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

时间:2025-12-15 12:15:5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精】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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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1

  一、主要作用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投资)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独立性原则

  (1) 项目财务专业人员应服务于项目组,但业务上向部门主管负责,确保独立性。

  (2) 保持客观态度。

  2、谨慎性原则

  (1)调查过程的谨慎。

  (2)计划、工作底稿及报告的复核。

  3、全面性原则

  财务调查要涵盖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面内容。

  4、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三、 详细大纲

  第一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简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 公司历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 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 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 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第二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组织结构调查

  1、 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 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 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

  8、 控股子公司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及收入和盈利状况、对外业务往来情况、内资金河谷业务往来情况;

  9、 公司与上述全资附属公司(厂)、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销售上、材料供应上、人事上如何统一进行管理;

  10、 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第三章 供应

  1、 公司在业务中所需的原材料种类及其他辅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应商的.情况,公司有无与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若有,请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3、 请列出各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总采购中所占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协厂商名单及基本情况,外协部件明细,外协模具明细及分布情况,各外协件价格及供货周期,外协厂商资质认证情况;

  5、 公司有无进口原材料,若有,该进口原材料的比重,国家对进口该原材料有无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交易的结算方式、有无信用交易;

  7、 公司对主要能源的消耗情况。

  第四章 金融外包服务企业业务和产品

  1、 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业务描述,各业务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业务所处行业的背景资料;

  3、 该业务的发展前景;

  4、 主要业务近年来增长情况,包括销量、收入、市场份额、销售价格走势,各类产品在公司销售收入及利润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产品系列,产品零部件构成细分及明细;

  6、 公司产品结构,分类介绍公司目前所生产主要产品情况和近年来销售情况;产品需求状况;

  7、 上述产品的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功能和用途、应用的主要技术、技术性能指标、产品的竞争力等情况;针对的特定消费群体;

  8、 公司是否有专利产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护措施;

  9、 公司产品使用何种商标进行销售,上述商标是否为公司注册独家使用;

  10、 上述产品所获得的主要奖励和荣誉称号;

  11、 公司对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将采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产品开发情况。

  第五章 销售

  1、 简述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市场开拓及销售网络的建立历程;

  2、 公司主要客户有哪些,并介绍主要客户的有关情况,主要客户在公司销售总额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户的地域分布状况;

  3、 公司产品国内主要销售地域,销售管理及销售网络分布情况;

  4、 公司产品国内外销售比例,外销主要国家和地区分布结构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长期固定价格销售合同;

  6、 公司扩大销售的主要措施和营销手段;

  7、 销售人员的结构情况,包括人数、学历、工作经验、分工等;

  8、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主要激励措施;

  9、 公司的广告策略如何,广告的主要媒体及在每一媒体上广告费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广告费用总支出数额及增长情况,广告费用总支出占公司费用总支出的比例;

  10、 请列出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名单及主要竞争对手主要资料,公司和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市场上各自所占的市场比例;

  11、 公司为消费者提供哪些售后服务,具体怎样安排;

  12、 公司的赊销期限一般多长,赊销部分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多大;历史上是否发生过坏帐,每年实际坏帐金额占应收帐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赊销客户的情况及信誉;

  13、 公司是否拥有进出口权,若无,公司主要委托那家外贸公司代理,该外贸公司主要情况介绍;

  14、 后“经济危机时代”,对公司产品有哪些影响。

  第六章 研究与开发

  1、 请详细介绍公司研究所的情况,包括成立的时间,研究开发实力、已经取得的研究开发成果,主要研究设备、研究开发手段、研究开发程序、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结构等情况;

  2、 公司技术开发人员的结构,工程师和主要技术开发人员的简历;

  3、 与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开发机构名单及合作开发情况;合作单位主要情况介绍;

  4、 公司目前自主拥有的主要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情况,包括名称、用途、应用情况,获奖情况;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及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及新产品有哪些;

  7、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8、 未来计划研究开发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第七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包括主要设备名称、原值、净值、数量、使用及折旧情况、技术先进程度;

  2、 按生产经营用途、辅助生产经营用途、非生产经营用途、办公用途、运输用途和其他用途分类,固定资产分布情况;

  3、 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设施情况,包括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原值、净值、折旧情况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名称、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进展情况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门的许可;

  5、 公司目前所拥有的土地的性质、面积、市场价格、取得方式和当时购买价格(租赁价格)。

  第八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财务

  1、 公司收入、利润来源及构成;

  2、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3、 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4、 主营业务收入占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构成情况;

  6、 公司前三年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资产负债比率等财务指标;

  7、 公司前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 对公司未来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执行的各种税率情况。

  第九章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主要债权和债务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债权,该债权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银行贷款,该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贷款;

  3、 公司对关联人(股东、员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况;

  4、 公司对主要股东和其他公司及企业的借款进行担保及低抵押情况。

  第十章 投资项目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可行性、立项情况、用途、投资总额、计划开工日期、项目背景资料、投资回收期、财务收益率,达产后每年销售收入和盈利情况;

  2、 投资项目的技术含量,技术先进程度,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和对整个公司发展的影响;

  3、 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主要投资项目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项目情况介绍。

  第十一章 其他

  1、 公司现在所使用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先进程度、成熟程度、特点、性能和优势;

  2、 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经营优势、管理优势、竞争优势、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

  3、 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涉及有法律诉讼,如有,对公司影响如何。

  第十二章 行业背景资料

  1、 请介绍近年来行业发展的情况;

  2、 国家对该行业的有关产业政策,管理措施,及未来可能发生的政策变化;

  3、 该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并介绍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年生产能力、年实际产量、年销售数量、销售收入、市场分额、在国内市场地位;

  4、 国外该行业的发展情况;

  5、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

  6、 目前全国市场情况介绍,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给量、地域需求分布、地域供给分布、生产企业数量,是否受同类进口产品的竞争。

  尽职调查报告2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间的兼并也日趋频繁。人力资源尽职调查作为企业兼并尽职调查的一个主要部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科学而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将直接影响企业兼并活动的成功与否。

  一、尽职调查与人力资源尽职调查

  在企业兼并中,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最初指买方对候选卖方实施的审计,以确定其购买的企业对收购方不存在隐蔽的不必要的风险,后来也指兼并双方相互展开的审计,即同时也包括候选卖方公司对收购方的审计,以确认放弃公司控股权不会给公司股东和员工带来不合理的风险。尽职调查一般在企业兼并双方已达成兼并意向但尚未兼并之前履行的活动,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经营管理尽职调查和合法性尽职调查,它一般采用信息清单法实现调查,通过检查财务报表、评价经营管理和审查法律责任等获得信息。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是企业经营管理尽职调查中的一个部分,虽然占整个尽职调查的比重不很大,但却是一个重要部分。它是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分析和评估,包括对人力资源战略、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质量、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中已有的和潜在的风险及其对企业的影响等,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谈判议价和兼并决策提供有关人力资源的依据,二是为可能的兼并作好人力资源整合的准备,为整合规划和决策提供所需信息。

  二、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的内容

  企业兼并的目标不同,其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的内容模块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可从人员与组织、人员管理和效率、法规遵循情况和企业文化特质四个核心方面予以考虑。

  1、人员与组织

  包括企业人力资源及其配备的基本状况、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计原则等。考虑的调查子项相应包括:组织结构,是扁平式还是传统等级制,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抑或其他混合式结构;人员总数和基本素质情况,指员工总体的学历、能力、工作经历年龄等;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的学历、能力、工作经历、年龄及本企业的工龄等基本情况;选聘经理人员的关键能力要素和标准;职位

  说明书;人员选聘程序,岗位和部门之间的标准操作流程等。

  2、人员管理与效率

  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结构、薪酬管理、激励制度、培训机制、员工发展计划、员工和组织绩效管理、组织运行效率等。

  人力资源管理结构子项主要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人力资源事务的外包;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的加盟和团体交流等。

  薪酬管理的调查子项:工资总额成本、福利成本;基本薪酬和福利制度;薪酬调整情况;工时制度和加班付酬情况;工资支付;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销售人员的奖金佣金制度、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和其他保障等。

  员工培训和发展的调查子项:员工培训制度、目标、年度计划;培训预算和成本;专职培训人员;培训需求评估;培训效果后续跟踪;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中层管理人员的能力评价系统和职位后继计划;对关键人员的能力评估和培训;员工升迁、降职、调动程序等。

  员工和组织绩效管理子项:高层管理人员控制企业整体绩效的方式;企业整体绩效管理系统;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系统和方法;基层人员的考评系统和方法等。

  3、法规遵循情况

  指企业在劳动用工中执行当地的法规情况。与国内企业间的兼并相比,跨国企业间的兼并更重视劳动用工中法规遵循情况的调查。跨国公司将母公司的价值理念传递到在中国的子(分)公司中,它们认为,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规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害,是巨大的风险所在。

  企业法规遵循情况的调查子项: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聘用文件,与劳务人员的聘用关系;基本聘用条件以外的协议;中止或终止聘用关系的成本;平等合法的聘用情况;高层管理人员对环境安全和健康的认识;企业对环境社区和员工的承诺;健康和安全委员会的运作;专职安全人员的配置;内部环境控制;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事故发生率;职业健康检查;重大疾病情况等。

  政府劳动部门对企业年度检查情况;公司的内部审核制度;政府部门、员工或工会对合法操作的质询;劳动争议;劳工争议发生情况等。

  4、企业文化特质

  企业作为组织行为方式,最终在企业文化上得以反映。目标企业的文化适合程度对兼并决策以及兼并整合的成败起关键的作用。

  企业文化特质调查子项:管理模式;领导风格;沟通和决策模式;团队合作;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员工对决策和管理的参与程度;员工表达意见的途径和方式;违纪处理程序和员工投诉或申诉程序;工会组织的作用等。如果是跨国企业间的兼并,还涉及授权程度和本地化管理程度等。

  三、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的程序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过程一般由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准备、调查实施、调查结果分析与总结、调查结果应用四个环节构成。

  在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准备阶段,需要制定调查活动计划、建立调查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或指导、设计和选择调查方法等。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活动计划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目标的制定、调查内容的确定、人员和时间安排等。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小组的建立,并确定小组主要成员的职责。小组成员主要由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和外部的咨询顾问组成,兼并目标企业的各层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会参与被调查的过程。调查小组组长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尽职调查计划,寻求和协调公司内外部对于调查的支持,控制调查进程和结果的有效程度,组织完成调查报告,向尽职调查小组提交调查结果报告和决策支持依据等。组长一般由企业高层管理者承担。企业高层管理者在调查小组中的主要职责是:调动本企业资源,支持人力资源尽职调查计划的完成,提供与调查对象相应的本企业信息和资料,建议决策提案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协助组长具体制定和实施调查计划,反馈调查过程中的要点,建议方案选择和调整,撰写调查分析和总结报告,参与建议决策提案等。外部咨询顾问则跟踪整个调查过程,对计划、实施、分析和总结及应用等系列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依据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目标,设计和选择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方法。一般调查方法有:问卷调查、与有关人员面谈、审核有关人力资源制度、资料、

  记录等。不同的人力资源尽职调查目标,其调查方法会不同。

  在调查实施阶段,调查小组依据调查计划,运用调查方法,如问卷调查、面谈等开展调查,并对调查过程进行控制和调整。在实施调查过程中,有时会遇到调查对象回避或应付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使调查难以得到所需信息,这时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包括对调查内容、调查方式的组合调整、改换角度等应变方法、变换调查人员调查、与目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沟通等,最终达到获取有效信息的目的。

  在完成每项预定的调查内容和类别以后,及时记录调查信息,以甄别关键要素和信息的客观性、真实性,在随后的进程中进行再核实和再调查。

  在调查结果分析与总结阶段,调查小组结束调查活动后,需要对所获得的信息进行提取和分析,并与本企业自我调查得到的.同类信息进行比较,判别是否存在重大的风险或隐患。在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形成调查结果的总结报告。一般分析和比较是采用表格形式,简洁明了。

  在调查结果应用阶段,根据调查报告,判别目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或成本风险,判别其企业文化对兼并整合的难易程度及是否可进行控制,为兼并决策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依据。调查结果应用于兼并后企业组织重组和人员整合、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如薪酬福利制度和员工激励机制等的整合、企业文化的整合等方面。

  四、尽职调查在公司兼并收购交易中的地位及程序的矛盾性

  人力资源尽职调查涉及企业并购后企业文化的整合,因此,尽职调查与并购整合有着非常重要的相关性,其涵盖的内容包括:福利和薪酬计划的整合、劳动力重建、劳动合同、协议及其管理以及领导能力、组织文化和雇佣惯例等诸多问题的管理。

