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时间:2020-10-07 12:43:4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因大量外出而减少,农场出现了“留守现象”。留守妇女是指丈夫在外务工,留守家中,肩负起家庭全部的生活、生产劳动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责任的农村已婚妇女。留守儿童则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的18岁以下农村儿童,他们往往生活在由父母一方抚养的“单亲家庭”里,或由祖父母、亲戚朋友代为抚养,有的孩子甚至独自留在家中。目前,陈官乡妇联组织根据上级要求,深入到村,对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权益保护、身心健康等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具体如下:

关于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一、 基本情况

  广饶县陈官乡总人口2.3万人,其中妇女9850人,由于陈官乡以农业、畜牧业为主,长期外出打工人数比较少,据统计,全乡留守妇女人数为74名,流动妇女人数为125名,18岁以下农村留守儿童4人,流动儿童为8名。

  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特征上,25--49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接近48%。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45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40岁以下的留守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1--50岁的以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三是在职业技能上,绝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职业技术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四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五是在就业意向上,如果出去打工,均想就近转移。

  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留守儿童人数比例较小,统计数据显示,陈官乡初中阶段留守儿童人数为4人,流动儿童初中阶段为2人,小学阶段为6人。二是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隔代监护和上代监护两种类型。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这种隔代抚养的方式,除了“代沟”问题,还容易产生老人溺爱、娇惯孩子的现象。上代监护,即留守儿童”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三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多为中等。

  二、现状及问题

  (一)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在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平日里希望有丈夫的体贴帮助”等。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67%的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60%的留守妇女常常感到孤独。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

  3、文化生活匮乏。留守妇女大多年龄在30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同时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城市难以立足,在流动竞争中被社会选择留守乡村。在农村闲暇时节,留守妇女的文化生活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偶尔打打麻将,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

  4、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普遍提高。调查发现,丈夫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有一定提高,生活质量提升不少。同时留守妇女的对自身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有72.3%的妇女大多能每年做一次体检,少数也基本做到2-3年体检一次。

  (二)留守儿童

  1、生活水平较低。据调查,留守儿童家庭生活条件困难。所调查的陈官乡中心初中是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的每周生活费人均32元,除去吃饭花销,留守儿童几乎没有零花钱。

  2、家庭教育缺失。调查发现,留守儿童主要都是母亲或祖辈进行隔代抚养,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水平限制,无法对留守儿童的知识学习进行适当的辅导,无法担负起抚育儿童健康全面成长的重责。

  3、亲情关怀缺失。多数留守儿童每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由于缺乏有效沟通,导致留守儿童与其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淡漠,他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来自父母的关爱。据学校老师反映,学习不认真的往往是留守儿童,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家长的监视力度不够,他们的学习就无人过问,很容易成为差等生。

  4、安全问题有待解决。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人对儿童监管不利,或顾不过来,或无人照管,而儿童又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容易遭受伤害或侵害他人。

  三、建议及对策

  (一)抓住机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出台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尤其是能使农民能够实现就近劳务输出,使“留守”现象从源头上得到缓解。二是积极引进居家就业。党委政府应加大对外界信息的吸纳力度,多方寻找合作伙伴,努力引进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联系一些例如加工、编织等适合居家从事生产的产品订单,使农村留守妇女能够就近挣钱,有效减轻她们的劳动强度。三是出台有利于农村创业的政策。增设农民创业贷款项目,放宽限制,减化贷款手续,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相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要用好用活政策项目,财政部门、金融机构要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全力配合,使对农村自主创业的资金支持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从调研看,在家创业有资金、有路子,务工人员往往都会选择结束在外务工,回乡创业。

  (二)充分发挥村级妇女组织在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妇联组织能否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服好务,重点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配齐配强农村妇女主任则是抓好基层工作的关键,抓住农村两委换届契机,确保妇女主任在村级组织换届中100%进“两委”,争取政策,合理提高村妇女主任政治和经济待遇,真正做到农村妇女工作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把农村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坚强阵地、温暖之家”。农村妇联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组织留守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定期组织留守妇女,通过看农科片、组织农村娱乐队、开展节日庆祝活动、依托农村阵地建立聊天室等,搭建留守妇女活动平台,把组织的温暖送给留守妇女。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交换劳动是农村在农忙时节普遍采取的方式,针对某些留守妇女家庭劳动力短缺问题,村级组织应该组建互助组织,把农村自发交换劳动的行为转化为有组织的互助行动,村干部身先士卒,对一些家庭特别困难和劳动力特别少的留守妇女家庭给予帮助。三是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创业技能等工作,如农业部门加强农技培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减轻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四是对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农村家庭实行档案化管理。摸清工作对象,建立起相关资料档案,联系经常化,及时反映和解决这些家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充当起党和政府与这部分弱势群体联系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