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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10-09 14:44:23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调查报告

  一、土地整理项目及权属调整概况

土地开发整理权属调整的调查报告

  项目规模:该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和旱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以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具体规模为:项目区位于茅田乡,项目区面积247.78亩,开发后新增耕地154.39亩。

  项目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47.00万元,亩均投资:2430.54元。 建设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该项目根据恩施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建始县土地利民体规划具体目标(2006-2020年),本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始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建始县耕地面积动态平衡的具体措施。

  茅田乡位于恩施州建始县东北部,属大巴山脉南沿分支巫山东延部分,地处北纬30°38′至30°51′,东经109°46′至109°56,与重庆市巫山县接壤。平均海拔1250米左右。

  该项目区位于建始县茅田乡三道岩,仅涉及茅田乡1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荒草地和有林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预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

  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终目的。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

  表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表2涉及权属调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二、权属调整方案

  1、权属调整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效率和自愿的原则;

  (2)依法保障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土地开发整理的权属管理工作应实行公告制度,广泛征求各有关权利人的意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不得造成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损失;

  (3)因地制宜,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

  (4)有利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尽量保持村界的完整性;

  (5)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

  2、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内土地均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现状与登记发证情况一致,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无边界纠纷,便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整理。

  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1)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土地的领导为组长,乡国土资源局局长及项目涉及的村镇主要领导和项目涉及行政村的村民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原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统一协

  调新地耕地的确权工作。

  (2)土地开发整理前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包括项目区域的确切边界,项目区域内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项目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就现有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对整理后的土

  地进行评价,作为实施土地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

  (4)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参与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于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的原有土地比例,根据路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时埋设界桩。

  (5)从各方面利益考虑,实施土地整理的地块,整理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有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尽量向面积较大者集中。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民耕种,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拥有有限承包权。

  (6)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向全体权利人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承包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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