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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

时间:2022-11-01 05:12:39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火倡议书模板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倡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倡议书不是对某个人或某一小集体而发的,它的受众往往是广大群众,或是部门的所有人,或是一个地区的所有人,甚至是全国人民。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倡议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森林防火倡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森林防火倡议书模板8篇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2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在安庆市,每年由于上坟烧纸、吸烟等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安庆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安庆市委宣传部特别提醒您:

  1、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提倡文明祭祀。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3、严禁烧田埂地坝,烧荒、烧灰积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炼山。

  4、管好您的`孩子,监护好智障患者,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拨打110、119或12119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要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务必自觉遵守。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3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绿色代表自然,绿色象征生命。绿色空间能给城市带来舒适、优美、清新和充满生趣的环境。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对提高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低碳、绿色、宜居生活的追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对一个城市在生态方面的最高评价,建设标准很高,需要依靠全市每位公民的共同参与。为在今冬明春迅速掀起新一轮全民植树绿化的热潮,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深入开展,到明年12月建市十周年之际,将一个崭新的、绿色的、生态的贺州呈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倡导者。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切实增强参与“绿化贺州大地,创建森林城市”的主动性,积极学习了解绿化科普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我市城市森林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就。

  二、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实践者。积极参加植绿护绿活动,参与生态体验,保护森林,主动为我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献计献策。

  三、做创建森林城市的引领者、传承生态文明,组织多种形式的生态时间活动,如认植认养等活动,营造人人关爱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功在当代、荫及子孙、福泽千秋的大业,同时也是我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播种绿色,播撒希望。我们深信通过大家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4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xx政府

  20xx年4月1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祖。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祖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关爱xx的山山水水,做一名文明祭祀的.行动者,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广大党员、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监护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防止森林火灾、保护绿色家园,为建设生态xx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xx市林业局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6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xx林业局

  20xx年4月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7

朋友们: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再猛烈的火,也烧不尽我们顽强的花草树木。

  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即使我们不是伟大的护林员,我们仍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森林,为护林员,为森林为我们以后能够有美好的生活尽点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若是我们没有把“森林防火”这件事放在我们心中,不值一提,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笔写字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鸟儿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家园等等,所以说,我们不能把“森林防火”这件事当做儿戏。

  若我们想想,我们把森林保护好了将会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处呢?——有了森林,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有了森林,能使乌烟瘴气的地方变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有了森林,那么鸟儿既能在这里安剿,我们又能听到鸟儿的歌声了等等,这样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当我们在“森林防火”做好时,也别忘给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要给予提醒,若是没有给予提醒,仅仅自己做好时,而他人没有做好,也会酿成大祸,所以,在自己做好时,别忘给你身边的人提个醒。

  当我们在扫墓等节日中,记得文明祭祀,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害人害己,害己害国!

  在此我已以青少年人的身份向广大人民呼吁:“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自己害人害己,害己害国。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从广大人民心中做起!”

  此致

敬礼

倡议人:

  20年月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8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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