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物价局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15 13:19:1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物价局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价局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价局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

  针对液化气价格波动过大且一直居高不下的问题,根据《国家、省发改委、市物价局关于立即开展液化气价格检查稳定液化气价格文件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的通知》,吉富办字(XX)第231号文件,自去年底以来,XX市XX区物价部门稳定了市场价格。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有效维护瓶装液化气市场价格稳定。

  1、加强液化气价格监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回落。液化气等重点商品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应定期、定点、专人监控,并根据监控情况分析变化原因,判断价格走势,采取相关措施。

  2.密切合作,共同监督。对瓶装液化气体的供应和价格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哄抬价格、短缺资金、变相涨价、不规范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企业在明码标价等问题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后,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统一瓶装液化气配送明码标价的内容。整改后,所有瓶装液化气供应点均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宣传工作。

  3.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检查与帮助相结合,加强价格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针对违规经营者,区物价局采取提醒、诫勉、限期整改、说服、警示等方式。,督促和引导他们加强价格自律,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4、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和宣传价格趋势、信息和政策,提供市场趋势预测,让群众了解能源市场供求变化,及时消除部分消费者的恐慌心理,稳定群众消费心理,确保人民生活稳定和价格稳定。

  5.通过市、区物价部门的努力,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价格(13.5kg/瓶)从最高价118元/瓶降到了78元/瓶。春节前后,中心城市液化气销售价格处于全省较低水平,低于新余、宜春、赣州,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二,存在问题

  1.目前x x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是全省最高的。联合体的集丰站、长岗路配送点价格提高到78元/瓶,新深港河东价格提高到70元/瓶,滨江燃气配送公司配送到82元/瓶。因此引起了公众的不满和领导的关注。目前,国际原油价格已从147元/桶上涨至40元/桶以上,3月19日石油输出国组织价格为44.71元/桶。液化气作为副产品,也从去年最高的7000多元/吨下降到3000多元/吨。3月19日,全省市区液化气均价为69.28元/瓶(13.5公斤),最低价为55元/瓶。以九江炼油厂3月13日液化气出厂价为例,出厂价每吨3480元,外加28元吨的充装费,运费为450-500元/吨。74瓶可按135 kg每瓶灌装,每瓶成本54元。如果按省均价(69.28元一瓶)卖的话,应该有相当的利润率。

  2.瓶装液化气在中心城市的配送形成垄断经营局面。市区内有8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司注册经营的加油站,但实际经营的只有2家,一家是沈心港,另一家是以吉峰加油站(俗称财团)为首的7家加油站。市区最好时期,每天灌装400多瓶,香港新增100多瓶,合并200-300多瓶。个体户加油站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大部分都是在两三个经销商手里进货,进行现金交易,没有进货发票,没有建立购销账户,内部管理混乱。

  3.市区大部分液化气配送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供气人员的登记和培训基本处于混乱状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

  4.经销商普遍反映税务负担过重,质监部门收取的检验费过高,经营企业难以承担。

  三.对下一步的建议:

  1、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的通知》精神,坚持& ldquo政府引导,合理设置,市场调节,为人民服务& rdquo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液化气企业,使中心城区液化气经销商不少于3家,允许其跨区配送,在城区合理设置标准化配送网点,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局面,打破垄断,将城区液化气价格降低到合理空间,保持价格稳定。

  2.降低收费标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液化石油气是一种特殊商品,涉及国际民生。其价格的波动受到群众和领导的关注。所以相关部门要着眼大局,站在& ldquo三包一升& rdquo,各司其职,重点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的管理,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加强管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对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可以减一点,可以免一点,尽可能减轻企业负担。对于不能正常经营的加油站,允许企业报停。

  3.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分配行为。为了准确了解经销商堆场配送现场的价格情况,城市液化气各配送网络必须建立价格报告。除了购销帐外,还必须设置2-3名物价员,每月定期向物价部门报告物价情况。

  4.共同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监管。以营造高压政策局面为目标,建议政府牵头组织建设、工商、物价、质监、城管等部门近期对市区内经销销售的液化气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瓶装液化气违反质量、重量、价格规定的违法行为。基本条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和关闭其经营资格;对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气源、使用过期气瓶、减少充装、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坚持教学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取消其经营资格;未经许可从事液化气充装、经营、储存的,依法予以取缔。

  5、着力规范液化气企业的市场行为。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供应的液化气必须保证质量和数量,严禁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和掺杂使假,不得变相提价和提价。要建立财务账户,规范业务操作。要加强价格自律建设,自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在调整液化气价格时,要自觉及时做好液化气价格变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共同维护市区液化气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物价局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监测调查报告】相关文章:

物价局对液化气市场价格监测的调研报告11-10

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04-21

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3篇04-21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07-24

液化石油气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12-03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出租合同范本12-14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2篇02-17

液化石油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09-09

最新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