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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自查情况报告

时间:2021-02-10 17:52:27 报告 我要投稿

校园超市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园超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勤字〔2015〕2号)及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立即对校内超市进行了全面自查及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校园超市自查情况报告

  一、本着“确保质量、规范管理、服务教育”的理念及“平价销售、让利经营、公益属性”的指导原则,我校设立了校园超市。我校一贯高度重视校园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将校园食品、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和校园超市规范管理作为学校后勤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我校超市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能够诚信守法经营,所有商品能明码标价,价格比当地街道市场价格还低。

  三、学校超市能严把进货关,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了超市内食品、用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超市经营者能严格把好销售关,定期检查库存和销售的食品、用品,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另外,经营者能认真做好退市关,依法及时停止销售、下架退市不符合食品、用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等问题食品、用品,依法做好问题食品和用品的.处置工作,并做好记录。经过检查发现,校园超市经营者已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校园超市经营行为;

  四、学校于近期设立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专线作用,鼓励师生投诉举报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五、通过此次检查,我校进一步加强了对超市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用品安全;同时,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家校通短信、教职工会议、年级集会等手段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用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用品;此外,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师生、家长参与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我校将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将校园超市规范管理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努力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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