信息管理系统(ITMIS)进行设备信息台帐创建和维护,再通过设备资产联动资产卡片创建工作流功能进行资产卡片创建。因此,从工程投运当日到设备信息台帐创建,再到资产卡片生成,通常由2人花费1-2天的衔接时间。特别是对于月末投运的工程来讲,创建设备台帐及资产卡片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它的及时与否直接影响到基建工程当月增资操作的及时性。

  (六)推进基建全过程财务管理

  就目前管理而言,所有工程资料都在竣工后集中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并不能实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不能有效的发挥其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工程的财务管理过程缺失、手段缺乏、监控缺位,客观上存在“两头薄弱,中间粗放”的问题。随着工程和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普及,基建全过程财务管理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电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贯穿于电网规划,前期准备、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招投标、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全过程,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管理系统随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根据各种数据随时做出分析,不仅能更加及时准确地编制竣工决算,而且能充分地发挥财务的分析和预测职能,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财务管理水平。

竣工报告9

  一、工程概况:

  详细描述要求竣工验收工程的具体情况,要与实际验收工程相符,与竣工验收所使用的竣工图内容相符。

  二、介绍工程建设程序情况:

  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有履行的各项程序办理时间(见附表)

  三、论述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业主全过程管理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业主对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履行情况,以及对造价、合同履行情况、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资料等文件材料收集情况,包括针对上述问题的会议次数、业务联系单、处罚情况。

  四、在整个建设周期对各方工作质量的评价

  对监理、设计、地勘、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的客观评价,分为优良、合格、差三个等级并应注明原因。

  五、对工程做出总体评价

  对工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竣工图设计内容为准),各项使用功能是否满足业主要求,分户验收合格情况等做出综合的判定。

  六、工程竣工验收条件的论述

  对工程是否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做出论述: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以竣工图为准)。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工程决算已完成,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七、提交竣工验收监督申请

  包括详细的竣工验收人员名单、与待验工程相符的竣工图、全套工程资料目录。

竣工报告10

  一、工程完成情况:

  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石泉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11月15开工建设,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验收报告范文。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竣工报告11

  工程名称:福建省兴辉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

  建设单位:福建省兴辉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三明境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质堪察单位:福建东辰综合堪察院

  施工单位: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沙县金沙园

  建筑面积:11393.5M2工程造价:780万元

  一.工程概况:

  1.福建省兴辉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综合楼工程位于沙县金沙园,建筑面积11393.5m2,地上五层,高度37.1m。

  2.该工程由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三明境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3.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___________年1月15日

  竣工时间:20___________年6月10日

  4.工程装修情况:

  (1)大楼外墙面为为真石漆。

  (2)内墙面完成粉刷部分。

  (3)楼地面:卫生间。

  (4)不锈钢栏杆扶手。

  (5)屋面:水泥砂浆找坡,卷材防水,挤塑板隔热,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5.新工艺、新材料:主体柱钢筋采用电渣压力焊。

  6.结构验收:

  (1)基础于20xx年02月28日进行基础结构验收,评定等级为合格;主体一至六层于20xx年07月04日进行结构验收,主体七至屋面层于20xx年10月11日进行结构验收评定为合格。

  二.完成合同约定情况:

  我方已按建筑施工图及甲方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包工程。

  三.主要分部工程施工情况:

  1.屋面混凝土蓄水15天后检查,无渗漏再进行屋面找坡层施工及其它工序施工。

  2.墙面腻子三遍成活,按优良标准进行验收。

  四.沉降观测情况:

  沉降观测实测6次,从主体施工完一层后进行观测,后每施工完一层测一次,近期一次测量在装修阶段。其中累计沉降值最大5mm,沉降差2mm,属于均匀沉降,符3合要求。

  五.质保资料核查情况:

  质量保证资料共核查17项,符合要求17项。

  六.分部分项评定情况:

  七.见证、抽样送检情况:

  本工程钢筋、水泥、砂、石、砖、等原材检验,试块、试件检验,监理(业主)代表全过程见证。即100%见证取样,见证检验率大于30%。

  八.砼、砂浆试块评定情况:

