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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宅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15 10:19:36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加强住宅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强住宅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加强住宅物业装修网格化管理的调研报告

  随着物业处理标准的不断完善,业主和使用人法律意见的不断加强,处理部分监管的不断加强,住宅小区的违法建设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把握。然而,在一些住宅区,仍然有非法结构和建筑在休闲天井,花园,阳台等。、擅自占用房屋各部分、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等。,特别是一些高档住宅区的'居民搬进来后,出现了紧张的违章建筑情况。比如,一些业主和用户在悠闲的住房平台上建造阳光屋,甚至增加楼层、改建、扩建、挖掘地下室,这不仅紧张地破坏了社区的集体规划和和谐环境,也影响了周边业主。

  1.华阳地区住宅装修紧张近年来,继房地产、

  2.三级市场热闹,高档商品房房二次装修越来越多。由此,各种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时有发生,引起社会的珍惜。从现在房产局掌握的环境分析来看,紧张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业主由内而外对原房屋进行了完全翻新或改建,改变了原平面图,如在外墙立面放置玻璃幕墙,从一开始就扩大承重墙,在首层门厅、平台上建造房间等。非法面积从10到60平方米不等。

  (二)采用先进的装修材料,清新,所有装修后的房屋都超出了原房屋规划标准,对社区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周围房屋的外观能得到根本保留。

  (3)相邻各方矛盾不明显,业主委员会通常不直接干预,只是对超出范围太远的违章建筑有很大的呼应。

  (4)由于业主身份比较特殊,包括有部分是海外业主,物业公司很难直接劝阻,怕平时交试用期费。基于以上近期情况,物业公司的回应:感觉当局对部分处罚处理不力,对违章户的处罚达不到震慑效果。其他人被迫延迟手续费,只能劝阻,不能停止施工。不然物业公司很被动。但作为大楼的业主,他觉得:由于房屋平面图在利用上不公平,陈旧,所以在新业主入住或原业主重新装修时,往往会要求专业的装修规划单位从一开始就根据房屋的性质进行室内布置。另外,他有经济支付能力,使得上述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因为树模型效应,对其他业主影响很大,有收敛的趋势。

  2.进一步加强启动物业装修网格化处理

  (一)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对首室装修的教学和监督

  1.加强装饰示范动作的宣传和教学。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条例》、《上海市物业服务规则》以及前期物业服务公约、物业服务公约、用房公约或业主公约中的约定,履行对业主装修房的责任,并与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制定《房屋装修须知》。

  教物业处理公司在处理的物业区域内公布《房间装修通知单》。同时,将《房间装修通知单》送达物业办理区域内的业主或待装修用户,并签收。

  2.加强首间装修前的处理要求物业处理公司告知《规定》在为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住、停续时,必须停止首间装修,如不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破坏房屋表面、违章建筑等。停止碎裂部分,不要随意布置空调室外机,安装防盗措施。业主或使用人应在装修房间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施工单位、工期和装修内容(包括首间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并为装修施工人员办理临时社区通行证。要求物业处理公司关于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的首间房装修方案和施工方案已对首间房停止装修行为进行整改的意见。

  为了加强对建设单位装修行为的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与房屋装修施工单位签订《房屋装修处理和谈》。

  3.加强对首室装修活动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物业经办公司要知道,专人要认真教导、督促、处理好首间的装修活动。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后,应督促装修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服从施工作业。下午18:00至次日上午8:00及节假日期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施工。

  物业管理公司在施工人员和建筑材料进入住宅区的施工过程中,如触及水、电、气、平面布置等隐蔽工程,应加强每天(包括节假日)的现场检查和突击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行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禁止并督促及时纠正。

  对于破坏房屋承重布局、破坏房屋表面、违章建筑、拒不整改的业主或使用人,以及房屋首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告相关行政处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应指示违反规定的施工人员中断施工。

  4.强化知法、守法、守约意识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督促业主或者使用人遵守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遵守《房屋使用公约》或者《业主公约》的约定。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与第一个房间的装修单位签署了和谈,应该敦促他们保持和谈。首间装修完成后,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许可证。物业管理公司应责成责任人及时修复和赔偿对房屋和方法配置造成的损害。

  物业处理公司对首间房装修单位违约,可以根据和谈中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不鼓励业主或使用人非法装修。禁止无效的,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根据《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公约》和《房屋使用公约》的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证明自治的有效性

  业主委员会应突击检查物业,处理公司的处理和经营情况,督促房间首次装修的业主或用户遵守相关标准和协议,及时调整因装修不当造成的相邻胶树,并劝阻、禁止和督促业主或用户纠正其违法行为。

  业主或者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区县房产局应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管理

  区房产局已连续完成行政和法律工作程序。物业处理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任务的,根据《条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相应的罚款。如果物业办理公司违反《条例》和《细则》,情节紧张,区/县房产局可对低人才等级进行处罚,直至吊销人才证书。

  区县房产局应及时受理和记录业主或用户对违法装修的投诉,并到现场检查取证。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条例》有关法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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