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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12-14 16:58:0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下面的是小编分享的与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应届毕业生公文网!

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

  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一: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也明确把“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列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成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为此,区采取民意调查、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当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真正掌握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当前的现状、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尤其是区划调整后,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区依法行政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实处、深入民心。

  一是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区各级政府和各行政职能部门都比较重视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普遍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部分单位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完善了执法程序、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权力、义务,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与个人升迁、奖惩的“裙带”关系,通过对执法主体严格要求、执法依据客观公正、执法行为以人为本等方面进行整体“亮相”,最大限度地避免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错位”的等问题。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良性发展环境,从而克服了行政工作的随意性,促进了廉政建设,加强了作风建设,提升了民意。

  二是普遍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近几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领导在重大工作决策,推行新的工作方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时,都首先考虑所作做的工作是否合法,从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性。为了增强所属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区每年都要举办各种有关行政法规知识培训、集训班,营造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对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上岗前有培训、上岗后有考核,并将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办事已逐步成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三是真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核心,是提高办事工作效率的根本点,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全面发展的最终目的。近几年来,龙子湖区一直把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作为构建和谐龙子湖区、率先崛起龙子湖区的重要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决策性更加科学。各行政职能部门普遍建立了重要决策分析、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出台重一些新的意见(办法)前,通常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征求下级或其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办事效率明显增强。通过信息公开,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缩短审批手续、时间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尤其是农村实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较好的体现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思想。三是协调和化解矛盾方式越来越灵活。区划调整后,我区增加了两个乡镇,由原来的单一非农城区转变为城乡结合的新型城区,工作性质由原来的单一城市结构向城乡多元化结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用地的征迁,农村各种矛盾随之增加,各种信访、上访问题也不断增加,为此,我区各职能部门也因应形势变化,改变过去那种传统的接待方式,而是换位思考,采取“以事明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是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明显增强。近年来,龙子湖区所属各单位针对行政审批、管理、招工、提升、评优评先都能将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审批期限、承办机构和人员、办理结果等向社会公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知情权,为公正的监督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还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开展执法效能监察,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改善执法服务环境。

  二、依法行政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法律对其刚性约束越来越严和群众要求依法行政管理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种社会矛盾日益突现等多重压力下,实施行政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某些工作常常陷入依法办事困难重重,违法行政屡屡被告等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已滞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一方面各行政职能部门城市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繁重,而另一方面法律法规赋予管理、执法的手段与现阶段严格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比如对占道经营等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整治,现行法律赋予的执法和处罚手段有限,只能是作出警告、没收经营工具,作出罚款等处理,这些执法手段过于软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大难问题。 又如在现行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故意伤害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围攻行政执法机关等现象越演越烈,但是,对这些现象法律又没有赋予任何“特权”,往往对这些问题只能简单处理,执法严了,怕影响安定团结,引起集体性的上访,如果执法不严,既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又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

  二是少数群众的法制意识还不是很强。随着社会的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深入,依法行政不单纯要求执行人员要具备法律素质,更主要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也需要懂法、守法。但现阶段还存在群众的法律意识,守法意识还不高,遇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时,既不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要求来自觉接受处理,也不听执法人员的劝说,甚至有的还扇风点火,希望群众把事情闹大,有地当面就支持违法、违纪人员,反映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法意识不高,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效果,也不利于执法环境的改善。

  三是化解矛盾的方式还相对比较简单。在社会转型时期,尤其是区划调整后,我区由单一的城区结构转变为城乡共同发展的多种结构城区,区域内的利益结构和分配结构出现了新的调整和变化,社会矛盾突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相应地要求对化解矛盾的手段的创新。但现阶段,我区化解社会矛盾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大部分通过信访或事后调处缓解,渠道单一、方法不多、制度不全,还未能健全多种形式的矛盾化解和预防机制。

  三、依法行政的对策

  针对目前我区有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矛盾的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改进执法方式。一方面要从社会着手,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和熟悉法律的内在精神,真正树立起自觉守法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抗法、拒法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意识和严格执法意识,避免行政行为和行政执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建立透明的依法行政环境。凡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先应由法制机构或委托专家、学者进行分析论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应尽可能通过公开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的要办好,对群众反对要一律“下马”。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透明度,建立健全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和支持严格依法执法的行为,使执法人员敢于执法。为此,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对可能会引起社会矛盾的隐患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隐患。同时,还要将精通法律、政策,协调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畅通投诉、申诉渠道,防止矛盾激化,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依法行政情况的调查报告二:

  根据省委和省政协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2015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省政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考察组,分别在省政协副主席夏涛、童怀伟,社法委主任孙建新率领下,赴省国土厅等7家省直部门和省高院及合肥等7个省辖市开展调研,并赴浙江、福建、江苏等3省学习考察。调研考察组共召开40多场座谈会,分别听取相关情况介绍,与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执法相对人交流,走访了乡镇政府,深入到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实地调研考察。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2014年,政府全面启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依法确认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省级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完毕,并于当年在全国率先公布施行。合肥、亳州、芜湖、铜陵、滁州等市对清单制度并有所创新,开始四清单编制工作。到今年7月1日,全省市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公布施行。我省成为全国首创责任清单、率先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的省份,切实做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国务院领导对我省在权责清单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二十多个省市来皖学习考察。

  江苏省积极推行权责编码制度,出台了《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对全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行顶层设计,要求相同的行政权力事项,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权力编码、法定依据等方面实现统一。浙江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精细化管理,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系统,对每一项权力编发身份证,建立跟踪监督卡。福建省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我省积极开展省级行政审批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省级审批部门及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率达100%。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1%,办件提速率52.5%。负责行政审批的重点厅局也都按照政府的.要求,做好了相应工作。省工商局对省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天长市开展了一照三号试点,并在铜陵市和巢湖市开展了先照后证试点,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滁州市经过七轮流程再造,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审批快,基本实现行政审批一般事项一审一批,复杂事项不超过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全部审批流程5日内办结。滁州市行政审批工作受到国务院的肯定。

  福建省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了行政审批委托制度,先后赋予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等重要经济增长区一批省级投资审批权限,除特殊审批事项外,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下放自贸试验区。江苏省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是全国第二个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省份。

  (三)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扎实推进。我省积极探索推进横向综合执法,着力破解执法领域权责脱节、争权诿责,力量分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城管、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已经实现市县区全覆盖;10个设区的市、80个县(市、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合肥、芜湖、铜陵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利用信息化平台,已有7+x模式向11+x模式拓展,综合执法功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福建省在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开展凡属市场监管领域均实行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主体,设立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建、国土、环保等8个方面职能;组建市场监管局,建立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的市场监管体制。江苏省所有省辖市和县(市)已经全部顺利开展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了市县区全覆盖。去年,江苏省级政府批复了常熟市在所有建制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由各建制镇政府集中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今年,江苏省又批准苏南的全部县(市)和苏中的部分县(市)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等基层延伸。浙江省在嘉兴、舟山两市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横向集中,将执法范围向乡镇街道纵向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逐步推进基层执法由管辖执法、不告不理向派驻执法、日常监管转变。

  (四)行政执法监督得到加强。省市县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群众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芜湖市开通了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心声网站、政务微博等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去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5736个单位,审计后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6.52亿元。全省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4686件,处分行政监察对象4207人。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制度+技术监督模式推动了行政执法公正透明。2014年9月,合肥市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入全面运行阶段。数字化城管创新模式,实现了城市精细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便民管理与依法规范管理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亳州市利用大数据技术,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将全市2878项权力事项,颗粒化为10305项子项,公共服务501项,并配以相应的责任,借助网上平台,对权力运行实现全过程、标准化、自动化运行和具体操作的监管,使互联网+形成了审批透明化、痕迹数据化的管人管事制度,创建了权责一致、监察高效的新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将过去的群众跑腿、干部跑腿变成现在的数据跑腿过去的面对面审批变成现在的不见面审批过去的办事找政府变成现在政府帮办事。

  浙江省以技术手段保障执法标准化,深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法制化轨道,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等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余姚市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奉化市建立行政问责中心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权制衡制度,强化监督和失职问责,形成信息收集处理、反馈评价全环闭合的循环模式,着力保障执法公正严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强;严格遵守行政规则和行政程序的意识也不够,仍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行政执法培训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仍需提高。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待完善。目前,仍然存在着城市综合执法依据不充分,主体不明确,执法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县级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合一后,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运转不顺畅,权力下放和权力承接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基层执法任务倍增,技术装备却很落后,执法力量也很薄弱,编制、权责、经费保障不匹配,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在基层尤为突出。执法标识、服装不统一,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婆婆过多,形成县级市场监管局以一对三的特殊管理体制,基层疲于应付。

  (三)行政执法态度及执法规范仍需改进。执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时有发生。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少数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肆意妄为,违法现象经常出现。行政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执法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纠错机制。行政裁量权过多、过大、过宽、过滥的现象普遍存在,缺少严格、精细、准确的行政裁量权执行标准,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和高端的技术监管手段。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和权威,行政执法过错追责不及时、不到位、不严厉。全省统一的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尚未建立。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内做法和外省经验,调研考察组提出以下建议:1.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2.以地方立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4.推动清单制度向纵深拓展。5.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三局合一改革。6.大力推进综合执法。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9.推进两法衔接制度化建设。10.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1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2.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13.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14.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环境。(具体建议内容见省政协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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