  九.安全与功能测试:

  1.屋面注、灌水试验合格。

  2.卫生间注、灌水试验合格。

  3.接地电阻测试均小于1欧,绝缘电阻测试均大于2兆欧。排水管灌水试验,给水管道严密性试验,排水管道通水能力试验,以上试验结果均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全面完成。单位工程所包含所有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完整,工程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率100%,观感质量综合评定85.84%。

  本工程自评为合格。

  施工单位同意验收。

  企业负责人:___________(签章)企业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签章)

  项目经理:___________(签章)施工单位:___________(签章)

  福建省长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___________年6月10日

竣工报告12

  我们都知道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据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进行一丝不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检查。符合验收标准的要及时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给老百姓一个放心的住宅。

  一、竣工验收的程序

  1.1竣工验收的准备

  在建设项目中,规划、环保、节能、消防、人防、防雷、卫生防疫等11项专项工程,或属于建设项目行业宏观管理的内容,必须通过行业管理的专门机构验收认定,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是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和备案的必要条件。工程预验收通过后,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制订验收日期,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发出验收通知,各单位提前准备竣工验收所需各种文件和报表。

  1.2现场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按专业分组。先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后核查竣工资料。验收结束,根据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参与验收的各方应讨论验收结论,若一致认为合格可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若认为不合格则限期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确定再次验收的时间。

  1.3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备案

  建设项目的全部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内的专项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室外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移交证书》,由建设单位代表、总监签署,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加盖公章各自保留一份,同时送承包单位一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办理备案手续,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备案期间,项目监理机构应配合建设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必须按照规定填报相关备案表中各项内容。

  二、工程预验收

  2.1预验收准备

  预验收准备阶段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组土建、电气、给排水及通风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全面检查,进行初验。具备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协商,共同确定现场预验收的时间、地点、程序、预验收小组成员及分工等相关事宜,书面或口头通知参加预验收的各方(勘察、设计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

  2.2现场预验收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预验收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及各自分工,施工方项目经理介绍工程完成情况,监理方介绍监理初验情况。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选定预验收检查路线,分组进行现场质量检查、观感检查、资料审查。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发言,提出整改要求和预验收意见。各组组长汇总检查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宣布预验收结果。将验收结果记入预验收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签认。施工方对提出的问题做整改承诺或说明。

  2.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监理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重要归档资料之一,该报告证明了施工方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预验收合格,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整理

  3.1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资料:1)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4)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5)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其内容包括:保修项目的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可准许使用文件。7)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技术人员名单。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9)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10)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资料。11)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12)竣工图。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14)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等。

  3.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根据GB 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竣工工程还必须“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即应具有GB J300-88附录三所列统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还要符合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规程、标准所规定应提供的验收资料。如GSJ 7-9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规定,屋面工程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JGJ102-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规定,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及幕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3.3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要准备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向当地质量监督站领取);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集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4)参建各方的工作总结;5)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资料以及备案管理部门认可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6)对公安消防、人防、电梯、环保、卫生防疫、避雷、建筑幕墙、节能灯,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工程建设报修合同》,商品住宅工程还应同时提供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8)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4.1认真审核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检测,为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奠定基础。只有在工程项目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承包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将有关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勘察、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相关主管部门认可文件的基础上,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4.2全面检查工程质量

  及时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有疑虑的地方,现场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尽早处理,消灭质量缺陷。客观、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能够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内在质量。严格按照验收规程进行工程验收,发现质量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加强对工程扫尾工作的管理力度,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确保工程完整。

  4.3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项目管理人员要将竣工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设立竣工机构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阶段验收管理工作。监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档案人员要严格把好关,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文字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着重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真实性和工程设计变更单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查竣工图及文字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签署是否完备,排列是否合理等等。有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参与施工的工程,还要督促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汇总,确保图纸资料成套完整。

