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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25 10:04:30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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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0篇)

  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污水处理事故的调查报告,内容如下: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通用10篇)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1

  20xx年10月23日9时40分左右,xx科技服务泰兴有限公司12000吨/天高浓有机废水资源化处理工程(以下简称:废水处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ECSB厌氧反应罐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98.37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泰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泰州市政府分管领导、泰州市安监局主要领导、泰兴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指挥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省安监局当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跟踪了解和指导事故调查有关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泰州市政府于事故当日成立事故调查组,由泰州市安监局牵头,会同泰州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住建局、环保局、建工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泰州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还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技术鉴定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xx科技服务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泰兴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建设方。

  2.江苏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大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方。

  3.xx中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厌氧系统施工承包方。

  4.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沼气发电系统施工承包方。

  5.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废水处理工程监理方。

  6.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废水处理工程沼气发电系统设备安装方。

  7.xx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废水处理工程厌氧系统罐体安装方。

  (二)事故工程概况

  废水处理工程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新港南路20号,由南大泰兴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处理有机废水、发电。项目分2期施工,1期工程主要包含土建工程、厌氧系统、好氧系统、沼气发电系统等,投资约7000万元人民币。

  1.工程发包情况

  南大泰兴公司将废水处理工程直接发包给江苏南大公司,由江苏南大公司总承包,并委托xx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

  江苏南大公司将该工程划分为土建工程、厌氧系统、好氧系统、沼气发电系统4个标段,进行专业分包。其中:

  厌氧系统的施工及技术指导分包给xx公司,xx公司将厌氧系统的罐体安装分包给xx公司。

  沼气发电系统的施工分包给xx集团公司,xx集团公司将其中的沼气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安装分包给xx公司。

  2.厌氧系统情况

  厌氧系统的工作原理为:收集的废水进入NT中和罐进行调质后,再进入ECSB厌氧反应罐与颗粒污泥发生生物转化反应,将废水中的有机物转化为沼气,沼气导出用于发电。处理后的废水再进入NT中和罐与收集的废水进行混合调质,循环利用。

  至事故发生时,NT中和罐、ECSB厌氧反应罐(高约22米,直径约16米)本体安装结束,xx集团公司正在对其安装外接管道。

  (三)监管情况

  废水处理建设项目于20xx年6月15日通过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查,之后该项目又陆续取得了泰兴市相关部门的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土地规划等批文,并通过了安全生产条件分析、论证,到20xx年10月23日事故发生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6日,南大泰兴公司在工程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意工程开工。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该工程的建设主管部门,未制止该工程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行为。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因厌氧系统需要调试,在ECSB厌氧反应罐部分外接管道未安装、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江苏南大公司与xx公司商定,提前向厌氧反应罐投放颗粒污泥,培养厌氧反应罐内厌氧环境,由江苏南大公司负责采购、投放颗粒污泥,xx公司负责技术指导。

  20xx年10月8日,江苏南大公司技术负责人王林平通知xx公司,近期将向厌氧反应罐投放颗粒污泥,10月20日加入废水会反应产生沼气,10月20日以后不能再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10月15日左右,王林平又将该情况通知了xx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张岩基,张岩基将该情况告知了xx公司施工队长汪彬。

  20xx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江苏南大公司陆续向厌氧反应罐内投放了约480吨颗粒污泥,一直未加废水。

  20xx年10月21日,xx公司因厌氧反应罐西北侧的1根沼气外接管道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向xx集团公司发出《工程联系单》要求返工,张岩基签收后安排汪彬落实返工。22日,汪彬安排副队长王朋、焊工杜卫东和小工李玉秋按《工程联系单》要求返工。当天,王朋等3人用钢管和跳板,紧靠厌氧反应罐西北侧盘梯搭设了一个高2.75米的返工操作平台,并将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钢管切割下来。

  10月23日上午上班后,王朋、杜卫东和李玉秋在厌氧反应罐西北侧地面准备焊接的钢管。9时左右,xx公司的李会明、刘玉龙、甘华卫、靳新庆和秦雪亮5人到厌氧反应罐罐体上铆固保温棉护板。甘华卫、靳新庆和秦雪亮3人将安全绳系在罐顶围栏上,挂在罐体南侧作业,李会明和刘玉龙2人在罐顶监护。9时30分左右,杜卫东和李玉秋2人爬上返工操作平台焊接钢管,李玉秋扶住焊接钢管上口,杜卫东负责焊接,王朋则在地面上扶住钢管下口。9时40分左右,杜卫东开始对钢管接口电焊,约几秒钟后,焊接接口及钢管下口有热流喷出,随即发出一声巨响,厌氧反应罐爆炸,反应罐顶盖被炸飞,掉落在西南方向约50米处的污水处理池盖上。爆炸时,王朋、杜卫东和李玉秋3人陆续逃离了现场。甘华卫、靳新庆和秦雪亮3人的安全绳断裂,掉在厌氧反应罐西侧平台上。李会明和刘玉龙2人掉进厌氧反应罐内。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拨打119、110和120急救电话,并立即组织施救。接到事故报告后,泰兴市安监局、公安消防、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

  甘华卫、靳新庆和秦雪亮3人先被现场施救人员抬下送去泰兴市人民医院抢救,李会明和刘玉龙2人被稍后赶到的消防队员从厌氧反应罐内救出后送去泰兴市人民医院抢救。李会明、刘玉龙、甘华卫和靳新庆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秦雪亮目前仍在泰兴市人民医院治疗。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698.37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0xx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陆续投放厌氧反应罐内的颗粒污泥来自其它厌氧系统,夹杂少量未完全降解的有机废水,颗粒污泥在厌氧反应罐内自身代谢产生沼气。事发时,因施工人员焊接钢管产生火花,引发罐体内沼气爆炸。

  2.间接原因

  (1)改变了施工程序,但未重新编制施工方案

  江苏南大公司改变了原编制的施工程序,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提前向厌氧反应罐内投放颗粒污泥,但未针对性地重新组织研究、编制新的施工方案。

  (2)安全交底不彻底

  王林平在征询xx公司技术员戴朝杰能否提前向厌氧反应罐内投放颗粒污泥的意见时,戴朝杰未明确交待颗粒污泥在未加入废水的情况下自身会产生沼气,造成相关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误认为颗粒污泥不加废水就不会产生沼气。

  (3)安全管理不到位

  1.江苏南大公司虽然通知了有关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20日之后不能再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但在20日之后未制止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施工协调不到位,事发当天现场存在2家施工单位人员在厌氧反应罐罐体上上、下交叉作业。

  2.xx公司对投放颗粒污泥的技术交底工作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交底不彻底的问题;在厌氧反应罐投放颗粒污泥后,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动火作业。

  3.xx集团公司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仅派一名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项目经理在现场实施管理。在江苏南大公司通知20日之后不能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的情况下,未向江苏南大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直接安排人员动火作业。

  4.xx公司超资质承接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在工程施工期间,将现场监理人员抽走,仅留下1名总监对工程实施监理。对xx集团公司不在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问题未采取强制措施。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20日后在厌氧反应罐上动火作业及事发当日的交叉作业。

  (4)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

  废水处理工程自开工以来,一直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对该违章建设行为作出处理,监管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调查组经过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人及处理建议

  1.张岩基,作为xx集团公司项目经理,不具备项目经理上岗资格;接到江苏南大公司通知20日之后不能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后,在未向江苏南大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的情况下,仍直接安排人员动火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戴朝杰,作为xx公司技术员,具体负责厌氧反应罐的调试指导工作,在王林平向其征询能否提前向厌氧反应罐投放颗粒污泥的意见时,未明确交待颗粒污泥在未加入废水的情况下自身会产生沼气,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汪彬,作为xx公司施工队长,已经接到20日之后不能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的通知,但在张岩基通知其21日进行返工作业时,未对动火作业提出异议,在未向江苏南大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动火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蒋国雄,作为江苏南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公司改变施工程序不重新组织编制新的施工方案的隐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蒋国雄处以2014年年收入40%的罚款。

  5.陈宜亮,作为xx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本公司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仅派一名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项目经理在现场实施管理的隐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陈宜亮处2014年年收入40%的罚款。

  6.魏国红,作为江苏南大公司项目经理,在本公司改变了原编制的施工程序后,未重新组织编制新的施工方案;未对事发当日现场交叉作业进行协调、管理,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江苏南大公司按公司内部规章处理,处理结果报泰州市安委办。

