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时间:2022-05-16 19:59: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承包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承包合同模板集锦九篇

承包合同 篇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下交款作为动工、工程验收及单位结算为依据。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程地点:

  2、楼房结构:

  3、楼房层数为米。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只包主体工程

  5、包工单价为元平方米。

  6、包工价内结算方法:要按楼房投影、楼板实倒面积,包含雨篷实倒面积及楼梯间、采光井空位在内面积。

  二、承包工价内的工程施工项目及责任

  1、乙方责任:乙方是由正付零以上的砖体工程、框架柱、梁工程、模板制作及安装、拆工程、钢筋工程(不包含钢筋制作)、柱子、梁、楼面烧制工程、自带所有旌工工具及模板、顶桐费用。(不包含室内、外批灰及装修和压墙砖体工程)。

  2、甲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水电费、片石基础砖、地梁及地板更化、化粪池、预埋、给水、排污等工程、吊砖倒楼面及机子费用,外墙安全架、安全网工料费。

  三、安全起见及质量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

  第一的'工作方法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失全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乙方要甲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结构进行施工,要按质按量进行工作,要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返工重做现象,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补任何工资及费用,天然灾害、楼板冷、热、收缩、分裂,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付款及结算方法

  1、甲方要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付款,当倒完

  第一层主体,甲方留 元作质保金,其余部分在捣楼 天内结算付清。其次

  第二层以上,每完一层结清一层(在工程合格情况下进行结算)。待所有承包内的主体工程完工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的 %滞纳金(按天数计算)。

  2、主体验收方式

  在乙方完成主体工程及所承包自工作范围内全部完成十天内,甲方要进行工程检查验收。否则超过天后,工程作为合格验收处理。

  五、 承包工程外的施工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结构及合同说明施工外,如甲方有所修改时,需要增加工量时,双方要协商,同时增加工程施工费用。

  1、增加工程项目及工程费用。

  增加工地看守、保养、淋砖费

  增加卫生间主体,每层乙方包一个,其余每个加 元;

  增加厨房、橱柜每个

  柱子每层每条 每层圈梁每米增加 元;

  每层捣楼师傅补助费 元;

  第一层捣柱子机械补助费 元。

  六、工程管理及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由年月月日止,共 个晴天,施工期按晴天计算,雨天保养期、假、节日、停工待料的,天然灾害例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能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合同当事人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合同依据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合同内容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情况,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内墙油漆施工

  4、 承包方式: 1、包轻工 ; 2、包工包料。

  5、 工程价款: 元。

  6、 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为 。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 1份,并向乙方进行交底;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事宜;

  3、协调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要求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 施工队长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安全监督检

  查;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有义务及责任维护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不做有损甲方的事情;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工程质量:如同铁西康和丽舍对面底商对比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从开工日记起每 天付总工程款30%,完工后只压 元作为维修金(许打欠条), 天内被必须付清。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承包合同 篇4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程工期: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清工方式,即包单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辅助材料、包工具用具及机械。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根据项目不同须补充完善工作范围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室内外砼垫层、结构砼、细石砼,(防水层找平层保护层)的泥工施工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清土、基底土方修平;基坑抽水;

  (2)砼就位、浇筑(自拌砼制作)、养护,泵车就位、输送泵管件接拆和支架的搭设和加固;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垫块、小型砼构件、止水带的安装、二次翻口砼浇筑、素砼翻边;

  (3)砖墙(砌块墙)材料就位、砌筑;砖胎模的砌筑、抹灰;预制件安放、拉结筋安放、砂浆制作(包括砂过筛)、内墙砌筑脚手架搭拆等;

  (4)模板的堵缝和柱凿毛、后浇带凿毛清理、砼屋楼板面平整度控制和拉毛、螺杆洞孔的修补等泥工全部工作内容。

  (5)临时设施用的大门围墙、五小设施、排水沟、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基础、场地道路的基底整理、砼硬化场地排水排污接通市政管线、临设材料及承包范围内材料装卸等符合标化工地的各项施工、拆除清理。

  (6)乙方自备铝合金靠尺、木条子、泥桶、铁锹、建筑线、照明设备及照明缆线、水管、安全帽、手套、雨具等机具;劳保用品、安全帽等所有机具用品由甲方统一配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场内地面楼层的 砼、砌块、砂浆 等本工程所有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运输保管、堆集;完工后对周转材料的修整、清理,按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移交给甲方清点验收,填写验收单据,双方签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的凭据。

