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时间:2022-10-05 18:17:22 答辩状 我要投稿

2017年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如果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令一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书写一份不同意离婚答辩状给法律,说明其中理由!以下是小编我为大家准备好的2017年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欢迎参考!

2017年不同意离婚答辩状

  2017年不同意离婚答辩状【1】

  答辩人:潘××,男,1945年11月18日生,住广州市越秀区×××街11号;

  被答辩人:汤××,女,1946年9月4日生,住广州市海珠区×××54号504房。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婚前感情基础坚固,婚后相濡以沫风雨同路走过35个年头,夫妻感情深厚,并已共同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于1968年相识恋爱,经过7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1975年结婚(事实婚姻),婚后感情很好,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呵护备至,对与被答辩人所生的两个儿子疼爱有加。

  这一点,从每个月答辩人都将自己的全部收入交由被答辩人支配可以看出。

  所有认识答辩人的街坊邻里和亲戚朋友都认为答辩人和被答辩人是恩爱夫妻的典范。

  虽然在生活中两人偶有摩擦,但试问夫妻相处怎么可能没有矛盾?牙齿和嘴唇都有碰撞的时候!至于被答辩人提出答辩人有外遇,纯属子虚乌有捕风捉影之事!答辩人虽然因为经营生意得法,事业上平步青云,收入越来越丰厚,应酬也越来越多,由于陪伴家人的时间少了引起被答辩人强烈不满。

  可是答辩人并不像社会上流传的说法和被答辩人认为的那样:“男人有了钱就变化!”,答辩人的一颗心始终在被答辩人身上和在两个儿子身上,他最在乎的仍然是这个家庭!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

由于长期与社会脱节,为人变得敏感多疑,总是认为答辩人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经常无理取闹,答辩人为了维系夫妻感情和家庭幸福仍旧一忍再忍!希望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婚后感情和睦、两人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

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离婚,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请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请,并尽全力向被答辩人做调解工作以使其与答辩人和好如初,遵循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办案原则。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除被答辩人已经提交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尚有以下夫妻共同房产:

  1995年3月以被答辩人汤××的名义向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购买的房产两套,地址分别是:

  1、 广州市海珠区×××街×××路×号楼×××房;

  2、 广州市海珠区×××街×××路×号楼×××房;

  以上房产均由被答辩人于2004年7月5日以¥580,000元的价格转让,有进账单为证。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答辩人名下股票现值¥980,000元,其中¥400,000元是由黄×出借的,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两位儿子均已成年,不存在抚养的问题,故不在本案中要求进行处理。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1X年6月30日

  2017年不同意离婚答辩状【2】

  答辩人:x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江苏xx人,现住太仓市xxx。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x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如下答辩:

  答辩人不承认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

  1、被答辩人诉称的“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一般。

  原被告双方性格脾气差异较大,彼此间又缺乏沟通”、“原告认为与被告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等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虽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通过经人介绍认识,但双方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彼此是有一定了解的,没过多久就重新组合成家庭。

  婚后,双方感情很好,不仅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及父母一起共同生活,而且答辩人拿出了全部积蓄和向朋友借的钱一起交给被答辩人做酒生意,后来被答辩人酒生意做亏了,答辩人也绝无半点怨言。

  双方产生隔阂的起因是家庭矛盾。

  当初结婚时谈好,男方的儿子、女方的女儿与答辩人、被答辩人一起生活。

  嗣后,被答辩人变卦了,除了将女儿、原归前夫抚养的儿子也带来一起生活外,不同意答辩人的儿子户口迁入太仓市xxx,导致答辩人的儿子不能在xx中学就学。

  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被答辩人的父母对答辩人一直抱有成见,嫌弃答辩人赚不到大钱且负担重,唆使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分手后与前夫复婚(手机短信为凭),因为被答辩人的前夫在北京三环内有自有产权房屋,并且还有汽车等财产,经济条件很优裕。

  毋庸讳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父母关系紧张是事实,但并没有实质性影响到双方夫妻感情。

  为缓和家庭矛盾、不忍心被答辩人在答辩人与其父母之间左右为难,答辩人于2011年x月初,就搬出被答辩人家到单位宿舍居住。

  x月10日左右,被答辩人穿着单薄的衣服只身哭哭啼啼突然闯到答辩人单位,当着答辩人单位老板和介绍人的面,信誓旦旦表示离婚是父母所逼,并非其真实意思,愿意与答辩人长厢厮守。

  答辩人不计前嫌,当即答应下来,在自己每月只有2000元工资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化800元/月替被答辩人在xx镇租了一套住房,并添置全部生活必需品,承担被答辩人的一切吃用开支费用。

  第二天,被答辩人父母以找女儿为名,到答辩人单位大吵大闹,同仁皆知,让答辩人脸面尽失。

  答辩人无怨无悔,还千方百计化了5000-6000元托人找关系,给被答辩人在盐业公司找了份工作。

  被答辩人到单位工作刚过一个月,就要求答辩人给其买苹果牌手机,虽然答辩人生活已入不敷出,但考虑到被答辩人在单位同仁面前也需要脸面,就化了4999元给被答辩人买了只iphone4苹果手机。

