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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情况报告

时间:2022-10-08 08:16:34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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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情况报告范文

  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短缺是阻碍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的突出问题。通过对本市的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本市担保行业现状调研,为了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矛盾,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外地经验,我们建议由工商联牵头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融资担保公司情况报告范文

  一、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融资现状

  (一)市中小企业概况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市实有企业万户,其中%以上为中小企业;实有私营企业万户,注册资本(金)万亿元;个体工商户万户,实有资金数额亿元,户均资金数额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万户,出资总额亿元。

  中小企业对全市GDP的贡献为60%,对税收的贡献为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在创造就业方面,中小企业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自主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提供了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

  (二)中小企业主要融资渠道及现状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融资难”,而市仅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就有企业3000多家,基本都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融资担保需求量很大。仅以重汽的上游供货企业为例,依托重汽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其上游企业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但流动资金短缺却严重束缚了企业的发展。重汽在2012年计划达到总产值500亿元,以此计算,其上游供货企业的融资需求就在50亿元以上。而这仅仅是重汽上游供货企业的融资需求量,加上其他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可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目前,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一是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通资金,目前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有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数量与全市余万家中小企业数量总额相比较仅为沧海一粟。二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间接融资。从年我市金融机构对1096户企业的问卷调查看,全市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满足率较低。全年被调查企业有贷款需求的855户,占被调查企业户数的78.0%,贷款需求金额为137亿元。实际得到贷款户数227户,实际贷款金额33亿元。企业贷款户数满足率为20%,企业贷款需求金额满足率为24%。年被调查企业贷款需求金额138.3亿元,到目前实际贷款金额9.9亿元,占计划的7.2%。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我省中小企业大多是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时间短、自有资产少、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而且资信水平较低,财务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即使贷到款规模也很小,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二是从金融服务方面看,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惜贷”,其深层原因主要是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支持系统不健全。

  二、市担保行业现状及分析

  担保公司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主要经营的是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力涉及的风险业务,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所急需支持的业务。担保机构作为资金供需双方的服务商,最大限度地挖掘市场的潜力,通过介入前期调查、细化风险控制方案等方式,完全依靠市场手段将看似不可行的业务变为可行,将企业的各种资源转化为有效的反担保能力,从而使资金配置渠道更为通畅,既扩大了银行业务,又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自己也从中获利,真正实现了担保机构、银行与企业的三赢。

  目前,市共有担保机构17家,其中有9家正式开展担保业务,注册资本过亿元的有7家。可以说,市担保公司良莠不齐。有些自身实力太弱,注册资本过小,风险管理能力无法让银行信服,并没有真正成为银行可以托付的商业伙件。担保业务开展较好的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创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经发担保有限公司等。其中,从事专业信用担保的只有经发担保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01年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市现有的担保机构发展现状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需求。

  三、工商联牵头组织成立担保公司的优势

  工商联牵头组织成立担保公司,是进一步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需要,有利于深化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担保企业协作,在规范担保业行为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优势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调各类经济组织,加强担保机构、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了解和合作。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建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库、企业诚信信息库、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库等,探索解决担保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是成立各种形式的担保商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规范担保行为,同时加强担保机构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是组织、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强强联合,共同担保,风险共担。加大各行业协会与担保公司之间的联系,帮助企业在获得担保的同时拓展担保企业的业务领域。

  五是发挥工商联的联合优势,建立会员企业内部资金互保融通平台。

  四、我国担保公司的主要特点和典型运作模式

  (一)主要特点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的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的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二是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三是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提供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也有的同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等。

  (二)典型模式比较分析

  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是小规模、功能单一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但不少地方政府和担保机构正在积极探索中小企业担保事业发展的新路子。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的担保运作模式。

  模式一: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比较典型的是上海财政共同基金,由上海市各级财政出资建立,它是全国最大规模的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主要采取以下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由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运作和管理共同基金。二是建立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担保基金的决策以担保公司为主,区县政府负责提供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证明,具有担保荐的推荐权和否决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终决定是否担保。三是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为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必须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操作担保业务,接受上海市财政局的稽核、监督和检查。四是担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业担保审批程序是:第一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步,银行审查贷款要求。银行有意但需要担保的报担保公司。第三步,由企业所在地分别考核企业的信誉,按企业的纳税和财务情况,区县财政局签署同意推荐或不推荐意见。第四步,担保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第五步,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五是上海财政局、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与有关银行建立贷款担保协作网络,设立担保受理点,方便小企业,简化了贷款信用担保的操作程序。

  模式二:互助基金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担保,又称深圳模式。它是把分散的小额担保基金集中起来,形成约1亿元的互助基金,担保对象是互助基金的会员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担保机构代理担保,实现了互助担保基金与商业担保机构的结合。深圳的企业互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机制为:一是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互助担保基金理事会由互助企业代表、担保公司代表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并制定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和约束机制。二是委托商业担保机构(中科智担保公司)代理担保。基金理事会为决策者,担保公司主要提供担保专业服务。其担保审查和决策程序是:互助基金成员推荐担保项目;担保机构负责项目初审和担保项目的文件准备;最终是否担保由理事会来决策。三是建立代理担保的利益和风险分担机制。担保公司只收取担保费的1/3,其余2/3担保费归互助基金,风险分担原则是:当发生代偿时,先由互助基金代偿,不足部分由中科智担保公司代偿。