  (8)生产性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场地垃圾清理,已完工程的保护;配合项目部迎接上级各项检查进行的各项配合工作;

  (9)有关的零星用工,承包范围内无点工。如发生承包范围外的点工,按小工100元/工日,大工150元/日结算。

  四、工程结算办法

  1、承包单价: 元/ m3 。(建筑面积按现行定额计算规则按实计算)

  上述合同单价一次性包干,该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种涨价风险、窝工费、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一切费用。

  2、合同总价 元。

  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按实结算,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增加费用超过总合同价款 按实计算 以上部分费用或每份变更单增加费用以上部分费用甲方予以调整;对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减少费用的,甲方据实扣减。如本工程合同价款中所包含的某些工序和工作内容非乙方完成时,结算中扣除。

  双方约定从合同价款中拿出3% 作为工期、质量、安全、文明、配合等考核费用。如果乙方发生质量、工期、安全、文明、配合达不到合同要求,则扣除上表中相关单价,扣减本考核费用并不影响在乙方发生工期延期、质量事故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结算程序:

  (1)工程完工验收后,乙方向项目部提交结算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加工材料的领料单、退库单;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甲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变更资料;

  (2)项目部初审,项目负责人签字;

  (3)公司经营部复审,填写工程款结算单;

  (4)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5)工程款结算单送交财务部。

  注:无材料领用单的按甲方实购量视为全部领用,无退库单的按领用单数量视为全部领用,按此进行限额领料核算;无质量鉴定、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期评审合格证的扣除该项价格。

  五、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工程每月按1000元/人﹒月支付生活费,工程款年底付至已完工程的90%。

  2、在业主工程款不到位情况下,甲方可酌情减少付款数额。

  六、材料的供应和管理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工程用的主材和周转材料按用料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由乙方根据规定提前半月提出用料计划,并对材料申供量不准确造成的窝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富余浪费等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剩余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处理,一旦发现除追缴外,视情节将对乙方处以材料市场价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在乙方的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3、限额用料:

  (1)材料领用必须填写领料单,材料多余可以退库,不能使用的按废料回收不计入退库数量。 商品砼、砌体材料、砂石、水泥 等甲供材料到场后,供货数量由乙方负责人(或代表)同甲方人员一起验收并签字。对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拒绝领用,不得用于本工程,一经使用的材料视为合格,乙方对此负责。

  (2)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实行限额用料,砼和砌体等根据图纸,联系单按实计算分析,商品混凝土如超过1%的损耗率,砌体块超过按配比的损耗率,砂石超过按配比的损耗率,水泥超过按配比的损耗率,由乙方赔偿。(限额用料的种类和数量根据项目不同另行确定。)超用部分材料由乙方承担,节约部分材料,甲方按节约额的奖给乙方。

  七、工程质量

  1、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达到100%标准。

  2、乙方必须配有专职质量员 ,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专职质量员必须立即组织整改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分项验收工程:各分项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甲方验收;经自

  检或甲方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立即返工,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两次验收不合格,给予乙方一次性罚款 元。

  4、乙方在施工每一楼层、部位或构件时,必须认真执行混凝土施工规范和振捣要求;正确使用振捣机械;确保混凝土浇筑密实、构件截面准确、表面美观光洁。如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发生构件露筋、蜂窝、麻面和孔洞,除由乙方负责修复外,甲方视情节轻重每次向乙方处罚款 元;由于乙方原因砌体面平整度达不到要求造成粉刷超厚,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施工,认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规范和技术交底,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6、各施工班组在各工序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交底,熟悉图纸和掌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图纸服从强标,因图纸没有明确,而强标规定的所造成返工现象的,由班组自行承担,具备了解施工方法和步骤后再下手操作对质量好坏实行奖优罚劣,对完成质量较好的职工班组,项目部给予适当奖励;对于质量不合格自行返工处理外,还要赔偿返工造成浪费的材料费并给予适当罚款,以示警告,其损失数额由现场管理人员估测,填写罚款单签字认可,随借支扣除。

  7、乙方应认真贯彻和实施《班组长质量职责》和《操作工质量职责》。

  八、施工工期

  1、乙方承诺: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配合和满足甲方编排的进度计划,对甲方作出的工期计划调整无条件响应,按甲方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接受甲方及监理对进度的督促、检查。

  2、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的时间安排,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 元,在支付乙方的进度款时,直接扣除。

  3、对于未按月计划与旬计划完成生产任务计划的(包括安全方面、质量方面),将扣除上月借支款的10%作为罚款。

  九、安全、文明施工

  1、进场前的所有人员必须先登记有效身份证,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一寸同底照片4张和外出务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地)(对不执行或延期执行的扣当月10%-20%的工程款)。