  然而,按照通常的做法,在公司进入兼并或者收购程序之前,没有畅通的渠道获取与这一系列“人”的问题相关的重要信息,而且,在讨论、决策和尽职调查的初期阶段,通常负责综合审视整个交易形势的人力资源代表不能与那些来自财务、营运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同事一同参与商讨。大量的交易活动(包括尽职调查和初步决策,即交易前阶段,真正参与这一阶段交易活动的主要是与公司高级领导人一起的有关兼并收购、公司发展、金融、财务、和具体业务操作方面的人员,从历史经验来看,尽职调查过程中主要是集中分析影响财务方面的综合因素,其中特别是对诸如金融、资产、养老金债务、重大合同、协议等项目的检查,人力资源的尽职调查往往被忽略。

  然而,经研究发现,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失败风险最高的往往是最易被忽略的“人”的问题,如果企业能够意识到人力资源在并购中的价值,尽早关注并购中有关“人”的问题,而不仅仅只是将注意力放在财务分析上,并购的成功机率会大大增加。

  因此,在企业并购中,一定要重视人力资源的尽职调查。

  五、人力资源尽职调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并购有两个阶段的风险点最集中,一个是并购决策前的尽职调查,另一个是并购后的业务整合,其实很多在整合过程中显现风险隐患往往与并购前期的准备是否充分息息相关,因此,并购前期的充分准备是并购及后期整合成功的最根本保证。

  因此,在并购过程中要充分注意下列事项:

  1、知己知彼——实施充分全面的尽职调查

  企业并购复杂,其过程中暗礁四伏,所以在对企业并购前进行细致周到的尽职调查至关重要。并购企业往往会投入大量精力来分析自身和目标企业的资源优势;评估协同效应;预测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判断产品寿命周期,以制定正确的收购价格标准和把握并购时机。这些准备固然重要,但全面的尽职调查还包括充分了解和分析目标企业的各类负债情况;高层管理团队对并购的认同度;并购双方在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甚至组织管控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的差异;潜在的并购整合挑战及风险会在哪里等等。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企业并购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才能在并购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否则,并购企业将来在并购中不仅可能处于被动,还有可能使并购功亏一篑。更重要的是,良好的尽职调查能使并购企业对整个并购案的隐性成本有更为充分的把握,从而对协同增效有更现实的认识。

  在并购中,企业家常常因为过于希望达成交易而回避直面不确定性高的问题,结果解决这些复杂问题便成了整合实施队伍的任务,而他们往往又因为并没有参与初期的谈判而不愿意承担或面对这些风险。这是我们在失败的并购案中经常会看到的。

  2、居安思危——提早制定并购后整合规划

  xxx公司对全球115个并购案例进行分析,有60%左右的并购案实际上损害了股东的权益,购并3年后,新企业的利润率平均降低了10个百分点,究其原因,最关键的因素是缺乏系统的并购后整合计划和执行的无效。

  绝大多数企业在完成了并购之后才开始考虑整合工作,由于整合规划的缺失或滞后使并购后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失去了创造整合效应的最佳时机。在不成功的并购案例中,有72%的企业在交易结束时还没有形成对被购企业清楚的整合战略规划,有60%以上的企业在交易结束时还不能成立高级管理小组,而这种计划和实施上的滞后与并购失败之间形成了很强的因果关系,而且还会使被购企业内部产生混乱和不信任感。

  建立整合的企业包括整合并购双方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薪酬福利制度的调整等等。这些内容不仅帮助新企业尽快进入运营状态,更重要的是建立统一的标准,确保并购双方员工在新的企业里得到平等的待遇。人力资源部应该配合决策团队根据交易进展制定完整的整合规划,确定具体的目标、行动方案、责任方、时间进度表等。只有提前对整合进行规划,才能对整合过程中将会面临的难度及所需资源有清晰而全面地了解。同时,提前对整合进行规划更易获得管理团队的重视和承诺,防止在整合阶段迫于业务的压力而应付了事。

  3、求同存异——构建并购企业文化价值观

  任何并购企业之间都会面临因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整合障碍。如前面所提到的研究结果所示,文化整合是并购当中最有挑战的一环。要想把文化的冲突降到最低程度,就需要建立起一种共同的文化,而非选择任何一方的文化。通过文化整合,并购双方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关系,拓展并购双方员工换位思维,培养双方经理人能接受不同思维方式、能和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共事的能力,使双方能在未来企业的价值、管理模式、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以帮助并购企业更好地实现其它方面的整合,为同一目标而努力。

  在并购仅仅是意向时,人力资源应帮助并购决策者客观地评价双方文化的优势和局限性,分析双方文化差异而可能带来的整合成本,以及双方企业的文化价值交集又是什么。成功的并购通常能够在文化整合的同时肯定各自企业过去的成功文化,让双方企业在未来和过去之间找到平衡。过于急进或由于一方过于强势而导致的否定型文化整合会引发对新文化的抵触。

  联想在并购IBM的PC事业部后,双方的高层组成一个文化整合团队,讨论双方各自的成功中体现了哪些优秀的文化基因,如何将它们组合成超越过去,更为强大的文化基础,并且分析这样的文化调整对双方的员工将带来何种挑战,以及如何帮助员工完成行为的转化。这种成熟的整合理念可以帮助联想更快地吸纳IBM的优秀管理模式,加速业务的整合。

  知人善任-挽留启用被购方的核心人才

  并购后被购企业常常出现人才流失现象。被购企业在控制权转移后,可能使其部分员工担心在新环境下无法适应或利益受损,管理者担心在公司被收购后权力会丧失等。所以留住人才、稳定人才从而整合人才以减少因并购而引起的人员震荡,就成为人力资源整合管理的首要问题之一。

  企业在并购前就要明确“人才”是否是本次并购的目的之一,或者核心人才队伍的挽留将对并购的成功有何影响。并购企业对人才的态度将会影响目标企业员工的去留。如果目标企业人员感觉到继续发展机会的存在,自然愿意留任。

  人力资源部必须配合并购决策者确定挽留的人才群体,同时制定详细的人才留任激励措施。核心人才的挽留激励方案常常成为收购协商中双方关注的焦点。但是,仅有激励方案是不够。在激励支付期结束后,很多核心人员仍然会另谋高就,对并购的长期整合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核心人才的挽留不仅仅只是通过金钱挽留,而需要更系统的管理,如发展计划、内部轮岗、晋升等等获得这些人员对新企业的承诺。

  并购通常会导致管理团队构成的调整,如果不能尽快明确新管理团队,无疑将导致混乱。所以企业应当迅速行动来避免揣测和流言。最高级领导层应当在完成并购后的第一周到位,接下来的三周则要决定最佳的管理方法和制定计划实施的目标,并在第一个月里指定第一层的管理团队。

  并购后的蓝图—持续、透明地沟通

  当管理层在高瞻远瞩地规划并购后的蓝图时,员工往往考虑的是最实际和最基本的问题:并购将如何影响到他所在的部门、他的个人职业生涯和他的工作环境。如何让员工以平稳而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变化,唯一的方法是进行有效的沟通。翰威特建议并购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在并购意向明确时开始制定贯穿并购全程的沟通计划:从宣布并购,到交易完成,到企业合并初期,不同阶段的沟通重点是什么,有谁进行沟通,以何种方式进行沟通等等。

  持续的透明的沟通可以帮助降低员工的恐惧和不安全感以稳定业务。同时,这有助于减少员工的惯性效应。当员工对并购的原因不了解,或不清楚他们应当如何在新企业里工作时,这种惯性效应便会发生,员工们会以他们从前熟悉的方式做事,就像并购并没有发生一样。一旦这种效应形成,再进行沟通,效果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整合过程早期建立沟通特别工作组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助于在员工、客户、供应商和所有其它主要股东中消除疑虑和不确定的感觉。

  尽职调查报告3

  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近几年来,房地产业内的并购活动日益增多,同时并购方所面临的陷阱也越来越多。为尽量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前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

  一、尽职调查概述、作用及流程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其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定义是“通常一个人在其调查过程中寻找合适的法律要求或解除义务时应保持的合理谨慎”。并购尽职调查是指,在并购活动中,并购一方对另一方一切与本次并购交易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尽职调查可以是并购双方的互相调查,一般是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目标企业)的调查。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市场尽职调查等。

  (一)实施尽职调查的作用

  1、有利于评估和规避并购风险。对于并购方而言,最大的风险来源于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并购方将可能面临着目标企业的道德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通过尽职调查,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合理评估和有效规避上述风险。

  2、为确定并购价格和并购方案提供依据。在并购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一般集中在并购价格的确定上,尽职调查有助于估算目标企业的预期价值和确定并购价格。如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目标企业存在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并购方在对各项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后,可作为跟目标企业就并购价格进行谈判的依据,并可在并购协议中加入有关限制性条款等。

  3、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收购工作的完成,仅仅是完成了并购的第一步,收购后的整合是并购成败的关键。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了解到双方在战略、管理理念、经营思路、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然后据此制订整合方案,以促使双方在上述方面尽快融为一体,并留住核心人才。

  (二)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流程

  在房地产项目并购活动中,一个较为规范、完备的尽职调查通常应遵循以下工作流程:

  1、组建尽职调查团队。并购方组建一个尽职调查小组,既可抽调内部的财务、法律、营销、工程技术、成本、人力资源等专业人才,也可聘请外部的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事务所。

  2、签订并购意向书和保密协议。签订并购意向书和保密协议是开展尽职调查前的必要程序。并购意向书主要约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原则、基本内容、后续并购活动安排、排他性安排及保密条款(或另行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等。双方可约定,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通常会约定排他性条款、保密条款等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保密协议中双方需要承诺,为促成交易将相互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约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和种类、保密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免责情形、泄密或不正当使用保密信息的违约责任等。

  3、制订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在尽职调查前,并购方首先要制定尽职调查的目标,并根据并购目的、交易内容等设计制作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然后由目标企业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并购方在收到资料后,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同时要求目标企业及其管理层出具说明书,确认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

  4、对目标企业进行内外部调查。调查渠道包括对目标企业及其开发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审阅书面资料,约谈其管理层和员工;同时从目标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税务、国土、规划、房产、劳动、司法等政府部门,目标企业的开户或贷款银行、债权人、债务人、供应商、客户等,及各类数据库获取信息,调查目标企业及其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合法性等,调查目标企业信用状况和重大债权债务状况等。

  5、形成尽职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在完成对有关资料和信息的调查分析后,应撰写一份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并提交给公司决策层。调查报告应将调查所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说明问题的性质、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特别是对目标企业存在的可能构成收购重大影响的问题提出初步建议和风险提示。

  二、房地产项目并购尽职调查主要内容

  (一)目标企业的主体资格调查

  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查:一是其资格,即目标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是否按照当时的设立程序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注册资本是否已到位,是否在验资后抽逃资金。主要审阅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而且要到工商登记机构查阅其工商登记档案。二是资质,即其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是否在有效期内。主要审阅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二)开发项目的合法性调查

  对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并购目的在于获得目标企业的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权利,因此开发项目的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开发项目是否已取得法律规定的批准和许可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准文件、环评报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及未开发的土地的闲置时间及被收回的可能性。

  (三)目标企业的资产权利调查

  主要是调查目标企业的各项财产的权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设定了各种担保,权利的行使、转让是否有所限制等,以确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企业的财产关系清晰,权利无瑕疵,行使时无法律上的障碍。由于土地是房地产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土地使用权是尽职调查的重中之重。

  1、土地使用权、房产调查。(1)调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土地费用的付款凭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是否齐全,是否按时付清土地出让金等;(2)调查土地的面积、性质、用途、使用期限、规划要点等;(3)调查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房产是否存在出租、设定抵押、被查封等情况;(4)自建的在售房产是否已取得“四证”和预售证等;(5)调查是否存在房产无法取得产权证明的情况。

  2、其他资产调查。要求目标企业提供资产清单,逐一核查,审阅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购置合同、发票等

  3、财产保险情况调查。如投保的财产清单、保险合同(保单)、保险费支付发票是否齐全。

  4、拟收购股权的可转让性调查。包括调查拟收购的股权是否存在查封、冻结、设置质押等他项权利限制情形,也要调查股权出售方与第三方签订的限制股权转让的情形。

  (四)目标企业的债权债务调查

  目标企业的负债和不良债权均会给并购方带来风险,还有或有负债具有义务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和危害性等。因此,对目标企业债权债务情况的调查,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报表上,还要调查其财务承诺、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账外资产负债等。

  1、通过人行贷款卡查询系统查询目标企业的信用报告,调查其银行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检查其公章使用记录及合同文本,调查其非银行借款和对外担保情况。