  7.万路波,作为xx公司项目经理,虽然安排戴朝杰具体负责厌氧反应罐的调试指导工作,但对调试技术交底工作及调试现场未尽到检查、督促职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xx公司按公司内部规章处理,处理结果报泰州市安委办。

  8.李圣,作为xx公司总监,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20日后在厌氧反应罐上动火作业及事发当日的交叉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理责任,建议由xx公司按公司内部规章处理,处理结果报泰州市安委办。

  9.李晶明,作为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该项目建设工作,对该项目监管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泰兴市监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处理建议

  1.江苏南大公司,作为废水处理工程总承包方,改变了原编制的施工程序,但未针对性地重新组织研究、编制新的施工方案;虽然通知了有关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在20日之后不能再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但在20日之后未制止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施工协调不到位,事发当天现场存在2家施工单位人员在厌氧反应罐罐体上上、下交叉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江苏南大公司处6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xx公司,作为废水处理工程厌氧系统的施工及技术指导方,对投放颗粒污泥的技术交底工作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交底不彻底的问题;在厌氧反应罐投放颗粒污泥后,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动火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xx公司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3.xx集团公司,作为废水处理工程沼气发电系统的施工承包方,未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仅派一名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项目经理在现场实施管理;在江苏南大公司通知20日之后不能在厌氧反应罐周围动火作业的情况下,未向江苏南大公司提出动火作业申请,直接安排人员动火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xx集团公司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4.xx公司,超资质承接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务;在工程施工期间,将现场监理人员抽走,仅留下1名总监对工程实施监理;对xx集团公司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问题未采取强制措施;安全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制止20日后在厌氧反应罐上动火作业及事发当日的交叉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建议由泰州市安监局对xx公司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5.南大泰兴公司,在废水处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意工程开工建设;委托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的xx公司实施工程监理,建议由泰兴市住建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对废水处理工程违章建设行为作出处理,监管不到位,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泰兴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江苏南大公司应认真履行项目总承包职责,应研究、了解施工各环节潜在的危险,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指导各承建单位按方案施工,本次工程中尤其要认真组织制订事故厌氧反应罐中的颗粒污泥导出、置换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应与各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应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2.xx公司应从此次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将工艺或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协助有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各环节的安全生产。

  3.xx集团公司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相应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施工人员作业行为。

  4.xx公司应在本公司资质范围内承揽监理业务;应按要求配足配齐监理人员,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南大泰兴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应及时办理有关项目手续,禁止无证建设行为;应加强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确保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

  6.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通过事故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督促企业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对手续不全的项目应一律停止施工;应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开展在建项目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2

  20xx年9月25日17时,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9月28日,商丘市人民政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市城市管理局和睢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商丘市人民政府“9.25”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是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事业编制二级机构,现有干部职工30人。该厂是200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位于睢县城关镇小门里村,占地47亩,处理规模2万吨/日,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工艺。2006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06年12月30日竣工,20xx年1月至4月进行了设备调试,20xx年5月试运行。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主要构筑物:1.污水进水提升泵房及粗格栅2.沉砂池及细格栅3.初次沉淀池4.氧化沟5.二次沉淀池6.污泥脱水机房。污水提升泵房进水井共有四台提升泵,平时三台工作,一台备用。污水提升泵进水井井长8.2米,宽7米,深12米,其中污水深7米。

  (二)主管部门情况:

  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行业主管部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9月25日15时左右,按照厂长刘玉刚的安排,王新东带领樊林林、张浩、仲平平、王浩对提升泵房内的提升泵例行一周一次的清理。王浩和仲平平去仓库拿了胶衣、垃圾桶和绳后赶到提升泵房。王新东进行了分工,交代一些注意事项。王新东下到提升泵井下,负责清理提升泵内垃圾,王浩负责操作升降机,仲平平负责提垃圾桶,张浩负责与王新东上下联系,樊林林负责观察水的流量。

  分工以后,首先打开提升泵池上面的篦子,自然通风三、四分钟,15时20分左右,王新东穿着胶衣、未系安全绳、未佩戴安全防护器具就顺着井壁上的爬梯下井,王浩启动升降机把1号泵提离水面后,王新东开始清理泵内垃圾,约五分钟后1号泵清理完毕。紧接着又把2号泵清理完毕后,王新东上到地面休息。大概15时50左右,王新东又下井清理3号泵,即将接近水面清理水泵时,仲平平看到王新东倒向水里,说声出事啦,就跑出去向领导报告。张浩急忙给张世中副厂长打电话报告,这时樊林林在观察水流量处跑过来,脱掉上衣就下去救人,在水下摸了一、二分钟突然没影了,张浩挂断电话看到樊林林没影了也下去救人,刚接触到水面就沉下去了。16时许,厂领导班子成员和几名职工也赶到现场,赵国仓立即拨打了119救援电话,同时,张世中拨打了110和120电话。厂长刘玉刚询问情况后,未听别人劝阻,硬要下去救人,还未接触水面时就掉到了水里。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睢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县政府办、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援人员迅速赶到事发现场。16时10分,“119”消防队员到达现场,会同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迅速摸清有关情况,立即开展组织施救。

  16时11分“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卫生部门多名医疗专家、医护人员迅速展开受伤人员施救工作。公安部门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拉出警戒线,疏导围观群众;消防官兵穿戴防护设备下到池中救人;水利部门紧急调集水泵对污水提升泵池进行抽水;环保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池中水质及气体进行检测;供电部门保障现场救援用电。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科学施救,各项工作组织到位,有序救援。直至9月26日凌晨3点左右,4名落水人员先后被救出并立即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9月30日,善后工作结束。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清理提升泵,提升泵进水井中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大量急速释出,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溺水死亡。

  1、违反了“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

  2、违反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

  (二)间接原因

  1、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未落实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规程。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落实教育和培训制度。

  2、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健全和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未配备硫化氢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必要装备,施救盲目,加大了事故危害。

  3、睢县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对所属企业的安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不力,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以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违章作业的行为失察。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此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1.王新东、樊林林和张浩三人,时任污水处理厂职工,没有经过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培训,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三人在事故中溺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2.刘玉刚,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主持污水处理厂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对污水处理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失职,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盲目施救,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行为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溺亡,建议免予责任追究。

  (二)建议给及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1.张世中,睢县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分管污水处理厂水区运营。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不到位;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赵国仓,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党支部书记,刘玉刚厂长不在厂时主持全面工作,20xx年10月至20xx年10月除负责党务外,还分管水区运营。未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对污水处理厂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林泽勋,睢县住建局副局长,分管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作。履行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力,对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对污水处理厂相关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马俊伟,睢县住建局副主任科员,分管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履行责任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力,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指导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5.袁其升,睢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视不够,对住建局分管领导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其向睢县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三)行政处罚及问责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商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睢县污水处理厂处50万元的罚款。

  2.建议睢县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要切实强化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规程的落实。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必须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现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必须坚持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

  (二)要切实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要深刻吸取“9.25”违章作业、现场应急措施不当的沉痛教训,制定科学应急预案。要配齐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职工学会正确的操作使用;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三)要切实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凡新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收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把基础坐牢,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四)睢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开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各部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切实掌握本行业、本部门的危险部位、危险岗位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好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3

  一、农村环境污染情况现状及原因分析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工业向农村的迅速转移,化肥、农药及地膜的频繁使用,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人口快速增加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源点多面广的现状,已严重影响到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1.生活垃圾污染。突出表现在:

  (一)农民的环境意识较差,农村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柴草乱堆、污水乱流、粪土乱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畜禽散养”等问题普遍存在,不仅影响镇容村貌,还对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

  (二)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可以就地化解、循环使用的,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塑料和电子等产品产生的难以降解的废品占比例越来越大。

  (三)农村成为城市垃圾的转移地。由于农村天地广阔、管理松散,往往成为城市转移生活、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工业、医疗卫生垃圾的选择地。

  (四)村镇布局不合理,环卫基础设施、垃圾收集房基本未配套,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乡镇特别是中远郊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生产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椐统计城市人口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是0.8—1公斤,农村的人均生活垃圾量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比城市应该低一些,但是农村人口众多,垃圾又得不到及时处理,日积月累垃圾量非常惊人。

