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

担保协议书

时间:2024-06-09 08:51:38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优)担保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担保协议书

担保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根据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的依据

  乙方与银行于20__年__月__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就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的借款本金______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以乙方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饲养的牛以及其他产品及半成品为甲方提供浮动抵押担保。

  第二条担保物的状况

  乙方是从事肉牛饲养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现有肉牛头,机器设备。

  第三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担保范围之内。包括:

  1)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证人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抵押权的费用;

  4)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的登记

  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由乙方交纳登记费用;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负责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

  乙方向甲方设定反担保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甲方为乙方担保的银行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予归还;

  2)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乙方将贷款挪作他用;

  4)乙方饲养的牛不足头,或总价值不足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乙方的承诺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乙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乙方的下列事件:

  1、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已设定抵押等情形;

  2、存在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人;

  6、抵押财产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确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7、其他业已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4)乙方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5)乙方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行使权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贷款的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担保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情形出现,甲方可以与乙方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不足清偿债务,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合同独立性

  本合同所设立的抵押反担保具有独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而无效,亦不因乙方发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交登记机

  关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担保协议书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一、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1、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3、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4、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5、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6、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7、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8、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9、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10、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13、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14、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7、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埋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为了_____________将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第一条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1.抵押物情况抵押物名称坐落权证编号面积评估价值备注

   2.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

  (2)第二条抵押期限

   1.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____年(月),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3)第三条抵押用途

   1.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保证。

  (4)第四条抵押合同与___________的关系

   1.当上述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双方签订_____成立时,本合同和___________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第五条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物的保险单交于乙方,保险期须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6)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第七条特约说明或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抵押双方应到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进行他项权登记。

  (11)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

   2.本合同须经_____________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鉴证。

  (12)第十二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两份,鉴证部门二份。副本若干份,有关单位各执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担保人:(第三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盖章)

  负责人:年月日

  备注:

  担保编号:_________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甲)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项目企业”的名称和主要业务地);_________(乙)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东道国)政府缔结了_________(担保协议的名称),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_________(丙)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以及_________(丁)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下称“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须经本附表a的修改)。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资取得这些股份)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普通)股份;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担保百分比”):

  (1)转移限制;

  (2)征用;

  (3)违约;或

  (4)战争和内乱。

  第4条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担保货币”)进行。

  第6条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担保额”),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备用担保额”)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数额),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国名)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b)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b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1)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并且

  (2)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城市和国家)进行。

  第12条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盖章):_________多边机构(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3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常用电话号码: 常住地: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常用电话号码: 常住地: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借款用途: 。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质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质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或质押物的;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质押的工资卡进行查询和核实;并且在质押期间可以进行取款作为借款人还款。

  2.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或质押权。

  3.在质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工资卡业务(更改密码、报失等)如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要负全部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二部分 抵押、质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工资卡号为 和借款方妻子的工资卡号为 质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工资卡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等情况,同意将该工资卡质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三部分保证条款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工资卡内的所有财产承担担保责任。如工资卡余额不够还清出借人债务的,由出借人长期质押工资卡直至还清债务为止。

  第十一条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作了变动,保证期间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相应顺延,即从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算。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工资卡进行长期质押直至还清债务为止。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按月利率百分之十支付逾期利息,三十日后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50%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甲乙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质押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和密码.2.质押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3.质押人提供的户口本复印件 .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2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 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 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 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 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4

  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则,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怀来县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怀来金运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怀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相应的担保基金存入该账户,为会员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负责对会员资信情况进行入会考察,监督其严格遵守《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章程》。

  3、负责会员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

  4、贷款到期前10日,乙方分别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贷款到期催收通知,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甲方主动代为清偿,其所欠贷款及利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或保证金账户扣划,追偿权由甲方行使,追偿资金用于补偿1保证金。因扣收担保贷款使甲方在乙方保证金余额减少,担保贷款金额相应减少。

  5、借款企业贷款因特殊情况不能归还,向商会提出申请,由甲方全额代偿。

  6、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

  7、甲方自愿按受乙方的监督,有义务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当甲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担保的信用逾期等重大事项,要书面告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甲方注入担保基金后,借款企业及担保手续齐全后,乙方独立对甲方指定的借款企业进行调查、授信,授信额度由乙方根据企业资产决定,享有对会员授信额度的决定权,甲方享有贷额额度的知情权。

