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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3-21 08:01:3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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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1

  为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研究制定下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州要求,我站对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流转的现状。

  据调查统计,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8488亩,占总承包耕地面积19.59万亩的4.33%,其中:

  1、转包面积5813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8.48%;

  2、转让面积9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07%;

  3、互换面积108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82%;

  4、出租148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7.51%。

  (二)地流转的特点

  1、流转规模逐步扩大。随着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农村青年离开土地、离开农村向城市转移,常年在外务工及经商,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

  2、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从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近年来相继涌现出了烟叶、啤酒大麦、油菜、林果、蔬菜等方面的土地流转承包大户,都已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展示了很好的发展前景。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尊重农民意愿,考虑农民应得利益,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提高农业实施效益出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其主要做法及成效是: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在土地资源日愈紧张的情况下,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在整个土地流转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做到“三不变”,即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改变土地二轮承包期,不改变农民承包权。

  (二)建立规范流转制度,积极推进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关系农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生计,规范、有序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不仅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的需要,而且是有效防范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完善调解仲裁机构,对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及仲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从制度上奠定维护和发展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基础。

  (三)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推进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和途径,但最重要、最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尝试多种土地流转形式,使农村土地流转由过去单一的以转包为主向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转变,积极引导并鼓励土地经营权向种植能手和种养殖大户流转,形成规模经营优势。

  三、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土地流转尽管呈现出较好的势头,但是毕竞还处于初始阶段,表现出规模小,层次低,不规范的情况,大部分流转仅限于农户之间的零星流转不成规模,更没有出现以土地入股等形式组建的合作社等,具体表现为:

  (一)农民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抑制了土地流转。部分农民恋土观念根深蒂固,视承包田为“保命田”,即使外出打工,进城经商,也要保留承包田,不愿长期转让或转包他人经营。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制约着土地流转。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农民自发流转较多,集中连片的、有组织的流转较少;以农户之间的流转较多,农户与开发业主之间的大批量流转较少;以短期性、季节性的流转较多,中长期的流转不多。并且在流转过程中,大部分没有签订规范的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自由性和随意性较大。有些流转的土地虽然签订了流转承包合同,但没有使用规范统一的合同书,内容不够完整,合同条款、期限、标的不具体,双方的权、责、利不明确,没有违约责任追究和损失补偿办法,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三)成规模流转困难,限制了土地流转。由于我县土地的自然环境、类型复杂,土地分散在不同区域,有的村、组农户面积更零星分散,难以实施规模经营。同时,规模经营承包业主为了获得稳定的生产周期,要求中长期流转土地。而一些农户由于担心外出务工不稳定,考虑到能够随时回来恢复耕种承包土地,只考虑短期性、季节性流转。因此,要把土地从分散的农户手中集中成片,没有较好的利益导向或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很难获得所有承包户的同意。

  (四)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土地流转。我县目前尚缺乏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机构,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工作缺乏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转包,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即便找到了不是太分散就是面积小。总体来说,我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

  (五)农村社会保障跟不上,遏制了土地流转。尽管我县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的完善、健全,但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来解决吃饭和依赖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

  五、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大局意识。要以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土地流转典型事例与成果,采取听、看、比的方法,向广大农民进行多层面、多方位的宣传和引导,着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思想认识,积极营造土地流转的工作氛围,让更多的农民和基层干部主动参与和配合土地流转工作,广泛形成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全面推进土地流转速度。

  (二)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工作。县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办公室,乡镇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县流转办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操作规程的制订,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工作;乡镇、村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法律政策咨询、提供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转档案、调处合同纠纷等服务,实现依靠市场调节完善流转机制,推动土地流转的健康运行,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转交易成本。

  (三)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①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必须经农户自愿提出申请、自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村级审核同意,乡镇登记备案并依法鉴定三个环节。

  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规范统一的流转合作文本,保证每份土地流转合同条款清晰、手续完备、内容齐全、权责明确,同时对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状况、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方式等也要约法三章。

  ③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及流转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县、乡(镇)政府对土地规模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要优先支付。充分发挥其他经营业主在资源整合、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民土地入股等流转方式,创立品牌,扩大规模,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子女教育、农民工保护等为主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换社保+财政补助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农民放心走出去,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探索创新形式,力求农民利益最大化。

  从土地流转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来看,当前应积极引导和着力推广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流转形式,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流转形式,以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联合建立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的流转形式。

  (七)建立试点,加强土地流转的示范和引导。

  由于我县土地流转目前还仅处于初始和起步阶段,而且经验不足,财力有限。加之现实中农民的小农思想、惜土观念、趋同意识还都比较浓厚,因此必须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的办法,在局部实现突破,形成“典型拉着走,政府推着走”的局面。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2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规范进行,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近期,我们组织人员对全乡各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耕地122870亩,其中,农民家庭承包的耕地93506亩。截止20xx年5月,我乡共有2349户农民流转出耕地面积41600亩。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目前,我乡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是。

  1、流转形式单一,只有有转包流转形式。

  2、经营范围单一。土地流转经营范围以种植粮食为主。

  3、经营主体单一,只有农户。

  4、流转效益明显提升。

  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涌现了大量的农业种植大户,增强了我乡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使全乡的土地的规模化发展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同时,土地的`流转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及时地补充了全县工业及三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村现代化的进程明显加快。20xx年我乡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无偿为当地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完善全乡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努力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三、制定了土地流转帮扶办法。

  1、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流转双方提供统一合同范本,组织供需双方谈判,指导签订流转合同等工作,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

  2、承担土地流转业务指导,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对发生的土地流转纠纷进行调解处理或向上级部门申请仲裁等协调服务;

  3、对发生土地流转以后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优先享受各项设施农业扶持政策;

  4、对流转转出土地的农民,优先享受镇、村两级再就业培训,并优先安排就业,对创办二、三产经济实体的,协调信贷资金扶持;