  2.水污染。目前,我国城市供水水质有20%不达标准,而农村供水的不达标率则是50%。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饮用水的污染主要来自无机亚硝酸盐及农药、腐植酸、藻毒素、氯化消毒副产物等四类有机物。许多研究表明,饮用含有病原体或有机物污染的饮用水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巨大,往往会给人带来血液性疾病,并与肝癌、胃癌、食道癌的发生存在相关关系。

  我市地跨江淮分水岭,人均占有地表水资源和亩均占有地表水资源均为全省的一半左右,水资源相对短缺。目前,由于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市农村人口饮用水和灌溉水在水质、水源保证率以及用水方便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农民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目前各乡镇污水管网基本不配套,绝大多数无序排放。大量的农村人口仍饮用苦咸水、受化肥农药和细菌污染的污水;沿河、湖圩区灌溉水受到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农村大量的手压井遇到一般干旱年份便无水可取,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够。

  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工业、生活排放废水及农业退水污染。农业退水污染是因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所致。此外,集约化养殖业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现,畜禽粪尿直接排入,生活垃圾的随意丢放,进一步加剧了水体污染。

  据调查,包河区饮用苦咸水及污染水人数为33485人,根据包河区疾病防控中心对部分饮用水抽样检测结果表明:21项指标中有色、浑浊度、臭和味、总硬度、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耗氧量、细菌量等9项指标不合格,主要分布在沿河湖圩区及城郊结合部。调研小组实地考察了义城镇塘西村、周坎村,两村均居住在巢湖大堤上,共有住户1150户,居住人口4494人,村民们住在巢湖边,却都只能望水兴叹,饮用水仅靠四只自来水集中供水点,还不能完全解决饮用水问题。据调查,巢湖西半湖及其支流多数不能满足相应水域功能区水质要求,水质污染使水生态系统的基本物质基础受到损害,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和渔业资源退化。站在巢湖大堤上,放眼望去,深绿色的湖面上漂浮着层层藻类植物,一阵阵的恶臭扑面而来,其污染状况令人触目惊心。肥西县域内主要河流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监测结果表明,县内杭埠河、丰乐河的水质分别为三类、四类,且污染程度有逐年加重的趋势,烟墩河、派河上派城关段为劣五类水质,有机物污染程度极为严重。

  3.工业企业污染。近年来,各乡镇尤其是工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基于优先发展经济的考虑或因把关不严等原因也引进了一些污染型企业,其中只有部分企业能做到达标排放,相当一部分企业是在或明或暗的排放污水、废气,工业生产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日趋增多,造成农村环境质量下降,是不争的事实。

  4.农业面源污染。

  农村面源污染种类主要有:

  (1)畜禽粪便污染。近几年,由于禽畜养殖业从分散的农户养殖转向集约化、工厂化养殖,禽畜粪便污染大幅度增加,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截止XX年底我市大牲畜存栏量为125790头,小牲畜存栏量为1122395头,家禽是1953万只。据调查,喂一头猪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10个人的污物排放量,养一头牛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35个人的物污排放量,一只鸡、鸭的污物排放量相当于3个人的污物排放量。而几乎很少有规模化养殖场能对污物进行较为正规的和标准的处理。畜禽养殖业快速发展造成了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已成为畜牧生产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肥西县南岗镇自来水水厂水源地王嘴水库,因受安徽白帝集团产业化园、白帝乳业公司奶牛四厂等多家单位畜禽与生活废水污染,水质恶化,南岗镇人民强烈不满。

  (2)农药、化肥、农膜的使用加剧环境污染。XX年,我市的化肥使用量为164884吨,每亩地使用化肥150余公斤;农药使用量为3577吨,一般来讲,只有10%—20%的农药附着在农作物上,而其他的部分则流失在土壤、水体和空气中;农膜的使用量为3571吨。不科学的施用农药和化肥,不仅造成药剂浪费、肥料损失,地力下降,有害生物天敌的数量和种类剧减,更对土壤和水源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3)收获时节农作物秸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秸杆焚烧是一个新的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又是一个可以改变而还没有改变的污染途径。合肥地区每年要产生200多万吨的秸杆,每年一到收后种前,为了抓时抢种,农民往往就在田间地头、路旁采取放火焚烧秸秆的方法,一火点燃,漫天遍野,烟雾弥漫,浮尘滚滚,不仅浪费了资源,破坏了土壤结构,同时污染了农村和市区的空气和环境,还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近年来,我市有关政府部门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了秸杆焚烧的范围和数量,但还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其它影响环境因素

  高频度耕作种植,采取大水漫灌的不当的灌溉方式,导致土壤有机质减少,局部土壤条件恶化。我市约有10.8%土地受到水土流失危害,土壤有机质以每年2%的速度下降。另外,我市农业以粮棉油轮作种植为主,产品输出结构低化,资源利用率低,生物能在农村生活中的主导地位逐渐下降,导致资源退化和环境污染的日趋发展。

  二、我市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已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通过与市环保部门、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深入座谈与实地考察,我们了解到,市级环保部门、各县、区政府的有关部门围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为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工作体系和机制,为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市环保部门与城建部门组织编制完成了双墩镇、下塘镇、大杨镇等8个全省重点小城镇的环境规划,明确了小城镇阶段性建设目标任务,为小城镇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包河区政府为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力度,制定了《葡萄优质无公害生产标准》、《番茄优质无公害生产标准》、《瓠子无公害生产标准》等十几个瓜菜品种的无公害操作规程,出台了《龙虾池塘养殖技术操作规程》、《龙虾稻田养殖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养殖技术规范,并进行大力推广。肥西县人民政府于1999年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和重点,严格环境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长丰、肥东、县政府、瑶海区、蜀山区、庐阳区政府也就环境污染治下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和规定。

  2.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

  目前我市建成生态示范村70个,其中,省级生态村3个,市级生态村18个,县级生态村49个。自然保护区已由原来的273.33平方公里上升为目前的711.3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9.49%。主要有:紫蓬山森林公园、浮搓山森林公园、四顶山和茶壶山森林公园。各项生态村建设、自然保护共建设发挥了试点和示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长丰县不断加大对农业设施投入力度,改进种植技术,建设无公害草莓、蔬菜示范区,已建成无公害草莓示范区3万余亩。包河区政府围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加大投入,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启动“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全区建成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7700亩,全区规模养殖综合养殖技术使用率达80%以上。XX年大圩乡被评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乡,由此带动了大圩休闲旅游观光农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大圩乡已成功举办了三届菜花节,二届葡萄节,以及植树节、垂钓比赛等活动,在全市及全省创出了农业旅游品牌,大圩乡休闲观光农业不仅拉动了农民的收入,调动了农村调整种植结构积极性,也对传统种植作物带来的面源污染的减少产生积极作用,农业生态环境得到基本改善,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步伐加快,工业污染初步控制

  目前我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南肥河综合治理、十五里河综合治理、巢湖清淤工程、董铺水库樊洼路井岗镇域污水支管工程完成。望塘污水处理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二期、王小郢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重点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饮用水保护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了保证饮用水质的稳定达标,市环保局采取了多项切实可效的措施,董铺水库水质稳定在二类水标准;大房郢水库水质由去年初的五类提升到三类水标准,提前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验收。市环保部门通过实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现乡镇工业污染总量措施,遏制了乡镇工业企业污染反弹。肥西县环保部门也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先后关闭了污染污染严重企业7家,完成期限治理60家,有力打击了不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基本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目标。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将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转变为从源头抓紧起。十五期间,环保审批率达99%,“三同时”执行率为87%,注重对桃花工业园,紫蓬山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监管,切实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4.环境执法力度加大,小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每年合肥市郊的秸杆焚烧对合肥市的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市环保部门积极开展禁烧区范围内的禁烧执法工作。据统计,整个禁烧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出动车辆250余次,制止焚烧秸杆142起,查处违法行为18起。各区县政府也采取有效措施,投入大量人力,开展禁烧工作。通过积极宣传,有效检查督导,农作物秸杆焚烧现象得到了控制。

  5、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通过严把新建养殖场审批关,引导养殖业走集约化、规范化、资源化、污染减量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经调研我们了解到,长丰县大力实行立体循环养殖,对大型养殖场要求企业达标排放,对小型养殖场通过建立沼气池作为田间肥料使用,实现了粪便—沼气—肥料的循环使用,既节约了能源,解决了农户用能问题,又对环境的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调研小组到义井乡农户家参观时,村民们都非常激动,热情地向我们介绍沼气池使用情况,争先恐后地向我们表达建立沼气池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实惠。