竣工报告13

  建设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一)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二)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标准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对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建设消防安全和质量责任。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二十五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竣工验收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使用。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纳入抽查范围;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实行主责承办、技术复核、审验分离和集体会审等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主责承办人、技术复核人和行政审批人应当依照职责对消防执法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互联网上设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结合辖区内建设工程数量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统一确定消防设计与竣工验收备案预设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对备案、抽查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实施备案抽查,不得擅自确定抽查对象。

  第三十三条 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者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建设工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举报,应当在三日内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时,不得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产品设定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地区性准入条件。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指定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销售单位。不得参与或者干预建设工程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三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许可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依法撤销许可意见:

  (一)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的;

  (二)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超出法定职责和权限作出的;

  (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处警告。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第四十四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一)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

  (二)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备案,且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

  (三)经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工程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的申请,不予受理、审核、验收或者拖延时间办理的;

  (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

  (四)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中的“三日”、“五日”、“七日”、“二十日”、“三十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条 执行本规定所需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同时废止。

竣工报告14

  工程的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组进行的。当工程验收组形成统一的验收意见后,如果认为工程合格,就会按照工程验收规定文件的提纲,综合各参建方的档案和报告内容,撰写一份名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文件。这份报告将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主要文件。

  一、工程概况

  1、结构型式:同工程竣工报告解释;

  2、竣工期支付工程款额度:同工程竣工报告解释;

  3、建筑物安全登记:按规范(GBJ7—89)2.0.1条划分为一、二、三级;

  4、工程简要内容:该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建设、主体结构构造、采暖卫生系统、燃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电梯系统、通信系统以及玻璃幕墙安装。基础建设方面,将会进行地基处理和基础混凝土浇筑等工作,确保整个建筑的稳定和安全。主体结构构造将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结构,通过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式,确保建筑物能够承受各种荷载,并具有足够的抗震性能。采暖卫生系统将提供供暖和供水的设施,包括锅炉、供暖管道、水泵等设备。同时,还需要安装卫生间和洗浴设施,以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燃气系统将提供燃气供应,包括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表等设备,以支持厨房的燃气灶具和热水器的使用。通风空调系统将确保室内空气新鲜并保持适宜温度,包括安装空调设备、风扇、通风管道和空气循环系统等。电梯系统将提供垂直交通手段,包括安装电梯机房、轿厢和电梯控制系统等,以方便人们的上下楼使用。通信系统将提供电话、互联网和电视等通信服务,包括铺设电缆、安装通信设备和网络接入点等。玻璃幕墙将作为建筑外立面,用于提供采光和景观效果,需要进行玻璃材料选择和安装工作。以上即是该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概述。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建程序情况

  1、建设单位是否按: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水文地质勘察—编制设计文件—开工许可制—工程的阶段、总体验收等基建程序执行;

  2、在每一程序中是否执行了具体的承办程序事项,如开工前办理工程用地批件,计划任务书批件、工程规划许可证、环保批件;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合同;设计文件审查、委托质量监督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3、在执行上述基建程序中,尚存在哪些问题。

  三、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评价

  1、对设计、勘察方质量评价(按条例第三章相关条文内容);

  2、对施工方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

  3、对工程监理方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和合同分工);

  4、对工程检测方质量行为评价(按双方合同职责分工);

  5、对建设单位合法自行分包施工队伍质量行为评价(按条例第四章相关条文内容);

  6、上述单位履行自身应负质量行为做得怎样?在履行合同中执行的怎样?在接受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整改令中做的如何?受过那些奖励和惩处。

  四、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文件

  1、依据施工单位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和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中的相关部分内容,并按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中的结论数据,及通过主体工程检测结果,确认本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和质量缺陷。

  2、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表,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验收纪录,以及由检测部门出具的工程主体结构检测报告(并非每个工程都有)。

  3、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相关部分质量认定结果。

  五、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1、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来说明您希望修改的内容。

