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篇(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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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实施情况总体评价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二、“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四)项目效果情况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xx年 11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 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 14075.61 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 万元,待摊费用 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 5500 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 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20xx〕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绩效目标设置(4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xx至20xx年)的通知》(皖政办〔20xx〕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智慧学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教秘〔20xx〕182号)、《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六教秘〔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xx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需建设智慧课堂学校42所(含降为教学点的16所)、主讲课堂12个,实现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根据省、市要求,20xx年8月对年初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进行了确认核查,20xx年底实现我县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的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
(二)资金落实(8分)
计划投资金额271.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配套设备设施落实(8分)
1.网络到位率(4分)
20xx年4月,市教育局、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20xx年底完成中小学带宽提速工作,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到校宽带速率达200M及以上。同年底,我县提前三个月免费完成339所需提速中小学200M联网攻坚提速升级工作,完成率100%。
2.班班通设备到位率(4分)
根据核查,我县教学点的班班通设备均达到智慧学校建设基本要求,遇有特殊情况的采取政府采购或各校际调剂等方式予以解决,在项目实施时教学点班班通设备到位率100%,全部达到要求。
二、过程(30分)
(一)项目管理(22分)
1.组织保障(3分):县教育局明确了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我县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学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42个教学点智慧课堂均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与运维工作。
2.管理制度健全(3分):制定管养办法,不定期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落实责任追究。
3.管理制度落实(3分):落实项目督查制度,召开了20xx年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项目学校进行了工作督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序时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4.业务培训组织(4分):我县举办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课堂使用培训,启动了对技术管理人员与教师的到校培训。
5.月报报送质量(4分):县教育局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县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
6.项目验收(5分):按照要求完成校级验收与县级验收。
(二)资金管理(8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使用履行规范的审批审核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2.财务监督有效(4分):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县级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开展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三、产出(25分)
项目产出(25分)
1.项目完成率(15分):20xx年底我县建设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42个,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的全覆盖,全面完成贫困地区教学点智慧课堂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2.质量达标情况(5分):无质量不达标情况。
3.成本节约率(5分):成本节约率达100%。
四、效果(25分)
项目效益(25分)
1.项目运行情况(15分):设备利用充分,不存在闲置浪费现象。学校的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自评分100分。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 “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3.可持续影响等情况: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强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使服务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升级
(三)项目绩效分析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五、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评价对象
20xx年度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批复建设的全部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包括“中国好粮油”行动、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以及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评价原则
(一)客观公正。要坚持阳光评价,严格按评价规定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评价过程和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有条件的地方应公开评价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问题导向。绩效评价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作用,促进“优质粮食工程”更好地实施。
(三)系统全面。要对“优质粮食工程”的3个子项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价,避免缺项漏项。可利用科研院所等专家团队力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
(四)重点突出。开展评价工作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到重点突出,重点评价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价内容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制定本地区“优质粮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建设规模和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设计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或机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支持了不符合支持方向的内容;项目执行进度是否符合规定。
(四)项目效果情况。包括优质粮油产品比例是否提高;种粮农民是否增收;是否产生积极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四、评价依据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二)《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xx〕290号);
(三)《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xx〕180号);
(四)《关于下达20xx年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221号);
(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xx〕10号);
(六)《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苏粮产〔20xx〕16号);
(七)《关于深入实施江苏省“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苏粮规〔20xx〕6号);
(八)《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61号);
(九)建设单位的申报方案以及资金申请报告;
(十)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资料等。
五、指标体系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根据评价内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差:
(一)资金未按政策规定用途使用;
(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领导批示并查实;
(三)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六、评价程序
各项目实施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小组,成员可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技术等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自评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阶段性项目绩效情况等,对照绩效自评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结合项目单位基本概况、专项资金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形成自评报告。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1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指标表(见附件1)、自评报告(见附件2)、相关材料报送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2月15日前,各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情况初审汇总,并将初审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报送设区市。3月1日前,各设区市粮食和储备局完成对各县(市、区)自评情况的审核汇总,并将审核汇总情况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资料上报;中央、省属企业(单位)直接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书面自评材料要整理成册(按评分表所列顺序装订),留档备查。
各设区市将所属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相关电子文档、佐证材料打描件等审核汇总后,将其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局邮箱,书面自评材料可不上报。各地对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评分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程序性审核,并适时组织对各地自评结果进行现场复核。
七、结果运用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绩效评价结果,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安排以后年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如发现上报材料不实或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情况将作为省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和其他扶持政策方面给予倾斜的重要参考。对建设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表扬,并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的,进行批评,并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确政采谈-20xx-09-7