  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重点和难点

  经过市、各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多年努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有所遏制,但从总体看,农村环境问题比城镇环境问题更复杂化和多样化,主要表现在:

  1.基层领导对农村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不少农村的基层领导对加快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温饱问题比较重视,但往往是注重一时的经济发展,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忽视环境保护,认为农村的天地广阔,有点污染没关系。甚至少数县级领导,也认为发展起来了,环境污染自然就可以解决了,还存在先发展后治污的不正确观点。

  2.环境监管、保障体系不健全。与城市系统、严密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比,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重滞后。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和环境规划在农村难见身影,农村环境治理的范围广,牵涉部门多,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而按现行的监管体系,农村几乎成了环境保护的死角。职能部门各自为阵,没有全面形成衔接协调的执法管理网络。同时环保部门管理人员不足,装备器材落后,乡镇一级环保几乎空白。农村没有环保基础设施,就是有些新建的中心村,由于受条件限制,也不可避免在存在污水横流,垃圾乱堆,蚊蝇满天飞的景象。

  3.农民本身的环保意识差。目前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认识不到环境污染深层次的危害性和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加之长期传统的生活习惯短期难以更改,也缺乏遏制环境污染的主观能动性。在我们深入农村调研时,指着门前、路边的垃圾、到处乱扔的塑料袋,问村民:“你们就看着这样脏,也不管吗?”村民的答复几乎都是“我们农村就是这样子的”。滥施滥用农药化肥、滥捕滥杀野生动物,随意丢弃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行为,农村生物多样性被破坏,土壤、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被污染,再加上农村垃圾没有进行专门处理,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一)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农村环境却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局部环境质量越来越差。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污染更加集中,由此导致了许多环境问题。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是一个绿色发展的规划建议。因此,我们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提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以维护好人民群众最休戚相关的环境利益。

  (二)开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是落实生态市建设具体行动。

  国务院总理11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中指出: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随着未来经济总量增加,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必须从国家长远发展全局的高度,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会议提出了未来5年和XX年环境保护的目标。到XX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近几年来,我市环境污染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城市生活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日益上升,农业、生活污染的比例、总量还在扩大。因此,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只有遏制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势头,逐步改善环境,才能为发展工业腾出大量的环境容量,从而为加快我市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五、几项建议: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我市千亿元规划大发展的契机,从生态破坏的根源入手,转变资源粗放利用和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合理利用全市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协调好经济发展进程中生态与经济的关系;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整体传统产业升级,努力发展知识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建设现代生态农业,推动生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会建议如下:

  1.强化环境目标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工作的体系和机制

  (1)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观落实的有关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建立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机制,完善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制。”调整和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将环保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来谋划和领导发展工作,不仅重视经济增长指标,而且要重视资源利用指标、生态环境改善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力求经济和环境双赢。

  (2)健全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环境法制,加大处罚力度,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机制;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制度的效力,从根本上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管理不强的状况。建立社会经济发展决策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和区域总量控制的要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严格审批建设项目。克服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干扰。

  2.全面启动生态农村的建设工程,加快生态农业发展。

  我市各县区农业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业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二是生态技术支持体系不够完善,三是随着生态农业的整体推进,特别是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增大。四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力度不够,服务水平和建设能力有等进一步提高。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1)是尽快出台“合肥市农业生态保护条例”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抓紧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和策略,为全面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提供法治和科学依据。

  (2)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大作物秸杆再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建立秸杆粉碎还田、秸杆气化综合利用、秸杆青贮氨化示范区,减少化肥的使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降低资源消耗。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大力扶持生产并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的发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推广养殖模式和养殖小区污染集中治理模式,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开展生态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经济示范区的建设。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快集镇建设和旧村庄改造、改水改厕进程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少分散居住给周边环境带来的生活污染。同时尽快将城郊结合部的市容、环保等纳入城市管理范围,在农村逐步推行乡镇、村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切实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做好县级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3.我市水资源相对短缺,水质严重污染更加剧了我市水资源的不足,应该严格控制水体污染,加强对水资源的规划管理和开展对废水的处理及综合利用:

  (1)完善排水治污法规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水治污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机制建设。建立水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启动水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库的建设。通过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启动水环境监测、污水管网等管理信息库的建设工作。

  (2)因地制宜,统筹建立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和截污管,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场站。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制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依据相关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建设沿河污水收集截流干管和污水处理厂,再逐步完善雨、污分流制的市政管网。最大程度的实现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其建设的控制引导。加强流域内旧村污染源治理,改善水质;停止对生态系统的侵害,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加强流域内用地生态功能区划与管理。继续加大对工业废水排放检查促使工业企业实现排污稳定达标,通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造提升企业生产工艺,实行“三废”资源化等积极途径,最大限度削减排污量,严格控制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物直接排入河流。

  (3)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建设节水型城市。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多种手段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多渠道开展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逐步实现污水再生利用、雨洪利用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采取蓄水、保水、再生、回收等措施,扩大已处理中水的利用范围,弥补供水不足。可根据废水的性质、处理后的用途以及环境的自然净化能力、经济能力,采取多种处理设施,做到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统一使处理后的废水尽可能地加以回收利用,以节约水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用水排污价格体系,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开展用水、排污价格体系的研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用水、排污价格体系。

  4.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惩,同时对工业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确保企业污废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加快工业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严把项目落户关,杜绝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项目投产,调整产业结构,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是针对工业园区企业集中的现状,建立污水泵站,完善管网配套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可能对农村环境对造成破坏的工业污染。

  5.加强论监督和宣传,普及农村生态环保知识。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城乡干部群众生态观念,形成全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良好氛围。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必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摒弃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城市绿色生态屏障作为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思想教育。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系列活动,利用举办展览,发放环保书籍和宣传画,表演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逐步在农村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促进农民更新观念,不断从自身做起,保护身边环境。

  6.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入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作用,始终坚持城乡公平原则。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二是建立适应市场体制的生态环境保护多渠道投资机制,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政策。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投资,企业经营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农村环境保护真正走上法制化、市场化的道路。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4

  今年,我参与调查了xx市xx沿岸的污水处理厂,调查发现,该市污水处理厂的现状已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隐忧。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现状

  (一)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潜力闲置。调查发现2个市区的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潜力小于实际收集量,每年约1116万吨污水溢出管网,未经处理直排入河。而2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却运行潜力闲置,进水均达不到设计规模,无法满足运行要求。

  (二)城市污水处理厂混合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多数工业园未配套专业工业污水处理厂。本次审计调查的7家污水处理厂均按工业园配套统计口径上报为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其中6家污水处理厂为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包括高新区工业园),仅1家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为工业污水处理工艺。6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实际运行中均混合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

  (三)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较低,提标升级改造工作尚未完成。按规定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出水,未到达污染排放标准(xxxx-xxxx)表1一级A排放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均需要进行提标升级改造。目前除2家污水厂新建外,其他5家未完成。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质量浓度均较低,未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运行效能。调查发现各地污水处理厂普遍出现了进水COD质量浓度偏低的现象,有的污水不需处理就能够按照二级排放标准直接排放。如果这些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不但增加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担,浪费能源,进一步发展还会导致污水生物处理系统运行效能下降。

  二、相关原因分析

  (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整体滞后。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区人口的增加,老城区污水的产生量远超处理量,急需扩建污水处理潜力。而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吃不饱”的主要原因:一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位于乡镇的企业)未进入园区;二是管网建设不配套,致使一些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水流入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工业园未将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纳入预算,而是把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规划。工业污水处理设备及工艺均比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及工艺标准高,长期用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工业污水,一旦工业污水总量及工业污染物增加,将会造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损坏,使出水水质恶化。

  (三)市政污水管道未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加上老城区排水管网使用年限较长出现破损,致使雨水、地下水、地表水渗入或流入排水管网内,使污水COD质量浓度被稀释。

  (四)初建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较低,而现今提标升级改造工作进度缓慢、未透过环保验收等。

  三、审计对策与推荐

  (一)将工业污水处理厂纳入工业园建设规划,督促现有工业园配套建设专用污水处理厂。加快辖区内企业入园的进度,完善园区内排污管网的建设,确保工业污水全部进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

