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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5-11-17 18:54:40 报告 我要投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汇总15篇)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汇总15篇)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xx〕93号)和《云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加快推进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粮发电〔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能力,市级通过项目搭建小麦、面粉关键指标检测能力,其中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小麦、面粉等检测设备28台套。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质检站、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文件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组织相关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建〔20xx〕152号下达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部完成):(1)采购要求的`设备28套台。(2)建设投资完成率100%。(3)设备技术验收通过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部完成):增加市级粮食质检机构小麦面粉类检测设备,从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种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部完成):提高行政监管和服务对象委托小麦面粉类样品检测能力,提升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9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管理相关会议,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3.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不仅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关乎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大中型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加装在线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油烟噪声的动态监管。

  为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测项目。

  (二)实施情况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定设备供应商为辖区内重点的295户餐饮单位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各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为执法工作提供数据参考,推进张店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97.6万元,经政府采购,确定项目合同金额为278.78万元。

  截至20xx年8月,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95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剩余资金于2023年8月支付。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更完善有力的技术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处置超标排放行为,从源头遏制餐饮油烟扰民现象,从而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助力张店区实现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管理目标,推动城市品质化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为辖区内重点餐饮商户安装372套新型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对餐饮商户油烟排放情况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测,并将实时的油烟排放信息和数据及时准确地传输到油烟在线监管控一体化系统平台以及淄博智慧城管油烟在线监测平台。

  (2)通过实时监测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基本消除餐饮油烟超标排放现象,促进全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情况及项目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2号);

  6.《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7.《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93号);

  8.《20xx年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考评办法》;

  9.《20xx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

  10.《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1.《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张财绩〔20xx〕2号);

  12.《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xx〕4号);

  13.《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2号);

  14.《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评办法和细则》;

  15.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巡查资料、安装台账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9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四、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6.66分,其中项目决策11分,项目过程13.5分,项目产出22分,项目效益30.16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为78.57%。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项目单位在项目决策时存在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精准、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13.5分,得分率为84.38%。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过程资料不完善,履约验收公示不规范等情况。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2分,得分率为62.86%。在线监测系统已按计划全部安装完毕,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监测系统使用率较低、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推送预警信息、部分系统维护不够及时、违法整治不够及时等问题。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30.16分,得分率为86.17%。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餐饮油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1.64%。项目长效机制较为健全,但现有设备功能不足以满足现实的执法需求,部分餐饮单位仍存在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数量指标值与目标任务数不对应,时效指标考核内容不清晰,效益指标设置不规范。

  2.预算编制依据不明确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按照《淄博市张店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张财绩〔20xx〕2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过程方面

  1.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从购置计划与预算、可行性论证及审批、采购与招标、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履约与验收等方面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及细则。

  2.制度执行不够有效

  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未根据巡查情况形成巡查记录及处罚记录,个别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填写不完善。

  3.政府采购流程不够规范

  项目验收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项目履约公示。

  (三)项目产出方面

  1.油烟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率偏低

  正常开业餐饮单位中多家餐饮单位设备未正常使用;少数单位受疫情影响暂停营业,设备未使用。

  2.监测系统部分功能不完善

  监测系统未配置异常状态查询及报警短信或平台信息推送功能,报警器功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后端平台功能历史数据保存期限短、导出难度大。

  3.系统维护不够及时

  设备供应商对个别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系统维护不及时,监测系统长时间处于离线状态。

  4.违法整治不够及时

  张店区各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部分预警信息核实不及时,执法整治延迟。

  (四)项目效益方面

  1.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烟道不密封、油烟净化器安装不合理、引风机风量不够、油烟净化功能失效等现象;

  2.个别餐饮单位清洗油烟设备后废水、废油未能及时清理。

  六、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决策水平

  1.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通过预算评审、事前评估等程序,明确项目测算标准和依据,择优确定最佳投资。

  (二)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1.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各执行层级在制度的实施和落地方面保持一致,提高制度执行力度。

  2.规范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实施流程,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三)优化系统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1.完善监测系统功能模块;

  2.优化监测设备预警功能设计;

  (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

  1.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推动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中的流程和职能,建立油烟污染防治监管联动长效机制。

  2.加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油烟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力度,督促餐饮单位合理安装油烟污染监测、防治设施。

  3.持续监督跟进,持续加大督查督办及执法力度,逐步提高违规排污的成本。

  4.挖掘第三方管理潜力,全面提升下辖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综合防控能力,打造油烟防治亮点地区,并逐步进行示范推广。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4

  根据万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万宁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万财发【20xx】158号)文件的要求,我所接受贵局委托,于20xx年10月8日至11月29日对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进行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以及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规章以及发展规划、计划,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及各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规划、农场场部规划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村庄规划,参与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

  (3)指导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百镇计划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和农场场部环境整治,做好村庄、集镇等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市属重点工程和公共建筑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承包发包管理等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定额标准,编制发布本市建筑材料调整系数,监督指导各类工程标准的执行。

