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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的统计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08 18:27:5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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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的统计调查报告

  近年来,“留守儿童”成为全社会越来越关心的问题。“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在外务工,相互交流沟通少,加之社会、学校管理衔接机制还不十分健全,容易导致“留守儿童”论为犯罪或成为犯罪对象,为弄清“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情况,笔者对我县20xx年至今发生的“流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案件进行了统计与调查,经分析,发现流守儿童犯罪与被害越来越严重,已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的统计调查报告

  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案件的特点

  据本院统计部门与公诉科统计:20xx年至今,本院办理的“留守儿童为被告或者为被害人”的案件共26件44人。

  在起诉的27名被告人中,未成年被告人达21人,占留守儿童48%,其中:14岁到16岁7人占留守儿童16 %,16岁到18岁14人占留守儿童32%;初中留守儿童犯罪11人,占52%,小学及以下被害留守儿童6人,占29%。如郑某某年仅十六岁,才上初一,因父母外出打工,自己跟着奶奶生活,奶奶年老,监护不力,郑某某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多次偷窃他人,最终因 20xx年9月12日盗窃李某某现金200余元及手机一部而被抓获。44名犯罪与被害的留守儿童中,在校学生23人,占52%。如高某某、翟某、雷某、肖某、杜某均为在校学生,且父母外出打工,这些儿童因缺乏监管,聚结在一起,多次拦截学生,威胁搜身,抢走少量金钱。

  被害的留守儿童案件中,性侵害犯罪也占有一定比例,社会影响恶劣。去年至今,该县发生*奸留守女童犯罪5人,占侵害留守儿童犯罪总数的31.3%。这类犯罪比例虽然稍低,但极易得逞,行为人往往利用留守儿童无性防备心理和能力,采取哄骗、恐吓等方式实施*奸,严重影响留守儿童案件的身心健康。如邹某某*奸案,20xx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邹某某窜到本组留守儿童吴某某(7岁)家,见其一人在家,顿生淫念,遂以给水果糖吃为诱引,将吴某某哄骗至家中实施*奸。

  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对所办案件的调查与走访发现,留守儿童的家庭经济普遍比较困难,孩子经济紧缺,容易误入偷抢的歧途。如留守儿童张某某,年仅16岁,在某中学读书,家里有4口人,其父母迫于生计,在深圳打工,留下其现年72岁的老奶奶照顾他,但其父母没有文化和技能,打工收入不高,每月仅寄回200元给他们过生活,张某某手头紧缺,便养成了顺手牵羊的习惯,20xx年6月16日,张某某到某小区玩,见5号楼前停一辆未锁的电动车,便又牵了出来,在街上骑时被被害人发现,一不小心张某将自己牵进了牢房。留守儿童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孩子由于上学路途较远,经常起早摸黑赶路,也是非常危险的。近年来,农村地区*奸幼女案件不断发生,有的受害者就是留守儿童。如:20xx年,彭新镇发生一起留守女童被*奸案件。女孩秦某今年7岁,其父母外出打工,把她寄放在亲戚家里。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安某被骆某骗进竹林*奸。这就说时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不够,未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政府及各部门对留守儿童的管理仍是空白。如:有些学校尚未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村委会也没设立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尚未进行政策性的思考。笔者通过调查认为从存在的的问题中能够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症下药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进行“送法进校园、进乡村”工作,提高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留守儿童犯罪与被害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扎实开展农村治安整治行动。结合“平安建设”活动,开展以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为重点的农村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突出抓好治安巡逻、联户联防、湾院联防,特别要做好学生上学高峰和放学高峰时段及路途、校园地区和网吧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侵害乡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发生。

  三、发挥乡村学校在关爱留守儿童中的主导作用。乡村学校可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记载留守儿童的家庭地址、委托监护人情况及联系电话、 留守儿童父母打工地点及联系方式等,学校可将班主任及授课老师的联系电话号码交给留守儿童、家长和委托监护人,以便联系和沟通情况。同时,学校要多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习、生活乐趣。

  四、加大乡村义务教育投入,发展农村寄宿学校。随着农民工的增多,乡村的生源在减少,有些农村学校该合并的应合并。结合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有条件的农村可以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学校。对无人照看,学习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留守儿童,可鼓励并支持到寄宿学校就读。

  五、畅通农民工子女随农民工就近入学渠道。把农村留守儿童带到父母务工地就近入学,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根本措施。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尽力就近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平等对待,为农村留守儿童随父母进城学习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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