2、项目名称:确山县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乐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727,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xx年09月27日 至 20xx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然后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 CA 窗口办理 CA密钥,完成注册(已有 CA 密钥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司不需要注册);
3.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xx年09月3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不见面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验收及绩效评价对象
《关于明确湘阴县20xx建设年度“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主体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7号)中明确的项目建设单位。
二、验收及绩效评价内容
(一)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是否成立了专项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否明确了专门负责人负责专项工作;是否建立了项目运行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项目实施
1、根据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好粮油”行动计划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建设主体是否建立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运行有序的实施方案。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中国好粮油示范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湘阴政办发〔20xx〕79号)的要求。
3、各建设主体是否按20xx年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了年度的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
(三)资金管理
1、是否设立专账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台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关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证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
2、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
3、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果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等实施目标是否达到(提供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验收等资料)。
三、验收及绩效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原则
1、客观公正。坚持阳光验收和评价,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验收、评价过程及结果要真实、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总结问题和成绩,切实发挥验收、评价发现问题的作用,促进“优质粮油工程”更好地实施。
3、系统全面。对“优质粮油工程”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效果等进行全面验收和评价。
(二)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866号)
2、《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油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xx〕183号)
3、《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意见》(财建〔20xx〕287号)
4、《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和<湖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粮办行〔20xx〕115号)
5、《岳阳市“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岳商发〔20xx〕248号)
6、《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验收与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优粮领〔20xx〕12号)
四、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办法
(一)验收条件
1、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建设投入和建设任务均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2、有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包括项目达到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计划实施内容、实施内容完成投资情况、总体进度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等;
3.按先建后补,建设期内投入全面到位;
4.有每项实施内容完整的档案资料;
5.有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并有第三方审计报告;
6.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的有关凭据;
7.项目建设主体出具的验收材料真实性声明;
8.项目建设主体提交的项目验收申请。
(二)验收组织
1、成立湘阴县“优质粮油工程”考核验收及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商务粮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分管负责人、驻商务粮食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主体的`验收工作,并可与市级层面的验收同步进行,接受当地纪委、监委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部门派员督导。
2、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县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在国家或省级推荐的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成立专家验收组。
3、项目验收后,专家组出具验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及投资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验收结论等。验收报告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下一年度粮油类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要求
申请项目验收的建设主体须做好项目建设现场查看及资料核对的准备。主要提供的佐证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主体与县级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
2、项目建设主体粮油优质品率的提升情况;“三品一标”获批情况;促进粮油种植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情况。
3、发展优质粮油订单生产(提供土地流转或订单合同),推进优质优价收购。
4、“中国好粮油”产品占比;遴选的示范企业积极采用“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开发生产绿色优质粮油产品;显著提升粮油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5、打造和建立“好粮油”产品销售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情况。
6、专项资金台账、项目合同及资金收支票据(所有发票为正规的税务发票,专项资金的开支不得对个人账户支付)。
7、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
8、完整的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完整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
五、严格考核
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按项目管理程序认真考核,严格实行绩效评价,细化绩效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提高粮油优质品率、促进农民种植优质粮油收益和粮油产品提级进档的实效、品牌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桐柏县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桐财字〔20xx〕9号、《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桐财字〔20xx〕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据以加强对未来该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毛集镇城镇化进程加快,镇区人口不断增加,现有教育机构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毛集镇申请设立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一所。投入3611.31万元作为毛集完全学校基建工程专项经费,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xx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是全县主管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督促、落实县内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
桐柏县20xx年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基建工程项目资金3611.31万元,该项目分为两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一:基建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目标二: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办人民满意学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的对象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的范围: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二是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县级财政部门、相关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绩效评价方法:釆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绩效评价的标准:釆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OO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加强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召开了绩效评价专题会议,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工作目标及评价要求;互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总体情况、绩效评价政策、评价标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查阅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了解项目资金收支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核实和统计相关数据资料,评价该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会议,组织讨论,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提出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为了全面、客观、有效地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工作小组深入桐柏县教体局与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查阅项目档案,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釆取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4大类15项指标逐项评价,对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的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业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支出基本能按要求使用和分配专项资金,没有发现擅自调项、扩项、缩项的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审批程序基本规范,项目监督程序基本到位;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基础资料相对齐全。但仍存在预算制度待完善、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等情况。