  (6)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农场场部和村镇的建设,负责全市建筑队伍、建筑业农民工的培训,负责建筑行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组织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

  (7)制订人防工作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报警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按权限对全市人防工程的立项、设计、建设进行审查和审批。组织培训人防干部和总结推广人防工作经验。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程、人民防空建设等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9)承办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项目立项规范性

  项目是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东路片区路网建设业主单位的批复》(万府函【20xx】97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用地的意见》(万土环资【20xx】20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文明路-纵一路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万土环资【20xx】183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相关要求开展的,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前期进行了必要的选址评估、环境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形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立项规范。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230号)、《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万发改函【20xx】134号)相关文件显示,人民东路为城市次干道,属新建道路,起点为人民中街和文明路交叉口,终点与纵一路相交,道路全长834.40m,道路红线宽36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划、决策要求,并且与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为完善万宁市市政基础建设,促进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发展所必须,项目预期产出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但在申报项目时未系统的填列绩效指标。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实际到位资金3,420.00万元,计划投入资金3,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绩效评价时点,本项目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554.12万元,资金使用率45.44%。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xx】1845号)对项目实施管理,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已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执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制、合同制等;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已验收,但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过程涉及的项目资料比较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均已落实到位。

  (二)项目质量可控性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已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并明确发包方及承包方两方责任。

  项目建设过程中,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聘请了第三方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理。

  20xx年12月20日,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后,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项目质量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据了解,项目资金均由会计核算站统一核算,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账员按要求报账,会计核算站严格根据《海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对该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该管理办法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资金按照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因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进行装修,财务资料搬运至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外部库房进行封存,绩效评价小组无法对项目支出凭证进行查看,故无法对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项目支出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进行评价,该指标暂时给予0分。

  3、财务监控有效性

  项目根据相应财务管理制度,采取工程进度分次阶段性付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确认工程进度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并经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人员、单位领导审核后支付,采用了必要的财务监控手段。截止绩效评价时点,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尚未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人民东路,道路全长834.40米,道路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II级,设计行车速度40km/h,沥青砼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根据建筑工程竣工标识牌显示,实际建设内容与计划产出数一致,实际完成率为100%。

  (二)完成及时率

  项目计划实施时间是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工时间是20xx年10月19日,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差异较大;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三)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等)并投入使用,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多方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万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各项指标均已合格,质量达标率为100%。

  (四)项目预算控制和节约情况

  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预算批复金额3,420.00万元,因为项目还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无法核实项目最终支出金额;通过查看支出明细表,截止绩效评价之日,本项目累计拨付资金1,554.12万元,根据项目施工合同及资金支出计划基本可以确认项目总支出未超出预算总投资,支出在可控范围之内,我们按成本节约率≥0的范围实施评价。

  四、项目效果情况

  (一)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近年来在国家、省委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万宁城市及旅游度假区的快速发展,机动车辆不断增加,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万宁市运输能力,适应了新形势下的交通需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使该区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项目的建设有效改善该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方便当地居民生活、出行;且道路的修建贯通,更好的利用了周边尚未开发的部分土地,同时已开发的土地也随着道路的开发而增值,促使万宁产业发展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开发空间进一步扩大,项目建设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和间接经济效益。

  (二)环境效益

  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配套实施绿化工程,建成后将成为万城镇老城区和城北新区的一片风景线。同时也有利于改善道路两侧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生活环境水平。同时,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道路硬化和绿化带改善居住区开发进程中工程车运输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排水管道能及时处理雨水和污水,改善了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项目可持续性

  该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加之万宁市政府十分重视本市的基础实施建设及养护,不断加大这方面资金的投入。据了解,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后,已交由万宁市环卫园林局进行专业的管理养护,后期维护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为后期项目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

  通过对万宁市居民问卷显示,人民东路周边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肯定的'态度。人民东路建成后配套设施也相当美观,周边居民对此赞不绝口,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依据充分、目标合理、程序规范,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实施依据的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项目实施管理较为规范。虽然项目工程建设完成时间和合同计划时间存在差异,但项目预期效果已基本实现。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部门责任

  为了万宁市人民东路市政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组织到位,促使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

  (二)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循财政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充分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请、招投标、监理等前期准备工作,保障项目有序开展,且后续项目资料保管及时、完整。

  七、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系统的填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

  通过查看项目相关资料,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项目申报时系统填列绩效指标。

  2、项目完成时间严重滞后

  项目进度管理不力,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合同工期从20xx年2月27日至20xx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延期6年8个月。根据万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介绍,主要因存在征地存在困难,有个别住户拒绝搬迁,严重拖后了竣工时间。

  3、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不及时

  项目已于20xx年10月19日竣工验收,但至今尚未开始项目结算审计工作,造成项目尾款无法及时拨付,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资的情况。

  (二)相关建议

  1、强化全面绩效评价观念

  建议在项目申请、审批时,除了设定产出指标之外,还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及实际情况设定成效指标;且将其分解为需要达成的具体目标与关键指标,并且指标的设定应该是可量化的,并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不宜笼统、模糊。