  2、核查目标企业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应付款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有法律或合同依据。同时要审查债权的诉讼时效及实现的可能性,是否会变成不良债权。

  3、调查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情况,调查开发项目是否已通过环保评估,并评估已经造成或将发生的损失。

  4、要求目标企业就并购日前存在的或有事项和未披露事项出具承诺和保证,承诺内容包括:或有资产损失、或有负债、未向并购方提供的商业合同引致的损失等,并在并购协议中对这些事项的责任归属和保障措施进行约定。

  (五)开发项目的市场前景调查

  1、调查拟并购的项目是否与公司的战略吻合。不仅要考虑自己是否擅长开发拟并购的物业类型,而且要考虑拟进入的区域是否为自己的目标市场。

  2、调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供需、地方购买力、消费者喜好、价格变动趋势等情况,项目的位置、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分析主要竞争对手及项目竞争力,分析项目市场定位及目标客户群体。对于已开始预售的项目,必须到其销售现场考察,了解其人气、销售计划和进度、资金回笼等情况。

  (六)目标企业的重要合同调查

  对公司的存续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交易合同,是尽职调查的重要对象。

  1、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筑施工、营销等成本费用类合同在签订前是否经过立项、招标和会审等必要程序,合同内容是否全面、详尽,价格、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有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的情况等。并根据已签订的合同及其付款情况预测开发项目的成本。

  2、对于已经在售的项目,需审查销售合同中的收款方式,了解到目前的资金回笼情况,并预测今后的现金流入情况;审查销售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法履行的承诺以及其违约责任、可能造成的损失等,特别要关注是否能按合同约定交楼及其违约责任。

  3、审阅目标企业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监管协议,一是了解目标企业的负债和对外担保情况,二是了解银行对注销土地、在建工程等抵押登记的要求,对贷款资金和销售回笼资金监管使用的要求,及还款计划等。

  (七)目标企业的关联交易调查

  1、调查关联交易清单及关联交易合同是否齐全,关联交易合同的履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背离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是否存在现实或潜在的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重点调查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借款,是否已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利率是否高于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已发生的利息是否已取得发票,按有关规定能否在税前扣除。同时要重点调查目标企业是否与其母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品牌输出等合同,其收费标准和合同期限,并决定是否与其协商终止此类合同。

  (八)目标企业的税务状况调查

  1、调查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使用税等的税率(含预缴税率),因为这些与对目标企业的盈利、现金流预测息息相关。

  2、调查目标企业是否享受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关注所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

  3、调查目标企业是否持续依法纳税,纳税申报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偷漏税、拖欠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等问题。

  (九)目标企业的并购审批调查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是尽职调查的必备项目。

  1、调查公司章程“反并购条款”。在审阅目标企业的公司章程时,特别要关注章程中的“反并购条款”,如超级多数条款,即对于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绝对多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确保对本次并购交易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或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该障碍。《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因此在收购前最好能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2、调查目标企业的并购的审批机构和程序。如公司制企业并购应当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通过。国有股权的转让需得到国资部门的审批。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涉及产业政策和企业改组的,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审核;涉及国有股权管理的,由财政部负责审核。并购涉及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及企业性质变更还要取得外经贸部的批准。

  (十)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调查

  1、调查员工总数、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签订、薪酬福利、劳动纠纷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情况。

  2、调查公司高管的职业道德、履历等,审阅其劳动合同是否存在难以解除其劳动合同、职务或者因此需支付高额违约金的条款,调查管理层是否会以各种借口或使用各种手段阻碍并购或并购后的整合。

  尽职调查报告4

  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及还款来源等请款的分析,确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防范虚假按揭等现象的发生。

  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尽职调查报告5

  一、 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进行尽职调查:

  l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内部文件等);

  l 与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访谈(前期进行的仅是初步了解调查线索的口头访谈,在综合评价其他调查信息的基础上将对相关人员做一次综合性访谈,并形成正式的访谈笔录);

  l 向有关部门调取或查阅登记资料(如工商、房产、土地等);

  l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经过前期的调查,本所律师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我们对于与项目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和障碍有了初步的判断,目前访谈和现有资料审阅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细节资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实与调取,并需要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

  在此时,我们知悉委托人与公司在收购方案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式、范围上尚有部分问题存在分歧,且尚未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为避免进行无谓的工作,我们暂停了调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确定本次资产并购项目的最终方式,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 初步判断与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本所律师对东良公司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如下:

  1、 东良公司的延续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2、 东良公司原各下属子公司(粮库)的破产程序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3、 东良公司的主要资产的取得从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对应性较差且部分资产没有产权完整的取得手续(需参考评估报告),但此类问题可通过后续工作加以解决(东良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权利人);

  4、 东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状况与东良公司陈述不甚一致(详见后文);

  5、 东良公司的职工关系等存在一定问题,但按照目前所议定的人员方案,对我方未来影响不大。

  初步结论:本次并购具有可行性,但须公主岭市政府大力支持与配合,且相当多的事项只有政府才能解决。

  三、 前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签约主体

  东良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公主岭市政府,公主岭市粮食局为代表公主岭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资产出售的主体仍应当为东良公司,但应经公主岭市政府(及粮食局)的同意。且鉴于本项目中有大量的事项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变性、拆迁、税收优惠),且考虑到其出资人的地位,我们建议将市政府也列为签约主体之一。

  即最终的资产并购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宜。

  (二)资产的取得

  东良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主要以购买和以物抵债(通过判决)两种方式从原各子公司处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拟出售资产的对应性较差:房屋产权证无法准确一一对应具体房产,存在大量未登记建筑物(因未来范家屯粮库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粮库的未登记建筑物因处于非主要城镇,因此政府应当不会加以处罚)、设施,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无法对应。不排除某些资产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但主要资产应当不会发生,且相关第三方可能也无法举证,主张权利。

  关于资产的价值、盘点情况,应以评估报告为准。

  初步结论:资产处置尚未发现重大法律障碍,应能实现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存在两个问题:

  1、位于响水粮库、范家屯粮库、朝阳坡粮库、双城堡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已被公主岭市政府收回。

  由于该四处粮库原为国有独资公司,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土地。在破产过程中,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即理论上只有建筑物所属的土地为东粮集团所有。

  故土地使用权需要直接从市政府处出让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头谈判的情况看,政府同意出让,价格按照国家定价,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还(需在下一步与政府确认),应无法律障碍。

  2、范家屯第一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因诉讼案件牵连,现有万余平方米处于查封状态。具体处理方式应视诉讼的情况决定,但对未来影响应能解决(在价格上调整)。

  (四)双城堡粮库范围内有属于第三方的房产

  双城堡粮库所属场地范围内有七处房产,已卖与第三方所有,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场地管理与使用,但面积仅为数百平米。

  (五)劳动方面

  1、部分人员未缴社会保险,且还存在缴费记录与实际人员不符的情况,可能为后续的缴费带来一定困难。

  2、劳动合同签署不规范,工资标准和工时标准存在问题。

  建议东良公司与原有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纠纷,对未来新公司影响不大。

  (六)未来需要政府处理的事项

  1、拆迁

  关于委托人规划中的未来拆迁工作,跟据当前的法律实践,我们建议最好由政府牵头进行土地收储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迁难度和成本。

  2、规划调整

  委托人的拟投资项目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所需的规划变更幅度较大,需政府协调。

  3、税收、规费等优惠政策

  4、各项扶持资金的拨付

  尽职调查报告6

  一、公司并购业务中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购是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并购能否一举成功,会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为了增加并购的可行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收购方在决策时一定要尽可能清晰、详细地了解目标公司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在公司并购的实践中,收购方通常是依靠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目标公司的有关内部和外部的情况。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服务性中介机构的一项专门职责,即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必要调查和核查,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专业判断。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在收购过程开始阶段即得到有关目标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所组成的,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的意义:首先在于防范风险,而防范风险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况了然于胸;再次,还可以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对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从而避免收购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或在没有理清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作出不适当的决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尽职调查,因为,风险可能是谈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谈判过程中,甚至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是明确、肯定、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未来的。

  二、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律师是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专业人士。特别是专门从事并购的律师,他们由于专门研究和经办这方面业务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不但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大量公司并购实践已反复证明,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得到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的一方与无律师的专业意见的一方相比,不论在并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主动性及对全局的把握判断、对具体事项的取舍及价格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优势。

  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经验来查实、分析和评价目标公司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通常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本次并购批准和授权

  公司并购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这一产权交易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至关重要的,如交易主体存在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影响并购的顺利进行,重则造成并购的失败,甚至可能造成并购方的重大损失。

  目标公司的资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主要是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等等;其次,若目标公司的经营的业务需要特定的资质证明或认证,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则对上述资质的调查也是尽职调查必须包括的范围。

  在公司并购实践中,并购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不同的收购方式和目标公司性质的差异有可能导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准。对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非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准的情况下,并购才能合法有效。这一点可以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或其他内部文件来了解;此外,还要必须明确收购方欲收购的股权或资产是否为国有资产,如为国有资产,整个并购还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和批准;如果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经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批准。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不仅要查证是否有批准,还要查实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及其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的审查

  在并购中律师不但要审查目标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合法性,还要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其合法性,判断目标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规性。防止出现应股权结构混乱、矛盾、不清晰或其设置、演变、现状不合法而影响或制约并购。

  在前述基础上要进一步审查目标公司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出资的合法、合规性,重点是审查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出资后是否有抽回、各种形式的转让等;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审查的范围包括: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评估作价、移交过程;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有效期及评估作价、移交过程,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须法定手续,是否无异议及其它情况。

  3. 目标公司章程的审查

  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是体现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近年来随着公司并购活动的发展,在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作为一项重要的反收购策略也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大港油田收购具有“三无概念”股--爱使股份即是较为典型的案例之一。针对此种情况,律师必须审慎检查目标公司章程的各项条款;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购条款”。这些反收购条款通常包括有关章程修改,辞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资产时“超级多数条款”;“董事会分期、分级选举条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别的投票权的规定;反收购的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等。上述条款的存在有可能对收购本身及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碍,对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反收购的作用,例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别约定等等,在章程审查过程中,对这些特别约定也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4. 目标公司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

  公司并购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各种资产的控制权,因此,目标公司的资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主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利等,应该是完整无瑕疵的,为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的。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实现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取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律师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应取得目标公司主要财产账册,了解其所有权归属、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属租赁以及重置价格。收购方应从目标公司取得说明其拥有产权的证明。而且目标公司使用的一些资产,若系租赁而来,则应确定租赁合同的条件对收购后营运是否不利。

  这方面应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固定资产。应审查目标公司的主要房产的所有权证,主要房产的租赁协议;占用土地的面积、位置,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出让、租赁)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或租用土地的协议。主要机器设备的清单,购置设备合同及发票、保险单;车辆的清单及年度办理车管手续的凭证、保险单等等。

  (2) 无形资产。主要应审查有关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

  (3) 目标公司拥有的其他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5. 目标公司合同、债务文件的审查

  审查目标公司的对外书面合约,更是并购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尽职调查内容。重点是对合同的主体、内容进行审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纯义务性的条款和其他限制性条款,特别要注意目标公司控制权改变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对解除合同问题的约定及由此而带来的影响也是要予以关注的。

  在债务方面,应审查目标公司所牵涉的重大债务偿还情况,注意其债务数额、偿还期限、附随义务及债权人对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债务合同中规定维持某种负债比率,不准股权转移半数以上,否则须立即偿还债务。对这些合同关系中在收购后须立即偿债的压力,应及早察觉。在进行债务审查,还要关注或有债务,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尽可能对或有债务是否存在、或有债务转变实际债务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债务对并购的影响等做出判断。

  其他合同的审查,如外包加工及与下游代理商、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合同上权利义务的规定、员工雇佣合同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等也应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会有其他限制等。

  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债权、债务的尽职调查中,特别要注意查实以下几点:

  (1) 贷款文件:长短期贷款合同和借据(如为外汇贷款,则包括外汇管理机构的批文及登记证明);

  (2) 担保文件和履行保证书(如为外汇担保,则包括外汇管理局批文及登记证明);

  (3) 资产抵押清单及文件(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和其它资产);

  (4) 已拖欠、被索偿或要求行使抵押权之债务及有关安排;

  (5) 有关债权债务争议的有关文件。

  6. 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

  除了公司对外有关的合同、所有权的权属凭证、公司组织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详细调查外,对公司过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诉讼案件更应加以了解,因为这些诉讼案件会直接影响目标公司的利益。

