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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26 09:59:49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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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通用8篇)

  社会救助政策是对某些失去劳动能力或者低收入公民给予的一种保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通用8篇)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1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已经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全省农村低保绩效考评第四名,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1、城乡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制度是1997年建立的,先后多次调整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月156元提高到现在的480元,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目前,享受城市低保对象5322户8316人,占城镇人口的5.7%,月发低保金187.5951万元,人月均220.60元。农村低保制度是2007年建立的,并先后从2007-2016年逐年调整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年38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年3000元。目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5519户54285人,占农村人口的4.5%,月发低保金864.4696万元,人月均147.69元。

  2、特困群体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该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1096人,其中集中供养1142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年4800元、分散供养人年3200元拨付基本生活费。二是城镇三无供养制度。全县现有城镇三无人员54人,其中集中供养5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624元,分散供养人月480元。三是孤儿供养制度。全县现有孤儿923人,其中集中供养49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1000元,分散供养人月600元。

  3、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该县于2005年建立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几年来,多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规范运作,细化救助程序。一是明确救助标准,强化系统管理。对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院通过“一站式”系统即时救助。二是明确救助程序,强化服务审批。重特大病救助对象实行“四化”救助程序,即:申请人性化、审核准确化、登记详细化、结算便捷化。三是明确结算方式,强化资金使用。重特大病救助对象出院48小时内,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到医疗救助窗口办理结算手续。今年1-5月份累计救助13088人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累计救助金额721.694万元。

  4、临时救助制度。2014年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我县开展的临时救助形式多样,基本涵盖了全县所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因病、因灾、子女上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全年救助标准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2016年5底,全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1户,支出救助资金25.63万。

  5、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基本生活和返乡交通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动实施基本生活、医疗和护送返乡救助,对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该县每年救助在614人次左右。

  二、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低保补助金额主要是依据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确定的,由于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很难准确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有少数居民收入申报不实,特别是临时收入和隐性收入未予申报,有的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导致申报材料失真。

  2、社会救助资金不能满足需求。一是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农村低保规模不断加大,资金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对于救助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来讲,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和额度非常有限,与需求相比缺口大。

  三、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成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库。将辖区内居民的户籍、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有价证卷、农民政策性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基本信息录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现行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将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收支严重失衡的困难户、遭遇突发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级分类救助。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2

  日前,XX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试点,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全区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得到满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

  一、“救急难”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1、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XX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道办)两级负责制。依托区、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由民政部门牵头,在原民政窗口上,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民政、教体、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除办理社会救助窗口转介救助外,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直接受理群众的急难救助申请。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联网,做到救助信息三级共享,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形成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社会救助网络平台。

  2015年对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体进行了临时救助,1-10月共为630人次,救助105.59万元。

  2、设立“XX市XX区‘救急难’备用金”。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并吸收社会捐助资金,设立“XX市XX区‘救急难’备用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用于救助我区在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今年以来我区共救助丁佳馨等11名患白血病、肾病的重病患者,各救助1万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3、建立急难对象发现报告机制。村(居)民委员会是主动发现急难救助对象的责任主体。发挥辖区城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每一个部门、镇(街道办)、村(社区)确立1名专职信息员,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4、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救急难”专项基金。通过社会捐赠、赞助方式,在民政部门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拓宽急难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保证急难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发挥慈善协会等组织作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救助。我区爱心人士、干部职工等为患白血病、肾病等重病的儿童捐助50余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困难和不足

  1、临时救助标准较低,发挥救急难效能有限。一些困难群众因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临时救助标准较低,救助效果有限。比如,我区现行临时救助制度规定救助标准最高为3000元,但由于灾难发生的突然性和救助需求的高费用特点,使现行的临时性救助制度,难以解决实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类特殊人群的急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2、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我区虽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但是联席会议运转还处于试行阶段,因此,仅凭一个部门唱独角戏,部门协调落实救急难实效低,救助资源整合欠缺,救急难最大化发挥其效应方面还比较欠缺。

  3、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全区辖11个镇、街道办26万人。每个镇、街道办只有1-2名民政工作人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大多难以承担日益增多的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和任务量负荷过重的矛盾在XX区较为突出,就民政局而言,低保入户调查人员也难以落实。因此,对急难对象的实际家庭收入情况的跟踪调查、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三、对策及建议

  1、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要深刻理解救急难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社会救助机制创制。首先要明确救急难是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人员救助、住房、就业等8种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救急难”是机制创制,而不是政策创制;其次要明确“救急难”是社会救助范畴的“救急难”,立足于“托底线”,是对因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的困难救助和帮扶。二是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据国家和省临时救助制度,抓紧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突出“救急难”作用,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避免救助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急难问题上,避免

