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1-06-09 10:04:0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承包合同模板8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承包合同模板8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面积亩的土地(良X)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承包金每年每亩660元整,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租金。

  第二条: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承包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不改变农田现状。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农田各项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条:承包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不得种植午季作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满,乙方应保证承包的土地达到承包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XX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壹万元整,保证金抵交最后________年承包款。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____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执一份。

  发包方(甲方)

  签字盖章:

  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xx年4月3日

  证明人:

  20xx年4月3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 )将 承包给乙方( )耕种。

  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第一条:甲方承包

  第二条:承包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止,承包价格约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交款时间 .

  第三条: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土地的周边村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乙方承包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承包期内,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继续经营而中止,其继承人可承继本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承包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保证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对完整。

  第十条:乙方不得将土地转包第三方。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行完毕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签订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相关办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土地 亩发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土地的位置和面积

  甲方将位 的土地发包给乙方。

  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

  实际发包亩,由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共计 年。

  2、承包地价: 元/亩/年。

  3、承包金额: 亩土地 年,共计元整(大写金额: ) 。

  4、付款方式:每年承包金额元,每一年一缴。

  三、权力与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自主经营,甲方有监督的义务。

  2、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承包面积及承包期限。

  3、乙方自己负责水源,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打机井,机井所有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弃耕、抛荒。

  5、乙方有配合甲方执行条田规划、建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合同期内如遇到征迁、损毁等,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土地恢复原状交回甲方。

  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若甲方违约,甲方承担乙方一切相应损失。

  3、甲方不得因领导变化而解除或变更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开发土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违约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

  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

  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20xx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一、承包地数量和期限

  1、甲方将村集体土地西大滩南XX约120亩,上北井约160亩,猪场井约200亩左右,植林井约100亩、农林场约230亩、园子约30亩,鸡场约200亩,群井机井1眼,耕地约180亩,总计122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土地承包费________年基数为1

  1.5万元(其中:

  2.5万元由XXX承包人缴纳村委会, 9万元由乙方缴纳村委会。XXX的上交部分每年按西XX、新XX、东XX签订的XXX承包合同办理,以后每年总承包费除去XXX上交村上的承包费,剩余部分由乙方上交村委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

  2、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提取承包费。

  3、管好用好集体资产,监督乙方对土地搞掠夺式经营和破坏耕地的行为。

  4、有权统一规划和组织兴修水利、平田整地、修建道路,有权划分作物轮作区和科技示____区。

  5、有权依法收回乙方擅自出卖、出租、抵押或转为非农用的承包地。

  6、有权依法收回乙方不履行土地承包责任和义务的承包地及弃耕、荒芜的承包地。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的土地依法行使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保护土地资源及其附着物,培肥地力,增加投入,对承包期内的树木,按照甲方每年植树的安排进行,承包期满后乙方无偿归回集体,不得索要植树费用,承包期内机井及设备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更新机井、水泵,必须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进行更新。更新费用首先由乙方投入。更新水泵按________年折旧;新打机井井费每年按5%折旧,在承包期满后,若不再续包,除去折旧,剩余部分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更新费用。

  4、乙方在承包期内,有管护好承包地内的树木、机电设备等义务,如发生失盗、损坏者,均由乙方赔偿。机电设备人为毁坏,由乙方赔偿。

  5、乙方每年必须于____月____日前,缴清下年的承包费。

  四、其它事项

  1、土地承包经营权力的流转,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等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____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2、合同押金1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缴纳甲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在1

  1.5万元的基础上,以________年粮食每市斤0.80元为基数,按粮价每市斤涨1分,承包费涨1000元,降1分承包费降1000元的方法折算。

  3、林场驻户耕种的36亩土地,每亩承包费50元。

  4、承包期满后,优先考虑原承包人。

  5、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单方无故终止合同,按《农业承包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不按期缴纳承包费,甲方没收押金,另行发包。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另附各井财产清单一份。

  甲方:西XX委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住址:西XX九社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白海镇空心砖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砖厂生产承包协议。

  一, 承包范围及时间

  1.1砖厂地点;白海镇陈家村奶站院内。

  1.2砖厂承包范围;空心砖各种规格生产。每月生产不少余2700立方。每天90立方。

  1.3时间从签字日起20xx年年底止。

  二.生产承包价:

  三.承包费支付方式:

  3.1打砖费用每月月底结算,次月10号前支付。

  3.2甲方押乙方20天工费作为押金,工作不到20xx年年底不予返还押金。

  3.3合同期满甲方返还所有押金。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4.1甲方依据协议中规定的承包费支付方式,按时支付砖厂承包工费。

  4.2甲方保证原材料的正常供给。

  4.3若因甲方的原材料不能正常供给,或停电。乙方所定产量也做出相应调整。

  4.4甲方负责及时供给乙方现场生产所需的各类材料、设备和工具。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1乙方组织人员实施生产,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转包砖厂生产。

  5.2现场的管理均由乙方亲自管理,不得委托给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需坚守在砖厂上,每天生产工人不得低于7人。

  5.4甲方每个月按时发放给乙方的承包费、乙方保证承包费将按时、足额发给每一个工人。

  5.5乙方与乙方自行组织的工人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生产原则,遵守、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管理。

  5.6乙方每月严格按照协议书完成生产任务。

  5.7生产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责任节约使用,杜绝浪费,爱护设备。

  5.8乙方如果不按甲方配料操作如造成空心砖出现质量问题,原材料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材料费、人工费、误工费。

  5.9乙方若违反上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

  5.10如乙方违规不正常操作砖机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自负。本协议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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