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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本科院校实践教学体系

时间:2021-01-21 10:19:16 本科毕业医学论文 我要投稿

新建本科院校实践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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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本科院校实践教学体系

  新建本科院校实践教学体系【1】

  摘 要: 新建本科高校由于其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的快速提升,已成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建本科院校如何充分把握本科教育的根本特征,通过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设计,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及其培养模式,进而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是新建本科院校需要很好研究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关键词: 新建本科高校 实践教学体系 应用型人才培养

  一般意义上我们把“新建本科院校”确定为本科办学历史不超过10年的高等学校。

  据统计,1999年至2010年3月,我国新建本科院校已达314所[1]。

  新建本科院校在校本科生人数达全国本科在校生人数的一半以上,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其办学水平影响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其培养质量直接关系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由于开办本科时间不长,这些院校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普遍问题,人才培养“重理论,轻应用”“高不成,低不就”[2],等等。

  在新建本科院校的各项建设和改革中,建构和优化本科专业教育教学体系及其管理制度,既是重点又是难点。

  建构科学的富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和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创新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是新建本科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和发展路径。

  一、实践教学在当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中的困境

  由于师资及学生素质等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无法和研究型大学及教学研究性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尽享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成为这一类学校普遍的办学定位,为了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必须把教学的着力点放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上来。[3]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教学活动。

  相对于理论教学而言,实践教学一直是教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就新建本科院校而言,实践教学及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价值理解不充分,重理论课程教学轻实践课程教学倾向明显;第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缺少更为有效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第三,各类实践教学投入有限,设备基地和场地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的要求;第四,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需要着力加强;第五,实践教学方案的在科学性、针对性和特色性都需要作创新性系统设计;第六,实践教学管理制度需要不断规范和不断完善;第七,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及其评价机制尚未系统建立,等等。

  基于以上问题,新建本科院校应开展对实践教学和管理中的问题研究与改革创新,通过建构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现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而不断丰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当是一项具体而紧迫的重要课题。

  二、建构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的基本思路

  实施实践教学创新是提高办学质量,丰富办学内涵,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的教育内在要求。

  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一种培养人的关系性活动。

  在一般意义上,教育与人的关系,体现了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意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体现了教育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强调教育的个体发展意义,表明教育面对的人是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不是人性的抽象假设或理性预设,教育中的人是具体个人。

  所以说,教育过程也就是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同构过程。

  教育对人的培养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通过教育本身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实现对人的创造性培养,进而创造社会,推进社会发展。

  但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对学生注重知识的灌输和存储,忽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师的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方法死板,满堂灌、注入式的现象很普遍,严重束缚了学生的创新意识的形成和创新能力的生成。

  因此,转变教育观念,确立实践教学创新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成为当代学校教育改革的内在要求。

  实践教学相对于理论教学更具有直观性、综合性与创造性。

  实践教学不但可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意识,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4]

  因此,我们要根据实践教学内容及其培养任务的特点,从整体上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可将其分解为七个内容模块,形成一个有梯度、有层次、阶段性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第一,基础训练模块

  主要任务是培养支撑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技能和基本素养,通常是结合公共课,开展相关技能和素养的实践教学活动,从学生进入大学后的一年级就全方位地开始。

  主要包括:计算机、外语、大学语文、军训、德育、体育等公共课的实践教学与训练。

  在这些课程中,都要结合实践教学目标的要求和本课程特点,提出可行的实践教学要求,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和实施方案。

  第二,实验教学模块

  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基本实验技能、方法和手段,养成科学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主要包括各类基础性实验、专业实验和应用性实验等。

  基础性实验是以基础理论课程的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基础实验课程(如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电路基础实验等)为基点,由演示性、验证性、操作性等多层次实验内容构成,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基本的实验思想、方法和技能,主要分布在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中。

  专业实验是由专业类课程的课内实验和综合性实验等构成,以验证性实验为辅,开出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主要目的是验证和掌握专业技术原理,培养专业工作所需要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技能。

  应用性实验是实验教学的高级阶段,以系列专业课程为起点,以应用型、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为主,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前沿选择研究课题,启发学生发现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

  第三,课程设计模块

  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运用课程的知识与技能,解决具有一定综合性问题的能力,通常是结合专业课程进行,一般安排在相关专业课程的后段时间内实施。

  通过对某一生产实际任务的设计,培养学生进行相关材料的查阅、分析与运用方法,提高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用通顺的文字或准确的图标系统表达设计成果的能力。

  第四,实习(实训)模块

  主要是学生在校内外教师和师傅的指导下,在实习(实训)场所进行模拟或实际的工作,以获得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养成独立工作能力和职业素质。

  实习主要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训主要指基本职业技能训练。

  第五,社会实践模块

  社会实践模块使学生进一步熟悉专业、培养人品、体验生活、磨炼意志,以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识能力、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假期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