  2、合理确定工程进度,避免工程延期

  在前期可研阶段先充分调研,了解同类道路的建设时间,合理确定道路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要从人、材、机等方面认真仔细地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展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能将其停留在纸面上。

  3、及时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束由项目施工单位进行结算,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万宁市审计局的要求,及时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同时,单位应该积极配合、沟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创造一个对整个工程项目审计良好的环境,让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审计结果确认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及审计后的结果,支付工程尾款。

  八、绩效评价相关责任及局限性

  绩效评价小组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资料基础上对本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招投标资料、协议书、工程资料、验收资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另外,鉴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时间比较仓促,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未能对绩效评价指标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核查,对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无法做更全面的了解,因而对于绩效评价与分析可能深度不够,在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和实地调研的前提下,绩效评价小组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尽可能地做出客观、可靠的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总体评分为81.5分,评价等级为“良”。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5

  一、评估方法

  评估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三个层面组织评价评估。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盟市组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整体情况绩效自评,组织评分,撰写自评报告;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盟市“优质粮食工程”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重点抽查中央补助资金较大、盟市评价为优、良、差的不同档次项目,形成综合评估报告。盟市对旗县评估方式由盟市自定。

  二、评估对象

  自全区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以来,到20xx年3月31日以前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所有享受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管理的.旗县、盟市粮食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

  三、评估内容指标

  各盟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绩效评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开展自评。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各级实施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赋分制,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各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概述,各年度自评结果,评价结论和成绩,扣分原因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两个年度算术平均成绩为结论成绩。各级对提供评估结论和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项目单位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盟市6月底完成绩效自评工作,自治区拟于7月上旬组织实地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一共下达项目资金20万元。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相关单位根据资金的用途,限定了资金具体的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的现象。项目资金的实施,有效缓解了经费紧张的状况,确保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为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项目的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县教体局要求平武县土城藏族乡首先进行自评,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使用资金逐级审批。

  县教体局体卫艺股、计划财务基建股等相关股室,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5月平武县教体局申报《20xx年度中央资金支持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20xx年11月30日,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绵财教〔20xx〕77号),下达我县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2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规范使用,对本项资金的开支做到合规合法。

  项目资金用于平武县土城藏族乡多功能运动场建设补助资金,土城藏族乡为项目业主,县教体局将20万项目资金下拨给平武县土城藏族乡人民政府,提出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建设标准,县教体局采用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下拨2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定。一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细节管理。严格贯彻多级审核、统一支付。重大开支由业主单位党委研究,一致同意后再进行支付。二是规范账户管理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予以资金支付,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资金下达后,县教体局即刻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不挤占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支付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县教体局采取不定期抽查、调研、上交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达到了监管的及时性,确保了监管力度与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20xx年,共计下达我县项目资金20万元,实际使用2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支出,超出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在项目管理小组的管理和监督下,项目资金在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不存在浪费资金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基本上按照制定的计划执行。

  (2)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资金的实施,充分促进全县全民健身的发展,确保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质量满意度较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预期目标的圆满完成,保障了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实施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培养群众健身意识和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群众体育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的实施,完善了我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从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从而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繁荣昌盛。

  3.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带动了全乡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引导当地青少年儿童广泛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儿童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全面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此项资金的使用,对我县群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同时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于城乡居民养成日常健身和科学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整个社会形成了喜欢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县属山区地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场地回填、平整、堡坎等方面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建设项目经费相对紧张。

  2.运动训练所需的器材专业性较强,要求高,但在政府招标中不允许指定品牌,容易造成招非所要现象。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新安富领{20xx}1号文件《关于下达自治区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xx年我县建设任务为25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00户。补助资金资金为每户2.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3.85万元。(国家1.05万元。自治区0.8万元,援疆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今年的2500户任务截止到目前:全县开工2500户,开工率100%。竣工户2500户,竣工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工500户,开工率为100%。竣工户500户,竣工率为100%。入住率达到95以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于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对20xx年安居富民前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场结合各自实际,加快制定完善今年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对有意向的建房户,合理引导宣传,让他们做好建设用地、路、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工作,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入住。

  3、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工程建设资金,今年援疆资金3000万元。另一方面针对农户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缺口的问题,除宣传发动百姓自筹建房资金外。同时,协调扶贫、残联、民政等资金进行捆绑使用。

  4、利用冬季做好管理人员及建筑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县共开展4次集中培训,培训管理人员96人次,建筑工匠461人次,建房户1200户。

  5、充分做好备工备料工作。充分利用冬季建材销售价格低的有利因素,积极与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对接,提前储备水泥、红砖、钢材等必备建材,最大限度降低建设成本。

  6、建立健全“一户一档”及“明白卡” 发放。

  7、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建设,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给予验收。资金安全:严格按照安居富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侵占安居富民资金的情况。

