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2020-11-17 14:30:45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少燃放烟花爆竹,多保护空气环境,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1月12日下午,西安市治污减霾办、莲湖区委、区政府联合西安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等8个部门,共同举办了“我带头、我行动、我健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宣传活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保护我们的健康,让古城更美丽。

  据了解,由于城市建筑物密集导致空气流通不畅,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烟雾不能迅速扩散,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以及烟尘、颗粒物、硫化钾、金属氧化物等悬浮在空气中,尤其是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长时间呼吸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空气,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容易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特别是对老年人及少年儿童影响较大。

  西安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十分明显。2017年春节,由除夕当日上午的良好天气到晚上急剧上升到重度污染,直接导致西安出现10天污染天气。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除夕夜均出现爆表(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AQI小时值最高达到1200。

  日前,西安市政府专门下发《通告》,明确规定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区域。对此,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管控,成立执法检查机构,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手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公安派出所力量,联合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并在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日)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六日)期间,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巡查监管制度,坚决杜绝所辖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市民朋友们: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市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最美xx,仁爱之城”,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 、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文明办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幽。倡议具体内容如下:

  1、除大年二十九(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可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不在任何场所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3、不向行人、易燃物、车辆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在小区楼道、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

  4、在规定的可适当燃放时间点,沿街商户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节后上班,一律不放“开门炮”,为消除陋习做好表率。

  6、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含北门街历史文化街区、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和文昌阁等区域范围,不燃放烟花爆竹。

  7、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民航、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小高楼住宅区内等按规定禁止燃放的地方不燃放烟花爆竹。

  呵护碧水蓝天,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新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相关文章: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12-18

2022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01-18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12-20

关于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通告11-02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12篇01-29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10篇)12-18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语(精选130句)01-25

2017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方案11-12

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12-18

洛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修正版)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