  第六,毕业设计(论文)模块

  学生在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任务后,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技能和技术,有一定创见地做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这既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查,又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机会。

  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业务要求,结合企业生产或社会服务中的实际问题,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毕业设计(论文)能力训练。

  第七,素质拓展与课外活动模块

  为了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利用课余时间开展融学术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体的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各类知识讲座、兴趣小组、科技制作、创业实践、文化活动、学科竞赛等。

  将素质拓展体系全面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项目化管理、学分制认证、规范化运作的教育体系,是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

  加强对实践教学的管理,是建立良好的实践教学秩序、实践教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

  第一,组织管理。

  成立实践教学的各级组织机构,合理分工安排,明确工作职责。

  实践教学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学校应配备专门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完善教学委员会职责,全面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教务处成立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机构,专门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监控。

  各学院作为办学实体,建立内部组织分工,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第二,计划管理。

  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的规划,在年度教学工作中制订具体的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制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确定本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制订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第三,运行管理。

  一是抓好落实。

  每个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都应有指导小组,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计划落实、教材(或指导书)落实、指导教师落实、场所落实和考核落实。

  二是把握四个环节,即实践准备工作环节、初期安排落实环节、中期检查环节和结束阶段成绩评定及工作总结环节。

  三要开发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网络化的实践教学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四,质量管理。

  一是要根据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和能力训练项目的基本要求,制定和完善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二是建立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机制,从实践教学条件、教学对象、教学过程、教学队伍等方面对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三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增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中的自我纠错能力;四是建立质量激励机制,将实践教学质量效果与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挂钩,奖惩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五,考核管理。

  一是要制定实践教学考核规范,完善考核制度。

  二是严把考试审核关。

  三是不断改革考核方法,逐步建立适用于实践教学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新建本科院校必须更新观念,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并将创新思想融入到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从外部环境和内在机制上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全面培养和提高。

  参考文献:

  [1]余国江,蔡敬民.新建本科院校发展中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J].中国大学教育,2011,(12):25-27.

  [2]于文誉.创新办学破解新建本科院校转性难题[N].中国青年报,2011-05-30.

  [3]兰刚.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2007,(8):37-38.

  [4]顾秉林.加强实践教育培养创新人才[J].清华大学教学研究,2004,(12):18-22.

  法学本科专业实施实践教学【2】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遵从传统的培养模式。

  这一模式的弊病随着法学本科教育的普及越发明显,严重阻碍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法学本科教育亟待改革。

  对法学本科教学实施实践教学改革是我国目前法学本科教学提升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法学本科 法学教育 实践教学

  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的存在实践并不算长,但是其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特别是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宏伟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的提出,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诸多弊病与矛盾。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现状

  1.法学教育大众化、普及化速度快

  按照美国教育社会家、伯克利大学的马丁?特罗教授的观点,当教育的规模达到15%的时候,高等教育系统的性质开始改变,转向了大众型。

  当超过50%的.时候,即高等教育开始快速迈向普及时,它必然再创新的高等教育模式。

  按照他的观点看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则可以发现我国已经进入了大众化的教育阶段。

  根据有关权威资料统计,2005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3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

  2006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

  通过这一数据可以发现,我国的高等教育(包括法学本科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的发展阶段。

  随着大众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法学 本科教育似乎“进入寻常百姓家”,由陌生迅速变得越发熟悉了。

  在法学本科教育领域,也有权威的数字说明问题。

  例如,截止2005年,全国设置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突破600所,而全国本科院校才701所。

  可以发现,开设法学本科专业的普通高校几乎占到了本科院校的90%之多。

  另外,法学本科毕业生共计76140人,法学本科招生共计108779人,法学本科在校生共计414309人,分别占到全国本科毕业生人数、招生人数、在校生人数的5.19%、4.60%、4.88%。

  从这一数据中就可以发现,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发展速度的却让人震惊,几乎达到了一种“人满为患”的畸形状态。

  2.专业“热门”与就业“冷门”并存的现象突出

  一方面是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极度繁荣景象,另一方面则是就业形势严峻的局面。

  换句话说,尽管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提出和逐步实施,我国法学本科毕业生遇到了千载难逢的就业机遇,但是,法学本科教育规模的国度膨胀还是给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就业严峻的现象在法学本科教育不断扩招之前并未出现,然而,随着法学教育的不断普及,这一问题越发显得突出,法学本科毕业生成为最大找到合适工作的专业之一。

  例如,根据资料显示,2006年法学就业率仅为37.85%,远远低于其他专业。

  3.法学教学质量下降严重

  正如有学者所言:“在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之后、高等教育扩招之前,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质量还是比较高的。目前,20世纪80年代初期毕业的法学本科生现在大都已经成为社会的精英。”然而,这一局面随着法学本科教育的普及与大众化趋势的出现而逐渐被打破。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资源越发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从而导致了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不断下降,同时也引起了用人单位的不满与抱怨。