  2、借款企业基本材料符合规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乙方原则上对甲方所担保企业给予及时发放贷款。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贷款,乙方享有贷款不予投放的'决定权。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本县城其它商业银行同类信贷产品的利率,按现行规定利率给予适度优惠。由乙方代甲方向借款企业收取基准利率10%的管理费,及时足额存入甲方的账户。

  4、贷款期限由借款企业与乙方协商确定,期限定为一年内。贷款事宜及保证担保事宜按签发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5、在开户、存放、授信、贷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贷款业务按规定审批。借款企业提交手续齐全后,原则在15日内办结。

  6、当乙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变更、政策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时,要告知甲方;由于上述事项发生严重影响到担保业务开展和发展时,允许甲方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二、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审慎原则,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共同监管、密切合作、防控风险。

  2、按商会会员注入担保基金发放5-7倍比例的贷款,具体倍数由甲乙方根据授信客户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3、乙方对贷户实行个人意外伤害风险商业保险管理,乙方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关联人当中的主要经营者办理上限最高500万元,下限不低于贷款本金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的第三联(被保人一联)交由甲方保管;如被保人已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额已满不能投保时,乙方有责任通知甲方,甲方可为其补办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当甲方办完有关保险手续后告知乙方,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被保人在贷款期内发生意外,造成贷款损失由乙方和签约保险公司按协议解决,由保险公司付款。保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担保责任,负责偿还。

  3、鼓励企业履约守信,对于双方评定的A级信用等级企业,甲乙双方将在利息上按政策规定适当优惠。

  4、甲方在申请办理上级补偿项目资金时,乙方需积极的帮助和支持。

  甲乙双方共同对会员企业所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用款动向,在发现会员借款企业有不良行为时及时沟通,加强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借款会员企业信誉度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贷款比例和期限。

  上述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原则协商解决。

  今后遇有国家金融经济政策调整时,调整以上协议内容。

  本协议书有效期暂定两年,一式份,双方及各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5

  经中国农业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 贷款 元。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 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方担保

  借款单位(人) (章)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贷款方 公证单位

  贷款单位: (章) 公证机关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担保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投资资金尚未回笼等原因,不能如期偿还_______年___月____日与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借款,需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经审查,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各项:

  一、乙方根据_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流动周转资金借款人民币应于_______年___月____日到期。截止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上述借款本息尚未偿还,现约定延期到_______年___月____日偿还。

  二、延期后的借款利率,按原《借款合同》中约定利率执行。

  三、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__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四、展期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继续履行,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约定延期到期之日起贰年。

  五、本协议从甲、乙各方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借款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份,由甲方乙方执有,保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7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期限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始至 20xx 年 xx 月xx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8

  一、乙方对所签订《非名单制中小企业集团用户入网担保函》中部分用户(后附“华诚公司担保明细”表格,以加盖公司公章与法人名章为我公司承认担保用户)所承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这些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电信合同约定时,乙方不承担该担保函中任何条款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二、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用户以外的其他用户违反与甲方的电信合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张承担担保责任。

  三、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乙方主张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责任,应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户的数量承担每位用户5000元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查询费、交通费、复印费、打印费等各项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担保明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

  致:

  本人___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__市分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主体为福建__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武夷山___房产,抵押金额:___万元人民币),因贷款必须涉及到公司法人___与爱人___文件签署问题,本人承诺,公司法人___与爱人___如因签署本贷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公司法人___及爱人___无关,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本承诺函有效期限:

  1、本贷款合同到期自然终结。

  2、公司法人变更,由新法人承担责任,原法人责任转移到新法人,本承诺终结。特此承诺!