  这些可通过以下内容的审查来确定:第一,是与目标公司的业务相关的较大金额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第二,是所有关联合同;第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能发生的足以影响其经营、财务状况的诉讼资料,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调解书等;第四,要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因为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原因而受到过或正在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进行上述调查后应分别绘制“三图”,及公司产权关系图、组织结构图、资产关系图。

  (1)公司产权结构图可以形象的地描绘目标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目标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产权关系等的结构关系,可以清晰的判断目标公司目前状态下的产权关系。

  (2)组织结构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内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机构与公司、各分支机构之间及公司与可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情况,以判断目标公司与各分支机构是否统一经营、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关系。

  (3)资产关系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三、 尽职调查的渠道

  1. 目标公司的配合是律师尽职调查是否迅速、高效的关键

  通过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首先就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当面详谈,争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向目标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图、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主要资产目录、重要合同等,这些文件在目标公司同意并购并积极配合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过目标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一些情报、资料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如目标公司在公开的传媒如报纸、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传材料、公司的互联网站等进行一些披露和介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目标公司必须对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详细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研究这些公开的资料,也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相当的情况,特别是在收购得不到目标公司配合的时候,这些从公开渠道掌握的信息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宝贵。

  再次,根据目标公司情况设计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即由律师将需要了解的情况设计成若干问题,由目标公司予以回答。这也是律师在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一种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业内通常将其称为“体检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或发现线索。此外,还可以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2. 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如发生变更,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可以到目标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了解目标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就可以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或抵押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从土地登记机构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

  3. 目标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属各职能部门

  当地政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从当地政府处,可以了解到有无可以影响目标公司资产的诸如征用、搬迁、停建改建的远近期计划;目标公司目前享受的当地政府所给与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并购实现后是否能继续享受,目标公司所涉及的有关环保问题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解。

  4. 目标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

  并购方还可通过与目标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接触,从而能更准确的把握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目前我国现有大多数的公司中,股东和管理者普遍对现代企业制度缺乏了解;同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过程存在着大量不规范操作,目标公司的股东及管理者经常对目标公司的一些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目标公司其他的对内对外关系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在了解该类情况时,与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的沟通会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把握事实。当然,这些顾问能够披露目标公司的情况,往往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目标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标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

  在可能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问题,向相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调查。这类调查可以使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状况有一个详细完整的了解。调查可以通过函证、谈话记录、书面说明等方式行。

  四、 尽职调查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土地及房产、设备的权利及限制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土地是有偿出让使用权的资产,而土地与地上附着物必须一起出让、设置抵押等。土地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状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工业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拥有70年使用权和仅剩10年、20年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产引起转让会受到限制,有没有设定抵押,价值上也有相当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对其权利状况加以注意。

  2. 知识产权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远高于其有形资产的价值。专利、贸易商标、服务商标都可以通过注册而得到保护;而技术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虽然不公开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上述知识产权可以是目标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标公司仅拥有所有权人授予的使用许可;或目标公司已许可他人使用;应对上述知识产权的细节进行全面的审查,而不应仅限于审查政府机关颁发的权利证书本身。对于注册的知识产权要包括对注册和续展费用支付情况的审查,有关专利的到期日期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对服务和贸易商标应当确认注册权人的适度使用情况,对于根据许可证而享有的权利或因许可而限制使用的情况,应当对相应的许可协议进行审查,明确许可的性质,以确保不存在有关应控制权转变而终止许可的条款。上述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收购方在并购完成后能继续使用上述无形资产并从中获益。

  3. 关键合同及特别承诺

  就大多数公司而言,在对外签署的大量合同中,总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们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关键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或技术许可安排等等,在这类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同时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因此对此类合同,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特别限制条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为收购方的律师,还应注意上述关键合同中是否存在异常的或义务多于权利的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收购方今后自由经营的限制性保证;是否存在可能对收购方不利的重大赔偿条款等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尽职调查中所查实的事实,所进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师的评价和结论对参与并购的各方关系重大,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正是因为律师尽职调查结果对决策者存在着重大影响。所以律师对此业务的履行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更不能应付了事,必须以一个执业律师的职业精神来对待和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防止风险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尽职调查报告7

  一、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重要性

  小额信贷风险,实际就是信息不对称风险,简单来说是对借款人底细的不了解而产生的风险。

  目前,我们只能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征信报告、贷前调查来了解借款人。只有通过贷前调查,我们才能核实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才能较清晰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单位经营状况、人品、道德。贷前调查是贷款发放的第一道关口,是信贷管理的一个重要程序环节,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贷款决策的正确与否。

  二、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的种类

  贷前调查的种类主要分为两种: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

  1、非现场调查

  通过客户提供的一些基本资料、银行征信报告、利用公司内部的信贷管理系统、电话、网络媒体(如工商网、社保网)等工具或渠道进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检查。

  2、现场调查

  通过实地走访客户,与客户的面谈,核实工作单位、或勘察经营场所、进行财务查账、盘点库存;检查住宅情况等方式发现风险预警信号。

  三、小额信用贷款贷前调查要点

  1、真实性。

  包括客户身份真实性、住址真实性、单位的真实性、配偶/联系人信息真实性等。核实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是贷前调查的最重要环节。如果客户提供的资料是虚假的,特别是身份信息,在我们还无法核实其真实性时,就无法进行下一步的调查。

  ※

  客户身份真实性:特别要防止假冒身份骗贷。

  ※

  住址:电费单两个月电费只有几元,是否有疑问,实际居住地址?※

  单位:申请表填写的是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无法核实工作真实性或需要二次外访,或者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不一致,入件前应核实申请人工作单位信息,以免造成误会。

  ※

  配偶/联系人信息:虚假的配偶/联系人信息不利于贷后管理。

  2、贷款用途、还款计划。

  (1)贷款基本是用于消费、周转、投资、救急等几个方面。正常的商业小额信贷则是支持客户的消费、周转贷款。投资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且投资周期与贷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贷款逾期或损失。

  ※

  核查借款人的贷款用途是贷款判断的重要一环,不是所有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的客户都会逾期违约,但凡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客户基本都没有按照约定使用贷款。

  ※

  对于借款人所说的贷款用途我们要“落实在细节”,谎言是没有细节的,如果借款人虚构了贷款用途,他就无法提供各种细致化的东西做佐证,无法自圆其说。比如说贷款用于装修,我们在实地调查时要查看房屋新旧程度、装修情况、查看工程施工报价合同等。如果是用于备货,那么核实现在的产能产量、存货量、存货周转周期、行业淡旺季情况等等。对于细节不符合常理的情况,要大胆询问实际贷款用途。

  (2)还款计划,是客户对借款之后,如何偿还借款的打算,是客户诚信度的一个表现。如果一个客户连借款之后都不明确用何种收入、何时偿还贷款,该笔借款的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司采取等额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还款来源是基于客户每月有正常的现金流入。

  3、单位规模。

  不管是打工一族还是经营者,所从事的单位规模,是信贷决策衡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规模不代表盈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或经营的稳定性。

  4、个人的基本情况。

  全面衡量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对于判断借款人的外部负债和稳定性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信息可以在与借款人的聊天过程中和通过第三方(如配偶、亲戚、员工、同行、上下游客户)获得。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个人的教育背景、婚姻状况、个人爱好、社会关系等。

  (1)个人的教育背景会影响工作的质量及发展前景、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经营规模的扩张是否理性等。

  (2)婚姻状况和借款人也息息相关。良好的婚姻状况对事业是一个助推器;不良的婚姻不但对个人或企业的资产负债有较大的影响(离婚财产分割),有时还可能会影响到个人事业或企业的发展。

  (3)个人爱好,往往和个人的生活习惯相关,也会从侧面反映个人的人品道德。譬如,一个喜欢体育运动、经常打球的人,他的生活习惯往往会比较健康;一个经常坐在麻将台的人,打麻将已经不是娱乐行为,而是一种赌博行为。有不良嗜好的人,特别是赌博、打架、经常出入高档场所、吸毒,是我们必须关注的对象。

  (4)社会关系。个人取得贷款后,其偿还款项的来源一般是他的收入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无非就是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或从亲朋好友获得的借款。

  5、资产规模、负债情况。

  资产规模,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保险单、车辆、房产、其它经营项目。资产规模除了可以反映借款人的经济实力之外,还可以侧面印证借款人所述收入情况是否属实,如果一个借款人所述收入丰厚,但财富积累的去向不明、资产规模小,那么其对于收入的描述可信程度较低。

  负债情况,主要了解有没有银行负债、有没有担保公司的贷款或其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有没有向亲朋好友借款等。如果借款人负债超过收入,应核实是否有其他收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来源。

  6、人品道德。

  一个不注重道德约束的人,信用方面也会大打折扣。爱好习惯也和人品息息相关,往往不良嗜好会与不良的人品联系在一起。

  我们调查主要从其家庭责任方面、对父母、配偶、子女的责任,特别是一项贷款,能否获得配偶的支持,也是判断一个人家庭责任、人品的一个重要指标。已婚者,隐瞒父母,比较正常;未婚者,隐瞒父母,则可能会存在风险。

  7、家庭情况。

  家庭情况,有时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良好的家庭氛围,在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出现问题时,其家庭可能会对其施加压力或帮其偿还款项。主要询问客户父母的工作或瞻养负担情况、子女现时教育或工作情况、配偶的工作情况等。

  针对我公司不同产品的特点,各产品需侧重的贷前调查要点。

  1、打工一族。

  打工一族,相对于经营者来说,调查相对简单,主要是核实其工作和住址真实性,还有单位的性质和规模。对于高端客户群,主要是调查工作部门、工作职位及工作性质;非高端客户,主要是调查工作单位规模、工作部门及工作职位。

  (1)高端客户类群:调查要点:

  1、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者,我们主要是核实其工作的部门、工作职位、及工作的真实性,还要重点核实是否编制内员工。

  2、全国500强、广东省100强或较大型公司工作者,我们主要是核实其工作的部门、工作职位、及工作的真实性。

  (2)非高端客户类群:调查要点:主要是核实其工作职位及工作的真实性、工作单位规模和基本经营状况。

  2、三农经营者。

  经营管理情况:承包地真实性、养殖或种植规模、养殖设备、养殖或种植的种类、养殖或种植数量、长成情况、价格情况、生产周期、周期产量、周期收入、饲料的库存、及工棚的居住情况、电的照明情况;外出务工收入,如有,是从事那方面工作,收入多少。

  3、抵押贷款。

  要防范假证抵押和出租房产抵押。假证抵押,主要是房产证和实际的房产不符,这方面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一些散楼,因为其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出租房产抵押,主要是房产已出租给他人居住,由于租赁权优于抵押权,我们必须明确房产出租的年限。抵押贷款,我们也要尽职尽责、详细调查,防止无效抵押。

  4、经营者。

  经营的真实性。对于经营比较规范的企业,可通过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税务登记证、加工厂的.牌照、转让协议、租赁合同等等来核实;对于一些非正式登记的企业(如在一个地方经营多年,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生意是从别人手中转让过来,没有更改营业执照,再或者是在大型批发市场里办理的集体营业执照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更灵活的方法来核实,如通过查看商铺的产权或租赁合同(通常由老板签署而非员工),其他还有诸如代理合同、转让协议、收发货的签字人、借款人对生意的熟悉程度等等,通过这些相互印证核实经营的真实性。

  经营管理情况:通过与企业主要经营者的直接会谈,建立对其经营素质和诚信度的感性认识,通过实地调查经营场所,可以了解借款人的业务品种、生产组织能力、工艺流程、技术装备水平、产供销情况、设备性能及利用率、员工精神状态等情况,掌握企业运行及管理方面的信息。

  调查要点:

  1、厂房规模及质量、工作环境、固定资产情况。厂房的结构、宽敞程度、新旧情况,了解厂房的规模及质量。

  (1)检查工作台面的是否有序、物料的摆放是否凌乱、半成品和成品的摆放情况。

  (2)检查固定资产,设备的新旧程度、开机率、产能产量、机器产能产量是否支持借款人所述的销售额。

  2、员工人数及工资情况、生产操作程序及安全指引情况、消防知识教育情况及措施。

  (1)现场工人数量,向借款人了解工人的工资情况、发放日期,可以要求其出示工资发放登记簿核实;如有条件,可以向工人了解工资的发放情况。

  (2)观察工人生产程序,精神状态,观察制作台面员工的满座率。

  (3)观察厂房电线情况,是否交叉乱拉;是否有消防瓶,如有,摆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消防警示标志;注意男员工是否在工作中抽烟等。