  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共计762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2625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0xx万元,援疆补助资金3000万元),现已全部到位并全部下拨至各乡(镇)场,由乡(镇)场打入建房户专户。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解决十三五农业户口建房难的问题。

  (二)绩效评价的原则、指标体系及方法:根据“十三五”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实施。

  (三)评价实施过程:20xx年1月份,召开全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专题会,部署今年任务。4月25日起全面开工建设,10月30日全部竣工。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实施。

  三、项目绩效分析

  安居富民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全县所有农业户口家庭,极大地解决了农村建房难的问题,为实现全面小康和我县20xx-20xx攻坚脱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安居富民工程在农村已全面铺开,农房建设发展迅速,农村空闲地越来越少,农房原址重建所占比例较大,安居富民工程后期建设大多为贫困户和特困户,任务艰巨。

  五、对策建议

  为确保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对经济条件差、自筹资金困难的农户,在积极引导其选择成本低、面积小的抗震结构房屋,并督促农户自行备工、备料的同时,对确实有困难的,还需相关单位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上级资金拨付较为缓慢。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8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9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概述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属永兴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全民健身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对群众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提供指导和服务,举办各类运动项目培训。

  2、组织、策划各项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

  3、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4、承担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工作,建立全县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全县国民体质变化规律,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定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县公共基础体育设施,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6、对全县性群众体育竞赛和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管理,负责群众体育活动、群众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引导各类人群科学锻炼,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永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综合股、业务股、国民体质监测股。本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全额事业编13名,差额事业编2名;实有人数21名,其中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6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6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等;一般商品服务支15.6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运行费用0万元和公务接待经费1.26万元。

  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58.04万元,其中竞技体育3.5万元,免费开放经费21.50万元,群众体育20万元,全民健身工程7.8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环境改善;援建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为居民提供了健身场地,提升了我县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推动了全民健身的事业发展。

  事业发展经费2.8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单位更好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本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xx年,县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有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斐然。

  (一)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今年我县群体工作得到上级体育部门的`充分肯定,中心主任罗浩同志荣获“全国群体工作先进个人”,是全市三个获奖名额中唯一一名获得该殊荣的县级体育工作者。一是积极参加上级群体赛事。7月,组队参加了20xx年“体彩杯”郴州市首届武术节,展示了我县武术风采;8月,组织象棋队、围棋队参加郴州市第2届智运会,取得象棋团体第4名、围棋团体第2名的好成绩。11月,组队参加郴州市气排球比赛,获得中年女子组第一名的佳绩。11月,组队参加20xx年郴州市“体彩杯”郴超、郴甲足球赛。二是认真组织本级群体活动。20xx年,我县共组织本级赛事10次,直接参加赛事活动人员8000人次。先后参与组织了20xx年凯旋杯第五届俱乐部羽毛球赛、20xx年永兴县“超级”足球联赛、永兴县“德恒五星”杯男子篮球赛、20xx年永兴县“庆祝建党100周年”干部职工趣味运动会、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钓鱼比赛、20xx年永兴县初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永兴县20xx年U35U45篮球赛、永兴县第五届干部职工羽毛球俱乐部联赛、永兴县20xx年干部职工篮球赛、20xx年干部职工气排球赛。各项赛事充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不同项目爱好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扩大体育运动在群众中生活中的影响,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习惯,为“健康永兴”打造提供支持。三是精心指导其他单位和协会开展群体活动。指导县城管系统组织开展气排球赛;指导跑步协会举行“健康跑”系列活动;协助县人大组队参加全市人大系统举行的羽毛球和乒乓球赛,协助县委组织部组队参加全市组织系统举行的气排球赛和篮球赛;指导柏林镇举行第七届乒乓球赛。

  2.竞技体育再创佳绩。近年来,我中心十分注重竞技体育的发展,竞技体育成绩再创佳绩。永兴籍运动员李圆在第十四届全运会63公斤级柔道比赛中获得季军,实现了我县在全运会上奖牌零突破;李凌敏获得第十四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决赛资格。一是注重青少年的培训。20xx年对全县8个体育协会或培训机构安排了3000元每个的青少年培训补助资金,共2.4万元,要求各体育协会和培训机构免费为青少年开展体育培训1000人次。其中由我县乒乓球协会培养的罗子蒙在20xx年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二期)“金冠·蝴蝶杯”湖南省选拔赛中,荣获男子单打9岁组第一名。二是注重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发展。我县目前有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个,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2个。我中心对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标准,督促各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善训练机制。同时,在体育苗子选拔和学生就读问题等方面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推动基地训练取得好的成绩。20xx年,军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派出运动员参加“湖南省青少年锦标赛”,其中拳击锦标赛获得2个第二名、10个第3名、3个第五名,团体总分第二;武术散打锦标赛获得4个第三名、2个第5名;柔道锦标赛获得1个第2名,1个第5名,2个第7名。