  四、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通过私下口头协议,将土地流转给邻居或亲属,没有签订合同,导致承包费兑现难而引发纠纷,难以解决。目前我乡存在着这种农户间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现象。

  (二)对土地流转各项法律制度的宣传还不到位。有一部分老百姓旧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眷恋还很深,宁愿造成土地荒芜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耕地规模经营面积小,农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由于责任制初期,大多数地方承包土地是按照高、中、低产田分类平均发包给农户的,导致面积不大块地多,难以成片,不利整治耕作,制约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也影响了规模经营农户的收入。

  (四)部分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疏于管理。

  五、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

  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建立正常的农村土地次序不仅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而且影响到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知法、懂法、用法。

  (二)培训土地流转工作人员。由于开展土地流转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认识还不够,对各方面政策了解还不够透彻,也会导致土地流转工作难进行,所以建议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要认真解决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是农民土地流转后的遗留问题,如果解决不到位,势必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整个土地流转工作。

  (四)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流转工作人员需指导农户之间签定的合同,签定之后,需严格审核,以减少和避免土地流转纠纷。

  (五)建立建全“失地农民”的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生存本领。从调研可以看出,许多失地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停留在原始的出卖劳动力的水平上,因此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迫在眉睫,政府要加强对这部分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让他们真正从农民中分离出来,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让他们“失地”后能走出去、站得稳、能增收,能致富。这对促进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都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3

  土地流转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为了解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我部组织人员先后到新城、池江、**、黄龙、浮江、吉村、**镇等7个乡镇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采取座谈、问卷、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当前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和形式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此后土地流转才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速度发展。20xx年县农业部门对全县农村耕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统计,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全县有51282家农户,共承包耕地145566亩,截止20xx年12月全县共发生耕地流转面积1895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02%,其中农户自发流转18176亩,占95.88%。

  这次调研组调查的17个行政村19个村小组,共有农户814户,承包耕地面积3897.43,其中发生流转行为的有325户,占到39.92%,耕地流转面积1432.82亩,占36.76%。流转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代耕。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无劳力耕作,将土地以口头协议形式委托亲友、邻居耕种,这种流转大多是临时性短期行为,随机性较大,农民一旦返乡,土地自然交回本人耕种。这是当前我县土地流转的普遍形式。分析原因主要是进厂务工的时间长短、待遇好差无定数,因此流转的期限多在1年左右。这种不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形式占整个流转形式的27.11%。

  (二)转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全家外迁户将土地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将土地经营权重新发包给他人;另一种是部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村组,农户当时为了减轻农业税,把一些边远、不易灌溉的排田、坑田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他人。如吉村镇中村20xx年一次性把280亩排田转让给果业专业户用于脐橙开发。

  (三)转包。即农户在承包期内,自找对象,自行协商权利义务,自定转包期限。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无偿,农户将种不了或不愿种的土地转包给愿意种的农户。这种流转形式多发生在父子、兄弟及亲朋好友之间,一般期限较短,流转面积较小,不经过集体办理任何转包手续,原承包关系不变。另一种是低偿(每亩50-100斤稻谷)转包给愿种又种得好的能人,如池江镇团口村沙背上村小组种田能手刘太阳承包本村民小组耕地126亩,用于全程农机化种植水稻,并计划逐年增加到500亩。这种流转形式占该村小组流转户的48.6%,占该村小组流转总面积的77.13%。

  (四)租赁。集体或农户将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企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发展开发性农业,经营者一次性或分期付给集体或农户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流转的土地一般是交通方便和容易连片开发的耕地或难以发包的弃耕地或荒山荒坡地,流转期限较长,履行租赁合同或协议手续。如**镇二塘村,20xx年将连片的600亩耕地,以每亩年500元租金租赁给**兴邦公司种仙人掌。又如池江镇板棚村20xx年将500亩荒坡山地租给庄下村张节科等人搞农庄立体开发,现已种脐橙300亩,开发鱼塘180亩,年出栏生猪8000头,在张节科的示范带动下,板棚村农民兴起了种果高潮。这一成功实践说明,土地流转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扩展企业发展空间创造了条件。

  (五)互换。为了方便耕作与管理或发展某项专业性生产,通过自愿协商的办法,将地块相互交换经营权,兑换条件由双方商定或村集体或亲戚朋友出面调解,土地的承包权不变,流转期限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这种形式通过土地互换不仅解决了地块零散、不便耕作与倒茬的矛盾,还克服了统一布局规模经营的困难。如**镇长里村,20xx年为发展规模养殖,村民自发规划几条低产垅田60亩,通过养鱼户与种地户的地块调整兑换,解决了规模养殖问题。采用互换流转的办法,该村共开发200多亩水面搞规模立体养殖。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成因

  一是主要劳力外出务工无力耕作。从调查情况来看,所调查的村组外出务工人数均在20-40%之间,而且外出的大多数是青壮年劳力。农村家庭主要劳力外出务工后,留守在家的老人、孩子或妇女无力耕作全部土地,把部分土地委托亲友代耕或无偿或低回报转包给邻居耕种。

  二是种植大户或能人扩大种植规模。花卉、脐橙、蚕桑、甜玉米、水稻、养鱼等种养植大户为扩大规模,通过与周边农户协商,达成土地流转协议,如吉村镇沙村的养蚕专业户曾庆红经过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和一定资金,去年一次性租下100亩土地用于发展蚕桑产业。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连片开发需要。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要求有连片开发的土地,如**镇引进的**兴邦公司,已租赁当地农户连片土地600亩用于种植食用仙人掌。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基本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尽管出现了多种流转形式的典型,对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人地矛盾和发展规模经营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注意与防范的问题。