  2、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在会议中统一验收意见的签字书。

  六、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是指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工程和工程特殊重要部位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2、智能化房屋布线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它可以为房屋提供各种智能功能,并确保安全可靠。在智能化房屋布线中,功能检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通过对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可以确保系统的运行正常和稳定。除了功能检测外,智能化房屋布线还需要考虑隔声防震动、防化学腐蚀、防辐射线、防电干扰、防尘、防毒、防爆、恒温、恒湿等方面。隔声防震动主要是为了减少外界噪音对人体的影响,以及避免设备因震动而受损;防化学腐蚀则是为了保护布线材料免受化学物质的侵蚀,延长使用寿命;防辐射线是为了降低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危害。此外,防电干扰、防尘、防毒、防爆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防电干扰可以避免电流或信号干扰房屋布线,保证正常通讯和供电;防尘可以保持布线整洁,避免灰尘对设备的影响;防毒是为了防止有毒物质进入房屋,确保居住环境安全健康;防爆则是针对潜在的爆炸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后,恒温和恒湿是智能化房屋布线中的另外两个重要方面。通过智能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房屋温度和湿度的精确调节,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总之,智能化房屋布线需要进行功能检测,并在布线过程中兼顾隔声防震动、防化学腐蚀、防辐射线、防电干扰、防尘、防毒、防爆、恒温、恒湿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房屋安全可靠、舒适宜居。

  3、用文字说出测试单位、资料名称、测试结论、测试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列后。

  七、竣工验收时间、内容和组织形式

  1、验收时间、内容、参与人员和验收程序的安排是根据项目的独特需求而进行规划的。通常,我们会提前确定验收时间并与相关方进行协商,以确保所有人都能够参与其中。验收内容包括评估项目交付的成果物或各个阶段的工作成果,例如功能性测试、性能测试和兼容性测试等。参与验收的人员通常包括项目经理、开发人员、测试人员以及相关方代表等。验收程序涉及到设立验收小组,并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流程。对于向监督部门提交的.报告,如果按照原计划进行,则会在事先确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该报告会详细记录和总结验收过程中的结果和发现,并提交给监督部门进行评审和审核。然而,如果出现了变动导致验收无法按原计划进行,那么需要在报告中说明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这样可以让监督部门了解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2、验收会议中有哪些不同意见的争议?怎样统一的;

  3、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组织全过程有否不同意见。

  八、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1、备案资料的完备程度和质量情况指的是提供的文件和证件是否齐全,并且内容准确、真实。例如,工程保修书、房屋开发的质量保证书、工程使用说明书以及各单位发放的准用证件等。

  2、工程竣工期主体结构的变异情况等。

竣工报告15

  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主要有: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工程验收资料、质量保证资料、竣工图、合同结算及财务决算资料组成。本文对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谈一些体会。

  一、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质量控制现状

  竣工原始文件因施工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造成的质量问题,大体有以下几种:

  (1)施工综合管理文件原件不齐全;

  (2)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资料不齐全;

  (3)竣工图文件编制不够规范;

  (4)施工验收原始签证资料格式不规范;

  (5)施工原始资料书写不规范;

  (6)施工原始验收签证资料填写不规范。

  二、做好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竣工文件编制的管理

  1.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项目部一般将技术部门分为总工室、工程部、质检部、安检部、合同计划部、实验室、测量队。根据以上分工,各部门认真编排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具体分工,责任到人。要求技术人员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及时填报相关报表,通过验收和返回的资料应及时完整交质检部归档管理。质检部设专人负责资料归档管理,及时将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总工室应定时会同其他技术部门对资料进行检查,以确保资料完整。

  2.各部门间的协作和制约。各部门间加强技术协作的同时,应加强相互间的监督与检查力度,制定相关制度,以求达到最佳效果。如工程部完成某个施工项目应及时报质检部或安检部进行验收,质检部或安检部要根据施工规范认真严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质检部或安检部完成质检后,及时填报质检报表,并交工程部核查,以确保资料准确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最后由质检部上报驻地监理组验收。

  3.加强资料的控制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资料非常多,往来文件频繁,因此加强往来资料的控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己编制的施工文件目录及归档单位,设置对应的文件柜,贴上标签,以便查阅和存放资料。

  4.建立检查、约束机制。从强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入手,将竣工文件工作纳入基建工程目标管理,并将其纳入工程技术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作为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责任指标,严格考核,并将竣工文件编制工作列为先进评比的条件,不断强化技术人员收集原始资料的意识。引进激励竞争机制,奖励先进;对劣质资料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