  3、厂房租赁情况、水电费使用及缴交情况、税收缴交。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水电费单据和税收缴交单据,了解厂房周围的环境,有没有已经开发完整,是否存在违章建筑情况,续租是否方便;水电费使用是否正常,特别是错峰用电情况,拉闸限电频率对企业的影响程度;税收的缴交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严重偷税漏税情况。

  4、原材料的购进方式及价格情况和库存情况、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价格、产品的销路及库存情况、货款的回收周期及回收情况、市场环境情况等。原材料、产品及货款是我们调查的重点。

  (1)原材料的购进方式及价格情况和库存情况。了解原材料是全部现金购入、还是一部分现金购入,最重要是了解客户原材料赊账即应付款方面,多久时间才付款给对方,是了解客户现金流和信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了解原材料的进货地点;了解原材料最近的价格,较之前的变动情况,以及未来几个月走势。这些,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单据进行核实。察看原材料库存多少、摆放整齐与否等。

  (2)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价格、产品的销售及库存情况。通过触摸产品、向客户请教,了解产品质量、了解客户是经营那种档次的产品;了解产品的价格、成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的大约组成)、产品是内销还是外销、外销利润和内销利润的比较、外销产品时,汇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察看产品库存多少、包装是否安全稳固和高档等。

  (3)货款的回收周期及回收情况、市场环境情况。向借款人了解货款的回收情况,是现销现收,还是先收一定比例的现金,余款在多长时间内回收;现时货款还有多少没有回收,回收难度如何。向借款人了解市场行情,了解该行业目前的利润率,了解外销和内销形式;了解企业的经营年限,经营阶段,企业的发展规划。我们通过有意识的、较详细的交谈,逐步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管理、销售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了解市场环境情况、进而了解整体的经营状况。

  5、收入与负债的核实

  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发展都是靠自有资本,在原始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家族管理的方式经营,因此不可避免的,企业在内部财务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这就使信贷人员调查时难以获得企业现金流数据,这里有两个方法:

  一是收集企业银行对账单,剔除内部往来款和培育流水的账户,汇总得到的往往比较真实。

  二是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取企业日常的进出库单据、购原材料发票、销货明细帐等结算企业的现金流量,但是这种方法往往工作量要相对大一些。

  一个企业的总负债和这个企业的年销售额收入配比在1:10这个比例或稍高一些比较合理。理由主要考虑是按年12个月计算,如果一个月企业在年收入在1200万元,那么月现金流正常来说有100万左右,再考虑利润率等情况,100万元贷款是个上限。但是,这个比率不一定就是固定的,也要综合考虑很多的因素,比如要参照所属行业,利润率等因素。毛利

  所谓“毛利”顾名思义就是收入减成本后的利润,一般不包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常见行业毛利润率

  (批发业较低、零售业较高)

  四、小额信用贷款资料的收集

  资料的收集应该遵从有效性、完整性、简便性的原则。

  有效性—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

  单位信息:单位招牌、实际地址与注册名称、注册地址是否一致。申请表填写的是公司注册地址、实际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无法核实工作真实性或需要二次外访,或者单位名称与申请表不一致,入件前应核实申请人工作单位信息,以免造成误会。 ※

  复印件是否有原件可供核对(签约时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核对的个案较多)。 ※

  高端客户收入证明:优质企业中担任司机、保安、非正式员工等职员不属于高端客户。 ※

  劳动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单位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即将到期租赁合同的风险(搬迁、租金上涨的影响)。

  ※

  交租单据是否为最新一期,是否欠租。

  资料完整性、简便性——提交资料符合政策要求

  ※

  房产文件:一次性购买或按揭(抵押贷款)已结清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按揭(抵押)状态且征信有显示的,可提供按揭(抵押)合同,相关合同应复印完整(显示权属人姓名、贷款金额、签名页及抵押物清单)。 ※

  相关经营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工程项目的审批文件、相关经营资质证书等等。

  ※

  银行流水:客户有多个银行流水,应先对流水结构进行分析,是否存在账户间互相转入转出培育流水的情况,该类型流水无参考意义,不需要提供,如果客户有多个账户,只需提供1-2个能真实反映其收入情况的账户,对公流水只需提供能反映其经营收入的账户,对私流水只需提供交易最活跃、结余较多的账户。

  ※

  纳税凭证:提供去年年度和最新三期凭

  尽职调查报告8

  目录

  一、投入资本说明

  二、公司架构及产权关系

  三、产业链业务关系

  四、资产状况

  1、截止xx年xx月xx日财务状况

  2、货币资金

  3、应收货款

  4、预付账款

  5、其它应收款

  6、存货

  7、长期投资

  8、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9、无形资产

  10、长期待摊费用

  五、现金流量

  1、各年现金流量简表

  2、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

  3、投资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

  4、筹资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

  5、关注事项

  六、经营结果

  1、xx-xx年度经营结果一览

  2、关注事项

  七、赢利能力分析

  1、赢利能力指标

  2、销售毛利率分析

  3、销售净利率分析

  4、收入构成分析

  5、主要产品赢利分析

  6、赢利能力评价

  7、关注事项

  八、成本费用

  1、成本

  2、费用

  3、成本费用应关注的事项

  九、债项

  十、税项

  十一、关联交易

  十二、抵押担保、或有事项及重大财务事项

  十三、主要业务循环

  采购:主要原料:年均采购量、价格、主要供应商、结算政策

  销售:主要产品:主要客户、销量、价格、结算政策

  十四、未来资金测算、盈利测算

  十五、主要合同

  十六、关注事项及风险分析

  十七、总体评价

  1、关于资产质量的总体评价

  2、关于价值评价应考虑的因素

  3、应关注的事项

  4、综合评估

  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

  财务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可以用“查找缺陷”一词来简单概括。与目标诉求相对应,分为两个层次,即为查找目标企业致命的财务缺陷和其他现实或潜在的财务缺陷。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调查个案的差异,灵活把握工作重心,但其共性化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持续经营方面:经营性现金流是了解目标企业持续经营状况最为原生态的指标,与可人为操作的.会计利润相比,更能真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生存状态。此外,可结合目标企业接受购并的动机,考察其持续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境。

  内部控制方面:取得并阅读目标企业的内控文件,通过穿行测试和遵从性测试,了解并评价内控设计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

  财务方面:了解目标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结构、资信程度、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及遗留成本等情况。视内控状况考虑对目标企业现有财务资料的采信程度,但对重要项目的调查程序必须实施到位,如:贷款卡查询程序、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投资的函证程序、重大资产权属验证程序。对目标企业已作提示的抵押、担保、或有事项、未决诉讼等事项,要追踪后续发展情况。对未作提示的风险事项,更要作为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此外,重视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的配比分析,也能为发现舞弊风险找到切入点。

  税务方面:了解目标企业现行税负构成、税收待遇,纳税及扣缴义务的履行情况。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了解优惠期结束后的负担情况;对未全面履行纳税义务企业,定量评析其税务风险。根据目标企业性质、行业特点,把握调查重点。

  财务预测方面:财务尽职调查所做的预测必须是全面财务预测,一般包括:收入、投资规模、资金需要、重大会计政策变动等内容,最终体现在现金流量预测和盈利能力预测上。注册会计师必须把预测置于行业前景、政策导向、利率、汇率、税制变化等宏观经济趋势下评估。此外,对预测涉及的基本事实,必须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慎之又慎地反复核实。

  尽职调查报告9

  公司章程,是就公司组织及运行规范,对公司性质、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议事规则、权利义务分配等内容进行记载的基本文件。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制定了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对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出资立式、出资额、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机构设置以及议事规则等作了详细的约定,全体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

  本所律师经审核认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公司的机构设置及产生办法、议事规则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合法有效。全体发起人股东均在<公司章程>上签名之时,<公司章程>正式成立,且对全体股东产生具有法律拘束力之效力。

  本所律师提示: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公司成立之时<公司章程>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作出判断,并不对****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章程>内容是否发生过修改或变动作出任何评价或判断。

  三、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依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本所律师查明:****公司于20xx年10月23日成立。****公司成立时由崔晓玲(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王卫军(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股权)、许随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宜敬东(出资1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15%股权)、崔白玉(出资2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5%股权)五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股东已投入公司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其将该等资产投入****公司的股东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第20条规定,****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

  (一)****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根据****公司向本所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内容显示: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

  经核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崔晓玲150、0015%

  王卫军200、0020%

  许随义250、0025%

  宜敬东150、0015%

  崔白玉250、0025%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股权设置和股本结构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在工商登记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体现了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产权界定清晰,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提示:****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设立时对股东出资相应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仅对****公司提供的现有的`相关资料作出上述相关问题的判断,对****公司设立之后股本及股本结构是否发生变动不作任何评价或判断。

  五、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税务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其他<财务报表>;

  (三)****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贷款卡>;

  (四)****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税务发票。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作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编制财务报告或相关纳税登记,应建立建全财务和税务制度。由于****公司未向本所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资料,本所律师对****公司的财务、税务状况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六、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诉讼、仲裁情况

  本所律师提示:本调查报告仅对****公司向本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验核查后所作出的相应法律评价或判断,对在本调查报告中列明而缺乏独立证据支持的相关事项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一)****公司未向本所提供相关债权债务凭证,本所律师对****公司是否对外发生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是否设定相关担保(抵押、质押、保证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二)****公司未向本所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本所律师对****公司目前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不作任何法律评价或判断。

  第三节结语

  一、本调查报告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核查、验证,提出上述意见,供***先生参考。

  二、本调查报告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xx)>

  (3)<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5)<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北京市康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尽职调查报告10

  一、项目组成员介绍

  项目负责人:从业10年的资深注册会计师

  项目组成员1我:从业第33个月的注册会计师

  项目组成员2:从业第16个月的注册会计师

  项目组成员3:从业第36个月的审计员

  二、项目组任务

  我们此次的工作性质是财务尽职调查,目标对象是对X集团下属开采镍矿石为主的A公司和B公司及C公司组成的资产包进行初步审慎性调查。

  三、项目组背景

  X集团为一在全国有近40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企业,其中集中于镍、铜等金属。该公司目前战略计划为拟将其前述资产包通过买壳上市或则借壳上市的计划实现资产包流通于证券二级市场。

  重组上市一般分为两种:

  1、买壳上市即先买壳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再增资配股注入优质资产。

  2、借壳上市则是在实施前即已拥有某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增资配股注入优质资产。而买壳上市的操作方式也有很多不同,有直接在二级市场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取得控制权;也有通过定向增发的形式扩股取得控制权,然后再用增发的资金购买优良资产;也有通过特殊方式在证监会豁免全面要约的形式下取得控制权等等。

  根据不同的操作方式,面对的监管层也不一样。如只要是涉及增发股票筹集现金的,都要通过发审委。而除此之外的操作方式一般都是有重组委审核,所以很少会有选择两种方式都进行的运作。

  四、项目实施过程

  1、出师不利未获取业务约定书

  在初步实施该项目的过程中,我们碰到的第一个困难是,从接到通知出差至我们到达客户现场,总共不到24小时。了解客户的环境和实体就更不用谈了,最基本的一点,我们连工作目标都不知道是什么。于是项目负责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业务约定书。在此,我个人的体会是,从业审计两年多,我做的业务主要集中在IPO和年审,这也是事务所的通用业务,而通用业务的业务约定书也都是大同小异。

  所以,我也很少意识到业务约定书对于我们工作范围和方式的影响有多大。在此,有必要返回理论层面提起业务约定书的概念: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工作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A、委托与受托关系可以决定我们以什么样的身份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如果委托方是被审计单位,即委托方=工作对象责任方,那么我们的身份就是直接受雇者,沟通的方式可以不至于太谨慎和尴尬。假如委托方不是被审计单位,那么我们的身份就是间接受雇者,采取的沟通方式可能需要委婉和谨慎些。特别是在涉及权益性交易时的前期调查,就更应该持谨慎态度,适当的点到为止就可以了,但又必须完成委托方交给我们的任务。因为,有些适可而止的问题可以在后续的审计过程中解决。

  B、工作目标和范围决定了我们实施程序的性质、范围、及工作重点。也许,业务约定书规定我们的工作任务就不是审计,甚至我们使用的指导性准则就不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如笔者参与的X项目指导性文件为《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手册重大资产重组》,在这个文件的指导下实施我们的专业程序和做出专业判断,才能制作出一个委托方需要的成果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对于该描述,我将在下文继续)。

  C、报告的格式,通常来说如果是审计业务,报告格式一般来说大家都知道,无明显差异,而且大多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模版。可是,如果业务约定书约定不是事务所的通用业务,那么我们就要根据约定书中委托方的需求做出其需要的模板,披露充分的信息。

