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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07 19:14:51 报告 我要投稿

乡镇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

乡镇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乡镇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一:

  根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就业专项资金 监管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 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就业资金监 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

  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措施得力

  我局为保证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专门成立了深入开展警 示教育切实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的 组织和领导。专题研究活动开展方式。组织安排我局财务、就 业、培训科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五项制度”即:资金拨付管理 制度,资金使用监督制度,资金拨付公示制度,资金支出结果 报告制度,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和跟踪反馈制度,将我局 历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票据、帐本逐一自查,确保就业专项资 金使用管理规范、合法。

  二、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 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下资金监管制度

  (一)资金下达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结合我县实际, 合理设置分配因素,制定了科学、公开的资金分配办法和工作 流程,确保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

  (二)资金使用拨付的公示制度。

  1、由县就业服务局公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经办单位、经 办人员、审批审核程序、资金拨付办法和监督电话,使城乡劳 动者、各类中介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了解申领、享受的具体1 审批程序和拨付办法。

  2、 按季度向社会公布上季度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 名单、机构名单和资金补贴情况。

  3、 设立了用于接受群众反映就业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揭发 信箱,揭发信箱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三)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 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 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对 定点培训机构也要进行清理整顿, 要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工作, 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真正发挥效益。我局每半年要向当县政府主 管领导和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 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县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 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 出使用结构。

  (四)质询制度、问责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建立健全资 金监督管理的质询制度、问责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认真接待 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聘请一批有责任感、公信 力强的.社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组成 5-8 人的社 会监督员队伍,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开展定 期检查,并向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提交监督报告(内容包括检查 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 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 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 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做到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 《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补贴申请,实 现享受政策对象、补贴审批流程的信息化管理。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 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管 理系统》 ,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四、改进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 高政治责任感,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 开展重点群体就业服务活动。二是落实五缓四减政策,减轻企 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三是主抓培训 力促就业创业。依托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开展“造血式”“订 、 单式’等多形式技能培训,实施技能岗位对接,促进农民工转 移就业。四、全力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引导返乡农民工 创业为载体,扩大内需,拉动就业,扶持鼓励自主创业,从政 策上优惠、资金上倾斜、工作上侧重。五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惠 政策。在劳动服务大厅开展“一站式”的窗口服务,实现补贴 申请、审核、抽查、复合、拨付等各个环节及时有效对接,提 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事时限。

  乡镇就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二: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05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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