  (以上空白)。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担保协议书9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特别提示:________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认真理解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在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定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用途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属民间借贷行为。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________。

  1.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1.4严禁将借款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第二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2.1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自月起至月

  第三条借款利率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________月利率百分之%,自实际提款日起计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

  4.1还款方式:________按本合同所载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并结清所欠利息。

  第五条担保

  5.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5.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5.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5若甲方未按约还款,丙方应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代偿,代偿的范围: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6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时,乙方有义务配合丙方。

  5.7乙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8甲方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乙方申请展期,若乙方同意展期,丙方继续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6.1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还款,但在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除外。

  6.2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6.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次日内通知乙方。

  6.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6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6.7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7.1有权对甲方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2有权对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为实施任何法律不禁止的措施;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其违约情况;有权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举报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信用报告》;有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实行公告催收。

  7.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约定日提供贷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8.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的,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维护和追收债权。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为债务总额的50%;

  8.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________

  8.3.1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8.3.2不配合、拒绝接受乙方的监督;

  8.3.3未经乙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8.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乙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8.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乙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第九条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________

  9.2.1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9.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担保协议书10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XXX(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1.1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____________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整(________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贷款出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甲方帐号如下: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第5.2条、若甲方和贷款人批准乙方贷款展期的`申请,则展期期限在半年内(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6%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付保费。

  第5.3条、若该笔担保贷款发生逾期,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还须每天按担保贷款本息余额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到贷款本息还清日止;若该笔贷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偿,则从代偿之日起,乙方按代偿款金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5.4条、对于甲方代偿后因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交通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反担保措施

  第6.1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权利的实现。乙方或为乙方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须和甲方另行签定反担保合同(具体措施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相关反担保合同),其中:____________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按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未办妥反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第6.2条、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作为上述借款的反担保,如甲方代偿乙方债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6.3条、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担保形式如下:

  1、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第7.1条、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诺和保证:

  A、从甲方开出担保函之日起,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反担保责任;

  B、按甲方要求及时按月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及反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其他所有资料;

  C、乙方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加重担保人的责任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D、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进度或经营及购销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a)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情况;

  (b)发生任何一种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变更,股权变动;

  (d)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e)变更单位名称、章程或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它重大事项;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及其他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款项的实际使用,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____________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救济

  第8.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缔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8.2条、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9.1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9.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10.1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11.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1.2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及指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12

  甲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甲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为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为XXX申请贷款担保的请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签定如下贷款担保协议:

  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原则,开展贷款担保合作,合作期限三年,在合作期限内,乙方不得与其他金融机构形成新的.合作关系。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申请贷款的客户,由乙方推荐,经甲方指定管辖内信用社考察符合条件的,自受理贷款申请值日起,在《贷款通则》规定的时间内将贷款办理。

  2、贷款到期后,客户不能按期归还时,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账户或变卖该客户的生产设备、汽车、家庭财产归还贷款。

  3、对客户贷款申请核实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将账户开立在甲方指定的信用社,所收、支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

  2、为该客户提供贷款担保,承担风险。

  3、向甲方提供该客户可变现资产作价折合款项,资金实力和偿还贷款能力。

  4、贷款一经发放,汇入该客户账户,与甲方共同对贷款进行监督使用,贷款只限于搞运输经营,不得挪做他用。

  5、对该客户贷款,除乙方担保外,该客户可变现的资产一并担保。

  6、对该客户可变现的资产实行逐项登记、编号、建档,在未还清贷款本息前,担保资产一律不准变卖。

  7、负责每季度督促该客户的贷款结息,直至贷款到期归还本息。

  8、负责贷款逾期后协助甲方对该客户可变现资产的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1、乙方未能按要求在信用社开立账户,挪用资金,随意卖出可变现资产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向乙方所担保的该客户发放贷款的。

  五、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担保协议书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学校: 我是_____学生的_____(直系亲属),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高校制定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协议和相关规定,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保证 同学按时还本付息,我承诺并担保以下事项:

  1、按照_____同学与学校、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等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足额返还贷款本息,如未能履行同时承担罚息。

  2、我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址、联系人和电话、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真是有效。

  3、在_____同学未履行《借款合同》和有关协议,不能按时返本还息时,我将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XXX同学的工作,促其返本还息及罚息。

  4、在_____同学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罚息时,我自愿并愿意为其担保,承担 同学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的赔偿,并按有关规定,按时将贷款本息及罚息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不能履行以上担保,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担保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

  系电话、手机号:

  年 月 日

  第二担保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4

  交通银行_____分行:

  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项目签订了第_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第_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_元整的第_____号保函(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们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2.如乙方未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而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以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义务而获得的求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8.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5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9.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10.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贵行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发日期: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

担保协议书15

  个保字第 号 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 (以称债权人) (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 (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 《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则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则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则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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