  3.综合体育稳步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体育培训。今年共主办各类培训班八期,向上级推送社会体育指导员73人(气排球6人、体育舞蹈6人、瑜伽8人、太极拳45人、跆拳道3人、户外登山运动2人、户外长跑运动3人)。20xx年我县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4人、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人,夯实了群众健身的基础。二是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上报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库,结合精准扶贫和县创文创卫工作,完善了部分社区和农村的基础体育设施,共发放全民健身路径8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2套,维修维护城区公共健身器材40余件。三是积极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开展体育业务性工作。及时完成永兴县体育场地(学校类)常态普查工作;完善各项体育数据填报工作;收集并填报体育社会指导员基本信息;协助完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江南七侠拳资料收集填写和汇报工作,为我县创建全国武术之乡打下坚实基础。每项上级体育部门安排部署的工作都能按时按质完成,得到了充分肯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4.报账支出额度不够,造成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结余并收取而不能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配套资金严重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建议增加我中心每月的报账支出额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体育工作发展,为老百姓谋福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照永财绩函〔20xx〕19号文件规定的考核指标,我单位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自评得分94分,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公开,并运用到单位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xx〕26号)文件精神,为稳步推进我市中心城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中心城区蔬菜有效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市政府20xx年第78次常务会议和20xx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市本级设立蔬菜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市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发展资金。

  一、项目概况

  永州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科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本级蔬菜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和监督。包括:下达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立项、下达项目计划、指导项目实施与检查验收;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专项资金主要对市辖区(零陵区、冷水滩区、回龙圩、金洞管理区、永州市经开区)从事蔬菜生产经营的专业合(协)作经济组织、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和家庭农场;市辖区县级以上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科研等单位从事蔬菜(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蔬菜科技成果转化、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蔬菜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扶持。20xx年全市蔬菜产业工作目标为累计播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城镇蔬菜专业基地提质改造2万亩,建设市级蔬菜标准园12个。其中,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0xx亩,新增设施大棚200亩,提质改造8000亩,确保不发生一起较严重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为加强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市农委与市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法制办、市制度廉洁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出台了《永州市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永财农联〔20xx〕8号)(YZCR-20xx-12005),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支持环节,项目申报与实施,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与检查等事项。在市政府网和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结合市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实际,制定《20xx年度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年度项目扶持类型、申报条件、扶持标准以及申报程序,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下发到县区蔬菜、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项目类别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一类是专业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项目。20xx年度共安排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中扶持了25家蔬菜基地建设259万元;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国家蔬菜标准园创建以及全市蔬菜工作会议,市本级蔬菜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经费);农业宣传费用10万元;“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奖励资金16万元(20xx年、20xx年度各评选了4个先进县区,每个县区各奖励2万元)。市农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把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没有发生冒领、私分、套取、截留项目资金和群众投诉的事件。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公开公正,严把项目申报审核验收关。项目的组织采取全程公开的形式,首先,《项目申报指南》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各蔬菜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区农业(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严格筛选申报项目并签署初步意见。其次,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组织区农业、财政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报市农委党组讨论,并商市财政局后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初选项目建设主体,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核查组意见按《项目资金建设方案》实施建设。最后,年终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市农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再次组织市区两级农业、财政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其结果经市农委与财政部门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市政府批准,再次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行文,下达相应资金到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永州农科园和市直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则由市财政直接拨付。

  2.突出实效,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我市城镇专业蔬菜基地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产出较低等现象,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由过去的基地扩面向增加设施栽培,完善基地水、电、路、渠等配套工程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上转变。资金安排上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同时兼顾中小基地,提高积极性。

  3.日常指导与督查相结合。在项目申报时,市农委组织区农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廉政纪律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组织人员对基地建设进行实地指导,并对基地建设进度及时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经济性.本年度全市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74.44万亩,比上年度增5.33 %,稳居全省第一;总产量511.97万吨,增6.07 %;产值102.2亿元,增13.89%。其中,中心城区新扩专业蔬菜基地2164亩,提质改造面积8040亩,新增蔬菜产量达1.5万吨,能满足中心城区近5万居民的消费需求,新增蔬菜产值8000万元;蔬菜自给率旺季达75%以上。中心城区现有蔬菜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5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0余人,带动周边农户1.1万余户发展蔬菜种植,其中,今年新增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8家,解决当地劳动力就业300人,带动周边农户1000余户发展蔬菜种植。

  2.效率性。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投入,大大提高了蔬菜基地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据统计,20xx年,零、冷两区经营主体自筹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蔬菜基地建设,如永州市阳光未来种养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132万元,用于基地水电路渠基本配套建设,铺设了砂石主机耕道,修建水泥排水沟,安装滴灌设施20xx米,建设了检测室和冷藏室,安装了杀虫灯,修建钢架设施大棚80个,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进行反季节蔬菜种植,取得了可喜的效益。