  谁知三天后,被答辩人竟不辞而别到北京前夫那儿去了。

  当答辩人询问其去向时,被答辩人还谎称到外面去挣钱(QQ聊天记录为凭)。

  出走第二天,被答辩人觉得纸总究包不住火,才给答辩人打电话说:“我们离婚吧。

  这句话犹如五雷轰顶,使答辩人无所适从,极端的想法都曾产生过。

  答辩人的所有努力和付出,换来的是居无定所、债台高筑、人财两空、名誉扫地的结果,叫答辩人情何以堪?

  刚才,被答辩人还振振有词说什么双方没有感情基础,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令答辩人有百口莫辩之痛。

  但答辩人陈述的事实经过,足以说明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请法庭明察!

  2、即便被答辩人离家出走一个多月,现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还是坚决不同意离婚,是因为被答辩人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答辩人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去挽救和感化被答辩人。

  同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尤其是答辩人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岳父母的关系。

  3、答辩人恳求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依法进行调解工作,是能够化解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婚姻危机,从而避免了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发生。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xxx

  20XX年 月 日

  离婚答辩状(不同意离婚)【3】

  答辩人尹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江西泰和县人,住泰和县XX镇XX村四组。

  电话:XX。

  答辩人因与XX离婚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XX婚前感情基础较好。

  答辩人与XX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此后两人谈恋爱有一年多,恋爱期间两人感情较好,也有了较充分的沟通和了解。

  答辩人还按风俗送节礼,期盼幸福的婚姻生活。

  二、XX所称婆媳关系紧张并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且其所述婆媳关系紧张的事实并不属实,大部分系误解。

  答辩人的父母也是尽力帮助答辩人夫妻,不可能破坏自己儿子的婚姻关系。

  当然,由于年龄、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婆媳之间有所误解,甚至有一定的争执,这都是难免的。

  答辩人今后会努力在婆媳之间做好沟通工作,力争化解家人之间的一些误解,努力改善家人之间的关系。

  一、答辩人与XX在婚后的感情尚可,即使有一定的矛盾,也是正常的,尚未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

  由于答辩人长期在外工作,生活紧张,往返不便,加上彼此有时沟通不够,夫妻之间难免发生误解甚至争执,但都是正常夫妻可能遇到的问题。

  小孩出生以后,便以母乳喂养,XX因咳嗽,从小孩出生一个月内便开始到处看病吃药,一直没有好,同时她一直继续看病吃药,不肯暂停。

  因为药的作用,乳汁对小孩的身体有很大影响,小孩的抵抗力很差,出现了拉肚子等症状。

  答辩人要求改用奶粉喂养,XX不同意。

  因为小孩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改为奶粉喂养,但XX对此一直怨恨在心,说答辩人不让小孩吃母乳,是有意疏远她和小孩的感情情。

  对于此事,答辩人认为双方都是为了孩子好,并没有实质的夫妻感情冲突,答辩人也多次向XX说明,希望她能理解。

  XX去泰和住院是答辩人母亲陪着并照顾的(是一个割掉水泡的小手术),后因小孩不习惯医院的环境,答辩人母亲便带小孩回家,之后由她姐姐及母亲照顾。

  当时正当“五一”假期,答辩人因工作关系,要急调北京。

  借“五一”三天假期,答辩人顺道回家看她再去北京。

  答辩人于五月二日到泰和火车站,之后便打的去XX病房,陪她到八点多,因要到五月四号动手术,答辩人便先回家处理一些家务,准备四号去泰和,五号坐火车去北京。

  三号答辩人接到医院的电话并告诉医院四号会到医院的。

  答辩人于四号上午六点出发,九点钟到,手术在十点左右开始,在十一点多完成,答辩人是第一个为XX做手术后的护理工作,忙过一会后,XX母亲和姐姐才进来。

  答辩人陪到中午一点,因被XX姐姐说的气愤,同时要赶回坐第二天十点从井冈山到北京的火车,所以一点多便坐车回去。

  XX在手术完包括她回家休养,答辩人常有发短讯及打电话给她,告诉她好好休养,并定期给她电话,希望能让她早日康复。

  一、只要能互谅互让,今后双方可以改善夫妻关系。

  答辩人与XX感情一直不错,只要互谅互让,今后双方是可以改善夫妻关系的,答辩人将尽力处理好工作及家庭的关系。

  综上所述,答辩人希望与XX白头偕老,恳请法官尽力调解,化解XX的怨气,维持答辩人的婚姻。

  由于工作关系,恐难以抽身出庭应诉,答辩人的意见已在本答辩状陈述,同时,答辩人将委托代理人应诉。

  望法官理解,谢谢!

  答辩人:

  二〇XX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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