绩效评价组从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为83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程序到位,手续齐全,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分配合理,资金到位、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组织实施制度建全,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桐柏县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建成校舍教学楼2座、综合办公楼2座、学生餐厅2座、学生宿舍2座、教工宿舍2座,标准化学生操场2个、学园硬化、绿化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校舍去的建立,项目建成后将可以解决周边三个乡镇二十余个行政村20xx名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校园环境更加优美,让人民满意。
五、存在问题
1.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到位
项目实施过程各类相关资料、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未能妥善保管和整理归档,资料保管较乱,查找资料存在困难,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的总结和分析造成一定影响。项目实际建成的建设内容与中标合同存在部分差异,相关签证资料保管混乱。
2.工程成本控制存在一定问题。
毛集镇九年一贯制完全学校建设项目存在实际结算价格超过中标价的问题,反映出项目的预算成本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需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支出,强化预算成本控制,有效降低实际结算价格。
六、工作建议
(一)应加强对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应及时做好项目工程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利于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项目工程实施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编制较为全面的工程预算。
应该坚持全面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成完备的成本项目控制体系,让成本控制贯穿工程的全过程,在施工开始前进行成本预测、确定目标成本,施工阶段按目标执行,落实降低成本措施,实施工程成本目标管理。将相关项目已能准确估算的工程前期费用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预算造价,便于财政资金的筹措及统筹安排。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及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68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目标的实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0日,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5130万元,完成100%;完成建设蔬菜基地18个,面积6350亩,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完成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6个,面积9697亩,超额完成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任务;安排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现已完成13个,预计4月底前基本完成;超额完成建设1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绩效目标。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3个,项目安排涉及隆安、马山、上林、邕宁4个贫困县区,以及横县、宾阳、武鸣、西乡塘、青秀、江南、良庆、兴宁等县(区)。果蔬基地项目重点建设方向一是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二是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产、增效、生态、安全;三是建设完善基地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改善果蔬生产条件,确保基地果蔬安全生产供应。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主要是用于重点扶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及产业扶贫项目基地建设。生态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生态养殖场认证标准相关设施建设,包括畜禽标准化生态栏舍(高架网床、部分网床、离舍发酵床)及相关配套设施,微生物利用设施,粪污及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相关设施;畜禽初深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加工相关设施。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渔业养殖场进行池塘改造,改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5902万元,其中市政府扶持2000万元,业主自筹3902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总投资398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总投资4108.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00万元,业主自筹2608.32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也完成财政投入1000万元的拨付。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新增生猪出栏2万头,池塘标准化改造1725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对经费使用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绩效评价原则是蔬菜基地是否开展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基地建设面积;绩效标准是项目下达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完成;评价方法是通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三)证据收集方法:查阅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并开展实地核查等。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实地核查花费时间长,需要人员多。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市财政投资5130万元,其中蔬菜基地2000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500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630万元(不含切块资金370万元)。
2.过程:市发改委今年5月27日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局拨付财政投入资金到项目所在县区财政局,由县(区)农业部门督促项目业主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3.产出:开展果蔬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果树良种繁育基地、果蔬基地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建成蔬菜基地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生产规范化、畜禽良种化、设施自动化、防疫制度化等“五化”建设,完善畜禽生产、防疫、粪污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设施建设,完成28个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新增生猪出栏2.2万头,辐射带动生猪、家禽、草食动物产业链产值增收2亿元。开展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对2043亩池塘进行改造,完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建设等,进一步提高池塘生产潜力。
4.效果:完成蔬菜基地建设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每年可向市场提供蔬菜产品4.5万吨、生猪2.2万头;提高了我市的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比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市财政投入资金5500万元扶持蔬菜基地、农产品标准化水果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了畜禽、蔬菜、水果、渔业基地的生产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等“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议下一年市财政继续投入资金5500万元用于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水产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100分
2.主要结论: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水果基地面积5000亩、10个标准化养殖基地等的建设指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围绕业绩好的指标,说明管理的成就和经验)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建设,减少了政府招标采购环节,简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2、加强领导,推进建设。项目下达后。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单位于6月下旬召开了项目布置会,召集各项目县区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县区农业、发改、财政等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服务,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签订项目责任管理合同。项目下达后,项目所在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与基地建设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4、实行进度月报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项目所在县区农业部门每月底报送项目进度1次,使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个项目当月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的.建设。
5、加强督促检查。为促进项目建设,我市农业、发改、财政三家项目管理单位多次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到各县区进行了督查;各项目县区项目管理单位也组织检查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围绕业绩不好的指标,说明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建设进度。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政策建议:
1.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市本级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2.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指导工作,指导项目业主严格对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实地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内容、质量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业主严格严格资金使用、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
2.继续做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指导,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抓紧做好2017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和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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