  3.建设质量不断提高。本年度突出了蔬菜基地产能提升建设,重点建设钢架设施大棚,冷藏室,处理场,完善基地水、渠、沟等生产配套设施,增加复种指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67个,面积208亩;建设冷藏室14个,596立方;修建水沟渠5000多米;建设了3套水肥一体化工程,基地普遍实现了60%以上的滴喷灌;基地复种指数平均达到3以上,零陵区香零山、冷水滩黄阳司等基地复种指数最高达到6。涌现出了一批新亮点:如零陵区祥泰种植合作社在珠山镇常年连片种植韭菜、韭黄318亩;国农公司在菱角塘镇新增钢架设施大棚20多亩,聘请山东技术员种植反季节辣椒50多亩,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农科园阳光未来建设80个钢架设施大棚发展蔬菜;冷水滩区玖捌合作社在普利桥镇发展500多亩,今年新增钢架设施大棚35个;千世头合作社在岚角山镇新增4个5连体钢架设施大棚;零陵区香零山蔬菜基地投入80万元,新建阳光板瓜果蔬菜连体钢架设施大棚1669平米,具有自动调控温、湿度等功能;福田茶场新增3个连体钢架大棚等。

  4.标准化生产程度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从产地环境检测、“三品一标”认证、生态防治、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投入品、生产档案、产品质量抽检、产品准出、产品追溯)和主要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修订等入手。引导和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全面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和效益。项目申报首要条件是土壤、水样检测达到无公害要求;本年度玖捌、果果、湘源、红辉、香零山、裕农、永益等7家蔬菜基地进行了无公害产地认定,24个品种获得了无公害产品认证;13家基地新安装了182盏杀虫灯、张贴黄板20000多张;制订了生姜、辣椒、黄瓜等10个主要蔬菜品种生产标准化规程;15家基地五个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并进行了相关生产记录。

  5.蔬菜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蔬菜农药及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严禁在蔬菜生产上使用高毒农药。对规模蔬菜生产基地,逐步建立自律性检测室,开展日常检测业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蔬菜不准流出基地。本年度共有13家蔬菜基地建设了自律性检测室,其中9家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仪等相关设备。同时,省、市、县区检测中心加大抽检密度,对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基地蔬菜质量开展强制性抽检,1-11月份,省里开展了3次,抽样160个,合格率98.1%;市里开展了3次,抽样775个,合格率为99.2%;县区抽检43170个样品,合格率达98.3%,我市蔬菜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度通过市本级蔬菜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中心城区新扩蔬菜专业基地2164亩,新增设施大棚208亩,提质改造8040亩,没有发生一起蔬菜质量安全事故,达到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逐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数额,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根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各市、州安排蔬菜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不低于市本级上年度完成预算支出比例千分之二列入财政预算,我市蔬菜发展资金需要安排600万元以上,目前只安排300万元,缺口达一半。据了解,全省其他市州蔬菜发展资金均超过我市安排的数量,其中长沙市每年安排蔬菜专项资金在20xx万元以上,衡阳市、郴州市等周边市州蔬菜专项也都在500万元以上。

  2.积极探索资金直付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近年来,据多个项目基地反映,项目资金从市财政下拨到区财政后,往往需要2-3个月才能到账,严重影响了基地建设。建议项目资金由市财政直拨到项目单位。

  3.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编制更接实际情况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区级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基地,参与规划建设,加强项目指导和调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2

  一、项目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资金预算60万元,由三个实施主体实施,每个实施主体20万元,分别是紫金县好义镇新辉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吉兴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紫金县青茂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目标为引导菜篮子基地基地提升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效益,增加收入。通过项目实施,培育示范典型,示范引导我县菜篮子基地健康发展,提高我县“菜篮子”产品生产的有效供应能力,确保全县“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货源充足,品种丰富,市场繁荣,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县对“菜篮子”基地的引导和服务,提升基地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总额60万元,项目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待验收合格后提出资金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县政府《印发紫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紫金县农业局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项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紫金县“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并验收,实现了总体预期目标,满意度95%。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应用水塘养殖技术,不但提高龟的受精率,而且符合生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要求。水塘养殖技术具有节水,节料、节工、节时的效果,具体是节水60%以上,节料20%以上,节工80%以上。商品率提高30%以上,每造一亩节本增效2500元以上。合作社经济年增长率达35%以上,总产值提高250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优质、高值、高效的产业,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很好的途径。以推广养殖100户、每户养殖种龟20只(6雄14雌)算,每年140X500X100=700万元,也就是平均每年为养殖户增加7万元的收入,有利于促进山区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有利于保护野生黄喉拟水龟资源,使其资源量不断增加,对于保护黄喉拟水龟种群和种质,保持生态平衡,都有积极意义。同时驯养繁殖黄喉拟水龟是生态型产业,绿色工程,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因此,项目单位能合理利用紫金县山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大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建设,发挥资源优势,是十分必要的,有效服务精准脱贫和全面奔康,有效地带动了农民养殖致富,使部分农民走出了脱贫之路,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也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效加快紫金县山区经济建设。