  “网底”编织不牢。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整体联动的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急难救助问题。明确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3、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政府为主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并不意味着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救助急难事务。帮扶困难群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要引导得当,社会力量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一是要以慈善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赞助和参与救急难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急难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4、完善急难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共享机制。在民政部门建立的信息核对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卫生计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

  5、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急难救助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能否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众解决急难问题,基层是关键。一是要强化基层社会救助力量。配齐、配强、配好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救急难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二是要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工作配合,注重工作联动,努力形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3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它秉承着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等理念,蕴涵着公平与安全价值,对保护农村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愈显重要

  日益加剧的老龄化。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8%。1980年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3:1,现在已经降低到3:1,老龄化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呈现了“未富先老”的特征,而社会保障制度却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老人的数量与占总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全市农村老人65岁以上21万人,70岁以上达14万人,80岁以上也达5.6万人。农村负担老人的压力不断加大,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未建立,加上农民收入本身偏低,子女教育、看病就医负担重,老人赡养矛盾呈明显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老人将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

  较宽的贫困面。我市有炎陵、茶陵两个省级贫困县,176个贫困村,其中炎陵72个,茶陵72个,其他面上贫困村32个,最新标准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人口)总量达10.4万人。特别炎陵下村、平乐、茶陵桃坑、江口、醴陵官庄等一些偏远山区,贫困人口占相当比重,个别地方“光棍汉”比例高的惊人。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纯入达5837元(增幅15.7%),醴陵、攸县等地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但炎陵、茶陵仅分别2808元、2997元,不及富裕地区的一半,不及的城市居民收入五分之一。全市较多的`贫困从人口,由于承受能力低,家庭一旦遭受自然灾害和疾病,就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

  众多的弱势群体。全市残疾人总数为24.5万,占全市人口的6%,其中视力残疾3.8万、听力残疾5.6万、言语残疾0.3万、肢体残疾7.5万、智力残疾1.7万、精神残疾1.6万、多重残疾3.5万。在全市24.5万残疾人中,困难残疾人有14万之多,其中特困残疾人6.8万,基本上是生活不能自理,生产生活极为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救助。

  多发的自然灾害。我市属于典型的山丘区,是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降雨季节不均,夏季受台风影响造成局部暴雨成灾,特别是南部的炎陵、茶陵等地,几乎年年都有山洪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占全市的70%以上。近几年的“碧利斯”、“格美”等台风就曾给我市造成重大损失。去年初的冰冻灾害更是造成全市倒塌房屋2781间,农作物受灾108.3万亩,死亡各类牲畜24.1万头,林木蓄积损失325.02万立方米,楠竹受损1.67亿株,一些山区以林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林农因灾而返贫。每次受灾的倒房户是往往是住房条件极差的困难户,造成无家可归,成为亟待救助救济人群。

  二、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加快统筹推进

  新时期社会救助要坚持以政府救助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把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和慈善事业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坚持保与救相结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化解市场和自然风险,保险制度要积极跟进。当前要把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在养老保险取得突破;其次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防灾抗灾能力,加快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保险试点推广,减少自然灾害对广大农民造成的损失。三是要加强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农村财产保险等商业险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扶与救相结合。救助救济只能解决当前的困难,但不能摆脱困境。对于困难对象,我们既要“输血”救助渡难关,更加注重“造血”扶持脱贫困。一是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家庭住房改造,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抓产业扶贫,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切实增加贫困农民经营收入;三是抓智力扶贫,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培训,让贫困家庭的子女得到较好的教育,让贫困家庭的劳动掌握就业技能。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劳动能力,或者是通过康复培训能劳动的对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实现脱贫解困。近年来,残联和劳动部门积极开展文秘站:残疾人培训就业,就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部自20XX年以来,积极开展贫困地区青年农民转移就业培训,通过免费学习掌握一门技术,实现8600人稳定地转移就业,可以说是转移就业一人,稳定脱贫一户。以后,对对非贫困县的农村低保家庭,如果有劳动力的,我们要纳入扶贫培训的范围,通过智力扶贫、转移劳动力就业增加低保家庭收入,使其脱离困境。

