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安装承包合同

时间:2022-09-04 04:11: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安装承包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___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

  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

  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

  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 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 元),安装: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的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的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的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的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的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的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的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xx)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的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的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的理鉴( 公)证的,自办的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

  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

  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网络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

  二、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发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出网络工程的布线方案,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5.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6.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7.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创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如________等等,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乙方按设备清单采购全部硬件设备。

  2.乙方负责网络布线,所需时间为____天。

  3.乙方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所需时间为____天。

  4.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5.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7.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的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验收:

  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以本合同和设备清单的有效附件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由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给乙方;

  2.乙方采购全部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____天内付清剩余款项;

  3.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财务手续不齐全的款项和费用开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与设备变更:

  甲方需要设备或者改变施工线路,如果设备已经采购或者线路已经布置完毕,则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如果前述行为尚未发生或者部分发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退货费用、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四条约定,则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按工程款项______%-______%计算)。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约定,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 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元。(指购买设备积压损失、运输费用、 差旅费、人工工资等)。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以及收到乙方送达的验收通知书____天后不进行验收的,则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赔偿金(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

  4.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未验收的工程,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约定:

  甲方后期新增设备及其工程施工,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附件

  网络设备清单;________________

  网络布线方案;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 承包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本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 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 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 元/m,DN100以上单价 元/m。

  第五条 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 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加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具的保管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电源和水源距施工点距离不大于50米;

  3、甲方对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吊篮、脚手架等。

  4、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的成果有义务协助保护好,减少损伤和破坏。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工期、设计图要求、承包范围、内容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4、乙方施工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自行看管好自己的成品工程,并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协作;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工完场清,垃圾集中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分项调试,工程整改和系统联调交验工作。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每施工完成一项单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报请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认可直到工程监理签单,未报验签单的单项工程视为不合格分项,不予结算工程进度劳务费;

  2、工程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参考国家安装工程规范进行验收;

  3、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为一个制冷和制热调试均合格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人员由甲方组织建设方相关人员和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内合同范围的维修服务和客户使用时发现的不规范部分的整改服务。

  第十一条 工程质保

  工程质保期为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的一个制冷周期和一个采暖周期。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质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变更为准;

  2、工程保修期满、劳务费结算完后,该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收起的或与一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安全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劳务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不含材料)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1)工程概况;应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是合同双方要进行建设的工程的称号。工程名称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名称为准,不得擅自更改。

  工程地点是指工程的建设地点。对于扩建或改建助工程项目,因主体结构已存在,所以,工程地点只要写主体结构地即可。对于新建项目或外地工程,必须将建设项目所在的省、市、县的具体地点标清,因为它涉及到施工条件、取费标准等问题。

  (2)承包工程的范围与内容,应附上工程项目一览表及其工程量。

  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的批准文号等。工程范围是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一般应按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分列或按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分列。在合同条款中,根据需要还可以附件形式将工程范围内的明纲要求专利。

  (3)开工与竣工日期(合同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与竣工日期,应采用公元纪年法写明上述日期。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文件,是确定工程工期的依据,是制定招标标底、投标标书和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据。在签订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较大的总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开、竣工的总工期。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在保证总工期的'前提下,具体规定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日期,所谓中间交工工程。是指建设项目全部建成投产之前。其中一些可以独立形成生产能力或发挥使用效益,先期交付使用的单项工程(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也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工期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

  (4)工程造价(合同价):工程造价,如为招标工程,则应以中标时确定的中标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为工程价款;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经审批的施工固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难。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定承包工程价款。如一时不能计算出工程价款,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

  (5)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竣工验收办法。

  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中间结算和竣工决算三大部分。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应按施工工作量的一定比例预付工程备料款;工程开工后,凭“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并经建设银行审查后支付,但连同备料款和工程款在内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95%,其余5N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竣工结算一次结清。由于工程更新而引起的增减价款,按变更协议办签证手续,并增减费用,于竣工时结算,并报送给经办的建设银行。

  竣工工程的交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和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6)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在履行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按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设计的施工图,提供合乎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派代表暂驻施工现场监督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对工程质量的保修期及保护条件,应按原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4年颁发的《建筑工程修保办法(试行)》执行。