  (一)土地流转宣传不到位。一些乡镇政府没有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这个大局来认识。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群众对土地流转的认识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一些农户和部份土地承包业主对推进土地流转还存在"三怕":一是部分农民怕土地转包出去后,自己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因此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份业主怕政策不稳,政府收回土地承包租赁权是一句话的事,不敢大胆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怕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管理机制不健全。当前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缺乏约束力和规范性,政府在土地流转上缺少应有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组没有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还存在不作为的现象,从调查中了解到,如果租金适当,有相当一部分农户还是愿意把土地拿出来流转的,而且各地也有一些种植大户想扩大规模,但是到目前为止,县乡二级还没有出台一个比较健全、完善和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和办法,更没有一个土地流出、流入的信息平台和市场环境。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及有关部门对土地流转的意义认识不足,对流转的范围、程序、补偿标准、配套政策、管理措施研究不够,对流转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超前性。

  (三)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一是交易自由化。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特别是农户之间的转包转让,多数情况是私下协商交易,一方将多余的或不愿种的土地让给另一方耕种,双方确定转包转让期限、应承担的义务或补偿标准,很少通过村组干部出面协调,也不签订转包或转让手续。农民之所以这样做,是认为这种做法灵活、方便、简捷,怕依法履行手续后不易更改,因而农户自发流转积极,依法流转被动。二是流向不合理。由于集体缺乏管理与规范,土地流转出现流向不合理的倾向,没有向规模化、效益化、产业化流转。三是流转权属与用途不清晰。土地经营权的每一次流转,都是对土地使用权的重新界定,这种界定必须以明确权属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但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业主借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借土地流转变为自己长期所有)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如租用农田改鱼塘、种果树等),致使合同不合法。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不在期限内流转。一些承包者借农民不了解"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违法违规签订一些"官司"合同。

  (四)土地集中流转难成片。当年土地联产承包分地时,大部分地方都是把全村、组土地按好、中、差分等级后平分到各家各户的,导致每家每户的土地分散,单位面积内土地户头多。这种现状对土地的规模流转产生较大影响,有的连片租用10亩地就要跟十几户人打交道,一户、两户谈不好就影响整片土地的流转,这种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计划性、规模性之间的矛盾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如新城镇想引进甜叶菊、黑玉米等几个农业项目都是因为租不下连片土地而放弃的。另外,地块分散也是制约农机推广的主要因素。

  (五)土地规模流转难融资。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一般没有贷款担保单位,又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很难从银信部门贷到款,加之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致使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存在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如池江镇池江村的张鹤誊想规模种植100亩芋荷,团结村的刘太阳想再扩大100亩(已有126亩)水稻,新城镇莲塘村的吴至波想推开一条坑的垅田养鱼,吉村镇沙村村的罗春林想扩大规模种桑养蚕都苦于没有资金。

  四、加快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一个新的课题,也是党在农村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我们认为,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使之走上规范健康的轨道,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肥水不流外人田"等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发展的观念、创新的观念、市场的观念、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认识到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必然的趋势。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同时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和成功的经验,向农户推广和展示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好处。

  (二)加强引导,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正确引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先进地区的经验表明,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土地流转,是促进土地规模流转,提高土地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县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建议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组建一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乡镇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流转服务站、组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其中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3人(成立之初可由乡干部兼任),主要职责是为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协调跨村、跨乡和大规模土地流转,建立全乡(镇)土地流转档案;村土地流转服务站1-2人(可由村干部和村组农资经营点业主担任),主要职责是将各组服务员收集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汇总、发布,协调本村土地流转,对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变更进行鉴证,建立本村土地流转档案,并将本村土地流转情况报乡镇服务中心备案;组服务员1人,一般由村小组长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本组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的上户调查、收集,登记需转出的`土地面积、方位、等级、意向价格等,信息汇总后上报村土地流转服务站。鉴于目前土地流转尚处在起步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建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暂定位为政府领办的非营利事业性中介机构,暂时与乡镇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免费为农民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待土地流转市场发育逐渐成熟,再逐步推向市场,与政府脱钩,成为纯社会性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范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新事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和指导。一是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坚持农户申请、选择对象、双方协商、签定合同,服务中心鉴证,并报村、乡镇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流转程序。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要明确流转的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质量、年限、用途、流转费、复耕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期满后地上附着物的归属、违约责任等。委托流转的要有委托书,受托人只能在委托的权利范围内行使权利。对土地流中形成的合同、协议等,要整理归档。三是规范乡镇、村、组和乡镇、村、干部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乡镇、村、组和乡镇村组干部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农户土地流转,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对土地流转的具体内容要进行审查、监督,防止集体土地权益流失,防止经营者损害生态和生产环境,搞掠夺式经营或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土地流转走上健康、有序、规范、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现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不易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首先,乡村两级要按照本地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围绕培育适宜本地的主导产业和优势项目,精心制定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规划。其次,要做好"四荒"土地的调查和统计,在此基础上超前规划,合理安排,要在耕地的深度开发,非耕地的广度开发上下功夫。第三,要在充分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中介服务组织为载体,对拟流转的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有目的地筛选出适宜本地的生产经营项目,采取统一规划和开发。政府要积极引导,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源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促进土地合理、有序流转。

  (五)加大资金扶持,切实解决好业主开发资金匮乏问题。生产启动资金匮乏是阻碍土地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要加大银信部门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比较效益高,优势明显的项目,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银信部门要给予贷款支持。二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投放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优先投放资金。三要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公司、业主和农户共同投入资金开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难的问题。四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确保流转合同兑现。租赁承包农民土地的企业、业主,应按实际用地面积交纳一定资金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政府也注入一定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全县统一管理,如遇企业破产倒闭,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用该基金履行相应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4

  土地承包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根本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是一个带方向性和带根本性的问题。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呈再度兴起的发展趋势,XX市农民XX今年租种1.96万亩耕地,创造了全国农民种田面积第一的记录。XX的出现让研究探讨土地流转的问题显得更加必要和紧迫。下面我以XX市、XX市两地调查情况为例,浅谈如何认识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

  一、两市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三个阶段

  农村土地流转通常是指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承包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等方式,将其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经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两市农村土地流转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萌芽阶段,时间段为1982-199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第一次获得了经营自主权,生产积极性高,农业生产和农业效益都比较好,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较少,但在少数地方开始出现,由此产生了第一批种田专业户。

