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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出炉

时间:2024-04-07 12:48:42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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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出炉

  2016年1月5日,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发布“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该系列调查开始于2006年,已连续开展9年,本次报告是2014年11月以来,对全国10省(区/市)90所城市和农村中小学校的7736名学生,及1544名家长和99名老师的互联网运用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得到的结果。

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出炉

  调查显示,91.9%的未成年人有使用互联网的经历,远高于我国网民的总体触网率。娱乐游戏、完成作业、查阅资料和放松休息是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56.4%的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在10岁以前。同时,超九成未成年人都在上网时遇到过不良信息的侵扰。

  调查还显示,超过四分之三的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手机,其中近九成使用过手机上网,六成以上每天用手机上网一次以上。睡前、课间休息、上学/放学路上和做作业时是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上网的主要时间。聊天、听音乐、玩游戏和看视频是未成年人手机上网的主要活动,分别占72.0%、65.4%、26.9%和24.0%。

  在对未成年人网络交往方面,85.7%的未成年人在网上交流的是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50.9%的未成年人在网上结交到现实生活中不认识的新朋友。正能量和社会和谐的事件是他们转发过最多的信息,占比为58.7%。

  调查显示,多数未成年人还是认为父母更倾向于不支持自己上网,同时,他们已开始成为父母的网络老师,78.5%的父母有向他们请教上网问题的经历。关于上网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和父母的认识比较一致,排在首位的是影响学习,其次是影响视力和身体健康。

  报告认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极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使用互联网,建立一个干净、清朗的网络环境,更显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在互联网管理上多采用行政手段、技术手段、文化手段、道德自律等方式,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效。但是,这些方式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之下,通过立法手段规范用网行为更显必需。

  报告提出,可参考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立法,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青少年受到网络色情、网络欺凌、网络犯罪等侵害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坚持构建良好秩序,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同时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同时,进一步运用行业协会、媒体、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网络服务业自律,完善群众监督、投诉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互联网管理者、从业者和使用者树立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地从事互联网相关工作,共同为净化网络环境、建立绿色和谐的网络氛围而努力,让青少年更好地参与到互联网生活中。

  互联网是人类共同的家园,我们应加强与各国之间的学习交流,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

  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发布——

  建议广泛开展青少年新媒体素养教育,引导他们从小争当“中国好网民”

  调查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种类多样的不良信息,其中63.4%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广告推销,42.2%的未成年人上网时遇到过骚扰信息。木马病毒、谣言、粗俗语言和黄色图片也是未成年人上网时会遇到的,分别占24.6%、24.1%、21.3%和21.1%。52.0%的未成年人表示广告是不良信息的主要来源,视频、游戏、搜索和QQ个人空间也是不良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分别占32.9%、30.3%、28.7%和23.0%。此外,也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在网上交往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网友的网络暴力。

  报告表示,52.1%的未成年人认为门户网站的新闻比较可信,但是,一些门户网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仍经常登载一些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信息、暴力信息等。应加强网络服务业自律,引导从业人员强化法律意识、加强社会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相关工作,共同为净化网络环境,建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而努力。

  报告建议,在互联网越来越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下,应更加重视互联网教育,尤其是新媒体素养教育。建议在社会、学校和家庭中,深入推行新媒体素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科学知网、安全上网、文明用网,引导少年儿童从小争当“中国好网民”。

  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发布

  建议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群体的互联网运用状况,服务他们健康成长

  本次报告新增了对留守儿童的数据分析。调查显示,80.9%的留守儿童使用过互联网,67.9%的人在家里能够上网,两项数据均低于整体水平。10岁以前接触互联网的留守儿童仅占43.0%,相较于城市和农村未成年人,他们首次触网的年龄较为滞后。

  18.2%的留守儿童父母没有上过网,这一比例明显高于8.2%的整体水平。60.3%的留守儿童在网上结交现实中不认识的新朋友,同样高于50.9%的整体水平。

  在使用手机方面,78.8%的留守儿童拥有自己的手机,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2.8%,均略高于整体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课和课间使用手机上网的留守儿童比例分别为12.3%和46.2%,这两项内容分别高于城市未成年人近10个百分点和33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由于留守儿童的特殊性,新媒体对他们而言并不仅仅是提供信息、增长见识的工具,在某种程度上还扮演着精神慰藉的陪伴者角色。同时,对他们用网行为的指导、监督显得更加缺乏。

  报告建议,应进一步改善留守儿童群体的互联网运用条件,也可运用新媒体手段搭建亲情热线,增加老师、家长和留守儿童之间的沟通,让留守儿童更好地感受父母、学校的关爱和温暖。特别是要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组织教育和社会教育多元协同教育和各方互动,促进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发布

  建议加大对服务未成年人的网络文化产品的扶持,努力让孩子们享有“互联网+”

  调查显示,在网站功能上面,未成年人认为课程辅导、在线知识答疑和益智游戏最重要,分别占比52.4%、44.5%和37.8%。

  报告认为,要发挥互联网传播平台优势,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华优秀文化,让中国人民了解各国优秀文化,共同推动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丰富人们精神世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因此,如何依托“互联网+”推出一批贴近青少年需求、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同样应成为必须重视的课题。近年来,一些网络机构纷纷打造影视、文学、动漫、音乐、游戏等多领域的全方位业务,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互联网文化产业同时也得到了带动。互联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变化,对很多领域的创新发展起到很强的带动作用。我们要用好互联网带来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此,该领域的现状、发展情况和创新点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

  报告建议,互联网作为兼容性极强的交流平台,可以为从事相关领域的单位和企业提供广大的合作空间,共同推出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有意思又有意义的青少年专属网站和内容。具体操作层面,从现有相关产业中的一些具有基础和潜力的项目入手,给予支持,可能是相对可靠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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