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分析报告

经典的下年财务分析报告

时间:2020-10-25 18:01:06 财务分析报告 我要投稿

2016经典的下年财务分析报告范文

  导语:又到了一年的年末了,很多公司要开始着手编写下半年的财务分析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下半年的财务分析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2016经典的下年财务分析报告范文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实业”)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0年1-6月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中福实业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福实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福实业201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凌运良 中国注册会计师 楚三平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0年6月30日

  会合 01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合 并 利 润 表

  会合 02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会合 03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半年报财务报告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会合 04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5

  资 产 负 债 表

  2010年6月30日

  会企 01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利 润 表

  会企 02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现 金 流 量 表

  会企 03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股东权益变动表

  会企 04 表

  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峻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梅

  (所附附注系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9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0年06月30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 号和闽体改(1993)134 号文件批准设立,取得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50000100160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名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由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福集团”)以其下属8 家工程承包及关联业务为主的全资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承包公司、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福公司地产部、中福物资部、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中福技术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及香港中新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于1996年3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4月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03年4月公司更名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2 月31日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94,404,655 股,其中发起人股份募集法人股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为207,096,500 股,占70.3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为87,308,155 股,占29.66%。2008年1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5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山田林业开发(福建)有限公司发行新股258,454,464股;根据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至2008年3月19日,转增的无限条件流通股已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入账,本次股改增加本公司股本26,192,447元。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579,051,56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180,520股,占总股本的35.78%。2008年3月26日,本公司更名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5000010001027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0年7月29日,公司取得经营范围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法定代表人:刘平山。

  2、所处行业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林业。

  3、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造林营林、林地开发与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的制造与销售;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对外贸易;对

  林业、金融、矿业等行业的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林业技术服务;林业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主要产品

  本公司主要产品是林木原木以及纤维板。

  5、本期主营业务无变化。

  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了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的财务报表。控制是指本公司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购买或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处理

  本公司将与购买或出售子公司股权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发生转移的时间确认为购买日和出售日。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或出售的子公司,在购买日后及出售日前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也已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单独列示,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也已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当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时,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如果子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已按照购买日该子公司可辨认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4.合并方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户及交易将予以抵销。

  被合并子公司净资产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股东权益中单独列报。少数股东分担的亏损如果超过其在子公司的权益份额,如该少数股东有义务且有能力弥补,则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否则有关超额亏损将由本公司承担。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算成人民币记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九)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3. 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十)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分类,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⑤ 其他金融负债。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③ 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⑤ 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① 存在活跃市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③ 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④ 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款项

  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指单项金额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10%(含10%)以上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是指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大额应收款项;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是指扣除前述两项之外的应收款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4年(含4年)

  4-5年(含5年)

  比例% 1% 10% 30% 50% 80%

  5年以上 100% 无法真实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经认定确实不存坏账情况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内部往来款不计提坏帐准备。

  坏账的确认标准: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②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单项或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准备应当在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部分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一)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林木资产、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大类。

  本公司林木资产均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用材林,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砍伐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会计期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金额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消耗性生物资产—林木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相关

  规定,按轮伐期年限法结转林木资产账面成本。

  2.存货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法。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各类存货的购入与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4.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摊销法于领用时摊销。

  6.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十二)

  1、初始计量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用

  长期股权投资

  吸收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控股合并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⑤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

  (1)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3)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期投资损益为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4)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 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或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按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其可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十四)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

  3、固定资产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1)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3)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预计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 20-40 2.425-4.85 3% 机器设备 10-14 6.93-9.70 3%运输设备 5 19.40 3% 电子设备及其他 5-8 12.12-19.4 3%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十五)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期末公司根据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十六) 借款费用

  1、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本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本公司予以资本化,计

  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5、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

  确认损益。

  (3)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按复核后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资产减值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八) 研究开发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发生支出。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开发阶段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

  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

  期内平均摊销。

  (二十) 资产减值

  1、资产减值的认定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当存在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期末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检查,判断上述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下同)进行减值测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所有者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将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无形资产及商誉的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资产组的核算方法

  (1)公司一般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考虑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2)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 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的亏损合同和承担的重组义务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清偿确认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 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公司回购的股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库存股成本。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

  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二十三) 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营业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分别下

  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四) 政府补助

  1、确认原则: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 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二十六)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

  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