  2、必须经项目部进行三级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办理胸卡,方可上岗。

  3、进场后必须遵守建筑行业有关规定,劳动纪律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例,同时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不准上岗作业。违者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退场。若发现未戴好安全帽每人罚款50元/次,未按要求正确佩戴每人罚款10元/次,若未戴胸卡进入施工现场,除责令佩戴好,并处于每人罚款20元/次。

  4、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5、除因安全外设施防护不到位,脚手架、井架、塔机不牢固倒塌等原因外,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杜绝任何人在施工现场、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缆、电线等;不准随意移动或破坏电器设备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若发现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除没收外并处于50-200元罚款。

  7、所有作业人员在现场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者给予100-1000元罚款(如打架闹事、酒后上岗、不戴安全帽、不佩戴胸卡、光身和穿拖鞋等等),严禁内脚手架与外脚手架相连,严禁私拆安全设施,特别是影响作业的脚手架连墙件等,必须向安全员汇报,由安全员处理,否则将给予以重罚。

  8、对于现场双方打架闹事的班组人员、参与谋划、帮手一律处1000-5000元罚款,对造成的人员伤、残、亡均由班组长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提倡抓生产、讲安全,提高每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做到发现有违章、有隐患现象或有损企业形象的行为均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确保在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对举报者给予1000元/次奖励,项目部开会时班组长必须参加,否则罚款1000元/次。

  10、乙方人员如因违章造成安全事故,一次性处理费用五万元一下由乙方负责,一次性事故处理超过五万元,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十、现场管理及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遵守本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积极配合其他班组工作,相互协调,搞好团结,维护甲方利益和做好产品保护等工作。

  2、班组长应经常召开会议,提高每位职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求职工爱惜工地所用物资(如一块砖、一根铁钉、一节木料、一滴水);做到小材大用、劣材优用、废物利用,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

  甲方(签字):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日

  乙方(签字):____ _____丙方(签字):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日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议定事项如下:

  一、 承包名称: 砖厂; 生产项目:生产红砖。

  二、 承包方预交承包砖厂资产损坏、丢失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

  三、 承包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 甲方收取承包金为一年,每年的承包金为 万元整。以下承包金每年一交,每年 月日前交下一年的承包金,如果 月 日前不交承包金,属违约。

  五、 如果砖厂经营不善、砖价不好等原因,乙方不干而违约,甲方会扣掉风险抵押金 万元。如果土区不够,村上负责提供生产砖的土区。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在 年 月 日验收合格后返回风险抵押金 万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义务:提供生产场地、生产用土、轮窑、生产用房、办公用房、机井、变压器、水泥电柱、机器生产工具物资等资产详见 资产交接单,甲方不提供交接单以外的任何物资,提供期限为连续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方式。

  2、 权利:甲方有权定期监督轮窑、厂房、机械设备的维修和管理。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上缴国家税金、土地使用税费、环境污染费、水电费、水资源费、水土流失费、管理费(凡属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收税费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对生产资料负责保管维修。

  3、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维修好轮窑、厂房、机械等设备。

  八、 以上事项望双方执法守法,遵照执行,不得违约,谁违约谁承担责任,否则追究刑事责任。

  九、 本合同未列入事项,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十、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 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畜牧养殖业生产,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位于______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进行畜牧养殖经营,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交纳方式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交纳方式为每十年交纳,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交纳前十年的承包费,其余费用交纳时间为十年后的____月____日,余款依次计算,甲方收款须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殖用的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房屋建设,甲方需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2.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养殖业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4.甲方应当保证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建房、养殖投资、及附属物投资等费用),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进行畜牧养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按约定交纳承包费用。

  4乙方有自主养殖业承包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殖土地,应偿付违约金____ 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无法继续承包经营,经证实后,双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建房、养殖投资、及附属物投资等费用甲方应当偿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给乙方经营,承包山林合同范本。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计 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 万元,下欠两万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月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 2、 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 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 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 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章):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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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需要,特将职工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订下列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提供燃料、水、电;提供厨房、现有厨具。

  二、乙方负责①原材料的采购、加工、烹饪;②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体检、工资福利待遇;③承担采购流动资金,厨师厨工住宿。

  三、在乙方进场时双方对厨具进行盘点,甲方现有的厨房设备免费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自然损坏除外)。