  模式三:分层次再担保。有安徽和上海两种模式。安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再担保业务为主,除了自己直接从事少量担保业务以外,还有选择地与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协议。再担保收费为被担保机构在保期内全部应收保费的5-10%。上海模式就是市财政对区县财政进行再担保,再担保比例为50——60%。

  模式四:集投资和担保于一体。目前,不少投资担保机构集投资和担保业务于一体,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同时开展担保和投资业务。第二种是在进行担保时,有股权要求。当被担保方不能如期偿还银行债务时,担保公司进行代偿;一旦被担保方不能在宽限期内偿还担保债务,担保公司可以将债权变为股权。第三种是担保公司成立专门的部门或分公司进行资本金运用,以保证担保基金保值增值。

  五、担保基金的优劣势

  成立互助担保基金,委托专业担保机构代理担保的优劣势:

  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有利于集中分散的资金,扩大担保基金盘子。其次,实行专业机构与互助担保基金结合,利用专业担保机构提高互助基金的信誉。第三,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委托管理,可以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选择有信誉、业绩好的专业担保机构来管理和运作基金。

  由于担保基金的出资人和决策人不一致,有可能存在受自身利益的驱使,担保基金偏离使用方向,从而影响担保基金使用效率的问题。这就要求委托专业机构管理担保基金,需要建立一套监督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一是要明确担保对象,确保担保对象符合政府扶植的方向。二是要明确责权利,明确出资人和专业担保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包括担保的收费标准、成本和担保损失分摊原则,担保资金补偿原则等等。三是制定合理的决策机制和严格的担保程序。四是建立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审计和检查,确保政策性资金的使用方向。五是建立竞争机制,择优选择有资信、业绩好的专业机构代理。

  六、成立担保公司的有关建议

  鉴于工商联的部门职能与担保公司的运营特点,由工商联牵头成立的担保公司,有两种模式可以选择:

  一是采取深圳模式。即由工商联组织会员成立互助担保基金和互助担保基金理事会。互助担保基金由理事会进行管理,委托商业担保机构代理担保。基金理事会为决策者,商业担保公司主要提供担保专业服务。运作模式可参照上述深圳模式。

  二是由工商联牵头,企业会员出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工商联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要求为:

  1、注册资本至少达1-2亿元。

  2、股东为出资的会员。

  企业法人和经济组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良好,入股上一年度盈利;(3)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4)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5)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6)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7)拟入股的企业法人属于原企业改制的,原企业经营业绩可以延续作为新企业的经营业绩计算。

  自然人投资入股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3)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3、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日常工作由公司负责人、担保业务经理、风险管理经理、财务主管和外聘专家共同组成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拟担保项目的评审。

  4、公司主要设五个部门:担保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律事务室、财务部、综合服务部。

  (1)担保业务部,主要负责中心担保咨询服务、申请担保、项目受理、业务开发、项目分析和保后跟踪等工作,工作人员要求投资金融、工程技术等专业毕业,有跨学科知识背景。

  (2)风险控制部,主要负责中心客户资信评估、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要求投资金融、法律、管理等专业毕业,具有丰富的银行风险管理知识,信用评估经验。

  (3)法律事务室,主要负责法律咨询和法律审查工作,对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由取得律师资格者担任。

  (4)财务部,除负责本中心财务管理外,协助担保业务部和风险控制部工作,提供财务方面的专门意见。

  (5)综合服务部,主要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和外联工作,并参与中心业务开发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管理类专业毕业,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善沟通。

  5、关于风险防范

  (1)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要防止有了担保,银行就放松贷款审查的倾向。因此,应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担保机构应定期了解和掌握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与此同时,要增强中小企业主的风险责任,可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反担保,按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担保抵押资产的比例。(2)把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担保机构要设专人或与中介机构联合,加强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3)支付赔偿金后,中小企业作为借款方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企业所欠债务。(4)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准备金,承担财政资金代偿后的资金损失。(5)对有市场、有效益、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负债较重、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可采用封闭贷款和担保基金相配合的方式进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6)建立对担保机构资信的定期评级制度,担保机构定期聘请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资信评级,并向社会公布评级结果。(7)建立严密的监控制度。成立由财政、金融、股东等组成的监管委员会,建立风险防范指标体系。

  6、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

  资本金补偿机制可以分为内部补偿和外部补偿两种方式。内部补偿主要是通过资本金的运用来增加收入,如投资国债等,保证担保基金的增值。另外,按照七部委(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外部补偿机制则因担保机构而宜。对政策性担保机构来说,要建立财政资金补偿机制,同时,还可以借鉴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吸收银行和社会捐助资金。企业互助担保基金也可以吸收企业和社会捐助。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对社会捐助、企业互助担保基金等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商业担保机构的外部补偿主要是通过私募和上市募集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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