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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间:2020-12-03 14:13:17 报告 我要投稿

宁波市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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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江北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鉴于报告拟就时市对区以及区对镇(涉农街道)财政结算尚未完成,报告中关于可用资金与结余的表述为预测数。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目标任务,加快财政职能发挥,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绩效,加快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夯实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在全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年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846637万元,如期达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比上年增长12.0%,净增收90905万元。其中:中央级财政收入3042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17.8%,净增收45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3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长9.0%,净增收44914万元。当年全区出口货物“免抵退”增值税实际发生244283万元。

  根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按照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区地方财政当年可用资金为388189万元。其中:市、区共享收入区级分成251351万元,区级固定收入分成76099万元,专项收入分成6638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8918万元,中央税净返还13178万元,当年居委会补助1511万元,教育费附加补助1610万元,义务教育初中段下放体制补助6027万元,定额补助47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补助16308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10808万元,体制上解26171万元,专项上解16698万元。加上11项转列基金结余转入30583万元,调入彩票公益金结转资金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44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7606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4147万元,合计收入589427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2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比上年增长25.1%,净增支101268万元。其中,涉农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长12.6%,净增支5972万元。加上教育债券支出10000万元,合计支出51523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74191万元,其中:镇财政结余6985万元(其中专款结余3437万元,净结余3548万元),涉农街道净结余11000万元,本级结余56206万元(其中市级专项补助结余7190万元,专款结余1331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7708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05万元,净结余12272万元)。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经费56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其中,信访专项资金50万元、“十三五”规划专项经费60万元、市结算补助资金51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32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45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612万元。

  (二)国防经费4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公共安全经费279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8%。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216万元。

  (四)教育经费657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2%。其中, 上级专项补助8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919万元。

  (五)科学技术经费181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4%。其中,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22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82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86万元。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64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77.1%。其中,上级专项补助4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162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710万元。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429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95.7%。其中,社区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43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76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512万元。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经费341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其中,基层计生工作经费补助12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9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593万元。

  (九)节能环保经费68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7%。其中,上级专项补助509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457万元。

  (十)城乡社区事务经费366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1%。其中,乡镇专款结余14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581万元。

  (十一)农林水事务经费341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0%。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892万元未下达,乡镇专款结余140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203万元。

  (十二)交通运输经费533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 %。其中,农村道路养护资金16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124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1187万元。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经费270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0%。其中,乡镇专款结余3000万元,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20万元。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经费213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3%。其中,上级专项补助3736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535万元。

  (十五)金融监管经费115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其中,上级专项补助163万元未下达,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1万元。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经费39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258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其中,国库集中收付单位结余30万元。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十)其他支出293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5年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4249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6 %,同比减少36.9%,净减收2483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基金收入22969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4602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入793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7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199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2169万元,上年结余135400万元,合计收入6024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