  (二)科学部署城市市政管网的建设改造,采用雨污分流制,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COD质量浓度。根据国家排水规范中“允许同一城镇可采取不同的排水体制”的规定,近期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形式过渡,远期随城区建设逐步进行分流制改造。同时,加强管网建设的质量管理和排水管道的维护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质量浓度。

  (三)加快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潜力扩建工程和污染排放标准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一方面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潜力,另一方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污染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5

  调查人:XX

  调查方式:参观访问污水处理厂

  调查时间:寒假

  调查内容:污水处理的方法和原理

  调查正文:

  为使污水经过一定方法处理后,达到设定的某些标准,排入水体、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等的采取的某些措施或者方法等。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率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分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各个处理构筑物的能耗分析。

  1.污水提升泵房

  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过粗格删进入污水提升泵房,之后被污水泵提升至沉砂池的前池。水泵运行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占污水厂运行总能耗相当大的比例,这与污水流量和要提升的扬程有关。

  2.沉砂池

  沉砂池的功能是去除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沉砂池一般设于泵站前、倒虹管前,以便减轻无机颗粒对水泵、管道的磨损;也可设于初沉池前,以减轻沉淀池负荷及改善污泥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条件。常用的沉砂池有平流沉砂池、曝气沉砂池、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

  沉砂池中需要能量供应的主要是砂水分离器和吸砂机,以及曝气沉砂池的曝气系统,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的动力系统。

  3.初次沉淀池

  初次沉淀池是一级污水处理厂的主题处理构筑物,或作为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构筑物设在生物处理构筑物的前面。处理的对象是SS和部分BOD5,可改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运行条件并降低其BOD5负荷。初沉池包括平流沉淀池,辐流沉淀池和竖流沉淀池。

  初沉池的主要能耗设备是排泥装置,比如链带式刮泥机,刮泥撇渣机,吸泥泵等,但由于排泥周期的影响,初沉池的能耗是比较低的。

  4.生物处理构筑物

  污水生物处理单元过程耗能量要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相当大的比例,它和污泥处理的单元过程耗能量之和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的60%以上。活性污泥法的曝气系统的曝气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其基本上是联系运行的,且功率较大,否则达不到较好的曝气效果,处理效果也不好。氧化沟处理工艺安装的曝气机也是能耗很大的设备。生物膜法处理设备和活性污泥法相比能耗较低,但目前应用较少,是以后需要大力推广的处理工艺。

  5.二次沉淀池

  二次沉淀池的能力消耗主要是在污泥的抽吸和污水表明漂浮物的去除上,能耗比较低。

  6.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工艺中的浓缩池,污泥脱水,干燥都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污泥处理单元的能量消耗是相当大的,这些设备的电耗功率都很大。

  另外一种能量回收方式是将城市固体废物焚烧场建在污水处理厂旁,将固废与污水污泥一起焚烧,获得的电能用于处理厂的运转。

  调查感想:

  通过调查,我知道了污水处理是能源密集型的综合技术。一段时期以来,能耗大、运行费用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成的一些处理厂也因能耗原因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能耗问题将成为城市污水处理的瓶颈。能否解决耗污水厂的能耗问题,合理进行能源分配,已经成为决定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好坏的关键因素。能耗是否较低,也是未来新的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的决定性因素,开发能效较高的污水处理技术,合理设计及运行污水处理厂,必将是未来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行的必由之路。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6

  按年初安排,4月份,县政协副主席魏义文带领相关界别委员,深入县给排水管理站所属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部分楼院巷道、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商铺、宾馆饭店对给排水及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供水方面:现建成水厂3个(重兴水厂,城区一水厂、二水厂),水源井15眼(重兴水厂6眼、城区9眼),铺设供水管网101公里。施工期间管材质量和卫生指标经省级检测机构检验,均符合国家标准。自20xx年12月起,城区自来水由重兴水厂供给,城区9眼井全部停用,作为备用井。目前,县给排水管理站有供水户16171户,覆盖人口6万,日均供水量8000方以上,水费征收执行20xx年县政府批准的“两部制”收费标准。重兴水厂自正常运行以来,水源井静水位深度一直在30cm上下浮动,地下水位变化不大。据甘肃省水文地质勘查院勘查,近20年水源地均衡区地下水储量为410760×104m3,含水层地下水储量可观,水源补给径流区水量充足。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水质检测一次,给排水管理站每月检测一次。通过对20xx年年底和20xx年1季度水源水、管网水、末梢水监测数据对比,城区供水水质变化不大,符合GB5749—20xx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排水方面:现建成排水泵站7座,铺设排水管网75公里,修建检查井3267座,化粪池322座。目前排水户10838户,日均排水量6000方以上,排污泵站运行正常,排水主管网基本满足目前城区排水需求。

  (三)污水处理方面: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方,于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5月投入试运行,20xx年起正常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5000方,生产中水5000方,生产的中水各项控制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四)服务维修方面:工程维修股21人,专门从事城区内部管网维修;水源地5人,负责水源地至城区管网的巡查保养。工程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电话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当天可排除。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尚有差距。一是部分供排水管道老化。供水管网有17.8公里的铸铁管使用了近30年,有33.43公里的钢管使用了15年,排水管网有35公里的砼材质管道使用了10年,均超过使用年限,急需改造。二是重兴水厂至县城只有一条供水管线,一旦发生故障将直接影响城区居民饮水安全。三是位于苏武文化广场的2号泵站管理用房设在地下,与污水池一墙之隔,电路操作系统直接安装在污水池墙壁上,墙面驳离,有渗水痕迹,通风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四是雨季排水不畅,个别区域积水严重。

  (二)供水能力和调蓄能力与居民日益增长的供水需求尚有差距。一是随着中陶、西湖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纳入及城北新区、城东工业园区的建设,原设最大径流量为13000方/日的供水量与有效容积为3100方的蓄水池将不能满足城市供水需求,面临较大的供水压力。二是供销社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等处由于供压不足及自身供水系统老化、管径小等原因,部分居民楼5楼以上楼层在城区绿化及工程建设用水高峰期断水频繁。三是县城北关有近800户尚未接入给排水管理站供水网,仍在饮用水务局供应的自来水,水质较差。

  (三)智能化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节水理念的普及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尚有差距。一是智能化水表安装和使用率较低,水费收缴不平衡、不规范。二是城区绿化多为大水漫灌,喷灌、滴灌、小管出流等节水设施较少。三是城东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及南大街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有未经审批私自开凿自用井的现象。四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用水观念和用水方式与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平房用户冬季为防冻有“长流水”现象。

  (四)水源地保护措施的规范和隔离防护设施的配套与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尚有差距。水源地未按规定要求将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区域进行围栏,且周边区域设置的警示、标识公示牌较少。

  (五)办公条件的优化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与办公现代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办公用房修建于1985年,已使用近30年,房屋及办公设施陈旧破烂。化验室简陋,化验监测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从事化验工作的专业人员仅有1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监测化验的常规指标应为42项,而县给排水管理站由于设施设备和技术能力所限,能开展的监测项目只有6项。

  三、意见建议

  (一)抓管理,确保居民饮水安全。一是加强对水源地的围栏保护,并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和安装宣传警示牌,禁止在保护区从事农牧业活动和破坏性挖掘,禁止倾倒、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无污染。二是进一步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单位监管台账,对水质定期监督检测,并通过电视和网络及时公示水质状况。三是加强管网的巡线、检漏,配备相对先进的抢修、排污工具及车辆,缓解雨天排水压力,防止积雨成灾。四是做好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抓宣传,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一是加大智能化水表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水表安装率,建立完善计量收费、定额管理和阶梯式水价制度,引导用户养成自觉节水的习惯。二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安装节水型器具和智能化计量水表,使之与新建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安装、同时竣工验收。三是规范对城东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及南大街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自用井的管理,对未经审批私自开凿的井全部关停。四是城市公共绿地和单位、企业庭院绿化要推广应用喷、滴灌及小管出流技术,城东工业园区绿化用水探索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五是强化城市工业用水、特种行业和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鼓励废水循环利用。六是加大对用户“长流水”现象的查处力度。

  (三)抓项目,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通过项目资金和其它融资渠道,对管理用房、运行设施、化验室和管网进行改造。一要改善办公用房,逐步配齐化验监测设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化验工作。二要从安全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铺设重兴至县城辅助供水管线工程纳入近期规划,并争取早日实施。三要对老化的供排水管道和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尽快编制城区管网改造五年规划,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遗留工程,尽快将2号泵站管理用房及电路设备从地下搬出。