  政府救与社会救相结合。在加大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首先要通过慈善机构,把企业家、名流人物、退休干部组织起来,利用他们广泛的社会关系和回报社会的热情,向社会募集慈善资金,弥补政府救助资金的不足。其次,要大力宣传慈善事业,通过电视、电台公益广告等媒体和举办大型活动,大力宣传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各界乐善好施,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千方百计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动员企业、民众特别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帮助弱者。第三,对在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企业、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发扬社会互助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三、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要体现城乡公平

  社会救助是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途径,目标是实现社会起码的公平,为发展的效率创造必备的条件。社会保障是城乡之间差别是最悬殊的差别,XX作为全国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全省唯一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点市,更应在统筹社会保障、统一社会救助上率先取得突破。

  一是建立统一城乡救助体系。要根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思路,尽快建基本统一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贫困群众子女就学资助制度,城乡特困群众住房、就业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等制度,构建高效率、全覆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把城乡救助体系建设作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各级的实事考核中。通过不断的努力,努力实现广大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是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关键是四个字“提标扩面”。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加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体系的投入。首要的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步伐,尽快争取全市全面推开,让农村老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其次要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实行普惠制,取消农民自筹部分(每人仅10元,征收成本大,不愿意交的大都是困难户,而这些人最需要保障),有效解决因病致病问题。三是逐年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像城市低保一样,确定月标准额,实行补差制,逐步减小城乡保障差别。同时,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人数的比例,改变地方越富裕地方低保比例越高的现状。四是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贫困群众子女就学资助,特困群众安居房、就业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快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水平,建议70岁以上五保老人全部进敬老院集中供养。

  三是要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社会发展与进步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更多关注弱势群众的生存生活,特别是对智障人、精神病人、流浪人等特殊群体,要保障基本的生存权,要平等对待,消除歧视,要给予更多的关心爱心宽容心,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如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残疾人就业存在许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对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扶持残疾人个体户参保这一做法,就很值得推广借鉴。既稳定现有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更多残疾人个体从业的客观需要,也是着眼未来,保障残疾人晚年生活的一个有效途径。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4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己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5

  20xx年以来,在区委及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在社区的大力支持下

  通过工作人员的不断努力,紧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的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中,社会救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将本社区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春节前的低保金发放以及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

  根据上级安排,在传统的新春佳节来临之前,社区通过走访、评议、审批等程序,对部分困难群众和困难军人以春节慰问的形式予以救助,并联合有关部门将许多救济物资送到低保户手中,受到了社区困难对象和低保户家庭的高度赞扬。为使低保家庭过好年,我们将1-2月份的低保金春节前进行一次性发放,并每人发放了300元的春节补助款,节前一次性发放了50621元,让低保户安安心心过好年。

  二、做好新申低保对象的调查走访、上报工作

  经过社区及低保员的上户调查,通过对申请对象资料的核查及邻里之间反映的情况,最后通过社区评议小组的公正评议,从9户申请对象中初步评议出6户家庭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并及时上报街道救助站。本年度新批低保对象6户9人,新增低保金2883元/月。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32号文件精神,对所有新申报低保对象进行认定,通过组织申报对象培训,原来有9户对象申报,其中有3户对象资料未交齐自动放弃。

  至本年度11月,总计有低保对象53户,保障人口87人,占社区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67%,月发放低保金27224元,全年总计发放低保金313392元。

  三、做好2013年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根据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31号文件《岳塘区大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们对社区的大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救助,从救助对象申报之日起到资金发放在四天内完成,使救助对象在最短的时间拿到救助款,这一改革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临时医疗救助27户,发放临时救助款67600元;重特大疾病救助2户2人,发放资金30500元;慈善金叶卡救助6人,救助金额3000元;住院医疗救助6人;日常门诊医疗救助12人,救助资金4200元;为社区所有低保对象购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四、做好20xx年度年审工作

  经过上户调查走访,根据低保户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经社区评议

  小组评议,社区共计对53户,91人进行了年度审核,其中有7户异动情况,取消1户1人,620元,增标2户1人337元,减标4户4人541元,年审后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25804降到26784元,低保户由原来的53户变更为52户,低保人数86人,月救助水平达到人平336.63元。

  五、做好廉租房的申报工作

  去年有3户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申请廉租房,去年轮侯的1户对象已经入住廉租房,另外1户正在轮侯中,其中另1轮侯对象因病死亡取消资格。

  六、做好残疾人工作

  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特为社区的重度残疾人15人发放补助金5040元。对5户阳光家园救助对象进行年审工作。

  七、做好日常的社会救助工作

  做好日常困难群众的政策咨询;做好每月低保金的按时发放;申请对象的下户调查、上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低保数据的网络录入、更新和维护等等。并对所有社会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进行了实事公示。做好老年人家居养老摸底调查工作。