  尽管项目负责人提出了向合伙人索取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但是要求未果。只获取了一个信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是,我们开始尝试理解在《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手册重大资产重组》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需要执行的工作,在此我们的前期是你所能想象到的最前期的工作。

  2、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业务财务尽职调查

  经过了解,我们此次项目的任务是受某私募委托对某即将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初步调查。之后,根据实际的可行性投资情况,该私募将进行权益性投资,并在之后将其注入上市公司并获取同等对价股权。由此,我们的任务就是对该项资产包进行一个财务尽职调查(也叫财务审慎性调查),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重组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同业竞争、股权关系、可持续经营等)、资产的合法属性、或有债务和事项的描述及评价、财务报告的合理性、按照上市公司额定标准要求,提供管理层建议书提示公司待完善和整改的地方等等。

  所谓财务尽职调查,应该是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能够给予定性。但是,不管是何种定性方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为委托方针对被调查单位的财务状况做出一个合理判断和预期规划。这也是为什么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没有一个标准的模版,因为根据不同的委托方,在不同的战略阶段,会做出不同的判断和规划,那么报告的重点和格式自然不一样。

  故而,目前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的水平从绝对意义上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层次,这种水平没有大所、小所之分,没有审计系统好坏之分,纯粹就是个人综合能力(包含项目管理能力)的展现。一般来讲,审计业务只会涉及如何设计程序去发现问题和规避法律责任,往往不会从实际意义角度帮助企业解绝问题(我们暂且不考虑职业道德规范),而财务尽职调查工作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设计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独立性可以以后再考虑)。

  根据个人的理解,财务尽职调查按照需求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A:权益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

  所谓权益性融资,即公司的所有者将发生适当的变更,其中包含有定向者亦有不定向者。在此,我根据预期使用者的不同将权益性融资有分为以下两种:

  A1:IPO目标式权益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

  该种类型的财务尽职调查是当下最为广泛和综合的尽职调查之一,且是最具挑战的工作。这其中要求项目工作组不单只是具备扎实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而且要求其能熟练的掌握《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手册》。而真真意义上具备这几项能力的财务工作者必定已经承接过N次IPO财务审计工作,而且在当下这种金融行业高收益的环境下,只有少数者依然坚守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岗位上。所以,这也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的因素之一。

  这种类型的财务尽调查要求我们必须关注企业资产的合法属性、产品的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财务报表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的判断及其相应财务战略的选择、行业发展的前景、行业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项、企业预期经营成果的规划、融资成本的测算(我们所能测算的一般是税务成本,这在更大程度上也涉及到了企业上市的实质性障碍)等。

  A2;股权收购式权益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

  股权收购式权益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相对而言就没有A1复杂,所以更多是我们工作重点集中在企业的历史沿革、盈利模式、以往一定年度的财务报表分析、行业发展的前景、行业特殊的法律限制和或有事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评价及建议、盈利预测等。由于股权收购大部分不是面向大众,而是定向性质的股权交易,所以从监管层角度上限制少了很多,为此我们的财务尽职调查的着陆点也应报告使用者的不同而不同。

  B:债权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

  债权性融资财务尽职调查一般适用于银行和担保类企业,该类调查工作相比A类权益性融资而言,工作内容相对简单。主要关注重点在于企业的经营背景和历史沿革、债务款项所投向的标的资产、针对标的的盈利及预期收益的模式和风险、企业整体的资产状况和以往年度的经营成果分析、企业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和潜在债务。

  C:自我完善型及税务筹划性财务尽职调查:

  该大类财务尽职调查是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而专向性的寻找具备一定专业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解决和设计专项方案。此种财务尽职调查的报告使用者和委托方必定是同一方,为此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对于所取得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定都不需要考虑。而相比较A和B类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消极观察和考虑起真实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在委托方与责任方及报告预期使用者不统一时,我们的工作从自身的报告持续发展上讲,是应该将其做为鉴证业务的。

  PS:以我们项目组为例,虽然此次我们的工作任务不是审计,而只是做为资产重组上市前的前期调查工作。可是由于我们的报告预期使用者和报告工作对象的责任方及委托方各不一致。而又涉及权益性交易,所以我们的报告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预期使用的决策。而我们又非常希望我们能够长期将该项目持续性的经营下去,为此,我们有责任将该报告从鉴证业务角度上执行,这样也才能保证我们工作质量(其实,我们也可以完全充分信任被调查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这样,我们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已失去意义)。虽然,这样会增加我们的工作强度和报告格式,但是,当下会计师事务所正需要以这种责任心的态度去争取委托方的信任。最后,也并非所以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不需要复印或则不需要底稿,随着该类业务的广泛推行,虽然在外部责任的要求下,我们不需要底稿,但是从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和员工考核而言,不需要底稿的做法不能一概而论。

  C1:自我完善型财务尽职调查:

  该类尽职调查集中在内部控制咨询,由于笔者对该类业务接触较少,只能分个大概,具体请参考其他文献。

  C2:税务筹划性财务尽职调查:

  通过以上几大类的财务尽职调查的分类和解释,笔者简单归纳了在财务尽职调查中一般共同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有如下:

  A:企业经营背景及历史沿革问题

  B: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业务范围介绍

  C: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与B中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描述)及盈利模式(包含收入成本来源、核心竞争力、收入确认方式、业务模式与会计处理的磨合)简述。

  D:公司委托会计期间的实际与表现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及其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存在的特殊行业或有事项与其建议。

  E:公司以往及预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与其规划

  F:管理层建议书

  笔者将当前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财务尽职调查大致的分为以上六大块,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按照不同的需求而做出一份详尽不一的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回归我所在的X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几个实质性问题,即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即将注入某上市公司的资产包所附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外,还持有全国各地相同矿产资源不下40处,所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基本不太可能剥离。此外,行业特许的矿产资源采矿权费用的补缴问题也是困扰了我们和律师很长时间,即使到最后,我们也是依据谨慎性原则将其披露为一潜在的或有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11

  一、深圳市富坤资质调查

  富坤基金的管理公司为深圳市富坤投资有限公司,于20xx年4月注册,深圳富坤成立于20xx年,营业执照、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证照齐备(随后复印件将通过深圳带来过来)。该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哈史坦福投资有限公司,哈史坦福成立于1999年。办公场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恩平街2栋(有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公司分为市场营销部、股权投资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综合运营部、研究分析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有足够的专人从事基金募集、项目选择、投资及管理等事务。深圳富坤成功退出的项目很多,各行业的典型案例有聚众传媒、国泰君安证券、天润发展及七星购物、盈得气体。新纶科技和金刚玻璃IPO已经上市,于限售期内尚未退出。

  深圳市富坤现在在重庆也专门注册了重庆富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重庆基金的具体事务运作,具体地址是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2号海王星客户大赛C区2楼1-1。目前该公司配备有两名常驻人员负责重庆公司的日常工作。重庆基金也分别在20xx年的2月和3月得到重庆市金融办及发改委的备案批文。

  二、管理团队

  管理公司团队均有知名院校经济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从事投资行业超过10年经验(详细管理层介绍见附件)。

  朱菁:主管TMT/生物医药领域投资,曾主导的项目包括有聚众传媒、热点传媒、七星购物等;

  董旭升:主管珠三角地区的传统制造业等行业投资,曾主导项目有尚荣医疗等;

  江林:主管长三角地区的传统制造业等行业投资,曾主导项目有天润发展、盈得气体等。

  徐缙翔:主管金融行业投资,曾主导项目有国泰君安、长城证券等;

  胡家武:主管公共事业领域的投资,曾主导项目有OSTARA等。 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及合伙协议的约定,规范运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近年该团队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表:

  三、公司专业能力

  1、专注行业

  深圳富坤专注于投资金融、TMT及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2、投资原则:

  投资对象为发展潜力大、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及高成长性的创新和科技型企业。投资阶段包括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及扩张阶段。投资区域涵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具备良好投资价值的项目,在满足基金投资标准和回报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重庆及北部新区推荐的项目或有意落户重庆的项目。

  3、投资比例

  投资比例规定投资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合伙企业实缴资本的15%;持有单个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该企业总股权份额的20%;合伙人会议对单个投资项目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投资决策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个委员组成,其中执行合伙事务人委派三人,另外两人作为独立委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包括财务顾问在内的相关行业专业人士中聘任,独立委员的任期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执行合伙事务期间一致。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的拟投资项目,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的委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投资。

  5、项目筛选程序

  (1)目标企业的定位:具有高新技术、高成长潜质,未来能够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

  (2)项目初选判断:现阶段是否符合公开上市的条件(硬指标);成长性分析(以全球的眼光和视角来判断:行业的前景、行业地位、发展战略);竞争优势分析(垄断和技术壁垒、盈利模式、盈利能力、低成本要素等);管理团队素质(要素:诚信记录、职业操守、学习创新能力、合作精神、专业水准);企业的价值初步评估(账面价值、潜在价值、财务风险等)。

  (3)立项和尽职调查:指定项目经理;进行深入调查,包括:市场、核心技术、法律、财务、诚信道德、企业文化、制度建设、劳资关系以及竞争对手等情况;形成投资报告。

  (4)项目初审:投资报告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初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出具初步意见和未尽调查事项;根据上述意见对项目进行补充论证。

  (5)项目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再次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以集体表决方式做出决策。

  6、已投资项目后续管理:

  (1)财务重组: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改善负债结构,开辟融资渠道。

  (2)战略咨询:清晰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品牌推广策略、市场营销策略。

  (3)管理咨询:企业文化改善、运营流程的重组、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提高、成本的削减。

  (4)治理结构的改善:公司治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建立。

  (5)资源的整合和重组:剥离、分拆、并购、重组和整体上市。

  (6)提高资源(资金)利用效率: 无风险收益发现。

  7、投资监督

  (1)在资金划转方面,托管银行在收到合伙人的授权书后才会进行资金的划转。

  (2)建立了季度报告制度。每个季度基金将把整个投资企业的运作情况向合伙人进行定期汇报。

  四、合作条件调查

  1、合作领域

  深圳富坤下属重庆富坤基金希望就基金托管与我行全面合作。目前,该基金托管于重庆银行,但由于重庆银行在闲置资金理财、项目推荐、基金募集方面服务相对落后,重庆富坤基金拟更换托管银行,将基金的托管银行变换为我行。

  2、资质条件

  重庆公司注册公司所有手续完备。相关营业执照等扫描件已经收到。

  3、出资情况

  目前,基金的构成有:重庆市科技创业与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作为创始合伙人出资20%。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北部新区管委会作为创始合伙人出资10%,剩余的70%由深圳市富坤投资有限公司募集。

  4、管理机构

  深圳富坤于20xx年5月成立了重庆富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主要基于为重庆富坤创业投资中心等合作项目提供股权投资、项目服务以及投资人服务而设立的平台。该公司的定位是覆盖中国的大西南地区。

  附件一:重庆富坤基金介绍

  重庆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富坤基金)成立于20xx年9月,基金规模为2亿元,所有资金全部到位,已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基金营业期限为8年。目前该基金已引入托管机制,托管银行现为重庆银行。

  投资原则:主要投资于发展潜力大、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及高成长性的创新和科技型企业,投资阶段着重考虑企业初创阶段、发展阶段及扩张阶段。

  投资领域:技术或经营模式有创新并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企业,主要侧重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创新型科技企业。除非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其他产业,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等。

  投资区域:优先选择重庆市的投资项目或有意落户重庆的项目,同时,在不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对重庆地区投资比例下限的前提下,也积极寻找中西部其他地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具备良好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

  投资比例限制:投资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合伙企业出资规模的15%;持有单个被投资项目企业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该企业总股权份额的20%。超过上述比例进行投资的,应当经合伙人会议全体一致通过。投资于在重庆注册的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合伙企业出资规模的60%,其中包括投资于在重庆北部新区注册的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合伙企业出资规模10%。

  附件二:富坤团队

  富坤团队具有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投资运作经验,核心成员均有超过10年的证券从业经历,有着丰富的投资银行与项目投资成功案例。在业内有着广泛的人脉关系与资源,与各大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有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顾问: 夏斌 先生

  著名经济学家,现任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团队成员:

  朱菁 董事长兼总经理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监,哈佛大学客座研究员、深圳市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富坤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财大金融学院兼职教授等职。具有超过18年的证券从业经历,熟悉国内外资本市场运作,具有丰富的股权投资和企业投融资策划及实际运作经验。

  刘宝杰 德同富坤基金合伙人

  美国犹他大学MBA,招商局中基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淡马锡控股属下新源基础建设管理公司投资高级副总裁、美国银行企业和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工商东亚投行部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副总裁上海首席代表。刘宝杰先生拥有超过15年的投资银行和投资公司工作经验。