  第二个阶段为被动性发展阶段,时间段为1991-20xx年。这期间农业生产成本增加较快,农民负担逐年加重,农民外出经商打工的越来越多,举家外出、外迁的现象也很普遍,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弃田撂荒现象。在各级政府推动下,土地被动流转,一些种田能手和企业得到了大量耕地,农村开始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土地规模经营。

  第三个阶段为恢复性发展阶段。时间为20xx年至今。我省农村推行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农村土地由包袱变成财富,农民由弃田变成要田甚至抢田,种田大户有半数以上退出未经合法流转的土地,土地规模经营势头锐减,出现较严重的“倒退”现象。农民在得到了土地承包权并且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后,觉得种田的比较效益还是低,出外打工还是比种田挣钱,农村劳动力转移继续加大增多,农村土地流转再度兴起,并很快进人活跃阶段,流转量、流转形式都明显增加。但还没有恢复到20xx年的流转水平。

  (二)八种形式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有八种形式。一是转包,即承包农户将承包地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承包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二是转让,即承包农户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将承包期内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让渡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户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失去。三是互换,即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四是出租,即承包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他人从事农业经营。五是入股,即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六是委托流转,由农户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还有委托代耕和拍卖经营两种形式。

  (三)七条成效

  农村土地流转的再度兴起,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它对于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一是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XX市土地规模经营的农户达到XX户,涉及面积13.2万亩。XX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8.7598万亩。

  二是增加了流转双方的收人。土地流转实现的是双赢。从流出的一方看,农民不仅得到每亩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流转费,还可以享受各种惠农补贴,更可以放心地就近或者外出打工,获取更大的劳动收人。从流入方来看,增加土地面积后获得了更多的农业资源,产生了较好的规模经营效益。XX市粮食生产状元XX,20xx年种粮纯收人46万元。

  三是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方面各地为服务大户规模经营改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大户也主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合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是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和农业科技推广步伐。土地流转产生种田大户,种田大户大都是农业机械大户,也是科技示范户。

  五是解决弃田抛荒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安全。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有的地方开始出现新的土地撂荒现象。各地土地流转的努力工作及时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六是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的最大价值就是为转移农民提供后方保障,也就是让农民放心出外打工挣钱。而通过土地流转产生的种田大户,他们又为农民的再就业提供平台。

  七是催生农村新的经济社会组织更快更好地发育成长。随着土地流转和种田大户的产生,一些服务性的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伴随产生。

  二、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总体评价和问题、原因分析

  我们认为当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还没形成,现在只是恢复性发展阶段。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总量不大。我们说农村土地流转呈恢复性发展,但还没有恢得到过去20xx年的顶峰时期。20xx年XX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万亩,后来降到4万亩。现在上升到8万-9万亩。XX市的土地流转面积只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6%,XX市只占4%。据XX省委农办最近统计,全省土地规模经营面积约占农业用地总面积的5%,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约占总农户的1.8%。数字反映: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虽再度兴起,但总量很小。

  二是质量不高。从两方面看,流转经营层次上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经营现代产业、获得高效益的很少;流转经营方式上以自种为主,并且从下种到收割从头到尾家庭包干制;一些特大户主以“反租倒包”为主,我接人家的地,再转包给别人,像做工程一样的层层转包,代表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生产、标准化生产很少看到。

  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

  一方面领导认识有误区。表现在“四个有的”:有的简单把搞活土地流转与稳定土地承包权对立起来,认为不宜提倡,免得影响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有的则是心有余悸,担心现在流转了将来还要“翻烧饼”,因为前几年的教训就在眼前,有些遗留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的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法律上明确规定“既不能强迫农民流转又不能阻碍农民流转",所以政府没必要去参与和干预;有的则认为政府就是要在土地流转中“提卯子”而“分点肉吃、舀瓢汤喝”,借此发展集体经济,特别是帮助化解村级债务。“四个有的”导致乡村干部在土地流转中缺位、错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流转双方各有担心。农户有两怕,一怕丧失了土地经营权,没有了生活的最低“保障线"。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后,宁愿土地荒芜也不愿转包出去。一怕土地流转后得不到土地被征用时的全部补偿费。这主要是城郊农民的担心。承包方也有两怕,一怕政策不稳定,土地二轮延包造成大量种田大户面积锐减损失惨重,现在他们怕重蹈覆辙再受创伤。二怕农户“扯皮拉筋”,跟千家万户农民打交道,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一些种田大户和企业主都有些忧虑。前两怕让农民不愿拿出土地流转,后两怕导致承包方不敢大胆投入,不敢大规模搞开发。

  (二)流转操作不规范

  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手续不规范。大多数土地流转行为还是农户之间口头协商,很少经过村组集体并报乡镇经营站(财经所)登记和合同鉴定,流转的权、责、利不很明确,出现纠纷,很难调解。当然是不是所有农民的土地流转都要向上级组织申报这也值得研究。有书面流转合同的,依然存在约定不明、权利义务不具体、流转期满处理办法不明确等问题。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台账登记和变更工作滞后。由于缺乏规范的规程,一方面流转双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土地流转纠纷影响了流转双方的积极性。

  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是主体被剥夺,现在有的村直接把土地流转拿在手上,流转的主体不是农民而是村集体,村委会低价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其中肯定有强迫农民流转的事情发生),然后再高价租给大户或企业。

  (三)服务机制不健全

  土地流转远没有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尤其是缺乏连接流转双方的中介服务组织,致使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受阻,信息辐射面小,信息传播渠道不畅,“要转的,转不出;要租的,租不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在几轮机构改革中,主管农村土地流转的农经部门职能不断弱化,权重下降,大部分乡镇农经队伍力量不强、工作繁杂等问题还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编不在岗、混岗使用等现象相当普遍。目前,多数县市和乡镇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即使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种养大户苦于和一家一户谈判,费时费力又不能保证连片规模发展。此外,农民的流转收益缺乏与市场挂钩的增长机制。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不快