  八、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协助社区完成领导交办的中心工作和其它突发性工作的处理,如社区城市管理、计生工作、民情调查等等工作。

  20xx年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全面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和改进,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把社会救助工作提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让每一位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政府的帮助,感受党的温暖。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6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X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03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03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7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1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调研报告 篇8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既是党和政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我局始终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程序、优化职能、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不断完善政策保障,健全工作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推行分类施保,全面打造效能低保、阳光低保和诚信低保,推动社会救助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有力地服务了华龙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

  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制度不断健全,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区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取消、停发,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及时新增,纳入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止目前,全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294户17464人,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新增2508人,撤消2541人,2012-2013年累计发放保障金8400万元;现有农村低保对象3045户3813人,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新增667户755人,撤消375户562人,2012-2013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065万元。

  (一)基本情况

  1、规范管理情况。2012年,城乡低保执行的是村(居)、民政所、民政局三级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增加透明度,各村(居)委会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人员和热心低保工作的群众代表参加的5—7人组成的民政议事委会员,对低保对象实行全过程评审,并将小组人员名单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乡(办)成立了民政理事委员会,区民政局成立了民政监事委员会,实行了区、乡(办)、居(村)“三级管理”、“三级审定”的运行模式。2013年10月,我区实行了城乡低保两级管理,进一步简化了管理层级,优化了审批流程,明确了工作责任,提升了城乡低保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将两乡失地农民以及特殊群体纳入低保。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将符合条件的41户214名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市低保;2013年,首次将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18户40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把靠父母、兄弟姐妹供养的150名重度残疾人以最高补差全部纳入低保。

  3、按时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为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给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省、市要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月210元增加到3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16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1年的1360元增加到1800元,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1年的72元提高到99元。

  4、全力配合,认真做好迎检和低保复核及xxx历任审计工作。2013年8月根据省、市民政局《关于对城乡低保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复核,尤其对专项检查中提到的问题,通过听、看、查、访的方法,逐一对照检查。通过这次复核,进一步对乡办的程序进行了规范,使其低保公示栏更加完善,档案管理更加规范。2013年10月份盛市长历任审计,审计了我区2011、2012年低保发放情况,我局准确把握本次审计工作的重点和要求,以扎实、谨慎、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配合工作,积极整理资料、查找漏洞、完善制度,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审计出的各项问题认真疏理,及时整改,同时以这次审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

  (二)具体做法。为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在实际工作中,我区按照国家及省、市低保文件要求,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议,定期及时研究和整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在街道办事处都配备有低保专干,逐级负责低保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形成了办事处申报、入户、评议、审核、公示,区民政局抽查、审批、再公示的低保管理模式,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规范低保操作管理程序,严格把好“三关”。在低保工作中我们认真落实“阳光低保”制度,严把“三关”;一是严把政策关,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单、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有关政策、申请审批工作流程等等,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严把审核关,各办事处成立了低保专干领导小组,严格实地核实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了解周围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看法,经核实后,将拟上报的低保户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正式上报民政局。三是严把审批关,民政局收到办事处上报的名单后,再次联合民政所入户抽查并将有关信息和相关部门进行比对,经集体审批小组研究后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并进行公示。

  3、严格政策,做到动态管理。民政所经常组织低保人员到社区走访,并与居民群众沟通交谈,及时掌握了解居民和低保家庭的生活状况、收入动态,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情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4、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低保政策透明度。我们将有关低保政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主要内容印制成宣传册,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使广大居民对低保政策有全面正确的认识,使群众心中明白哪些符合低保条件,哪些不符合低保条件,让群众心服口服。

  二、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提升

  每年开展一次五保对象普查、申报工作,对死亡五保对象及时进行清退,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纳入,并将16周岁以下的孤儿全部纳入。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分散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现在的22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现在的3200元。全区现有五保对象483人,其中集中供养193人,分散供养290人,新认定五保对象34人,对去世及不再符合条件的55人及时删减,2012-2013年共发放五保金225万余元。加强对岳村乡敬老院的管理,租用4.5亩土地,用于种菜、养殖等,真正实现“以院养院”。同时,对无自理能力的分散五保对象及时安排到乡、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增添了新的棉衣被,提供了生活取暖用煤,补充了粮油等,满足老年人的合理需要,提高敬老院的服务管理水平。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对因患重大疾病并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家庭生活仍然较为困难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及时实施救助。同时,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宽救助范围,逐步向低保边缘群体延伸。20xx—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累计138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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