  胡家武 中技富坤基金合伙人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历任深圳瀚成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北京骏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超过13年中国资本市场从业经验,长期专注于企业投融资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股权投资经验。

  徐缙翔 重庆富坤基金合伙人 综合运营部总监

  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工作于深圳中国银行、深圳与北京的投资管理公司、香港星辰证券公司等。在深港及北京三地的资产管理领域拥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私募基金的运营经验,深谙大陆与香港资本市场的运行及管理。

  梁彤 市场营销部总监

  西南交通大学学士,曾任广发证券深圳总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机构客户部总经理、营销拓展部总经理、广发证券深圳上步路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彩田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电子商务部业务主办。有超过12年证券从业经验,在证券公司多个部门有任职经历。

  罗悦 投资者关系部总监

  清华-香港中文大学FMBA,曾工作于深圳市观澜湖高尔夫球会高级经理,深圳市尚模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具有多年地产和金融行业实战经历,在高端客户开发及关系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江林 董事,资产管理部总监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中心市场部经理、国信证券投行部高级经理。现兼任上海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期从事二级市场的资产管理工作;熟悉国内A股发行上市以及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业务,实务操作经验丰富。

  尽职调查报告12

  按照律师工作方案,我们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先后到南明工商局和金阳开发区管委会,南明区房屋管理局等部门查阅了目标公司(贵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房屋产权登记材料;到目标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与目标公司股东、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律师审查了以下法律文件:

  1、目标公司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工商档案材料

  2、历次股东会决议;

  3、历次股东出资、增资验资报告;

  4、目标公司20xx年5月财务报表;

  5、20xx年5月17日中和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房屋产权证、机动车产权证;

  7、员工劳动合同;

  8、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9、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东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声明》;

  10、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股权出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11、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0xx年6月13日南明区工商局出具的《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

  一、关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

  目标公司名称曾先后做过三次变更:

  20xx年5月10日,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5日变更为贵阳市某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名称变更为贵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即现在使用的名称。

  由于目标公司名称的变更导致其房屋产权证、机动车辆产权证等证件上产权人的名称与目标公司的名称不一致,

  但这并不会对目标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构成法律障碍。

  二、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的沿革

  股权转让的主体是股东,而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设立之初到现在曾做过以下5次变更:

  (一)、目标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10日,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当时公司有2名股东:

  贵州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8.4万元人民币,占84%股份;宋某,投资1.6万元人民币,占16%股份。

  (二)、20xx年5月8日,进行股权转让和增加注册资本。

  贵州某某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占40%)、何某(占40%)、宋某某(4%)

  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宋某某(16%)

  原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权,3名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为:

  王某40%、何某40%、宋某某20%。

  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30万元,增资部分由3名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出资。

  (三)、20xx年10月15日,股东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股东王某、何某,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王某持股比例50%;何某持股比例50%。

  (四)、20xx年1月3日,王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孙某(50%),注册资本增至300万元人民币。

  增资270万元,由何某、孙某分别出自135万元,持股比例各占50%。

  (五)、20xx年6月12日,孙某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王某某(占35%)、何某(15%),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为:何某占65%、王某占35%。

  (六)、20xx年10月14日,王某某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35%)转让给何某。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元,增资200万元由何某、田某分别投资,持股比例分别为:何某占85%;田某占15%。

  至20xx年6月11日,目标公司的股东仍为何某(占85%股份)、田某(占15%股份)。

  也就是说,目标公司现在的股东是:何某、田某,只有他们才有权与贵研究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

  三、关于股权转让方所转让的股权

  从工商登记材料看,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没有进行质押,其对外转让不存在权利瑕疵。

  经与转让方沟通,其称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等股权转让限制,并承诺和保证一旦所转让的股权存在上述强制措施或限制,则应无条件赔偿股权受让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关于目标公司股东出资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瑕疵

  经查,目标公司股东的各次出资、增资,均采取现金出资方式,验资报告显示现金出资已全部到账,不存在瑕疵。

  五、关于目标公司的章程、合同对股权转让的限制

  章程、合同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不存在特别限制约定。

  20xx年6月12日,目标公司的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何某、田某均同意向某工程科学研究所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关于目标公司的资产

  目标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机动车和其他办公设施、对外投资、其他应收款和货币资金。

  (一)、房屋

  1、目标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房屋共有五套,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其中有2套房屋被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贵阳市支行,抵押情况如下: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130.17平米,权利价值48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信诚大厦1-20xx室:

  房屋产权证记载:他项权利范围202.54平米,权利价值73万元,抵押期限:20xx-9-27至20xx-9-26。

  2、上述房屋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经向南明区房管局进一步调查取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晰,均为目标公司所有;除上述两套房屋存在抵押情形外,其他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

  (二)、机动车辆

  目标公司名下有3辆机动车,分别是捷达、丰田锐志和福特蒙迪欧。上述车辆未被抵押,也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情形。现由公司管理人员正常使用。

  (三)、对外投资

  对外股权投资人民币50万元,系目标公司投资设立贵阳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预计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以前,办理完毕注销登记手续。

  七、关于诉讼、仲裁案件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其他赔偿未了事宜及或有负债。

  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与年检情况经查,目标公司的经营期限为10年,经营期限截止日期为20xx年5月9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私营公司基本情况(户卡)》分别记载目标公司已通过20xx年度和20xx年度年检。20xx年度通过年检时间为20xx年6月11日。

  八、结论:

  目标公司依法存在持续经营。公司的两名股东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该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也不存在质押的情形,股东何某、田某可分别依法将其对外转让。

  建议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全面履行。

  尽职调查报告13

  这种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指通过律师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发现潜在法律风险和可能增加交易成本的问题,为企业并购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律师尽职调查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查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例如:目标公司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财务账册的准确性,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所以,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买卖双方的心理不同、期望差异和顾虑,对于卖方关键材料提供不足之处,应当穷追猛打,锲而不舍,如此才真正显示出律师的作用;对于次要问题,则应当在提醒买方存在风险的前提下灵活处理,避免成为交易杀手。

  合理有效的律师尽职调查有利于合理评估风险。投资行为许多环节要接受法律的监管,往往触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问题,这些因素必将增加收购后整合的风险。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帮助投资人获取更多的包括财务、人事、管理、市场等各方面的高质量信息,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性,尽可能地减少由于缺乏信息或信息错误等原因而引发的风险。同时还能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依据。在投资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收购价格的确定上,然而价格又是基于对目标企业本身价值的估算。如在尽职调查中发现被并购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收购方在对各项或有负债和不良资产进行逐一评估后,即可作为向出售方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的依据,并确定在收购协议中是否应加入一些限制性条款等。

  律师尽职调查就是为了获知目标企业的重要信息并以此判断收购中的法律风险,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律师尽职调查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

  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

  4、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要求;

  5、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6、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

  7、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要求对方做出声明和保证;

  11、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

  12、律师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鉴于大部分供调查的文件材料都是由目标公司提供的,所以,有些律师在操作时并没有主动的去工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再次的核实,这同样是不妥的,因为目标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文件的可能性。并购律师应对其提供文件中的最关键问题进行再次核实,例如,其合法主体性应到工商局核实,其房产权属应到房管局核实等等。

  法律尽职调查的完成后,并购律师一定要给收购方一个真实的、可靠的结论,不能有任何虚假和水分,要将风险要充分的向收购方予以揭示,即使收购方因此而放弃了收购。因为并购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提示与防范风险,而不是为了极力的促成交易。

  尽职调查报告14

  第一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引言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委派法务与资产管理部李小明与胡哲、电站金融产品中心孙成城,江苏苏美达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周洛、李婧婧共计五人成立尽职调查工作小组,于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25日期间对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就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30MWp二期、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中,工作组查阅了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文件和资料(见附件1《尽职调查清单》),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查阅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条例及规章,并对达力斯太阳能有关信息向独立第三方求证,达力斯太阳能同时亦出具承诺书(见附件2《公司项目合作承诺书》),承诺其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本尽职调查报告所涉及之事实、数据及法律问题是截至20xx年8月25日,不保证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之后某些情况会发生变化。 为实现本尽职调查的目的,工作组假定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所有信息,文件等资料为真实,在此基础上,工作组特作出如下报告: 本尽职调查报告及附件中,除非有特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词语 定义

  工作组 尽职调查工作组

  一、二期项目宁夏达力斯贺兰山头关20MWp一期、

  30MWP二期、

  三期项目 30MWp三期光伏电站项目

  达力斯太阳能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达力斯发电 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

  光泰实业

  神鹏发电

  神鹏投资

  光泰典当

  市工商局

  开发区工商局

  永宁工商局

  宁夏发改委 宁夏光泰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神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北京神鹏国际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银川市光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永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二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正文

  第一章 达力斯太阳能

  第一节 公司主体

  一、 主体资格

  工作组通过永宁工商局查询达力斯太阳能从成立至今的公司内部档案,作出如下报告:

  二、股东情况

  三、变更情况。

  1、变更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达力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光伏投资建设咨询服务,生物能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节 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

  工作组对达力斯太阳能提供的光伏项目前期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作出如下报告:

  一、一、二期项目

  (一)、一、二期项目已具备的.文件:

  1、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一期:宁发改能源【20xx】495号

  二期:宁发改能源【20xx】534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一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2号

  二期:宁国土资预审字【20xx】41号

  4、环评批复函

  一期:宁环表【20xx】132号

  二期:宁环表【20xx】133号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

  一期:宁水审发【20xx】251

  二期:宁水审发【20xx】252

  6、建设项目用地不压覆矿产资源备案证明

  一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1号

  二期:宁国土资(压覆矿)字【20xx】70号

  7、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8、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

  9、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查意见

  一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7号(单发)

  二期:宁电发展发【20xx】589号(集体) 宁电经研发【20xx】171号(单发)

  10、接入系统一、二次设计报告审批意见

  一期:宁电函【20xx】335号

  二期:宁电函【20xx】339号

  11、贷款承诺函(包括一、二、三期总计80MW)信银银函【20xx】6号

  (二)、一、二期项目所缺资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本案的函(正在做)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待项目备案后落实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土地使用证

  7、能评批复(预计9月中旬完成)

  8、项目备案。

  尽职调查报告15

  一、为什么要编制商务尽职调查报告

  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商业尽职调查遵循审慎原则,有着一套严谨的流程,最终是为了支持投资决策,选择正确的投资对象。其目的是明确目标公司的商业前景。通过对其宏观环境、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业务流程、基础设施、企业价值评估六大板块进行全面分析,了解企业过去创造价值的价值,分析企业未来创造价值的机制;了解目标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和未来发展趋势;并通过对其内部运营管理的分析,可以为交易完成后价值提升和并购后整合方案的制定做出准备。

  二、商务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宏观环境分析: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四个方面。

  2、市场规模分析包括市场界定、市场国模、市场特征、发展趋势四个方面。

  3、竞争格局分析包括市场参与者、市场份额、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四个方面。

  4、业务流程分析包括研发、采购、生产、物流、渠道、销售、售后七个环节分析。

  基础设施分析包括信息系统、组织文化人事、经营管理、对外合作四个板块分析。

  5、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包括协同效益和价值评估两方面分析。

  三、商务尽职调查所需要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委托机构相关资料。

  2、委托人需要提供调查标的、路径和意图。

  3、提供被调查人或企业的一切已经获知的线索,包括现有资料、文字、图片、录音、信息、相关文本、联系方式,方便跟进。

  四、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方式和收费标准

  1、尽职调查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目前,登尼特采用的是公开和不公开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

  2、收费可以按照不同方式来制定,登尼特尽职调查收费分三个档次,简单调查:5000-50000元人民币;尽职调查:50000-500000元人民币;专项尽职调查:500000元人民币以上。

  3、报价参数:按照调查范围、内容、难易度进行报价;根据调查时间、路程和工作量进行报价;根据专项价值高低进行报价。

  五、尽职调查的专业机构与专业操守

  1、尽职调查一般按照专业操守,由专业机构来进行。

  2、登尼特具有专业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分析师以及专业调查人员,他们将按照专业指引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在尽职调查全过程中必须坚守保密原则,在未经授权之下,不允许把商机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4、调查对象需要准确,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无讹。

  5、尽职调查不管知会标的与否,都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环境下进行,不能触发当地的隐私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6、涉及超出登尼特企业能力范围的,登尼特将委托专业第三方继续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六、商务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登尼特尽职调查的服务流程: 签署保密协议=》提交调查标的相关资料=》双方洽谈并确定调查标的、模式和内容=》签署委托协议=》支付款项=》进入调查程序=》编写尽职调查报告书=》交收并提交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16

