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公司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11 11:08:18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公司承包合同模板汇编7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承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公司承包合同模板汇编7篇

公司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百世汇通快递青岛李沧站

  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双方确认的区域范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快递公司承包合同样本。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料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作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协议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合作中,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量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按日均到付代收金额的3倍增收,但最高不超过月代收货款总额的50%。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运营所需的物料费__ _ _ 元。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甲方可增设加盟商,该加盟商须与甲方直接签订加盟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6、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得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项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5、乙方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业务,若未通过汇通快递转运的,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500元-1000元。

  4、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5、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6、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和操作要求,如考核不达标或操作不能达到的应在一周内整改,一个月内仍不达标,对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第七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公司承包合同 篇2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平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8523150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六,解决合同方式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及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

  至_ ___年_ _月_ _日止。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关于贷款方面

  1、在店面进入正轨后所盈利部分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及银行贷款利息

  2、在亏损情况下银行贷款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3、偿还完银行贷款后贷款部分的股份甲乙双方各自一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公司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绿化工程承包人 。在甲方和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投标、签约等工作。

  2、接待业主组织的考察等活动,参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参与的工作,相关活动开支由乙方承担。

  3、扣除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外,对乙方工程款不拖延、截留、卡扣。

  二、乙方职责:

  1、维护甲方企业声誉,认真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不得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影响和经济损失。

  2、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管理费及质量安全保证金。提取工程进度款时提交相同金额的.材料发票及劳务发票,以供甲方做账使用。

  3、自行负责工程款催收。

  4、需甲方配合参与的工作,提前两日通告甲方,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务费)。

  5、经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接受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一切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年限,具体日期按竣工日期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不含税),该项目的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管理费按工程决算额同比收取2%。

  2、支付方式: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时把管理费缴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对违约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1、如果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裁定为承包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间若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形象和权益行为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4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养护工程合同期满,业主工程款全部到位后,双方结清相关费用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1、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2、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3、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4、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1、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3、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4、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5、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6、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2、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1、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1、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2、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3、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4、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5、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6、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8、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2、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3、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4、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6、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2、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3、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4、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5、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7、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8、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9、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10、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1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12、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2、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

  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项目

  由乙方负责甲方全部装、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限为 年/月/日。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 费用结算的方式

  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

  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

  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门解决,

  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2、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乙方必须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员工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4、制定搬运队具体规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对员工入职前的体检合格应严格把关,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考勤的纪录,工资的发放,办理好员工的辞退的相关手续(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等,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5、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6、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 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赌博,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 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 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如没执行,每次罚款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 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20、在上班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送货货主或司机索要钱、物;发现一次罚款元;有威胁、要挟、辱骂司机或仓管员行为时,要严肃处理,违者罚款元/次,甚至退回乙方,甲方不录用。

  2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装卸时间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请假时要通知甲方当班人员及仓管部主任,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监督工作,随时处理搬运工与仓管员或司机出现的不协调问题,如发现乙方没人监督指挥或无人执行装卸,对乙方每次罚款 元。经协调、警告、处罚后还不执行装卸者,乙方应对肇事者予以辞退。

  22、值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装、卸情况,调配组织搬运工提高效率,否则罚款元/次。

  23、乙方装卸人员上下班必须知会当班仓管员,经同意后方可下班,如违反发现一次对乙方罚款中转产品时,装车须按先外后内原则,否则每次处罚元。卸车所剩的散装原料必须打包放好,不再另算费用。

  24、不允许乙方装卸人员擅自驾驶中转车,如发现每次罚款元,发生事故造成的责任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及其员工必须服从甲方仓管部主管及各仓管部人员的正确调遣和指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拖拉,否则罚款元/次。

  26、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因仓管员的对违者开罚单、不服从工作安排开罚单等,出言辱骂、恐吓时,罚款 元/次,重复出现乙方必须将其辞退;当出现殴打仓管员时,乙方除将其辞退并承担一切的后果外,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27、装卸过程中出现会影响工作效率或难度大等情况时,乙方向甲方反映情况,先组织搬运工完成工作后双方再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问题,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工作,否则罚款元/次。

  28、以上未涉及部分,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如有问题重复出现的加倍罚款。

  29、装卸期间,乙方对其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元以下时应承担损失的8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元以上时则按照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对方全额进行赔偿。

  2、甲、乙双方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中止、终止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时,甲、乙方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附加说明:

  1、以上条款在执行过程产生的罚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要对其所属人员在社会上的行为负责,如有发现在厂区以外盗窃、打架、意外伤亡、赌博或窝藏脏物被公安机关缉获的,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人员对甲方设施造成破坏或损失时,根据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责任。

  以上如有违反者,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

  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日期:日期:

公司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第一条:总则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巩固和开拓地区建筑市场,明确各自的职责,甲、乙双方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 楚雄分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承包区域及范围

  乙方承包区域为西双版纳地区,乙方承包范围为甲方现有建筑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现有资质范围开展业务。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半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7 日至 20xx 年 4 月 16 日,协议期满自动终止。下一年度承包费在 20xx 年 3 月 16 日前缴纳,如承包到期,合同期内中标工程尚未竣工,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工程竣工。若需签订后续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协商承包费并支付承包费。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保证金