  (7)承包方式,应根据双方协议写明采用下列几种承包方式中的哪一种,按招标工程总费用包干;按建筑面积与平方米造价包干;按施工图预算造价加系数包干;按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结算。

  (8)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与技术资料提供日期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与技术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b这些文件和资料是进行建筑安装的依据,一般应在建筑安装工程准备协议书中成在施工准备阶段完成。大中型建设项目应当提供上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抄件),水文地质报告、地形图、工厂区(规划区)或小区竖向布置图和总平面图等(份效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还应提供建筑物或构造物的轴线,标高和坐标控制点,才能开工。

  扩建改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管通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防震要求,并承担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负责提出防护设施方案并搞好安全施工。

  (9)物资供应方式,通常工程所用的设备和材料按下列方式办理:a凡进口的设备和材料、特殊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国拔的三大材料,部管材料和二类机电产品等,均由建设单位供应,或实行全包料或半包料。

  b.国拨三材由建设单位将某指标或现货划交给施工单位,现货要要运至施工单位指定地点。

  c.钢门窗、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b建设单位负责申请、加工和定货,如果钢门窗等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加工定货时。建设单位除了划拔钢材指标和资金外,还应付给施工单位按产品预算价格一定比例的委托费用。

  d.地方材料、国内标准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货、运输和供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必须带料加工时,建设单位应供给施工单位原材料。

  地方材料、国内标准建筑配件及其半成品的加工、定货、运输和供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如果必须带料加工时,建设单位应供给施工单位原材料。

  e建设单位送到工地指定地点的设备,双方应按装箱单、说明书共同开箱交检,并办理移交手续;交接记录要注明设备现状,如有损坏,6责任单位负责;箱内附件、备件和工具等由建设单位保管;设备安装时,如需特殊工具,建设单位应负责解决。

  f.由建设单位供应的一切物资,均应明确送达时间与地点。

  g.全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如无此证,应及时办理检验,检验费由供应单位承担。

  (10)施工准备工作分工,当工程准备工作较复杂时,应另外签订一份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11)工程变更及其经济责任。

  (12)施工及技术资料的供应。

  (13)加工定货有关规定。

  (14)工程验收,应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和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15)合理化建议的处理。

  (16)停工及窝工的处理。

  (17)临时设施工程。

  (18)保险应注明保险项目,国内保险一般为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应列入项目的投资概算中。

  (19)违约责任《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作了规定,但对违约金末作具体规定,完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如《条例》中规定,承包方交付工程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或者发包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中违约资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此种约定,应承认其为有效,但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出部分,则不予保护。

  (20)奖励规定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订立奖励条款,能促使当事人既快又好地履行合同。对于提前工期、保证质量、节约投资的工程项目,可以分别从节约的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奖给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提出的修改设计合理化建设,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以及施工单位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就地取材等措施而节约投资的,都应从节约资金中提出适当比例的金领奖给施工单位。

  (2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22)合同份效、存留部分与生效方式。

  (23)合同公证单位。

  (24)签约时间、地点、法人代表。

安装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权,保证工程顺利进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承揽的锅炉安装系包工包料。应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保文明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条 甲方只提供一台2吨的蒸汽锅炉,其他设备及辅助件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所有施工均应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施工,锅炉安装使用应符合各项国家标准。

  第四条 该锅炉承揽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工程给付方式为分期给付安装前需给付工程款40%;乙方的所有材料到厂后给付工程款30%;锅炉安装验收合格后给付工程款20%;剩余10%的工程款于验收合格起一年后给付。

  第五条 施工工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项目工期为 天。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使用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七条 乙方按锅炉国家安装标准施工后,由乙方负责组织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为乙方现场施工提供施工用电、场地,为乙方安装人员提供住宿。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

  1、按合同和甲方的技术要求,确保安装工期与工程质量。

  2、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文明施工。

  3、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如未达到安装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立即整改施工,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辅机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修一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第十条 除锅炉单机外其余所有附属设备、材料均由乙方负责运送到甲方施工场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如任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争议解决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依法向阿荣旗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附辅机设备报价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分包方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方式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开工于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

  第十三违约责任______。

  十四条 特殊条款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总承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分包方:

  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__年__月__日

  订立附表1:

  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预算号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预算(概算)

  价值

  预定工期开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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