  从经济效益角度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降低生产成术,增加利润。预计20xx年总产将达100万斤,产值超过250万元,纯利8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解决农民就业不少于120人,带动就业人员年均增收1.5万元以上;从社会、生态效益角度分析,将进一步扩大紫金春甜桔的种植规模,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打造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同时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紫金春甜桔种植,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带动剩余劳动力就业,通过大力发展春甜桔种植,有利于调整我县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项目实施,在当前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背景下,助力地方脱贫奔康事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加快脱贫奔康,增加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具有深远的社会现实意义。

  三、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合格,由紫金县政府网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根据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以及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5]68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目标的实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0日,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5130万元,完成100%;完成建设蔬菜基地18个,面积6350亩,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完成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6个,面积9697亩,超额完成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的绩效目标任务;安排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现已完成13个,预计4月底前基本完成;超额完成建设10个标准化示范基地的绩效目标。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3个,项目安排涉及隆安、马山、上林、邕宁4个贫困县区,以及横县、宾阳、武鸣、西乡塘、青秀、江南、良庆、兴宁等县(区)。果蔬基地项目重点建设方向一是一是实施标准化生产;二是推广农业良种良法,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产、增效、生态、安全;三是建设完善基地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改善果蔬生产条件,确保基地果蔬安全生产供应。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项目主要是用于重点扶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及产业扶贫项目基地建设。生态养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围绕生态养殖场认证标准相关设施建设,包括畜禽标准化生态栏舍(高架网床、部分网床、离舍发酵床)及相关配套设施,微生物利用设施,粪污及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相关设施;畜禽初深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加工相关设施。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主要支持渔业养殖场进行池塘改造,改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5902万元,其中市政府扶持2000万元,业主自筹3902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总投资3983万元,其中完成财政资金项目投资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项目总投资4108.3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500万元,业主自筹2608.32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项目也完成财政投入1000万元的拨付。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基地面积5000亩,新增生猪出栏2万头,池塘标准化改造1725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对经费使用的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绩效评价原则是蔬菜基地是否开展建设工作;评价指标基地建设面积;绩效标准是项目下达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否完成;评价方法是通过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三)证据收集方法:查阅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总结等材料,并开展实地核查等。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实地核查花费时间长,需要人员多。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市财政投资5130万元,其中蔬菜基地2000万元、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1000万元,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1500万元,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630万元(不含切块资金370万元)。

  2.过程:市发改委今年5月27日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市财政局拨付财政投入资金到项目所在县区财政局,由县(区)农业部门督促项目业主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3.产出:开展果蔬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果树良种繁育基地、果蔬基地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生产供电系统、机耕路网、种植大棚、产品处理和储存车间及预冷设施、种植大棚、食用菌生产设备和设施等,建成蔬菜基地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无害化、生产规范化、畜禽良种化、设施自动化、防疫制度化等“五化”建设,完善畜禽生产、防疫、粪污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设施建设,完成28个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新增生猪出栏2.2万头,辐射带动生猪、家禽、草食动物产业链产值增收2亿元。开展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建设,对2043亩池塘进行改造,完善场区进排水设施、电力设施及道路建设等,进一步提高池塘生产潜力。

  4.效果:完成蔬菜基地建设面积6350亩、农产品标准化特色水果基地面积9697亩、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28个,建设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每年可向市场提供蔬菜产品4.5万吨、生猪2.2万头;提高了我市的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比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分析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下一年设定绩效目标提供依据:市财政投入资金5500万元扶持蔬菜基地、农产品标准化水果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基地、水产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了畜禽、蔬菜、水果、渔业基地的生产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渔业等“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建议下一年市财政继续投入资金5500万元用于我市畜禽、蔬菜、水果、水产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100分

  2.主要结论:超额完成建设蔬菜基地面积5000亩、农产品标准化水果基地面积5000亩、10个标准化养殖基地等的建设指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围绕业绩好的指标,说明管理的.成就和经验)

  1、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建设,减少了政府招标采购环节,简化了项目建设程序,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2、加强领导,推进建设。项目下达后。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我单位于6月下旬召开了项目布置会,召集各项目县区农业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以及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等进行了工作布置,要求项目业主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手续,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县区农业、发改、财政等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服务,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3、签订项目责任管理合同。项目下达后,项目所在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与基地建设项目业主签订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4、实行进度月报制度。项目建设期间,实行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项目所在县区农业部门每月底报送项目进度1次,使项目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个项目当月的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及时推进项目的建设。

  5、加强督促检查。为促进项目建设,我市农业、发改、财政三家项目管理单位多次组织项目建设督查组,到各县区进行了督查;各项目县区项目管理单位也组织检查组,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围绕业绩不好的指标,说明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涉及贫困地区和贫困村的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建设进度。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政策建议:

  1.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大市本级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项目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2.因养殖业项目建设受生产周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项目下达次年4月前才能完成建设,与年度绩效考核周期有冲突,建议调整绩效考核周期,本年考核上一年度项目绩效。

  改进措施:

  1.加大项目指导工作,指导项目业主严格对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实地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规模、内容、质量组织实施。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业主严格严格资金使用、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资料归档工作。