  (二)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诸如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有社会的因素,也有体制的因素,当然还有现实的因素。

  本文无法从各个方面展开论述,紧密结合法学教学质量这一问题展开分析,也就是探析法学本科教学质量下降的原因所在。

  1.师生比例严重失调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

  法学本科教育不同于法学研究生教育,教师在知识传授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也就是说,法学本科教育离不开教师的悉心教育与热心指导。

  然而,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和法学本科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普通高校师资力量增长的速度根本赶不上在校学生增长的速度。

  按照学者的分析,师生比例严重失调之所以会造成教学质量的下降,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在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法学教育往往不得不疲于奔命,无法进行认真的备课和讲授,从而影响了教学的质量;第二,师生之间的互动是确保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但在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由于法学教师比较紧缺,一些法学院校不得不普遍采取上大课的形式,从而影响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

  2.诸多高校法学院并不完全具备合格的法学本科教育的设施与条件

  尽管人们具有相应国家依法治国政策的心里与倾向,但是法学教育并不能走虚空的道路。

  可是,实际上并非如此,趋于利益的驱动,诸多高校将兴办法学教育作为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渠道。

  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是否具有,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法学教育的条件则有所忽略,这直接导致了法学教育质量的下降。

  3.课程设置与教育导向的错误也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

  第一,法学本科教育课程的设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课程设计由于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一直处于极度保守的状态,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与社会实践严重脱节,无法适应社会的需求。

  举例来说,在法学课程的设计中,往往忽视实践课程的安排,而偏爱理论性课程的规划与安排,这一不科学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

  第二,诸如司法考试、社会不良风气对法学教育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力。

  目前,司法考试已经成为法学教育的“指挥棒”,一切以司法考试为中心,一切从司法考试的实际出发成为了诸多法学院教学的重点和出发点。

  于是乎,在授课过程中,教师的讲授重点也都紧紧围绕司法考试而展开,使得法学院系完全成了“司法考试培训班”。

  如此,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注重培养学生的应试能力和记忆能力,而不是其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等。

  由于错误指导思想的存在,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只会对那些与司法考试密切相关的内容感兴趣,而对于那些与司法考试关系不大的非应试科目失去学习的动力”。

  二、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存在问题与完善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学存在严重的问题,尽管这一问题不断被人们所发现、重视,然而如何去克服这一问题,却仍旧在不断探索过程之中。

  从已有的经验可以发现,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培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它贯穿、渗透于法学教育的全部过程,是法学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不断发展,实践教学日益凸显其独特的价值。

  (一)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大学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

  从形式上看,尽管这种安排相对合理,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学毕业生实习往往成为一种形式,无法达到真正实践的目的。

  这主要体现在很多实习生只是从事一些类似书记员或者勤杂工的事情,根本无法接触到核心的东西,从而也就无法达到实践的目的。

  第二,法学院系模拟法庭以及相关模拟演练成为“排演”。

  尽管诸多法学院系都设立了模拟法庭,然而它并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正如有学者所言:“表演性模拟法庭偏离了对其设计的初衷,学生得到的收益就是对审判程序的了解和熟悉,而学生的口头辩论、应变、协调等能力根本无从体现和锻炼。

  ”第三,由于课程设计以及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合理,使得法学教师不愿意从事难度大、环节复杂的实践课程,而原因从事相对简单的理论知识传授工作。

  (二)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实践教学的制度完善

  1.理清思路,要将法学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性准确厘清

  如上所述,法学教育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性的东西,同时它具有相当的社会实践意义。

  因此,结合社会实践的需要,在一定理论基础知识传授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实践思维具有重要的意义。

  正如学者所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价值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而是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可以促使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

  2.法学实践性教学要重视制度的体系化与系统化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法学院系的法学实践性教学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彼此之间的差距非常大。

  在此情况下,各个学院之间就缺乏沟通、对话的基本平台,彼此之间学习与借鉴的可能性就比较小。

  同时,对学生而言也是造成一种不良的影响。

  因此,面对这一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实践性的标准与规划,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与规范,不仅可以发挥教师的积极性,而且更进一步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实践能力。

  3.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的投资力度与改革进程

  目前,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资源过度向理论性学科教学倾斜,造成了资源分配的严重失衡,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投入。

  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体制必须要打破,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本科实践性教学的良性发展。

  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已经到了发展的重要关头,引起必须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与进程,否则将会严重影响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前景,也必将阻碍我国的法治进程。

  综上,法律职业本身一个系统性的职业,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与社会性,需要与社会接轨,因此必须打破原有的守旧做法,重视实践性教学的实施,这样不仅会提高法科学生的专业知识,而且对于强化其法律业务时间能力与技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句话,法学本科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实施,是我国法学教育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的重要转折点,也是提升我国法学教育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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