  (四)抓队伍,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一要注重专业人才引进。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引进或挖掘专业技术人才从事远程监控、水表校验、水质监测、管网维修等工作。二要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注重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技术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劳动竞赛,采用“走出去”的方式,派员到化验监测技术较为成熟的地区进修或培训,提高检测水平。

  (五)抓创新,拓宽服务管理渠道。一要注重与用户交流。开通“供水服务热线”,对用户反映的管线维修、水表拆装等问题制订“供水服务热线”电话处理单,详细记录,限时办理,并做好用户回访工作。二要注重公示公开。凡涉及服务区域停水停电、管网抢修、收费标准更改等相关情况,要通过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向外发布,做到公开透明。三要注重便民利民。对营销系统进行升级,开设短信催缴、网上缴费、预存水费等业务,对老弱病残家庭建档立卡,上门收费,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四要注重为民办实事。积极沟通协调,尽快将县城北关水务局供水点800户居民纳入供水网络;下大力气解决水压不足、管道老化等问题,确保饮水安全、供水及时、排水通畅、污水处理到位。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7

  通过假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一次暑期调研。了解城市中生活污水的由来和走向,以及处理的方式。污水处理就是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并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日常生活。按水污的质性来分,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

  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

  ⑴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

  ⑵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

  ⑶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

  ⑷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⑸水土流失;

  污水的处理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各个处理构筑物的能耗分析。

  在厂址选择方面,有如下优点:

  一、距城区近,可利用部分老管道。

  二、利用原来的排水沟,直接排入处理后的污水,使原有设备得到充分利用。

  三、距城区给水源较远,有利于给水水源的卫生保护。

  四、处理后的污水,可用于城市绿化带的灌溉和农业灌溉。实现污水资源化。

  五、厂区地势平坦,没有障碍物,且交通便利。

  六、地形开阔,利于厂区的扩建。

  污水处理厂能有效处理城区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对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根据国家排污控制指标来,将污水处理到标准以下,同时可根据污水处理后的出水以回用,从而达到零排放的状况。不仅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还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国家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8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强,开发区内落户投产企业不断增加,区内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以及供热需求也日趋增长,随之而来的污水和大气排放,也成为了危害生态环境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发区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管理污水处理厂和供热公司,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开发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和达标排放情况介绍如下:

  经济开发区始建于19xx年,20XX年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XX年省政府批准开发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7.125平方公里扩展到16平方公里。建区以来,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6亿多元,实现了“十通一平”。经过15年的发展,开发区入驻项目219个,投产企业185家。

  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保形势日趋严峻。近些年来,环境问题屡屡成为公共事件的重要诱因,这就说明,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生产力只是一句空话。我们应该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共赢之路。

  1、关于污水处理厂

  经济开发区高瞻远瞩,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开发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举措,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的重点工程。我们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在污水处理厂设计上力求高标准,选聘资质等级高、设计成果优的设计单位——国家级综合勘察设计机构北方设计研究院。我们多次组织设计人员踏勘现场,详细的调查与论证,研究设计方案,提出技术要点。

  ①高标准设计污水处理厂

  占地科学。在开发区东西区交界处丰收渠以西建立污水处理厂。在此建设污水处理厂优势在于,一是地理位置居全区中部,方便东西区企业的进水;二是污水厂濒临丰收渠,处理达标污水可直排渠内,缩短管网铺设距离。技术先进。配有远程控制中心,可对设备进行数字化管理,并随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远程操作控制。处理标准高。污水处理采用ORBAL(奥贝尔)氧化沟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日处理量大。设计日处理污水量2万吨,在设计之初,可完全接纳全区企业和用户的污水处理。

  ②高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

  20XX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工建设,开发区管委会对先进地区的市政建设工程融资方式进行广泛调研,反复比较,最后确定采用BT模式融资建设。将BT模式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可以有效缓解政府经济压力,通过合理分散风险、共享利益和明确权责,有效地提高了建设效率和管理效率。

  工程质量关乎生命,也关乎着经济发展。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开发区选用国内优质建筑单位,严格进行招投标。国内专业环境工程公司—中科威德公司和市政建设一级资质施工单位—石家庄市政公司分别负责污水厂的设备安装和土建,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双“甲级”监理资质的方舟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负责监管,开发区对污水处理厂严把质量关,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2、关于供热公司

  开发区供热公司于20XX年4月份开工建设,历时8个月投产运营。供热公司目前有20T的锅炉两个,最高供汽量达36吨/小时,铺设管网14千米。目前用热企业达110多家,其中羊绒生产企业30多家,供热公司的建成为开发区用热企业,尤其是羊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

  开发区供热项目同样由北方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参加建设的施工企业有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省安装公司和省水利工程局等专业公司。主要供货商有三北拉法克公司,南京晨光公司、天津管道公司等。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为用户提供了可靠的供热保证。

  ①建设之初,10吨(目前已更新为20吨)和20吨的纵置式链条锅炉由三北拉法克公司提供的,如此配置考虑一备一用,同时考虑经济运行,它的主要特点是单层布置,分层上煤并配省煤器。

  ②锅炉主控室是由宝恒科贸公司提供的设备并组织安装,实现了锅炉与计算机的远程控制,主要原件采用德国西门子和荷兰菲利浦公司的产品。

  ③除尘装置和锅炉鼓风机。鼓风机采用变频装置降低了运行成本,确保工作的安全性。除尘采用水膜除尘,除尘用水经沉淀可循环利用,节省了水资源。

  ④蒸汽管道均采用保温恒温材料,最大减小热量损失。

  开发区通过科学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努力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把全区污水处理和供热进行科学规划,既立足现实,满足目前需要,又科学合理,符合长远发展要求。

  二、高水平管理、高质量服务

  1、推进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

  20xx年5月,我们将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永益公司)托管运营。通过市场化运作,不仅顺利实现了污水处理的高效运行,也使运行成本降到最低。

  2、力促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顺利高效运行,需要有一个良好的运营环境,污水厂进水达标需要排污企业对污水进行预处理。

  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促使企业达标排放。

  规范排污标准。涉水排污企业要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和标准排放,提高废水回用率。规范企业排污口。每家企业只设一个排污口,在供排水管口安装水表和流量计,并设置醒目的标识牌。在厂区围墙外对应设立污水检查井,严防企业修设排污暗道或直排污水。加强企业治污设施管理。督促排污企业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及时进行达标验收;对不达标的污水处理站责令限期整改;对治污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不足的,限期对治污设施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工程完成前,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的科学管理。开发区内所有涉水涉污企业及时安装COD、氨氮、在线监测仪。并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定期校核,确保在线数据与实际监测数据相符。安装无线视频管理系统。在涉污企业车间、污水站和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可防止企业偷排直排漏排污水现象发生。加强联合执法。组建由公安、环保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执法队伍,加大对涉水排污企业监管查处力度。增加检查暗访的力度和频次,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严把企业排污关。

  关停自备井,实现统一供水。为进一步防止企业偷排污水和保护水资源,我们进行了自备井关停工作,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区内所有企业实地对自备井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在全部查清、查实的基础上,从开发区供水和企业用水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利用各种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细致地做企业的思想工作,努力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20xx年,全部关停了区内企业自备井,开发区实现了全部统一供水,为污水处理厂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提高供热效率,降低成本。

  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不但可以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汽源,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更能解决企业节能减排和环保的压力。为保护大气环境,节约土地和煤资源,20XX年,我们统一关停区内所有企业自备的小锅炉。作为开发区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之一,集中供热的热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也进一步提高了土地集中利用率,降低了在建企业的建设成本。(如果企业自建供热系统,不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多消耗大量土地,后期的管理维护每年的投入也很大。)因此,集中供热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创新供热体制。20XX年,我们深化改革,将供热公司对外发包,实现了承包运营。此举使开支比往年减少300多万元。

  加大投入,减少供热损失。20xx年,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投资30万元,改善供热管道的保温隔热措施,并在所有用热企业全部安装了监控设施,严防跑冒滴漏。粗略估算,仅此一项,年减少损失300多万元。

  经济开发区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和供热公司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管理,实现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更进一步提高了开发区承载力。

  三、通过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和供热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1、创新运营模式,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在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作用下,政府运营专业设施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托管运营应运而生。近几年,我们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运行模式,大胆将污水处理厂和供热站实现第三方运营。