  4.1 乙方承包 分公司后,确保每年完成施工产值人民币 / 万元。如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 / 万元的施工产值,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经营权,乙方无任何索赔权,并仍应履行对已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法定义务。

  4.2乙方按 万元人民币交纳甲方区域承包管理费。并且无论乙方中标项目多大,甲方都要按 收取项目管理费且同时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缴纳 点企业所得税。

  4.3承包期间,如遇甲方资质升级或发生增项,甲方有权提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共同协商。

  4.4乙方交纳年度基数管理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时交纳 肆万元,乙方应一次性按合同价款预交给甲方。

  4.5 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 / 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用于:(1)乙方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足时,抵甲方应收取的相关费用;(2)若没有完成1000工程量和400万外经证,公司按0.3%处罚;(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时,直接冲抵违约金,违约金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4)乙方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时,与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按如未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该款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4.6 甲方派驻0名管理人员在乙方处管理印章及有关证书、证件,并负责对乙方经营、工程质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甲方派驻人员工资为5000元/月,工资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时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费用及每年六至八次的探亲返差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7 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及其他工作(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甲方规定标准由乙方另行支付)。其中,乙方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2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若使用二级建造师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1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双方费用协商)。

  4.8乙方工程中标后需预交甲方建造师证使用费(预交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日之前),直至工程完工(中标后无论证书使用与否,均应交纳)。每套证书应向甲方交纳每月1500元/5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如是市政专业每月20xx元/6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遵守市政类执行。

  4.9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寄回公司盖章方能生效,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担保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第五条:承包质量管理

  5.1乙方保证承建工程质量,单位工程一次校验合格率100%,评定等级符合项目承包合同的要求,力争每两年创市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每三年创省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

  5.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年度创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每两年创省级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

  5.3承包期间,乙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权、债务、财产损伤等)。每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50万元人民币,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甲方承担损失的大小,实际结算。

  5.4分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甲方对每个项目都有权指派质安人员1—3名(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定)协助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交通费、食宿费由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按每人8000元/月标准支付特派质安员工资。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分公司办理各分公司注册、开户事宜。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含来人住宿、就餐、交通费等)。

  5.5乙方不得把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揽的工程再转承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5.6乙方有义务向项目部收集中标工程量的40%材料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制定、修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6.1.2派出专(兼)职人员对乙方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责任。

  6.1.3协助乙方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6.1.4提供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承建工程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6.1.5甲方根据乙方招投标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根据乙方承担工程需要,完成法人签章行为。

  6.1.6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估。

  6.1.7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费用。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完全进入甲方帐户,发票由甲方开具,发票税额由乙方承担(税率以税务部门实际调整税率为准)。

  6.2.2 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开具外经证,外经证税点按工程款的2个点收取。

  6.2.3依据本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自行承揽工程任务,负责工程投标及中标工程的实施,代表甲方的名义自行承担合同的谈判,向建设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权责。

  6.2.4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与甲方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主实施对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处罚;在确保完成税金,并上缴管理费的条件下,自主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自主决定利润分配,甲方不予干涉。

  6.2.5准确、及时、规范向甲方上报生产、经营报表及人事档案、财务报表,每月上报一次。

  6.2.6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帐册,按时、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甲方管理费及其他约定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

  6.2.7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的,甲方可给乙方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

  6.2.8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检查,并确保每月将各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报表、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报表、工程形象图片等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给甲方备查。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整套竣工资料报甲方存档

  6.2.9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程履行完整的资料的原件。

  6.2.10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工资、工程款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 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若甲方在此地区内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而与乙方经营活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参加经营活动,乙方应无偿给予协助。

  7.2 如乙方在承包市场外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参加经营活动,中标工程管理费另行上缴甲方,不冲抵分公司管理费基数。上缴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3 乙方承包期结束或承包期内中途终止本合同后三日内,乙方以甲方名义设立的机构或备案等证书、证件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每日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延期三十日的,甲方可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2 乙方经甲方提示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所承接项目的工程资料,如拒绝提供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

  8.4 乙方不得私设帐户、超资质经营、转包工程、偷工减料、隐瞒或逃避债务,一经发现,应向甲方交纳3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8.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书、证件等需要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寄回给甲方;乙方分公司的相关证书、证件或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在地备案年审等需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乙方分公司注册(备案)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年检(审)的事宜,否则逾期未年检(审)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6承包期内,乙方所承揽工程因经营管理不善如出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万元以上;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30万元以上。若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禁入、行政处罚、资质降级等),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直至甲方相关处罚后果消失。

  8.7 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承诺,任一因乙方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效力

  9.1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承包期满,债权债务清偿结束后自然失效。

  9.2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对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视为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如有与本合同冲突的地方,以修改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9.3如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9.4鉴于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保证人即丙方尚未签字,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二个月内督促丙方签字,本合同自动中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补充协议

  1、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有责任继续处理在西双版纳没有到期的工程问题,若影响到投标的事宜,由乙方配合甲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的移交所以备案手续;

  3、 建造师可以有乙方在西双版纳招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若遇政策或其他什么因素,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5、 乙方要配合甲方完善工地所需要的人员(包括五大员、建造师、特殊工种等)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公司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 。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

  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

  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

  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

  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

  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度的年检工作。

  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

  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

  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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