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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书

时间:2023-03-02 19:12:00 保证书 我要投稿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

  现如今,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要注意保证书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保证书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1

  工程名称:xxx

  工程xxx

  客户代表和联系方式:xxx

  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xxx 年xxx月xxx 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做出如下质量保修承诺:

  一、在保修期内,我公司于正式接到客户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抵达现场,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如确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损坏,我们将根据质量问题、修复的难易程度确定修复时间,免费保修。如因用户使用不当,不经我公司同意随意破坏装修结构等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超过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三、施工合同范围外的质量问题(如原结构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外墙漏水等),将根据用户需求,我公司竭诚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四、由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五、本保证书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电话:xxx

  日期:xxx

工程质量保证书集锦2

  发包人(全称):xxx

  承包人(全称):xxx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xx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xx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xxx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xxx元(大写: xxx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xxx 承 包 人(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负责人:xxx 项目负责人:xxx

  日期:xxx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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