  一、被调查对象主体资格(区分内资和外资企业)

  1、营业执照(年检情况)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应按照现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3、根据规定,从事特定行业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定。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同和章程,由商务部及其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4、出资协议,合同

  5、章程股东及出资情况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五。《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6、股权及股权变动情况

  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7、验资报告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房屋

  清单、所有权证书,他项权证书,房屋的取得方式;如果有在建工程,说明建设的情况,提供已经取得的批准文件;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2、土地

  清单、土地使用权证,企业取得土地的方式(划拨、出让、转让、或出租);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3、机器设备

  清单、有无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有无受海关监管的设备。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税办法》

  4、无形资产

  (1)商标

  商标注册证,有无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查封、交易等情况

  (2)专利

  有无专利权证书,是否质押,《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查封、交易,是否交纳年费

  (3)著作权

  提供相关的登记证书,是否质押,《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查封、交易

  5、债权

  清单,有无担保,诉讼时效,执行能力。

  6、债务

  清单,有无担保,诉讼时效,

  三、重大合同

  提供相关的文本,是否履行,有无担保

  四、诉讼及行政处罚情况。

  包括被调查对象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以及有无行政处罚的.情况。

  五、保险

  交通工具、房屋、等重大资产是否办理了保险。

  六、职工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等情况。

  七、税务

  提供税务登记证,了解被调查对象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被调查对象是否存在拖欠税款以及有无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八、环保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是否办理申报登记;如果有在建工程,是否取得了环保部门的批准。

  九、外汇

  被调查对象如果是外资企业,了解是否办理了外汇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十、财政

  被调查对象如果是外资企业,了解是否办理了财政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登记管理办法》

  以上是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可以对其他的委托人认为重要的情况进行调查。

  企业尽职调查报告5

  1、主体资格方面

  上市首发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业绩可连续计算),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3年内(报告期内)主营业务、董监高未发生重大变化等。对照上述标准,我们可以从公司成立及变更文件(包括不限于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国家产业政策、历年财务报告等入手对业务分布的主体进行挨个摸底和排查,检查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并对资产重组方向和上市主体进行初步选择和论证。

  2、独立性方面

  即俗称的五独立,包括财务独立、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及机构独立等五方面,企业需要从管理控制线、业务运作线、资产使用线、产权线出发对拟上市分布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可能存在的独立性缺陷,独立性缺陷主要存在于共享业务或资源领域,内部独立性问题可以通过内部重新分配和调整安排,而业务外部独立性问题需要企业在外部关系方面进行改进。

  3、规范运行方面

  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违法违规等方面,规范运营考核的软因素很多,通常都可以突击弥补,因此,在调查中主要对一些硬伤,如:董监高任职资格、担保、重大资金占用、现金收支、违法违规等事项进行重点检查。

  4、财务会计方面:

  上市标准中最明确也是最硬的指标就是财务指标,对于运作规范、核算规范、业务简单的企业来说,这方面的调查是很好做的,只要把合并报表与同行、与上市标准比较,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但对业务复杂、核算基础差、运作不规范的企业来讲,这是一个非常繁杂的工具,有时候需要借助外力完成,这是因为会计核算的专业性太强,对于核算基础差、运作不规范的企业来说,自身报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水分(如税的问题,资产合法有效的问题,表外资产负债的问题,对会计政策的理解和使用问题等),很多公司甚至不能提供合并报表。即便是核算水平高、运作规范的企业,如果业务复杂的话,想要提供完整准确的报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拟上市企业需要进行业务剥离重组的时候。

  5、持续盈利能力方面

  在实务中最难把握的问题之一就是持续盈利能力问题了,包括发审委都很难告诉你一个确切的标准,原因在于标准本身,其中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存在客户重大依赖、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还算可理解,但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就太不好说了。这方面存在太多主观性,但企业可以选取一些行业标杆企业进行对照和把握。据说郭主席上台后有意淡化了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审核力度,但不管怎样,在IPO制度非市场化之前这个标准还是必须的,因为,审核制本身就有发审委背书的义务。

  6、募投项目方面

  随着对新股“三高”(“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超高的募集资金”)控制力度加大,对募投项目的审核会趋严,需要企业认真对待此方面的检查。这方面主要涉及到公司未来规划,需要在资金需求时点、量、投向等方面,在项目可行性、合法合规性、政策导向性、业务独立性方面进行细致的审视。

  当然企业所做的只能是初步尽职调查,目的是对企业上市的可能性和重大方面进行大致判断,碰到专业问题还是得交给专业人士去办,但企业自行先做的好处是可以胸中有数,不至于在重大问题上被专业人士忽悠。

  尽职调查报告17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权威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18

  XXXX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XXXX有限公司向XXXX银行申请贷款XXX万元贷款,并为托我公司担保,期限X年。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企业类型:(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股权结构: 企业沿革:(包括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股权、注册资本等企业 基本情况的变动及变动原因简述;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大事记等)企业发展方向、战略: 企业获得技术和其他证书:

  二、管理情况

  管理层素质: 管理现状评价:(对内部组织架构、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激励机制、管理薄弱环节等作简要分析说明)

  三、产品市场及行业状况

  企业产品及制造方法介绍:(主要介绍企业产品种类、产品用途,属自主生产或是委托加工或其他形式)

  生产状况:(主要说明企业生产设备状况,生产管理基本模式和产能状况) 产品技术状况:(主要说明产品技术来源,技术的先进性表现,生产工艺先进性,技术人员构成,有无产品的技术研发机构等)

  市场需求及产品发展前景:(包括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发展空间,市场需求状况等,以及企业研究开发成果,新产品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状况,环保问题等)

  产品所在行业分析:(行业发展趋势,进入该行业的政策限制、基本条件,行业的周期分析及预测)

  产品竞争分析:(包括企业的主要竞争对手的说明,该企业所在的行业地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企业的主要竞争优势表现)

  营销策略:(主要说明本企业在产品的销售体系的建立、价格政策的确立、售后服务模式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主要客户群体分析:(说明企业的前十大供应及销售商的情况,分析客户变动原因对企业的影响力)

  四、信用情况

  企业信用情况:股东信用情况:现有贷款记录:

  五、财务分析

  偿债能力分析:(分析偿债能力时,不要忽略未在报表中反映的或有负债,如,各种赔款、诉讼未决事项及对外担保等责任引起的负债) 经营能力分析:(分析时,注意剔除企业非正常经济业务带来的收益,应着重分析企业的.主营业务的获利能力) 成长能力分析:(分析时,应区分企业增长是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还是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销售收入分析:(核实销售收入真实情况、涉及销售收入的其他重要情况说明等)上下游情况分析: 现金流分析:

  财务分析综合结论:

  六、风险性分析

  政策性风险分析: 技术性风险分析: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分析: 财务风险分析: 道德风险分析:

  七、贷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八、信用结构方案

  九、结论

  (影响决策的提示:技术方面、销售方面、资产方面、 人才方面、管理方面、

  政策方面)

  项目经理:风险经理:

  尽职调查报告19

  一、 借款人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称、婚姻状况、现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个人及家庭有无不合理大额负债、个人及家庭成员有无重大慢性疾病、有无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备注:

  1. 婚姻状况说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供离婚证) 。

  2. 职称:自然人客户具有的重要专业资格(包括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与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

  3. 居住地址通过查验自然人客户真实住址的水电费单、固定电话费单、物业管理费单等,并检查相关费用额发生及支付是否具有连贯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关情况。

  4. 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固定电话,借款人移动电话,借款人单位固定电话,借款人配偶移动电话,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电话。

  (二) 、信用情况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有无利害关系第三方评价(从亲戚,邻居,以往合作关联人):,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拖欠银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及货款的历史,恪守信用等情况。有无犯罪记录及纠纷。

  (三) 、收入支出情况

  个人及家庭总收入及来源,上家庭总支出及去向,家庭纯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如工资存折、房屋出租租赁合同协议、村民分红凭证、相关股权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文件)。

  (四) 、资产负债情况

  1、不易变现财产:房屋间数及结构,平方面积、座落位置、购建时间、变现价值;其他不易变现财产及变现价值。

  2、主要可变现的财产 :

  (1)、机械设备名称、数量及变现价值;

  (2)、交通运输工具及变现价值;

  (3)、家电器具及变现价值;

  (4)、存货及变现价值;

  (5)、存款及其他变现价值等;

  (6)、主要可变现价值合计。

  3、负债情况

  写清原贷款金额,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形态、欠息金额和其它负债(比如私人借款)等,计算资产负债比例。

  二、 调查贷款用途及还款情况

  借款主要用于干什么?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如何?项目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从业经验如何?借款人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产技术水平、原材料供货及销售情况,结算方式,预计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资金多少,尚缺资金多少,多长时能收回成本,什么时间能还清贷款。

  三、 调查抵押物情况

  属于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写清保证担保人基本情况(同借款人基本情况)与资产负债状态、分析评估担保资格,担保人的资金来源等;属于抵押担保的贷款,要写 清抵押物的`名称,存放具体地点、数量、(房产写明座落位置结构、间数、层数、平方面积,写清占地和建筑面积、附简易平面图)估价、变现能力等。

  四、 总诉

  通过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个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通过分析,测试本笔贷款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合作潜力,调查人要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的基础上,总体评价客户的“经济实力、生产经营,信用,风险状况”结合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计划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

  2贷款方式;

  3贷款金额;

  4贷款期限;

  5贷款利率;

  6还款方式

  7. 出帐前须落实的限制及保护性条款等。

  尽职调查报告20

  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x设验字(20xx)第A468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xx年10月18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万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根据H市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x设验字(20xx)第Ax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H市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x验字(20xx)第0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根据H市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x验字(20xx)第134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根据H市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x验字(20xx)第258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营业执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xx年5月24日,获H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该证在H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xx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检,但未查到20xx年年检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x

  公司办公地址: x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x

  注册资本万,出资形式货币。

  经营范围:x

  分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x分公司

  营业场所:x

  经营范围:x

  (四)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标公司符合设立条件,在两内以货币方式缴纳了全部出资,履行了验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资质和出资合法有效,公司存续合法。

  因未查到20xx年的年检信息,根据有关法律,一年未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撤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二、甲公司的股权变更

  (一)股权变更的历史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共经历了四次股权变更:

  1、设立登记时的股权情况:设立时注册资本650万元,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40% E:25%

  B:10% F:10%

  C:5% G:8%

  D:1% J:1%

  2、20xx年6月17日股东变更情况:

  F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15万元、50万元股权转让给原股东A,和第三人K,K为公司新股东。

  A持股比例增至%

  K持股比例为%

  其他持股比例不变

  3、20xx年7月23日股权变更情况

  E退出公司,分别将认缴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及第三人L,L为公司新股东,K将%的股权转让给A。转让后,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 B:%

  C:% G:%

  D:% J:%

  K:% L:%

  4、20xx年5月1日股东变更情况:增资至万元,K分别向A、C、D、J转让部分股权。G分别向第三人M、N、P、Q及原股东D转让部分股权。L和B向A转让部分股权。M、D、R、S共增资万元。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姓名 持股比例

  A:% B:%

  C:% D:%

  G:% K:%

  M:% N:%

  J:% L:%

  R:% S:%

  P:% Q:%

  T:%

  (二)法律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股东决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行为、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及约定。公司股东变更合法有效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甲公司章程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章程的.沿革

  公司章程于20xx年10月14日订立,于20xx年6月10日、20xx年4月23日、20xx年5月1日分别修订。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章程列明的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按实缴出资股数行使表决权(注: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修改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每年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度。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但董事会作出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作出解聘总经理的决定,如总经理是董事的,总经理无表决权。其他董事一致同意,决议生效。

  3、公司设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5、公司法定代表人A

  (二)法律评价

  1、公司章程的变更程序合法有效

  2、特别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东权益的特别约束

  (1)任何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和董事会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质押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以其他方式在股权上设置债务担保

  (2)股东不得与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与公司同业竞争

  (3)公司章程例举股东大会特别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而非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以下约定的有效性存争议,且有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请特别注意。

  《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约定:“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20%以上;公司支付收购费手,剩余的流动资金流足以满足公司一年内的经营管理需要。”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强制回购股东股份的约定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及理论中都存在争议,因此这一条如果适用有可能引起争议。

  另外,由于股东会是资本多数决,(本章程规定回购股份由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是人数多数决),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回购某股东股权,可能侵犯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经股东会决定,公司可以用定向募集的方式增加注册资金。......四、对新增加的投资,按新增加的投资与股共会确定的不低于净资产的公司资产及增加的总投资之和的比例,确定投资比例。”这一款内容不明确。

  四、甲公司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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