  第三方托管运营存在如下优势:运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委托责任,运营费用采用包干的形式,运营者的利益与运营费用关系明显,有利于调动运营者的工作积极性。运营公司专业素质高,运营经验足能有效的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行效率,避免人、财、物的浪费。从长远发展看有利于维持设施设备的长期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其的社会、经济、环境效能;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2、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环保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自由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面对当前严峻的环保形势,只有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这方面,我们严格响应市委、市政府“还青山绿水、走生态发展之路”号召,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一方面关停自备井,实行统一供水。这样有助于节约水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全区水环境以及下水质安全、地质安全,为污水处理厂的顺利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关停小锅炉,实现集中供热。为降低企业建设成本,减少大气排放。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优越的基础设施建设是项目入驻的基本保障,优质全面的服务同样是企业发展的助燃剂。在污水处理和供热工作中,我们应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入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用户的需求。不定期的对企业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企业对环境治理及供热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为有需求的企业用户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二是定期上门走访,检查污水处理站,保证供热质量和供热时间。对锅炉、管道及其他设备定期维护,及时维修。尤其是在每年的用热高峰期,加派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设立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值班,对随时发生的突发状况进行及时的解决,全力保障企业用户的生产需求。三是加大设备投入,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监控管理,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创新服务措施,制定优质服务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各个岗位职责,分工协作高质量完成工作。并明确了对外服务承诺、服务范围、业务流程,并详细向用户讲解,使用户了解工作流程,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并接受企业用户的监督。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9

  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是长沙市在全市特别是农村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的重要任务,是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的重要清理工程,是长沙市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子项目,是实现集镇质量提升和发展、建设美丽城镇的必然要求。为了全面掌握长沙市已建和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保局于20xx年6月至7月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和调研。

  目前,由市财政补贴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88个,其中岳麓区3个,开福区3个,望城区15个,长沙县18个,宁乡县19个,浏阳市30个。研究组主要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的工程质量、配套管网的取水、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现状

  (一)建设现状

  88个项目中,66个基本完成,17个在建(其中3个建设缓慢),浏阳5个未开工。20xx年,市政府上报了10项任务,其中2项已经完成,另外8项正在建设中,年底前可以全部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市领导批示及区县城镇化建设发展需要,20xx年仍有10余家公司申报规划,其中宁乡县有7家建设热情较高,已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2)运行状态

  26个通过环保验收,但浏阳永安工业制造园区经营管理不力,3个农业园区退出服务。目前,有31个项目状况良好,另有7个项目向我局提交了验收申请(12月底完成验收),占所有项目的35%,占已完成项目的47%。35个半被关停或关闭,其中浏阳18个。长沙县、宁乡县、岳麓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化专业运营管理。望城区已通过环保验收后移交区市局统一管理,再委托第三方运营。浏阳市和开福区尚未明确经营管理的主体。

  二、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特点

  (1)不断创新完善,率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20xx年以来,长沙全面开展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地、州、市仅限于城市、县城、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在建设、技术、运行、管理和投资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长效机制。长沙县率先实现全省农村城镇污水处理全覆盖,望城区和宁乡县通过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权责和资金投入。到20xx年,长沙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覆盖率将达到全市建制镇的70%(该指标与山东省平均水平相当),为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处理城镇污水,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根据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如地形、土地用途、投资、工业发展等。,采用了多种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包括运行成本低的人工湿地、适合大人口密度的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适合随时小规模占地扩建的生物转盘+滤布过滤工艺、集镇园区一体化的工业二级生化处理工艺。目前,有效运行的3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城镇周围的地表水和农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彻底改变了“污水错流、自然蒸发、直接排入河流”的落后局面。

  (三)发挥市级财政引导作用,促进社会资本投资。

  长沙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采用“以奖代补”、“以补促建”的财政支持模式,以当地县、乡镇政府为主体,市财政给予补贴,下达建设运营补贴管理政策(建设345万元/座,运营8万元/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预算和年度建设计划,拨付1.84亿元。长沙县成功探索和实施了BOT捆绑建设运营模式,吸收和利用社会资金,构建了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除浏阳外,其他区县也积极整合资源,统筹资金。据不完全统计,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总投资超过8亿元。

  三、主要问题

  (一)部分区、县(市)、镇对其重视不够

  一些县乡政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些县乡政府没有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列入重要议程。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导致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停工时间长达一年甚至更长,如:浏阳大部分城镇、宁乡部分城镇、望城廖家坪(移交高新区)。部分集镇、园区一体化的污水处理厂(如望城潼关、浏阳永安)尚未接入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由于园区和当地政府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的衔接已经好几年没有解决了。浏阳市沙市镇、龙符镇、建冲镇、春口镇、文佳镇等部分乡镇已拨付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但由于选址不当,建设尚未启动。

  (2)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较大

  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成本高,平均成本近100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有限,大部分乡镇财力更加有限。由于村镇投资严重不足,城镇居民不愿意合作,家庭管网接入率低。一些城镇的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农贸市场等主要排水户并没有全部纳入污水管网。

  二是部分县级财政扶持资金少或资金扶持政策没有落实。宁乡县仅支持60万元/座,浏阳市近4年未安排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配套建设资金。

  第三,市级财政对经营管理费用的补贴额度非常有限,只有8万元/年,要求县级财政至少1:1匹配。但建成后每年30-50万元的经营管理费用,使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停工现象更为普遍。目前除长沙县、宁乡县外,其他区县均未出台经营管理费融资方案。

  (二)项目管理全过程问题突出

  一些项目由于缺乏监督而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一是浏阳市及其他地区个别工程大多存在乡政府、房建、供水、环保等部门施工期监管不力的现象,导致浏阳古岗、大沽、北盛等主体工程和管网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存在漏水、渗水现象;主管网沿河流、池塘敷设或穿越河底,密封防渗质量差,有清水倒流。

  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在施工阶段没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防洪设计存在缺陷,造成洪水对厂区的影响等问题。比如今年5月浏阳城潭河被洪水冲毁。

  第三,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部分工程施工没有专业公司承担,导致主体工程和管网工程施工队伍水平低,工程质量难以达标。

  2.项目长期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第一,职责分工不明确,只有施工没有运营。大部分区县(市)尚未明确县政府、县水务、县环保、县物价、县财政、县房建、乡镇政府的职责,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明确。

  二是管理机制不畅,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没有把握,没有专业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导致管理模式不明确、管理主体缺乏、运行台账不完善、保障不足、设施闲置等问题。建成后关停现象相当严重,宁乡、望城、浏阳都存在。

  第三,环保部门或乡镇发现问题后,乡镇政府没有整改资金保障,导致整改措施未能落实。

  四.整改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严格执行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制度

  市环保局将通知区县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严格查处工程质量、工艺规模和排水管网建设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如果整改工作无效,该乡镇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将接受区域环境影响评估。

  (2)尽快明确经营管理主体

  以区/县(市)政府为主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经营管理主体责任,实行资金保障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经营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实行专业化公司捆绑经营。

  (三)多渠道筹集经营管理资金

  一是探索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建议区县政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方式筹集资金,在集中供水地区居民自来水费中探索实施污水处理费的增加;镇园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向污水处理企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园区外企业可以探索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标准。二是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督机制。用财政、审计、监察、监察等行政手段加强监管,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环境监管意见与市、县级环保基金补贴发放、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政府绩效考核挂钩。第三,市场化投融资的专业公司管理模式。借鉴长沙农村环境投(融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模式,大规模吸收和使用社会资金,为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长期运营提供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4)综合政策,重点推进浏阳乡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

  第一,高层协调。请市领导约谈浏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体,加大同级财政投入和监管力度。

  二是分类管理。对环保验收合格的,加大环保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长期运行;对于基本符合验收条件的,特别是列入历年年度考核任务的,加快调试和问题整改,大力推进环保验收和长期运行管理;对于暂时没有开工建设的,特别是浏阳市的五个乡镇和被洪水破坏的城潭河,指示浏阳市政府进一步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甚至收回财政补助资金或暂停建设。

  第三,加快市级专项资金配置。对于通过环保验收运行良好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严格按照财政拨款要求拨付剩余建设资金和首批运行管理费用。四是启动减排评估。计划明年对已拨付首批运行管理费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启动减排效率日常考核,实行长期运行监管。

