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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管理调查报告

时间:2023-03-21 03:55:1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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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水利工程管理调查报告

  一、引言

2017年水利工程管理调查报告

  为进一步掌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市水利局组织调研组在全市开展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现状调查。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状

  (一)全市水利工程概况

  据我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显示,建国以来,我市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5.95万余处。蓄水工程7828处,总蓄水量23亿m3。其中,涉及农业灌供水骨干工程的小(二)型以上水库500座,水库总库容6.1亿m3(中型8座,总库容2.60亿m3,小(一)型94座,总库容2.34亿m3,小(二)型398座,总库容1.16亿m3),蓄水能力4.46亿m3;山塘7030处,蓄水能力5562万m3 。引水工程13941处。提水工程(泵站)2444处。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工程1.37万处。全市水利工程除发电用水外,每年向全市工、农业及城镇供水17.07亿m3,有效灌面积245万亩。

  (二)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管理运行现状

  1、水库工程

  水管体制改革情况:按照国办发【2002】45号和省府发【2004】19号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其中,8座中型水库全部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受地方财政支出困难影响,全市完成了29座小(一)型水库改革任务,占应改革94座的30.85%,其中,习水县5座、桐梓县4座、正安县3座、道真县1座小(一)型水库全部完成改革工作,市本级完成万里水库1座。遵义县27座完成5座,绥阳县5座完成1座,红花岗区5座、汇川区4座未严格按照规定,打捆成立1个联合管理所。其余各县(市、区)共计55座全部没有完成改革任务。398座小(二)型水库全部没有实施改革工作。

  管理运行现状:由于第一轮水管体制改革没有彻底,改革欠账严重,一是已改革的水库工程编制核定不到应核编制的1/3,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二是维修养护经费到位困难。除仁怀、遵义县到位少量外,其余县(市、区)基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难以落实到位。三是灌区渠系配套严重滞后。全市规划内病险水库全部完成了治理任务,消除了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恢复了水库正常蓄水功能,但由于灌区渠系配套建设严重滞后,渠系水利用率十分低下,无法发挥正常供水效益。据全市初步调查统计,全市小(一)型以上水库规模99个灌区,干支渠改造率不到22.3%,平均渠系水利用系数不到0.4。 398座小(二)型水库灌区绝大部分未予改造,渠系水利用系数更低。四是75座小(一)型与398座小(二)型水库由于水管体制改革没有落实,绝大部分没有明确管理主体与管理责任,安全管理令人堪忧,管理效益难以发挥。

  2、山塘工程

  全市现有大小山塘7030口,由村、组负责管理,但由于产权不明确,管理主体与责任模糊,维修改造投入严重不足。据不完全统计,存在不同病险的山塘5756口,占总数7030口的81.9%,不能正常蓄水的4815口,占总数7030口的68.5%,无法蓄水的2980口,占总数7030口的42.4%。

  3、引提工程

  全市现有引水工程13941处。由于产权不明确,绝大部分处于管理缺位状态。据不完全统计,引水堤坝有5438处不能正常拦蓄发挥效益,7835处引水渠道不能正常引水。全市现有提水工程(泵站)2444处,据不完全统计,有1725处不能正常运行,1015处因机泵损坏而无法运行。

  4、饮水工程

  全市现有人畜饮水集中供水安全与解困工程1.37处,全部为近十年来国家投资建设,解决284.6万人安全饮水困难人口。一是产权不明确,管理主体与责任难以落实;二是水价不到位,无法实现以水养水;三是多数工程水源主要靠水库、山塘和山间小溪流,因水源工程管理不到位,供水无法得到保障。

  5、其它“五小”工程

  由于产权没有明确,根本没有落实管理主体与管理责任,绝大部分处于无人管理、无人投入维修、濒临报废、效益十分低下的现状。政府管不到,基层管不了。

  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

  小(一)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虽上报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但从目前情况看,仍有55座小(一)型未开展改革工作,9座改革未彻底。已改革的小(一)型以上水库落实编制不到测算编制的1/3,且编内人员到位缓慢;“两项”经费中,由于地方财力困难,维修养护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除遵义县、仁怀市外,其余县、市、区、基本无法到位。小(二)型水库未实施管理体制改革。

  (二)第一轮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无一成功范例

  一是97、98年实施拍卖、承包、租赁后,多数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经营者未按照合同履行自身职责,未投入改造与维护,没有加强管理;二是多数工程擅自改变功能与用途,造成了很多用水纠纷与社会矛盾;三是目前大部分工程处于瘫痪与报废状态,甚至有些将工程用作建设用地与耕地。习水、赤水、绥阳等县(市)强力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合同管理规定进行收回,交由村委会管理。

  调查显示,习水县共有小山塘892口,其中,1998将766口进行了拍卖,占全县山塘的85.9%。拍卖后仅有103口山塘发挥效益,占拍卖山塘766口的13.4%,因管理不善,效益不断低下,持续衰减。其余663口山塘未发挥效益,占拍卖山塘766口的86.6%。擅自改变功能和用途(即变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山塘有98口占拍卖山塘766口的12.8%。山塘拍卖后,每年都要产生数十起水事纠纷,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三)水价改革推进缓慢

  一是没有按市场规律将乡镇与村镇集中供水水价核定到位,分类水价与阶梯水价机制没有形成。二是农灌水价无法执行,收取越来越困难,目前,全市骨干工程平均水价收取率不到2.5%,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并实行农业直补后,用水户对水费收取存在强烈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是水改旱非常普遍,供水与水费收取年度加大。其余小(二)型以下水利工程水价根本无法收取。

  四、调查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水利改革步伐

  为了从体制、机制上全面解决农村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抓住中国改革历史性机遇,按照中央与省出台的一系列农村水利改革文件要求,将全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统一出台实施方案,一并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以加大加快农村水利改革步伐。

  (二)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小(一)型水库:要严格遵照国办发[2002]45号和省府发[2004]19号水管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成立国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就近挂靠其它已改革的水库管理单位,或就近打捆成立联合水利工程管理所,全部纳入纯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管理。

  小(二)型水库:纳入准公益性管理,每座小(二)型水库明确1名专职库管员,负责安全与运行管理,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

  (三)稳步推进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一要慎重对待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改革事务,这一改革不但任务艰巨,而且情况复杂,我市习水、赤水、绥阳、遵义等多数市(县)过去的实践证明,采取拍卖、承包、租赁等形式进行改革,无一成功范例,应予慎重对待。二要根据我市实际,建议将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明确给村委会,采取村级管理为主,农业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用水协会管理为辅的多种管理模式。三要加快试点步伐,提供试点经验,尽快全面铺开改革工作。

  (四)加大水价改革力度

  按照“以水养水、搞活经营、服务到位、盘活资产、壮大产业”的水价改革原则,加快集镇与村镇农村人饮集中供水价格到位步伐。与此同时,配合小微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允许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规定,可自行协商确定本组织内的饮水和农灌水价的一系列支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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