  XX市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579万亩,户平6.03亩,劳平2.8亩。按照农业部劳平10亩耕地的标准,全市耕地种植只需57.9万劳力,富余劳力数达148.8万个,而全市长期在外务工经商的劳力为85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多达63.8万人。“户户种田,人人种地”,土地流转困难较大。据有关方面统计,XX省农村劳动力有近20xx万人,己累计转移1020万人,静态算账,还有300多万富余劳动力有待转移。若按现在每年新增转移80万人的规模测算,完成全部转移约需4至5年。这里面没有算上每年新增劳动力50万人。

  (五)政策环境不宽松

  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基层感觉政策环境不大宽松,有一些政策性的障碍。一是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形成的障碍。稍微有些经济头脑的农民,他们流转土地不是想继续种粮种棉种油菜,虽然传统的种植有些收获,但不能获得最大的利润,他们至少想在流转的土地上搞点比种粮更赚钱的“副业”,比方养殖业、畜牧业,有的还想搞点加工业,有的本身就打算办工厂。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限制严格,自由发展的空间很小。二是村集体机动地政策形成的`障碍。《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村集体机动地不能超过村土地面积的5%。后来中央和省关于土地二轮延包的政策又明确规定,过去有村级集体机动地的可以保留,没有的不能再留。而现在很大一部分乡村干部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就是建立在扩大集体“机动地”发展集体经济上。三是不允许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和不允许在耕地上建设长期建筑的政策障碍。土地流转应该是开放的,农村招商引资不应该只在农村打圈圈,应该更多地把城市的资本和人才吸引到农村去,让城市生产要素也向农村流动而不是只有农村生产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由于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乡村休闲游、畜禽规模化养殖小区的经营主体,必须在较长的流转期限内,用少量土地建设必要的经营场所或居住房屋,而目前此类建设只能以临时建筑报批,且有效使用时间只有2年。四是农村税改政策、集体林权改革政策和惠农政策也有一些条款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比方说税改政策规定的不允许清收历年欠款,有的农民以此为据也不向集体交纳土地流转的租金。比方说还林权给农民,把山地林地全分给老百姓了,村里想留点机动地发展集体经济就不可能了,原来已签订流转合同的也不得不撕毁合同按大政策办事,给集体带来一些损失和干部工作带来一些麻烦。比方说惠农政策里,就没有很明确地考虑土地流转后的问题,没有给土地规模经营业主以应有的激励。

  三、适当引导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什么?顺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求,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速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核心是其中的“三增”。土地流转的根本矛盾在哪里?在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流转土地经营权,一个必须稳住,三十年不变,二十年之后也不要变。一个需要流动,农民、农业、农村这三农都需要土地流动,如果说有第四农叫农民工的话,第四农更需要土地流动,不流动就稳不住,不流动稳定也失去价值,不流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就受到阻碍。当前土地流转最大的制约在哪里?主要是流转双方需求并不旺,特别是流入方要求不强烈。

  土地流转是农村带方向性和带根本性的课题,这道难题突破了,很多三农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农村社会会前进一大步。解决这个问题的意义不亚于农村税费改革,甚至不亚于当年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大历史性改革,我们也可以把它叫做新的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创新。

  而根据我们的调查判断,这个问题的突破时机还不成熟,现在还处在新一轮土地流转的恢复性阶段,也就是初始阶段。前面两次土地流转阶段都可以作为层次划归这一初始阶段,真正的大规模流转土地时期还没有到来,我们不能着急上火,更不能拔苗助长,正确的态度是八个字:顺其自然,适当引导。这好比十月怀胎,未到预产期,硬要开胸破肚引下来,就会早产而发育不良,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夭折。所以我们要耐心地等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时候,不过,必要的引导也是不可或缺的,这如同做些纠正胎位免其难产、加强锻炼助其顺产一样的工作。

  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去适当引导呢?一是要统一认识,加强宣传,为土地流转营造氛围。二是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为土地流转打好基础。二是要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是搞好机械插秧、信息与技术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为土地流转作好支撑。四是要创建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龙头企业、种田大户、各种协会等引导带动作用,为土地流转建好主体。五是要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把发展农业优质板块经济和土地流转结合起来,为土地流转增加效益。六是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搞好就业培训,为土地流转创造必要条件。七是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土地流转提供坚强后盾。八是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为土地流转持续健康发展成就制度机制。九是要出台相关扶持激励政策,为土地流转加快发展增添活力动力。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5

  近期我们小组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过汇总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等形式。

  二、土地流转的效果

  土地流转形成了“四集中”:一是土地向龙头企业集中。目前。二是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三是土地向种养能手集中。主要是各村的种植和养殖大户。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份村干部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农户之间的私人行为,在税费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项税费任务就行,没有严格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管理。但事实证明,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转是日后承包纠纷的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了纠纷就难以解决,会引起层层上访、甚至集体上访,这样的结果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二)农户放弃承包地时无书面申请。前几年由于各种费税负担较重,全家外出的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只向村委打了一个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个电话,更1

  没有提交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申请,村委将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发包给其他农户,该农户事后反说是村委强行将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又拿不出有利的证据,增加了此类纠纷处理的难度。

  (三)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无规范的流转合同,相当部分只有双方当事人才知道的口头协议,认为都是亲戚或关系较好的邻居,不用签订合同,待到发生纠纷要求解决时难以取证,为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

  (四)组织机构有待完善。街道和村两级没有成立相应的服务机构,使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工作没有相对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不能对每一宗土地流转都建立流转台帐和流转卡,使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没有建立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沟通协调工作做的不够,不能为农民和业主搞好服务。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7号令)的`宣传贯彻,要让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土地流转的培训,街道要定期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把好关,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严格按程序操作。

  (二)切实完善流转手续。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进行完善和补充。

  一是对农户之间流转合同和协议或不规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协议的流转行为,按照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的格式进行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当事人不在家的,由当事人寄回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亲属代签。所签订的各种流转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时间。