  2.继续做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示范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指导,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抓紧做好2017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和2018年项目建设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xx年度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项目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厅省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xx〕132号)文件下达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工程160万元,按每个街道(乡镇)20万元标准核定。我局商同达州市财政局后,分别下达宣汉县和万源市各80万元,以《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委宣传部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教〔20xx〕46号)文件下达,明确宣汉县完成樊哙镇多功能运动场、桃花镇多功能运动场、黄金镇多功能运动场和黄石乡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明确万源市完成太平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长坝镇多功能运动场、万源市沙滩镇多功能运动场和万源市永宁镇多功能运动场4个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于20xx年10月底,全部下达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综合评价结论

  下达宣汉县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下达万源市20xx年下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民建设补短板工程。综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0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严格按照资金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使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尚未建设有乡镇级(街道级)健身设施的乡镇和街道改善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宣汉县和万源市这两个脱贫地区共8个乡镇多功能运动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截止目前补助资金全部使用完毕,资金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年初备案计划,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报账程序实行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范围明确,拨付程序严格,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均合规合法,资金支付完全与预算相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计划建设项目:打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

  按期完成了年初备案绩效目标,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改善了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建设项目8个,完成数量8个,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改造乡镇体育基础设施建设8个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8个项目均在备案计划时间节点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所有项目实施都严格控制成本,按相关服务标准完成,综合成本较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体现了公共体育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体育活动的繁荣和体育氛围营造,群众体育活动参加人次增长近1%,国民体质有效改善,有效改善了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稳步提示了我市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群众意见,随机电话回访,满意度回执表采集等方式开展了满意度指标测评,群众综合满意度达到91%。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在我市两个地区实施较好,绩效目标没有偏离。

  但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公共体育基础设备设施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服务水平不高、质量不优,与当地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各乡镇、村、社区体育设备设施管理不够,没有及时维修维护和更换。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上公布、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城中心大道旁的攸州公园,占地面积35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绿化、给排水、游道、路灯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xx年 11月 25 日开工, 20xx 年 8月15日完工。完成总投资 14075.61 万元(含征地补偿),其中:工程建设投资6717.54 万元,待摊费用 489.61万元,征地拆迁等补偿费用 6868.4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城市发展。

  2、防止水土流失,给市民提供休闲观光场所。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向绩效评价组提供《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加强和规范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管理,提高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更好实现攸县文化园二期工程建设目标。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目标导向、依法评价;科学规范、分级实施;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因素分析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xx年9月,由攸县财政局牵头,委托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攸县分所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查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再根据设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并辅以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得出最终结果。先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征求评价对象意见,同时核实调整相关事项,再深入分析调查获取的各种信息,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批复投资 5500 万元及增加的工程投资,全部为项目业主融资解决,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际投入14075.61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717.54万元,设备购置费16.9万元,报批费用43万元,土地费用6868.46万元,勘察设计费154万元,监理费53.1万元,管理费193.16万元,其他29.4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加强文化园二期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攸县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将该项目设立专账管理,确保资金的封闭运行。同时执行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后及时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独立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开支手续齐备。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攸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农办、规划、环保、公安、监察、审计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和责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同时项目所在地也相应成立了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了一把手为负责人。

  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如期如质完成任务,县政府明确了攸县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并将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进度要求,并纳入工作预安销号动态跟踪管理。

  2、项目管理情况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始终执行“四制三算”原则,加强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初设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部,明确了项目责任主体,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实行了招标投标制,株洲市原朴景观设计工程公司设计批复后,委托了攸县招投标局组织招标,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三是聘请了专业监理单位实行监管,项目聘请了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 监理公司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严格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履行合同制,项目设计、招标、监理到施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方的主要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按合同办事。五是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项目法人明确了一名高级工程师为总技术负责人,一名工程师为现场技术负责人,派驻了两名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监督,还配备了现场质量检查、监督员一名。六是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招标内容控制资金规模,对于新增、变更项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县财政审核后实施;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及时编制了工程结算资料,报项目法人审核后上报财政、审计部门进行造价审核。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株洲市新凯建设工程监理公司的监控下和当地街道、村、组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施工单位的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四制三算”原则,通过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狠抓质量,顺利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所有工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为老城片区的建设提供基础设施服务。本项目实施组织严密,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理,实施后社会和生态效益凸显。

  生态效益方面:

  1、增强了园林景观的多样性,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增加县城植物的多样性,维护地区的生态和谐。

  3、改善了区域植物结构性,提升区域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

  社会效益方面:

  1、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

  2、完善了沿线的基础设施,促进土地增值。

  3、为市民提供休憩场所,提高了市民的幸福指数。

  4、为攸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奠定硬件基础。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组采用因素分析法对攸县文化园二期建设工程绩效进行评价的评分分值为90分。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报发改批复前,未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不符合项目立项相关规定。

  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单位,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及监理单位,不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法律规定,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3、质量管理不够严格,无养护考核细则。

  4、未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专柜保存,未编制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目录。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缺少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工程监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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