  5.重视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综合业务能力,只有在了解工程各部位的组成及作用之后,才能有条理地进行整理,并且能及时发现资料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查找、补齐。

  6.保持竣工资料编制人员稳定性。施工企业技术人员流动力性大,往往不能自始至终参与一项工程建设。人员变动时,资料交接不清楚,不齐全,资料失散严重,使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证。因此,施工企业在成立项目部之初,应组建竣工文件编制小组,并力保人员组成稳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工作调动,必须将其所负责的全部资料移交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开。

  (二)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提出疑问并解决。工程开工前的准备是最重要的,首先熟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从事不同的工作就从不同的角度去看,抓住重点。

  2.填写和准备工程开工必备的资料。填写工程施工安全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文明施工开工条件验评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附七大员责任制)、开工报告、见证取样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准备齐全后就找相关单位办理签字、盖章、审核的手续。

  3.分类存放各种资料。为便于日后竣工资料的整理,在平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就按照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清单顺序分类归档;对于施工中与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来往资料虽不归档,也应分类整理。对于用于施工中的各种表格分编号、单位放好,便于使用时拿取。工程资料分为施工技术管理材料、工程质量保证材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材料和竣工图四部分。

  (三)做好工程开工后应着手的工作

  1.原材料送检。开工时原材料必须送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检验,取现场有代表性的土样送总公司实验室做击实试验。送检应注意严把质量关,检测合格的材料才允许使用。

  2.资料的收集。将工程预算、测量交桩复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与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许可证一起归档。

  (四)做好施工过程中收集和填报资料

  1.收集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会购进各种材料,就需要收集每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检测报告(有CMA标志的),必须是原件。有效证件的`时间、数量及品种规格必须与材料进场的时间相符,特别是水泥要有28天强度的出厂检验单,钢材的标识、规格与出厂合格证相符。

  2.填报资料。对于质检资料的填报需填写监理规范用表,书写要求规范,不能涂改,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现在常用的中性笔。监理表格一般一式三份、隐蔽记录与工序表格一式两份。按照规范标准的相应工序验收内容填写表格,不同的监理对资料的要求不完全一样,填写报验资料前应积极与监理沟通,达成一致后填写。隐蔽记录与工序表应写明具体部位、工序名称、桩号、东、西侧(半幅)、南、北侧(半幅)或左、右侧(半幅),这样便于日后整理资料时更清晰、直观;其内容应符合实际,不能照搬。

  3.收集试验报告。试验报告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工程质量保证材料,70%的试验报告为自检报告,30%为见证取样报告,由质监站委托的检测中心出据,这30%为强制规定,在进入每道工序施工前后都有相应的试验,需要熟悉各种试验,试验完成后的试验报告应收集完整,跟资料中的桩号、时间、混凝土浇注记录、施工记录等相符合,工程中的大多数资料都相互联系,不仅相符,汇总和评定记录也需要根据试验报告进行填写。

  (五)工程接近尾声时可提前进行的竣工资料整理工作

  1.汇总资料。检查报验资料中有无报漏、书写错误等情况。将所有工序评定表的点数汇总并计算填写工序质量评定汇总表、部位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所有工序、部位和单位工程的合格率都在这三种表格中反映,完成后需监理及业主方的签字盖章手续。将所有施工技术、质量保证、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城建档案馆统一的档案清单顺序整理、汇总到一起。

  2.复印装订。复印所需的套数(业主、接受单位各一套;监理与设计只看不存档),装订成册。送备案馆的一套需用牛皮纸装订,送档案馆的一套为不装订的原件,且档案馆对竣工固有特殊要求,编制竣工图目录,有监理盖章。

  3.竣工图的编制要求。竣工图应画出所有变更内容,如实反映竣工后的现状,道路所处地段若有大型设施的也须标注,完成后加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完备。

  (六)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收集工作

  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和质量保修书。必须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竣工验收会议结束后将竣工会议记录放入竣工资料中,就基本是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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