  四、在乙方进场时,乙方自行置办蒸饭柜,在合同解约时,乙方可带走自己的厨具,或者折价卖给甲方。

  五、甲方员工餐费伙食标准为:每人每天 餐 元,分别为中、晚餐各元,中、晚餐乙方各提供 荤 素 汤,共 菜 汤,供甲方员工自由选择。米饭、例汤任吃,不限量供应,但不能故意浪费。乙方每周提供一次凉茶或糖水,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每人每餐的肉类份量为1.2两,蔬菜类份量为6两,米饭份量为4两。

  七、乙方应保证食材肉类(鸡、鸭、鱼、排骨、猪肉、牛肉、羊肉)、鸡蛋、蔬菜等的新鲜性和多样性。

  八、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随意将剩饭、剩菜倒在地板或桌面上,而应倒在乙方指定的.潲水桶里,食堂的潲水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对餐具、厨具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并随时保持餐厅、厨房的清洁卫生。

  九、甲方员工自己吃饭装菜的餐具、食具自行清洁消毒。

  十、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灵活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按时开餐,并做到饭热菜香。

  十一、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数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合同。

  十二、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十三、乙方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数量,把好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油的卫生。乙方在承包甲方饭堂期内若发生食物中毒现象,经权威机构调查确属乙方责任,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

  十四、采取报餐制度:甲方每天向乙方预报次日的就餐人数,以方便乙方的采购和备餐。甲方员工有权停餐,停餐后的餐费不计。乙方提供给甲方公司专用的饭卡,甲方员工凭饭卡打菜。

  十五、节假日乙方按照甲方的作息来准备饭菜。

  十六、结账方式:先吃饭后付款,伙食费用先由乙方垫付 天后同甲方结算,乙方每月与甲方结算一次餐费,以甲方报餐人数为结算依据。甲方须在结算餐费后 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的方式付清上月餐费给乙方。(注:此餐费不含税金,如需税票,税金由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厂规,乙方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以免影响甲方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甲方员工未经批准,亦不得进入厨房重地。

  十八、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同自动生效。合同合约期间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约,须与对方协商同意,并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原因而单方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一、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一)税收风险分析

  在实践中,由于水电费用都是由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委托其开户银行进行代收,实际承担水电费用的主体是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电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用,往往是由水表和电表的所有权人建设方或甲方进行代缴,并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应给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缴。 这中由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水电费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无法扣除建设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电费。因为,施工方承担的水电费用,由建设方进行代扣代缴,而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的发票台头是建设方的名字,建设方把该张发票交给施工方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国税发[20xx]40号和 国税发[20xx]80号文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票和非法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企业取得的发票没有开具支付人全称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申请退税。因此,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收取水电费用后,开具发票台头是建设方名字的发票,该发票给予施工方入账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二)控制策略

  为了控制和化解建设方代施工方扣缴水电费的税收风险,应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与建设方在签定建设总承包合同时,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方代施工方缴纳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水电费,并与今后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时,从工程结算款中进行扣缴。建设方必须把扣缴的水电费发票或水电费分割表和扣缴的水电费发票复印件交给施工方进行人账。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税风险及控制策略

  所谓的“甲供材”是指建设方(或称为甲方)基于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从事施工的考虑而由建设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一种建筑工程现象。由于“甲供材”分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装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装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问题,对甲方和施工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现分析如下:

  (一)建筑施工合同[①]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甲供材”的营业税风险体现在施工方没有就甲方提供给其进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价格没有并入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设方或甲方购买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肯定把材料发票开给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购买的建筑材料提供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施工,在实践中,大部分施工企业就“甲供材”部分没有向甲方开具建安发票而漏了营业税。例

  如,甲方与施工企业鉴定了一份100万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价款为40万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施工企业向甲方开具的建安发票是60万元而不是100万元,如果开具60万元建安发票,则施工企业就是漏了40万元的营业额计算建筑业的营业税,应该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就没有营业税的税收风险,为什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基于此规定,除了装饰劳务以外的建筑业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设方或甲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否则存在漏报建筑业营业税的税收风险。 另外,有些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会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这也存在营业税风险.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价款为3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70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可能会与甲方签订70万元的纯建筑劳务合同。这样的话,施工企业只收取了甲方70万元劳务款,肯定开70万元的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必然会以其购买材料所索取的30万元材料发票和70万元的建安发票入账,这样的合同和账务处理处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补交30万元材料款作为计税依据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风险