  二是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的农户,必须完善放弃承包经营权的《申请书》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否则不允许村委将其承包地发包给他人承包。

  三是对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发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滩等土地,要认真清理审查,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认真加以完善和补充,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严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程序。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取得同意后,再签订流转合同书。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街道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对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适时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流转当事人可以向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四)指导签订流转合同。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其签订合同后,予以登记备案。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指出并予纠正。

  (五)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及时对各类流转土地进行登记备案,并将相应情况及时录入微机,减少和杜绝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类纠纷。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6

  近年来,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任县土地流转呈现出明显加快的势头。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两个机构,建立乡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土地流转现状

  目前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总量达8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47.7万亩的17%,涉及农户7500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10.8%。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两大特点:

  一是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流转形式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截止20xx年底,以转包、出租形式流转的土地面积1.7万亩,约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1%;以互换形式流转的土地6.3万亩,约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9%;以转让和入股形式的流转方式目前还很少。

  二是土地流转向规模化发展。

  土地流转已逐步由农户间的分散零星,向流转经营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大户承包型。目前,全县各类种植大户不断涌现,大户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的有5家,承包50亩以上的有50多家。企业带动型。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发展规模高效农业和生态旅游休闲业。如金发蔬菜公司带动蔬菜种植面积2800亩,沃隆公司发展400多亩设施精品蔬菜,宜采农业观光园项目建成占地400亩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合作经营型。成立专业合作社,对生产经营中部分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如任城镇北甘寨村甘寨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技术、品种、用肥、农药、收购,现已发展社员126户,规模经营土地500亩,探索出一条土地流转新路子。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小部分农户心里没底。一怕政策不稳,担风险;二怕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恋土观念根深蒂固;三怕流转后得不到应有收益。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很多农户间土地流转,都是采用“口头协议”的形式,私下进行土地流转,即使签了合同,也比较简单,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没有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没有考虑到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由于合同不规范,给合同纠纷留下隐患。

  (三)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我县在相关政策上配套还不够,在规模土地流转过程中,涉及到临时用地、调整规划、招商服务等方面,缺少配套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四)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不强。调查显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仍以农户间零散性的短期流转为主,面积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主要原因是我县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制约了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发展;农业是弱势产业,受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收益较低,导致企业或业主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农

  业极为慎重。

  三、土地流转发展对策

  (一)在土地流转保障工作上求突破。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一是注重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自觉运用政策和法规参与土地流转。

  二是维护农户利益。土地流转必须让农民得实惠,否则,农民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交易定价应合理,租金原则上不能少于流转前收益。要探索建立收益浮动机制,使农民的经济利益有增进空间。

  三是防范流转风险。为防止土地经营大户或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后,农民利益受损,承包方向受让方交付一定数量的风险金,流转双方要在合同中约定受让方在收获一季农作物前交齐当年租金,同时协调保险机构搞好农业保险,力求流转风险降到最低。

  (二)在土地流转经营规模上求突破。推进土地流转的目的是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率,建设现代农业。

  一要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依靠大户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二要合作社管理带动。大力发展农村专合组织,实行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要村企联姻带动。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引进经济实力强的大企业参与农业开发,促进土地流转。

  四要发挥特色带动。结合区位优势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依据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流转土地,壮大特色产业规模。

  (三)在土地流转政策扶持上求突破。

  一是设立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流转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设施,完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和培育规模经营大户;发挥永福庄乡、固城乡等农业开发优势,规划建立农业示范园区,对于土地流转面积300亩以上的,由县级立项并给予项目资金奖励扶助。

  二是实行土地流转项目资金优先政策。农村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用机械补助等涉农项目,要尽可能与土地流转经营相结合,优先安排项目资金。

  三是落实信贷支持和贷款贴息。各金融机构要探索试行土地经营权作为贷款抵押,支持具备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利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开展融资。对规模经营主体用于添制和更新机耕设备、扩大生产经营的贷款,财政给予适当比例贴息。

  (四)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上求突破。

  一是实行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册,对内摸清土地流转底数,对外联系土地流转业主。凡没登记的流转土地及其附着物不得进行担保抵押和融资,不得再流转第三方。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对流转合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合同鉴定、流转备案、调解纠纷等管理服务;村一级要明确一名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员,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态信息。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7

  8月中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周玉生的带领下,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赴全椒县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通过出台政策,建立机制,培育典型和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专题宣传月等一系列活动,有力推动了我市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健康发展。

  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流转土地8.58万亩,占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0%,其中近二年流转的土地占总数的80%以上。

  调查表明: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土地转包;二是土地出租;三是土地入股。除此以外,还有土地转让、土地互换等其它形式。

  我市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流转形式多样化。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已由过去农户之间的转包为主,逐渐转变为转包、互换、出租、转让等多种形式并存,流转形式多样化趋势明显。在全市流转的8.58万亩土地中,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五种形式都有,其中转包、出租和入股共8.17万亩,占95.2%,成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二

  是流转主体多元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已不仅仅局限于农户之间,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全面参与,使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趋于多元化。据统计,目前流入种养大户的土地有3.57万亩,占流转面积的41.6%;

  流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2.05万亩,占23.9%,流入到农业龙头企业的有0.35万亩,占4.1%。三是流转面积规模化。土地流转由以前的分散零星流转开始转向规模集中连片流转。

  据调查,全市涌现出以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等为主体的100亩以上种养殖大户17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土地流转的有17家,流转面积2.05万亩,仁和集镇的芦龙农事服务合作社、金集镇的益民新型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500多亩,种植大户承接流转的有159人,面积3.57万亩。承接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有6.5万多亩,占总流转面积的76%,其中500亩以上流转的达到33957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0%左右。