  污水处理事故调查报告 篇10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调研是县委交办的重点课题。今年3-4月,由县政协办牵头,县环保局、发改委、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县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赴XX县、城口、巫溪、奉节、利川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课题形成调研报告,以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

  一、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现状

  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现状当前,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分为在建的和已建的。

  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共有16个(含县城、高阳和故陵,不包括后叶、上坝等8个已建成的村庄项目),基本上是在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期间建成的,设计日处理污水44300吨,污水收集配套一级主干管网103公里。其运营模式大致分为:县城污水处理厂由三峡水务云阳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直接管理;黄石、渠马等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由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属于县城投集团子公司,目前人事、业务暂由环保局管理)负责建设和暂代履行运营管理(因县政府暂未明确运营机制);高阳和故陵污水处理厂由县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代管。关于高阳和故陵污水处理厂的代管由来:高阳和故陵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5月相继完工,日设计处理能力近期为2000吨,建成后因运行经费等原因,一直处于停运状态。为改善库区水质环境,按照市政府{2008}25号会议纪要,高阳、故陵污水处理厂由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6月将生产运行工作移交给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又将其委托给县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运行管理。

  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共有25个,主要来源于三峡后续项目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其中纳入三峡后续项目的有17个,预计项目总投资3.34亿元,日处理污水1.3万吨,建设一二三级污水管网143公里。截至目前,已有14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云阳镇因为厂址处于滑坡拟重新选址,沙市镇因征地拆迁原因,用地不能落实拟重新选址,桑坪暂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有8个,预计项目总投资1788万元,日处理污水1450吨,建设污水管网16公里。

  在实地调研乡镇和座谈后,我们对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主体较多且建管不统一,是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多头管理。已建成的16个污水处理厂分别由3家公司管理或代管,导致各自为政和管理无序,严重制约了全县污水处理工作的持续发展。二是建管脱节。国家在“十一五”规划及之前建设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时,只重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没考虑二、三级管网建设资金,也没有明确责任主体,致使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低,严重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发挥。

  (二)运行经费缺保障

  1、部分项目运营挪用其它资金。由于“十一五”规划建设的13个镇乡污水一直没有明确管理体制,均由青江公司代为管理项目运营。自2012年陆续运行以来,该公司已垫付约1000余万元,且每年费用随着项目的增加逐年增加,仅2014年垫付运营费用就达510万元。

  2、没有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无法享受市级补助。市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以补促提”政策(即开征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且达到0.5元/吨的,市级补助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费0.2元/吨)。由于我县乡镇自来水供应多元化,国有、集体和私营共存,通过自来水作为污水处理收费平台有一定难度,我县至今还未出台乡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和征收乡镇污水处理费,导致已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既没有污水处理费,又无法享受市里的补助政策,其总体运行保障不力、难以为继。

  3.县级补助经费较低,无法提供足够保障。单就我县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村的补助经费而言,其标准稍显偏低,具体标准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村(撤乡并镇)按1万元的标准补助运行经费(含垃圾和污水项目);其他项目村,县财政按每年每个项目0.5万元的标准补助运行经费(含垃圾和污水项目),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这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缺口。一是据初步估算,每个村庄连片环境整治项目每年约需污水垃圾管理费、维修费15万元,县财政仅1万元补助经费,差距确实太大;二是当前乡镇财政实行了“乡财县管”,乡镇基本上没有多余资金,全靠县级财政供给,对于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根本无法兑现。

  (三)污水收集率低

  乡镇污水二、三管网建设不配套,基本都是雨污合流体制,加上已建管网老旧、管道铺设方式落后且不合理,甚至多数处于直排现状,严重影响污水收集率,平均收集率不足50%,部分乡镇收集率不足30%。

  (四)管网损毁严重

  由于多数乡镇规划滞后和对规划控制不严,甚至没有规划,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因场镇建设、村民建房、河堤整治等施工损毁严重。如平安污水处理项目,原建成的污水管网管网因河堤整治施工而损毁;路阳、鱼泉等污水处理项目,由于农民两违建房和集镇建设等原因,管网损毁严重。

  二、有关建议

  乡镇污水质量处理的好与坏,不仅关系着我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在一定程度上对保护库区水质安全,构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较大影响。因此,我们应着眼大局,以对库区和国家生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审视乡镇污水处理面临的系列问题,下决心启动相应改革。

  (一)理顺管理体制

  总体要求: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和“建管合一,供排一体”的要求进行。

  1、要整合供水企业和排水企业,成立供排一体化的国有集团公司专业化经营。从长远看,这是解决污水问题的根本,也是以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是对全县供水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收购、中止承包合同等方式收回私人管理经营的集镇水厂,对部分涉及产权的集镇水厂,通过协议逐步进行回购或实行控股经营。二是县政府与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收回故陵和高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统一管理和经营。三是整合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和现有的供水企业(公司)等,成立由县政府管理的供排一体化的专业化集团公司,做到全县供排水的“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和统一经营),使全县供排水有序、健康发展。

  2、要明确供排水管网的管理和建设职责。建议供排水管网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一管理和建设,有以下几点益处:一是把集镇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有利于保证集镇污水收集率,进一步发挥污水处理厂的作用;二是有效整合污水管网与集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最大程度发挥建设资金的作用;三是便于乡镇(街道)对集镇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消除集镇路面的“开膛破肚”,维持集镇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

  3、积极探索ppp模式。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运营和维护,通过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或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让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同时也解决运营难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

  解决方案:“污水处理费解决一点,上级财政转移一点,县级财政预算一点,资金捆绑使用一点”。

  1、污水处理费先期试点,再全覆盖。据了解,目前我市渝西部分区县已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如:大足区、壁山区、XX区为1元/吨,荣昌区为0.5元/吨,XX区从2010年开始征收,分三年到位,第一年为0.5元/吨,第二年为0.8元/吨,第三年为1元/吨。考虑我县目前乡镇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接受排污收费有一个过程,建议今年10月,在已建成和投入运行的15个污水处理厂(其中:人和、黄石、水口、平安、养鹿、双龙、渠马、路阳、鱼泉、江口、云安、南溪、盘龙、故陵和高阳)先期开展试点。

  污水处理费标准按市政府标准减半征收(即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为0.65元/吨),实行与水费捆绑的方式进行收费。污水处理费由供水单位(其中:人和、黄石、水口、平安、养鹿、渠马、路阳、鱼泉、江口、云安、南溪、故陵和高阳等13个供水厂为县水务局管理)代收,私人性质的(盘龙和双龙供水厂)由乡镇负责监管,代收单位每月按时将污水处理费汇入专用账户。县财政建立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为激发代收单位的积极性,建议每年按污水处理费总额的2%返还给代收单位。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建议大力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居民环保意识,消除他们的抵触心理,让他们把收费当作应尽的义务和自觉行为后,逐渐向市级的征收标准靠拢,然后在新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启动收费工作,实现污水处理费征收全覆盖,达到缓解运行压力的目的。

  2、争取上级更多支持和转移支付。一方面,县环保、移民、发改等部门要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扶持范围,弥补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另一方面,从长远看,要完善顶层设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从国家层面建立对三峡库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加大对生态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解决污水处理等系列问题提供持续的财力保障。

  3、污水处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先高后低”的补贴标准。当前,在上级转移支付不充裕的情况,若污水处理经费不纳入县级财政,乡镇污水处理厂可能出现“建而未用”或作用不明显的现象,这与我县正在创建的市级生态经济示XX县和国家级生态县,以及维持库区生态安全的意愿相违背。建议县政府将污水处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待征收污水处理费和享受市级“以补促提”政策后,逐渐降低预算经费,待上级转移支付力度增大时,再进一步降低经费标准,以实现县级财政的角色转变。

  4、资金捆绑使用。建议把环保局收取的排污费、行政处罚费、城乡建委收取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资金捆绑使用,把市级生态转移资金统筹列出一部分,专门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营。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建议由县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在深化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并适时实施,同时加快对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的调研工作,尽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二是县环保、城乡建委要制定污水处理运营考核和监督办法,污水处理厂要以处理达标率为主要考核指标,污水处理费按处理工艺、处理量和处理后排放指标达标情况实行报账制,污水管网以污水收集率和入厂污水指标为主要考核指标,污水收集量由县环保、县财政、镇乡(街道)共同核实后向县财政报账;三是县政府要与国有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督促责任目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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