  “甲供材”中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由于没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发票而不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购买的,材料供应商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了甲方,在实践当中,施工企业基于营业税风险的控制考虑,往往会把“甲供材”中的材料价款和建筑劳务价款一起开建安发票给甲方进行工程结算。例如,一项100万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购买的材料为40万元,建筑劳务款为60万元,施工企业必须向甲方开具100万元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才不会有40万元材料款漏缴营业税的风险。可是,施工企业开出100万元的建安发票,必须按照100万元记收入,基于此,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没有40万元的材料发票成本,尽管实践当中,不少施工企业会凭从甲方领取材料的材料领料单和甲方购买材料发票的复印件进成本,但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当局是不认可材料令料单和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票复印件进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缴纳40万元乘以25%的企业所得税。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对施工企业来讲,企业所得税风险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甲供材”中的税收风险问题,施工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二方面来规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签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须给予甲方开具包含甲供材营业额的建安发票进行工程结算.而不能与甲方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然后只对建筑劳务款开具建安发票,因为, 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但在工程结算时,工程产值必须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价值,这就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装修企业除外)与甲方虽然签定纯建筑劳务合同时,甲方提供材料的营业税也要施工方承担.。

  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应该争取与甲方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签订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业才不会存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如果甲方不愿意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办法来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业与甲方必须签订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选择材料供应商,有关材料采购事宜都由甲方去操办,但是,签订材料采购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盖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够盖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购款必须由甲方划拨给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果材料采购款直接从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话,则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必须签定三方协议,协议上必须有三方签字,且协议内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购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同时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须对其委托甲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部分,视同收到甲方的预收工程款,给甲方开具建安发票。

  最后,材料供应商必须把材料销售发票开给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给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对施工方会购买劣质建筑材料的顾虑,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但是,这种操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基于此规定,甲方如果与施工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那里购买材料。然而,该条规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为保护施工承包者自行购买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干扰所进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从中赚取材料差价的好处,与甲方达成协议按照以上分析的四个步骤进行操作,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同时,对甲方购买材料部分依照税法履行营业税纳税义务,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业)在与甲方签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弃购买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购买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个步骤操作起到规避“甲供材”给施工方造成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另外,还要避免二种错误的做法:一种是甲方转售材料的现象。即甲方自购材料,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给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开发成本。然后,甲方再将材料销售给乙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就工程造价合同金额开具建筑业发票给甲方,并缴纳营业税。这种甲方平价买进平价卖出,给施工方开具的发票,表明上看来没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税和施工方有材料发票进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只有销售商品所有权的行为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甲方把购进的材料发给施工方进行施工并没有把材料的所有权转移给施工方,其所有权还是在甲方,不构成销售的法律实质,再说甲方没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或销售建筑材料的经营范围。

  第二种错误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销售发票入账就无税务风险。

  例如,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该我公司以800万元增值税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同时,《中华人民公会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中华人民公会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该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二)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1、税收风险分析

  安装合同的“甲供材”实质是“甲供设备”,所谓的“甲供设备”是指建设方购买设备,然后把设备发给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的经济行为。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中的涉税风险是包工包料的情况下,设备价款和装修材料费用必须要缴纳营业税,特别是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设备和材料款在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还得缴纳营业税,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6号)第三条(十三)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基于以上规定,装饰工程是由客户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可不计入承揽方的营业额纳税,但如果出现由承揽方采购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情况,还是要依混合销售的规定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2、控制策略

  针对装修合同和安装合同中“甲供材”的税收风险问题,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设备”合同;装修企业必须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纳税人的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必须成立一家独立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设备和装修材料的销售、批发和零售业务,该子公司与建设方或甲方签定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合同,安装企业和装修企业与建设方签定安装合同和装修合同。

  三、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及控制

  建筑总承包合同违约金现象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二是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这两种违约涉及到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风险。

  (一)违约金的税收风险分析

  1、营业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收取违约金的一方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规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第十三条规定:“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16号)文件还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基于以上政策规定,如果建设方违约而给总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总承包方向建设方收取的违约金是一种提供建筑劳务的价外费用,必须缴纳营业税,必须向建设方开具“建筑业”的营业税发票,否则是漏税的风险;如果总承包方违约而支付给建设方的违约金,建设方向总承包方收取的违约金不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不需要向总承包方开具发票,否则是多缴纳营业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建筑总承包合同涉及的两种违约金现象的企业所得税风险,主要体现在支付违约金的一方怎样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收取违约金是否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面两种违约金现象的营业税风险分析,可知,支付违约金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决定支付的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关键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xx年第512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基于此规定,那么对未履约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而取得的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所得,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能履行合同按规定支付对方的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又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总承包合同中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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