  仁和集镇的宣有林、冶山镇的张献国流转土地超过5000亩。四是流转程序规范化。通过完善制度、开展培训、加强宣传、搭建平台等一系列措施,我市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基本做到土地流入流出有申请、村组有审核、市镇有备案。据统计,20xx年全市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946份,合同面积达47260亩,占20xx年总流转面积的83%,基本上采用了统一提供的规范性文本,土地经营权证、流转合同都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存档。五是流转服务组织化。随着市、镇、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体系的建立,我市土地流转已经开始由自发、口头形式向规范化、组织化发展。目前,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刘荣祥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组,挂牌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15个镇(街道)都成立工作领导组、土地流转中心和管理办公室,各镇行政服务大厅增设了服务窗口,各村(社区)都配备了土地流转信息员。据统计,三级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人员已经达到260多人。

  二、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及存在问题

  1、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实行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后,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加了土地种植面积。仁和集镇芦龙农事合作服务社集中流转土地近3000亩,通过小田改大田等措施对部分土地进行整治,增加了耕地面积近25%。

  2、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满足了一部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集聚,扩大了规模经营面积,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基地。大通镇的项永祥户原是跑运输的,积累资金后,通过参与土地流转,建成了我市新兴的蔬菜规模生产基地。冶山镇张献国办企业有了一定的积累,便弃工从农,今年租赁流转后的'土地5000多亩,除了进行水稻、玉米种植外,还引进了太空莲藕、油桃等经济作物,引领当地农民向高效特色农业方向发展。

  3、增加了农民的直接收入。

  我市绝大多数土地流转费在每亩500元左右,国家有关惠农补贴仍归农民享有。因此农民把土地流出后,不但在农田方面收入有了一定的保障,而且可以安心地经工经商,或外出务工,或在本地企业就业。金集镇益民新型农业专业合作社有700多户农民入社成为社员,将2468亩承包地流转给合作社,每亩每年可得到450斤稻谷,而且还可以参加合作社的保底分红,部分农民平时也可以在合作社做工获得一定的报酬。入社社员年均增加收入4000多元,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务工经商、外出打工户均增加收入5000多元。

  4、培育了新的经济主体。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实力的种养大户为主的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高涨,土地股份合作、农事

  服务等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永丰镇的华福昌户,20xx年从市良种场流转土地504亩,与有关企业实行订单生产,一年纯收入达到30多万元,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种植大户。

  5、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很多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既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又解除了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使更多的人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据统计:全市20xx年离土不离市的农业劳动力约12万人,占全市农业总劳动力的38%。

  据调查,目前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目前,大多数农民恋土情结较浓,加上各项农业补贴,土地收益得到提升,农民把土地看得更加珍贵。即使外出务工、经商,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土地流转。

  二是个别镇村认识不到位。一些镇村干部对于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流转机制不够完善。有的镇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约束机制、调解纠纷仲裁机制等不够完善。

  三、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的意见和建议

  1、强化责任,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中,镇村干部的作用发挥非常关键。他们熟悉农户家庭现状、当地的产业特点、劳动力的流动状况、农民的思想动态,做工作的针对性强。因此,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把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有序

  流转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制订一些促进土地流转的措施,落实镇村干部工作责任。建议市委、市政府考虑拿出指导性计划,分解到各地并列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2、加强宣传,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

  一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典型,使土地流转的基本政策、原则、程序家喻户晓,为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

  二要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不仅是就业和生存的手段,更是一笔可以利用的资产,从而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要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群众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运作土地的能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合理、健康、有序开展。

  3、强力推进,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根据全市农业发展实际,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

  一要大户示范带动。大力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依靠大户的示范效应,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二要合作社合力带动。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要招商引资带动。建议将土地流转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效对接,互为促动。要大力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到我市兴办特色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四要科研单位带动。通过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市内外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租赁农民土地,建设产业生产基地和科研基地。五要鼓励有一定规模种植和养殖的大户和合作社挂牌成立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为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4、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服务水平。

  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站和土地流转信息员的作用,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做好土地流转的信息搜集发布、政策咨询服务、流转价格评估、合同审查备案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要加快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制度、纠纷调解和仲裁制度等,以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使土地流转进入有序的市场化轨道。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8

  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6.33 %,还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县,近几年,通过认真落实贯彻中共中央、市县有关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和发展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农业和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就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来讲,出现了土地流转难、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小,增收难度加大等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严重制约了全县经济的整体发展。为此,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县人大组织了两个调研小组,采取以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对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的现状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24个镇乡(街道办事处)、50个社区居委、20xx个村民小组。农地67万亩,人均农地面积0.84亩,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土地流转的范围更大,形式更加多样化。目前全县土地流转的面积有4.07万亩,占农地总面积的6.07 %,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转包面积有3.2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8.6 %;出租面积0.41万

  亩,占流转面积的10 %;转让面积20xx亩,互换2600亩, 土地入股、转让、互换这三种形式共占流转面积的11.4%。农户自发流转和村组织流转是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五个:一是流向外来耕作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三是流向农业企业;四是流向一般农户;五是流向其他单位。

  2、土地流转的特点??

  (1)、坚持农户自愿、协商、有偿原则。全县流转的 万亩农地中,农户自愿流转的占98%。

  (2)、土地流转收益是农民家庭收入的补充。土地进行自发流转的农户一般是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兼业,家庭收入以二、三产业和财产性收入为主,土地流转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补充。

  (3)、村社集体组织流转的土地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土地收益较高。

  (4)农户自发流转的期限短。

  (二)农民增收的现状

  全县现有农户21.82万户,农业人口79.86万人,农村劳力41.92万人。20xx年,全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效益稳步提高。全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长5.1 %。

  1、农民外出务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来源

  经济活跃的龙水镇等临街处的农民主要靠手工业,进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远山区的农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顶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员。中敖全镇也近50%的农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农民增收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退耕还林政策给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

  3、产业结构调整、引进企业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业主制经营带动了农民增收。农民将土地转让出去,不投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每亩700—800斤稻谷的补偿,如龙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二、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中存在的问题和阻碍

  (一)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无序流转现象严重

  农村中多数是农户自发流转,口头协议多,无具体的合同依据,长期如此,这样很容易引起土地纠纷。通过政府协调引进的企业、业主大户等许多也没有标准的合同文本,违约责任也不十分具体和明确。

  2、修建乡村公路任务重。

  乡镇建设乡村公路既无资金,又不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制度筹资筹劳。不但影响了农民增收,还加重了农民负担。中敖镇中塘路属省道,三百万元的公路款全部转嫁给老百姓,而周边XX县的五桂镇修同一条公路需投资1400多万元,没有要农民出一分钱,这样中敖镇许多老百姓怨声载道,既紧张了干群关系,还影响了农业税的征收。

  3、农业产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现象严重

  农民温饱虽已解决,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异悬殊较大,调查户中人均年收入最高达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为农业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这就造成外出务工农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残,田土无人耕种,在偏远山区尢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务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台村,荒芜土地达三分之一。

  4、土地流转达不到预期效果

  部份农民素质较低,小农意识强,狭隘的自私心对规模经营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转租给业主,自己又不积极经营,使得很多乡镇无法引进企业。

  (二)农民增收中的障碍

  1、

  农村科技缺乏

  农村文化服务体系较弱,信息不灵、交通不便。加之农民自身技能低,技术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赖性强。即使外出务工,也只有靠苦力、劳力,不但劳动强度大,还达不到预期的收入。

  2、农村基础设施滞后

  农村基础设施滞后,水灌、电灌设施瘫痪较多,仍然是靠天吃饭。

  三、建议

  土地流转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土地不搞活,农民难致富”,土地流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关键是我们如何引导农民将土地流向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使土地形成连片种植和规模化经营。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促使农民增收,建议如下:

  1、规范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使土地向种养殖能手集中,果园、堰塘、水库和四荒地向专业户集中,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引导农民致富增收。

  2、加强农民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农民现实主义严重,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这主要是因为农民文化素质差,农业科技水平低。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技术的培训,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搞一些符合实际的短平快项目,拓展农民创业空间,使农村由习惯型、传统型生产向专业型、技术型转变。

  3、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公路、电讯、学校、医疗、能源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重点要投到特别需要的乡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优扶强。

  4、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减免农业税,增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减少农民对各种公益事业的投资。

  5、科学合理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建立健全专门的服务网络机构,构建互动的服务网络。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拓宽农民外出务工的途径,减勉农民子女在县内入学的选校费。对外出务工回乡创业的农民,享受与外来投资企业相同的各种优惠政策。

  6、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农民增收关键环节。

  在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大户和农民大力兴办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科技示范园区、发展专业协会、运销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服务实体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采用统分结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约、市场中介等多种形式把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把农业生产与科技的推广应用结合起来,给予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扶持。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9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若干问题的法律适用意见由于土地制度尚不完善和土地流转中上述问题的存在,当前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存在诸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

  (一)发包方调整承包方的土地的合法性问题要正确处理当前普遍存在的土地调整的矛盾和需求,必须正确理解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精神。法律严格限制土地调整主要是基于以往发包方通过行政手段频繁调整承包地带来不少问题,并非针对农户自愿的调整。法律限定了行政性调整只能是特定情形下的“个别”调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的调整土地的条件应作较宽的理解,并不能仅限于发生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极端特殊的情形。对确因家庭人口变化、土地征用等原因造成人地矛盾特别突出而依程序通过民主议定进行土地调整的,是农民解决集体内部人地矛盾的一种方法,有利于一方稳定,不应一概加以干涉和否定。关键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这种调整及时予以有效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农民集体合理处理内部矛盾。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人地矛盾,应当引导和鼓励农民尽量不要以进行大范围土地调整的方式解决,对确需调整、农民自愿又经过了严格的民主议定程序的,应当予以适时指导,并及时变更或换发承包经营权证书,避免出现后遗症。

  (二)土地流转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如果发包时经过了村民的民主评议程序,则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如果发包时没有经过民主评议的程序,如果承包合同已经实施了一年以上,承包方已经对承包地做了实质性的投入,则宜维持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不应因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程序越权发包而认定合同无效,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适当调整。对承包方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的,只要符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一般应确认有效。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违反法律禁止性原则,应当认定无效,不能借改革之名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以股份合作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要着重审查入股行为是否符合农民意愿,防止因股份合作导致农民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民事主体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是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也不是合伙型企业,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企业法人。根据该法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农户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专业合作社,是农户以入股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作为赚取经营回报的投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作价出资并在营业执照中注明。该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即为入股农户承担责任的范围。至于入股土地,根据《**省实施土地承包法办法》第23条“股份合作终止时入股土地应退回原承包农户”的规定,应及时返还农户,不能作为抵偿欠款的财产。

  (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现行法律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这也成为大量涉农纠纷难以处理的根源。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已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活、生产状态,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是否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以及成员是否已经取得其他替代性生活保障,作为界定的标准,并可参照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确认。《**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对村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就进行了规定,可作为审理的依据。该条例第17条规定,户籍在本村,符合六类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第18条规定,因四类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第19条规定,除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以外的人员,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同意,且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在遵循上述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审判实践中还应当兼顾公平,对由于农村人口流动产生的一些特殊事实状态作出具体分析,并作相应处理。

  (五)农村土地流转后衍生的经营权等权利抵押(质押)的效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后衍生的经营权质押(抵押),实际上已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质押(抵押),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由接包方取得的经营权的质押(抵押)。不仅仅限于流转土地经营权,往往还涉及土地附着物的抵押,实际上结合了《物权法》第223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和《物权法》第181条规定的动产浮动抵押的结合。实践中,金融机构是根据总体的经营状况、信誉进行审查的,实际上是经营者以经营状况、信誉作担保,以实现融资的目的。在当地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了抵押或出质登记的,对抵押权和质权应当予以确认和保护,依法支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但在审判和执行中,应当注意保障农民享有的承包土地和必要的生活住房,防止农民彻底丧失承包土地和基本生活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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